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教结合”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发展研究
——以太原理工大学为例
2012-08-15郭兆霞任晋军
郭兆霞,任晋军
(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理论与方法探索
“体教结合”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发展研究
——以太原理工大学为例
郭兆霞,任晋军
(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和个案研究法等,分析普通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所取得的成就和问题,提出其今后发展的对策,探索科学发展观下如何有效地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竞技人才。
体教结合;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员
“体教结合”的方针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提出的。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探索“体”与“教”的有机结合,不仅对解决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事关我国竞技体育乃至整个体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是体育界和教育界需要重视并大力推进的带有方向性的事业。普通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是贯彻落实“体教结合”方针政策的重要模式。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分析普通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所取得的成就和问题,并提出其今后发展的对策,以期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竞技体育人才贡献力量。
1 普通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历程
1986年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印发了《全国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试点学校申报审批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由此我国的高校开始着手于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准备工作。1987年国家教委发布《关于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批准51 所院校面向体育招生。同年原国家体委、国家教委联合发布《关于著名优秀运动员上大学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前3 名和世界纪录创造者可免试进入高校学习。1995年原国家教委在《关于部分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中重新确定53所院校作为重点项目的试点学校。随着高考招生政策的不断开放,各地相继批准了一些省级学校办高水平运动队。不同高校根据自身情况以不同形式办队。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接着教育部颁布了《关于2005年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重新确定235 所院校作为今后开展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学校。目前,我国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仍不断增长。经过20余年探索,普通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从理论到实践,从形式到内容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 案例分析——太原理工大学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太原理工大学是全国首批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之一,建有男子篮球队、女子篮球队、女子排球队、男子足球队、武术队、田径队和游泳队。这7支队伍均在全国比赛中摘金夺银,取得优异的成绩,为学校“211工程”建设和迅速提升知名度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了国家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认可。
2.1 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现状分析
2.1.1 运动员的来源及年龄结构太原理工大学主要通过3种渠道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是专业队,占12.5 %;二是传统项目学校,占 47.5%;三是普通中学,占40%。主要的生源地为山西、山东、河北、河南、黑龙江、辽宁、内蒙、北京8个省、市、自治区。而上海市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来自体工队的退役队员和少体校二线队员,累计达到73.5%,来自普通高中的只占28.4%。与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相比,该校地处中部地区,对运动员的待遇平平,致使所招收专业队优秀运动员的数量较少。
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的入学年龄为17 ~ 20周岁,参赛年龄为17 ~ 26周岁。以该校高水平男子篮球运动员为例,目前共有44名在校生,其中93.2%以上都在22岁以下。而篮球专家普遍认为男子篮球运动员运动寿命的黄金期是在24周岁之后。可见,该校男子篮球运动员的年龄偏小或正值黄金年龄但因毕业使参赛机会大幅减少甚至没有机会参赛,不得不提早结束运动生涯。
