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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闯入”和“作者隐退”——《法国中尉的女人》中的叙事策略与自由主题

2012-08-15张丽娟浙江工业大学外语学院杭州310023

名作欣赏 2012年15期
关键词:莎拉查尔斯叙述者

⊙张丽娟[浙江工业大学外语学院, 杭州 310023]

作 者:张丽娟,浙江工业大学外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与实践、比较文学。

引 言

约翰·福尔斯被誉为“战后英国最有才华、最严肃的小说家”①。他的代表作《法国中尉的女人》(1969)凭借别具一格的叙事风格在战后文坛独领风骚,不仅被认为是英国“第一部后现代小说”②,而且在世界范围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影响。近年来国内的福尔斯研究中,实验性与后现代性一直是关注的焦点,如元小说技巧、作者侵入文本、作者与人物对话、自揭文本虚构性等等,已经广为学界所熟悉。③而前人对于小说中的叙事策略如何服务主题的研究还鲜有涉及。本文将探讨《法国中尉的女人》(以下简称《法》)中兼含的“作者闯入”和“作者隐退”这对看似矛盾的叙事手法,如何完美契合了该作品所蕴含的自由主题。

“小说艺术即叙事艺术。”④《法》作为后现代小说叙事艺术成功探索的范例,向读者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叙事手法。一方面该作品具有显著的元小说特点,小说中不断插入的叙述者的评论,甚至两次以人物角色身份“闯入”文本,以及开放式的结尾,都明确地告诉读者小说纯属虚构。这一叙事技巧把读者从传统的阅读习惯中解放出来,消解了叙述者的迷信,获得积极思考的空间和主动阅读的自由。另一方面,福尔斯有时故意的艺术留白和省略,为读者提供了更广阔的想象空间和选择余地,因此获得更丰富的阅读体验和自由。福尔斯通过运用“作者闯入”和“作者隐退”两个看似对立其实统一的叙事手法,巧妙地服务了该作品存在主义关于积极行动以及在行动中发现自我价值并获得真正自由的主题。

一、“作者闯入”:启发创作性阅读,契合自由主题

全知叙述是我们熟悉的一种传统叙述模式,其特点是小说的叙述者没有固定的观察点,具有上帝般的全知全能,向读者交代故事中的一切细节。这样的叙述者不受任何观察角度的限制,对于故事世界一览无余(包括人物心理),同时又无须向读者解释信息的来源,并先入为主地赋予叙事话语毋庸置疑的可靠性。由于传统阅读经验和习惯,读者通常无条件地信任并听从作者的安排,与主人公站在同一立场,全身心投入小说的情景中。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断向主人公向叙事人向作者靠拢,思想感情产生微妙变化,这样最终实现传统叙事移情教化的艺术效果。在小说的第一章,介绍查尔斯、蒂娜和莎拉出场时,叙述者以小镇上一名神秘侦探的身份出现,居高临下地观察他们各自的形象,使得读者也能跟随侦探的眼光近距离观察故事的主要人物。在第二章中,叙述者运用了全知全能的叙述视角,对于查尔斯、蒂娜的身世、性格和他们的关系一一通报。处在这一位置的读者,对于故事和人物的理解和把握似乎胸有成竹,对叙述者是全心的信任和依赖,期待着完成传统意义上轻松愉快的阅读。

然而纵观《法》全文,读者会发现福尔斯并没有局限于传统的全知叙述,而是运用了多重视角交替切换的方式,实现了自由、平等而又充满挑战的叙述风格。作为后现代小说代言人的福尔斯,以大胆独特的反传统叙事方式——“作者闯入”,即作者有意暴露身份揭示写作的虚构性,消除了读者对叙述者的盲从和迷信,引发读者的积极参与和不断反思。在《法》中,作者不时打断叙事结构的连续性,时而以叙述者的身份、时而以小说人物的身份出现在文本中,直接对叙述本身进行评论。通过袒露文本创作的意图、技巧和手段,揭示小说的虚构性,消解全知叙事在话语中为所欲为的独断权威,激励读者主动阅读,而这也正契合了女主人公萨拉拒绝向虚伪和保守的维多利亚社会道德妥协,通过自由选择获得新生的主题。

