创新信访机制破解信访难题
2012-08-15沁水县纪委信访室
■沁水县纪委信访室
创新信访机制破解信访难题
■沁水县纪委信访室
近年来,由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出来,出现了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相互交织,经济利益诉求与政治权益诉求相互交织,正当要求与不合法方式相互交织,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不合理要求相互交织,群众自发行为与个别人恶意插手操纵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缠访问题时有发生,信访流量和信访户头居高不下。面对严峻的形势和复杂的局面,沁水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开展了百日大排查、领导大接访、干部下基层等一系列活动,把预防与防控、接访与办访、分化与化解、梳理与引导同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相结合,创新建立了“12356”工作长效机制: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坚持“三级负责”,遵循“五个原则”,实施“六大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个目标”即实现全县涉纪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到市赴省进京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明显减少的目标。“两个重点”即规范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涉纪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源头防控,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级负责”即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县、乡、村三级负责,努力做到信访问题化解在村、稳控在乡、终结在县。“五个原则”即遵循属地管理、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遵循群众有理、干部有错、问题有解、基层可解“四个推定”的原则;遵循县级主导、信访并重、多办少转、预防在先的原则;遵循领导包案、首办到底、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原则;遵循因案施策、化解息访、解决问题与思想教育等多措并举的原则。“六大措施”即实施源头防控、公开接访、规范办理、解决问题、追究责任、夯实基础六大措施。
一、创新源头防控机制,由办访向预防转变。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源头治理是关键。为此,我们从源头防控机制创新入手,突出排查预警,增强预见性和可控性。一是分区分片负责。建立基层信访包保责任区,全县14个乡镇、7个口划分为8个责任区,各级领导督促、指导、协调责任区工作,定期听取信访责任区情况通报,及时研究分析信访问题。二是分级分类预警。实行信访源头防控预警制度,重点抓好决策预警、公开预警、管理预警;增强“三重一大”事项,党务、政务、村务和“三资”管理工作透明度;及时对各种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研判、上报、预警。三是分层分项排查。建立处置集体访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通过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做到周排查、月报告,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类涉纪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建立三级负责管控、定期排查监控、扩大信息源布控、做好应急处置稳控并重的预警防控机制,促使信访问题化解在村、稳控在乡、终结在县。
二、创新公开接访机制,由单一向多元转变。建立科学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是解决信访问题的首要任务。我们以顺情疏导为重点,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公开接访机制,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一是实行公开接访。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采取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预约接访及带案下访方式,通过公开接访时间、地点、安排等,提高见面率和息访率。如:某镇村民反映镇党委书记隐瞒森林火情案,经查举报内容失实,但上访人对调查结果有怀疑。县纪委包案领导带领调查组同上访人见面,就省、市林业部门对火情的调查结果进行了解释,直到上访人心服口服,主动息诉罢访。二是实行公开下访。对集体访、越级访、疑难访,采取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要求、定时限的“五定”措施,实行领导包掌握情况、包案件查处、包稳控管理、包化解问题、包案结息访的“五包”责任制。三是实行公开办访。进一步落实实名举报受理告知、双向承诺、查结回复、限时办结、举报有功人员奖励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理时限。公开接访领导管、初信初访首办管、限期办结机制管共同作用,营造了依法通畅的信访环境。
三、创新接访办理机制,由无序向有序转变。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序开展,离不开科学有序的制度流程。我们结合沁水县情实际,进一步优化信访工作流程,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严格办理程序。对检举申诉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登记、批阅、转交办、查办等环节,按照统一的公文、图表和流程格式办理信访业务。配套出台了21项制度,编印了基层涉纪信访工作手册下发到基层干部手中。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建立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制度,做到“四及时”、“五必督”,即对转交办案件及时登记、及时批示、及时查处、及时上报;对交办和领导批示的案件必督、引发集体访的案件必督、超期未结的案件必督、定性处理不当的案件必督、交办后群众仍然信访不断的案件必督。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建立结案预审沟通、结案审核制度,对转交基层办理的信访案件做到严把关,事实不清不结案、结论不符不结案、资料不全不结案。
四、创新分类联动机制,由单方向联动转变。“事要解决”是检验涉纪信访工作成效的试金石。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问题解决。一是分类处理有度。推行涉纪信访问题分类处理办法,做到“四个到位”,即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平息到位,确有特殊困难帮扶到位,破坏公共秩序依法处置到位。推行信访监督制度,涉及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一般问题及轻微违纪问题,以“四书”实施提醒告诫。二是群众参与有序。实行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倾向性问题、涉及群体利益的问题,选派群众代表参与调查、核实,协助调查组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如:龙港镇某村由于派性严重,群众上访多年。我们让两位上访代表全程参与案件调查,监督办案,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实现了息诉罢访。对缠访老户实行听证终结制度,经信访听证形成终结意见,上报市纪委备案,同一信访案件不再受理。三是部门联动有力。实行职能部门联合办信、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建立党委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信访、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农经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涉纪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提升了办信实效。
五、创新考评追究机制,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有压力才能有动力,解决涉纪信访难题,各级干部人人有责任,人人抓落实,才能保障机制的运行通畅,促进问题解决。一是严格量化考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我们把涉纪信访工作的考评和责任追究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实行目标考核制度,把初信初访、转办阅处酌处件、交办案件(事项)办理、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六项指标作为考核标的进行了量化,严格考核兑现,增强紧迫性。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杜绝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和集体访,因处置不当造成信访事件形成影响的,根据不同情形对责任单位及有关领导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严格考核和追究问责,有效地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性。
六、创新组织建设机制,由常态向高效转变。做好信访工作,组织建设是基础和保障。适应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书记亲自抓、信访室具体抓、其他常委配合抓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基层信访接待场所的建设,全县各乡镇全部设立信访机构,做到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有办理文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信访干部队伍,提高信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把信访部门作为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岗位,不断提高信访干部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与上级纪委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对接,实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及时做好网上录入存档和实际卷宗归档的有效整合衔接,进一步完善信访档案管理。整合阳光农廉网功能,发挥网络举报平台作用,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坚强有力的领导、科学有效的措施、为民务实的作风共同作用,促成了涉纪信访工作的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