2.1.2 管理机构及管理措施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责任是否明确都将直接关系到运动成绩的取得和人文素质的提高。结合太原理工大学多年来的办队经验,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设置了专门的高水平运动队管理机构并明确各部门具体的管理职责。由主管体育与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成立高水平运动队领导组。2005年将竞赛训练部确定为学院处级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高水平运动队的竞赛训练和协调工作。
在招生管理上,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并制定《太原理工大学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和办法》,实行自主招生。学校统一安排体育专项测试,由教练和专家组成评委团对运动员的技术水平进行测评。
太原理工大学为高水平运动员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攻读工程管理专业,学制为5年,修完学分即可毕业。对学分的要求与普通大学生基本一致,但是前者可以通过训练、比赛的成绩来获得部分学分,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运动员的学训矛盾,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单独编班,每班配备一名专职班主任,负责他们的学习管理、思想教育、日常生活等工作。另外,该校根据教育发展规律,针对高水平运动员的特点,制定并不断完善了高水平运动员的学籍管理、文化课学习、竞赛训练以及日常生活管理等规章制度,由竞赛训练部派专人负责执行监督。
2.1.3 教练员队伍建设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实行“外聘专职教练、内聘专职教练,内聘兼职教练”的制度,竞争上岗,择优录取。其中,高水平男子篮球队的8位主教练中有4位是外聘高级教练员。这一实践表明,外聘教练员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整个球队的竞技水平和临场发挥能力,并现场指导本校教练员,使其业务水平较快提升。而其他高水平队则主要是由校内体育教师担当教练员。
为调动教练员工作的积极性,学校和体育学院规定对做出贡献的教练员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个人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在工作量计算方面单独制定条例办法。同时,为了提升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教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培训。
2.1.4 运动员的训练和比赛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上午学习文化课,下午进行运动训练。每个赛季根据赛事和赛制制定训练计划,并通过多项措施确保训练质量。例如,男子篮球队的全年训练计划主要围绕CUBA的赛事和赛程制定。平时每次训练2 ~ 3小时,集训期间每次训练5 ~ 6个小时。
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多项省、国家级和国际级的体育赛事,其中男子篮球队能够参加的赛事最多,主要有CUBA、全省十强篮球精英赛、全国大学生三人制篮球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预选赛、李宁CBA-CUBA青年篮球对抗赛、山西省大运会篮球赛等,但与专业运动员相比其赛事仍然较少。
2.1.5 条件保障为确保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习和训练,太原理工大学提供多项条件保障。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训练经费从1997年的50万元,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目前每年仅用于男子篮球队的经费已超过100万元。学校按《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每年对比赛获胜的队员颁发奖金;在年终总结时奖励有关领导、组织者和教练员。另外,学校通过“校企联合”补充部分资金。例如,山西煤炭进出口公司赞助校男子篮球队120万元,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缺口。
学校的场馆设施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高水平运动员训练和比赛的需要。学校和体育学院先后购买多项用于训练研究的仪器和设备,尝试通过科技攻关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
2.1.6 教学效果和比赛成绩自1987年至今,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全部完成本科教育,学士学位获得率为97.2%,有30人考取硕士研究生,有112人加入中国共产党。不少高水平运动员先后获得山西省和学校的各类奖励和荣誉称号。
太原理工大学7支高水平运动队均在全国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武术队获得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城运会、大运会金牌,其中袁晓超在第15届多哈亚运会上获得男子长拳全能比赛冠军。男子篮球队成为全国唯一一支每次进入全国八强,11次勇夺分区赛冠军的球队,2010年夺得第12届CUBA全国总冠军。2008年魏明亮进入CBA职业联赛并参加CBA全明星三分球比赛。男子足球队先后10次进入全国大学生比赛前八强,并有3人入选大学生国家集训队。女子排球队6次打入全国大学生比赛八强。女子篮球队8次打入全国八强。田径队孙世鹏达到国际运动健将标准并代表我国参加亚锦赛获第3名。
2.2 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队的建设特色
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经过20余年的实践探索,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其体育赛事被中央电视台、太原电视台等媒体上多次现场直播;其建队成果也时常在CUBA快讯、山西日报、山西晚报等媒体中见诸报端。