审美需求造就叙事观念,决定叙事意识。约翰·福尔斯小说叙事的审美取向定位于人性自由的追求。⑤在第十三章中,作者对传统的全知叙事进行了戏仿:“假如说到现在为止,我一直装作了解我笔下人物的思想和内心世界,那只是因为我正采用故事发生时人们普遍接受的惯例进行写作。”又如第四十五章开篇:“迄今我已给这故事安排了一个完全符合传统的结局……它并不是按照人们怂恿你去相信的方式发生的。”后来作者告诉读者,这种方法的可笑之处,在于它往往使小说家误认为自己具有上帝般的能力,以至于“把这个世界当成他个人的世界,可以任意占用,随意指使”(第六十一章)。在这些例子中,我们看到,由于叙述者将自己人物化了,即他把自己从高高在上的叙述权威的位置降到了小说人物,福尔斯在写作时,通过具有充分艺术自觉的叙事,改变了传统作者指手画脚包办一切的形象。他反复申明:“必须给人物以自由”,“我们笔下的人物和事件,只有不受我们约束时,才开始变得生龙活虎”(第五十五章)。

《法》以开放式的结尾讲述了英国没落贵族出身的查尔斯和家庭女教师萨拉之间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萨拉甘心背负荡妇的恶名,享受自我放逐的自由。她引诱了查尔斯,却在发生关系后突然消失。故事最后出现了三种可能的开放式结尾:在第一个结局中,查尔斯和未婚妻蒂娜完成婚约,生儿育女以经商为业;第二个结局中,查尔斯和萨拉按照传统浪漫小说的情节幸福结合,皆大欢喜;第三个结局是,查尔斯历经磨难找到莎拉后,莎拉为了保持自己的独立地位并追求个体的自由拒绝了查尔斯的求婚,而查尔斯在离开莎拉后,也开始了他自由的生活。小说末尾提供了多重选择,从叙事形式上服务了作品的主题:通过主动选择获取自由和价值。

小说《法》字里行间透露着存在主义思想,小说的男女主人公都称得上是存在主义自由行动者。萨拉获取自由的方式是独特大胆的。她从第一次露面就背负着“法国中尉的女人”这样一个不洁的名声,她不仅不辩解,还毫不掩饰地向人宣称“我把自己给了他”。她以这种自我放逐的方式,为自己赢得了一个独立和自由的空间。她依靠这个空间保持自己的自由意识,按照自己的意愿为自己的人生定位,为生活赋予个人的意义,坚守着忠实于自我的生活。这个空间为她提供了一个以“局外人”的身份反观当时社会的机会和可能。男主人公查尔斯在莎拉的影响下,逐渐意识到自由的重要性,放弃了与蒂娜的婚约,以身败名裂为代价,挣脱了传统道德观念对他的束缚,获得了思想上和人格上的自由与独立。如果说福尔斯肯定萨拉和查尔斯追求超越世俗的自由,突破传统伦理束缚的自由,那么他的“作者闯入”的叙事策略则是鼓励读者追求超越传统阅读模式的自由,“把读者从强制性的文本中解放出来”⑥,使读者跳出传统阅读文本时容易出现的消极盲从,破除叙述者主宰一切支配一切的神话。

传统叙述者将信息毫无保留地直接传递给读者,而读者只需接受信息,无需推测,无需主动作出判断,因此阅读过程显得较为被动和局限。在《法》一文中,作者不时地介入和打断叙事,是在随时提醒读者,小说仅仅是叙事虚构,阅读中务必不要信以为真,务必坚持自我,保持头脑清醒,把小说当做仅供参考的人生境遇:务必运用自我的头脑和经验,独立自主地判断和选择。这样一来,以“上帝”自居的全知绝对的叙事权威不见了,但同时也对读者提出了更高的阅读要求,他不但要理解这个“故事”,而且要理解这个“故事”是怎样讲述的。由于作者的不断干扰,读者常常需要转换视角。不停确立新的视角则给叙事带来了更为广阔自由的时空境界,也带来了更加丰富多元的审美角度和价值观。