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主要特色为:(1)制定独特培养方案,创建高水平运动员培养新模式。该校将高水平运动员的学制从4年延长至5年,实行单独编班,执行专门培养计划;配备专职班主任,聘请优秀教师任教。在学制和培养方案中重视运动员的文化学习;(2)建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系统,创新管理体制。该校建立了高效精干的管理机构,将竞赛训练部确定为处级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为实现培养目标提供制度保障;(3)实行“外聘专职教练、内聘专职教练、内聘兼职教练”的制度,优化了一线教练员的人力结构;(4)展开科技攻关,增强运动队建设的科技含量。目前围绕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完成和在研的省级和国家级课题近10项,为训练和比赛注入科技动力;(5)与山西省内外一些企业和农村合作办队,双方互利共赢。
3 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3.1 生源不足,高校之间竞争激烈
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来源主要是专业队现役或退役的高水平运动员以及传统项目学校、普通中学有运动潜力的学生运动员。受功利思想影响,普通高校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学校,大力招收或以挂靠的形式招收现役或退役运动员,以使其在短时间内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但这类运动员人数有限,于是各大高校争相抢人。例如,江苏省各高校为了争抢优秀运动员对其随意许愿、不切实际地提高待遇等,严重违背了公平招生的原则。而传统项目学校和普通中学有运动潜力的学生运动员较少,成绩平平的二级运动员较多,各大高校利用各种优惠条件同样对其展开竞争。
经济发展较好地区的高校因条件诱人常常在人才大战中获胜,而经济发展较差地区的高校则时常空手而归。例如,太原理工大学曾有7支高水平运动队,但自2006年以来,因生源不足,武术队、女子排球队和游泳队暂时停招,女子篮球队也面临青黄不接的尴尬局面。另外,在所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中山西籍的学生不断增加表明该校在外省的招生竞争十分激烈,选拔优秀人才困难重重。
3.2 竞赛少,竞赛制度缺乏规范性
由于体育部门掌管着从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一系列竞赛的选拔、组织工作,而教育部门主管的赛事较少,致使大学生运动员缺少竞赛机会。以太原理工大学的田径队为例,选手主要参加2年一次的省级大学生运动会与4年一次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赛事少,参赛机会少,只练不赛,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高水平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发展。
另外,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的竞赛制度在设置上接不上轨,缺乏规范性。著名教练员于芬带领的清华跳水队手下队员因缺乏大赛机会“出走”,流向各专业队,就是一个典型事例。即使大学生运动员能够参加比赛,也会因部门利益而受到影响。以全运会和大运会之间的冲突为例,如果两者的比赛时间接近,个别优秀的大学生运动员将会为了省、市、自治区的利益而放弃参加大运会。
3.3 学训矛盾依旧存在
运动训练需要花费运动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大学生运动员这一双重身份使其既要学习又要训练。那么,两者之间如何兼顾?在运动训练中,教练员一般要求运动员用多于别人的时间和强度提高运动技能,并且训练方式单一,淘汰率高。训练中耗费的时间,会大大缩短运动员的文化学习时间,疲劳战术也会影响他们的学习精力。大多数高校为了照顾大学生运动员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可以用训练和比赛的成绩获得部分学分,使其真实能力与普通大学生相比大打折扣,在今后的就业竞争中难以胜出。另外,运动员的成才规律与大学学制存在矛盾。运动员从开始训练到出成绩一般要花费6 ~ 8年,甚至是十几年的时间。即使高校招收的运动员有一定的基础,但对于大多数运动项目来说,要想达到较高的水平,4 ~ 5年是远远不够的。
3.4 教练队伍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偏低
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队伍主要由体育教师和聘请已退休的原专业队的高级教练员组成。前者大多属于学院派,自身缺乏大强度的运动经历和高水平竞赛经验,指导高水平运动员训练有很大不足。后者虽然专业能力较强,但理论知识相对贫乏,学历层次普遍偏低,对学校的训练特点也不熟悉,大多凭借经验训练,守旧思想较重,难以适应现代化的训练方法和手段。高校高水平教练员短缺这一问题普遍存在。相关调查表明,在48所承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中反映教练员水平较低的学校占60.4%,招聘高水平教练员困难的学校也占60.4%。
3.5 经费来源严重短缺
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经费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但随着训练和比赛费用的不断增加,这一筹资方式已经难以为继。一些高校自身经济状况运行较差,用于体育训练和比赛的经费更是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竞技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体卫司《关于高等学校课余训练试点工作评估方法》中规定的运动员年人均4000元至5000元的标准,多数高校达不到。相关调查也表明在全国高校中人均投入达到4000 ~ 5000元的高校仅占4%;人均投入达到3000 ~ 4000元的高校占25%。经费短缺已经成为制约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瓶颈。
3.6 高校与体育部门各自为政,合作有障
多数高校将办高水平运动队视为提高学校知名度,丰富校园文化的重要举措,而体育部门将其看作是运动员退役后获取学历和文凭,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两者出发点的差异,致使在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上各自为政,合作不畅,体教结合不够紧密。
4 “体教结合”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对策
4.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养高水平竞技人才
科学发展观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其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应以大学生运动员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运动员为核心开展各项工作,将其培养成为竞技能力强、人文素养水平高的国家有用人才,为此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需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4.2 健全招生体制,拓宽生源渠道
生源的数量和质量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优先决定因素。首先,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应相互衔接,共同制定规范合理的招生制度,尽力规避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其次,各高校应与中小学直接挂钩,建立自己的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等培训基地,拓宽招生渠道。由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辐射中学体育,再有中学体育影响小学体育,形成层级招生的网络系统。最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领导、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应改变坐等考生上门的策略,主动出击,在全国各地广泛选材、科学选材。
4.3 完善竞赛体制,发挥赛事的杠杆作用
教育部门的竞赛管理相对较为成熟的体育部门的竞赛管理体制来说,仍处于初级阶段。体教结合就要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取长补短。体育部门应将教育部门的竞赛体制纳入其中,总体部署、制定合理的竞赛制度、竞赛规程和参赛办法,发挥赛事的杠杆作用。具体措施为:首先,大力增加高校单项体育赛事,以赛代练,其中CUBA联赛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其次,加强专业队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对抗,增进教练员之间、运动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借鉴,共同提高。再次,高校的运动队在全国比赛中可单独作为一个队参赛,也可以代表国家参加重大赛事,以增加高水平运动员的参赛机会。最后,建立健全竞技体育人才信息库,迅速查找和掌握相关信息,有利于优秀运动员的选拔和输送。
4.4 科学地安排运动员的学习与训练
大学生运动员的学训矛盾需要科学合理地解决。首先,转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领导、教练员、教师、家长都要关心照顾运动员学习、训练和生活,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深刻认识到全面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次,建立适合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和学习管理模式。例如,延长学制,采用学分制、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单独编班、加强管理、保送优秀运动员为研究生等。最后,精简训练时间,加强科学训练。切实推进“科技攻关”战略,通过增加训练的科技含量缩短训练时间,提高训练质量和效率,让运动员有更多的时间学习文化课。
4.5 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其执教能力和水平
教练员的综合素养、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运动队的训练水平和竞赛成绩,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教练员队伍的建设。首先,体育部门应加强教练员的培训和管理。体育部门在多年的管理过程中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教练员等级制度和培训制度,应将教育部门的教练员也纳入其中,加强其培训和认证。其次,建立由国家、省专业队教练和高校教练组成的项目小组,每年定期举办体育专项技术讲座、赛事信息咨询和经验交流会等,提高其执教能力和水平。最后,鼓励各地聘任、引进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的教练员。例如上海市体育部门根据教练员的能力挂牌,教育部门根据需要摘牌聘任。如果教练员愿意,由主管部门同意并考核,可转正为高校体育教师。
4.6 增强自身造血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吸纳资金
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应改变依靠财政拨款为主的相对单一模式,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手段筹措资金。对运动员实行有偿培养、有偿训练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强自身的造血机制,形成以国家、社会、企业、个人的多元化融资局面。其中,“校企合作”“体企合作”和“校体企三结合”模式办队已经初见成效,利益相关方互取所长,各获其利,共同推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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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7.4
A
1674-151X(2012)03-031-04
10.3969/j.issn.1674-151x.2012.03.013
投稿日期:2011-12-25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名称:普通高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可持续发展的研究,项目编号:2011215)。
郭兆霞(1977 ~),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体育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