《法》中多次运用“作者闯入”的叙事技巧,改变了专一独断的传统叙事,为读者的创造性阅读提供了广阔空间。这样的叙事文本中,读者需要转换角色,从消极的倾听者、接受者变为积极的选择者、生产者,这对习惯传统阅读的读者无疑是充满挑战的。小说对潜在读者的审美期待,首先是独立思考、主动创造式的积极阅读参与,同时寄希望于读者同人物、叙述者、作家之间展开对话和交流,最终目的在于完成独具个性特点且仅属读者个人的艺术体验,完成以作者为主导,以读者为主体的小说叙事,进而实现以艺术虚构为形式、以文化心理为内容的人的自我超越,最终实现现代小说丰富心灵、发展个性、探索人生、抗拒异化的人文价值。这一叙事特征体现了福尔斯对读者阅读思考的自主性、独立性的尊重和肯定,是与作品对两位主人公的独立自由精神的肯定相吻合的。

二、“作者隐退”:完善作品意义,阐释自由主题

小说理论家沃伦·比奇在20世纪新生代的小说创作中发现:“从菲尔丁到福斯特的英国文学,只有一件东西给你印象最深,那就是作者的逐渐消失。”⑦到20世纪中叶,布莱德福德·布斯干脆明确宣布:“可以这么说,我们这个时代最有意义的变化是作者在作品中消失了。而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的商标就是作者出面在作品中,介入评论,解释人物……”⑧这种古老的叙述模式存在着三个方面的不足:其一,虚幻性,即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叙述视角带来的非真实感;其二,封闭性,全聚焦模式中的叙述者因为如上帝般既掌握着人物的全部情况,也洞悉故事的来龙去脉和最终结局,所以整个文本也就呈现出一种封闭状态:小说的开头便包含着结局,其中的每个环节都会导向这个最终归宿;其三,被动性,既然一切都已经被安排预定,一切都掌握在叙述者手中,读者与作者的关系就呈现出一种倾斜:不是“对话”而是“接受”。对于读者来说,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什么也不做,等着作者通过叙述者之口告知故事的“下一步”,从而了解到人物的各种行为的内在动机以及性格形成的原因。尽管读者的这种洞悉与了解有时也需要作一番分析,进行一系列的想象,但总的来说是顺着作者安排好的轨迹走下去。

传统的叙事模式囿于以上的不足,很难与福尔斯的创作原则相符合。福尔斯借助小说人物之口不断重申其奉行的“自由”原则,如在查尔斯看来:“小说家仍然是上帝……但是具有新的神学形象,这个形象信守的首要原则是自由,而非权威。”以及“对上帝最好的定义只有一个:允许别人自由的自由。我必须遵从这一定义”。为了遵从这一写作原则,福尔斯采用了另一个大胆独特的叙事策略——“作者隐退”。相对传统叙事模式中的封闭性、确定性而言,后现代主义作品以含混、开放和不确定性为主要特征。正如雅克·德里达所说:“准确性是真理,可我们却不愿意相信。”⑨这点与福尔斯对生活的认识惊人相似,他曾表示:“生活本身就充满了各种解释,具有不同的发展趋势。生活并不是一个从一开始就预先决定了的故事。它不像铁道那样只有一个固定的旅程。”⑩既然生活本身是由无数个不确定构成的,那么反映生活的文学作品不也应该具有丰富广阔的阐释空间吗?在《法》这部作品中,福尔斯有意不去限制读者的联想和思考,而是留给读者一个个未解的问题和一片片“艺术空白”,让读者获得广阔而自由的阅读空间。而这正好契合了小说的重要主题——对自由的追求和肯定。在这一叙述过程中,叙事主体的主动性被最大限度克制,而叙事接受主体的主体性则相应地被调动到最高点。整个叙事文本便是接受美学中所谓的“召唤结构”,充满了空白,有待于读者积极地投入,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和艺术接受能力去填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文本是作者和读者一起创造的。换句话说,作者福尔斯提供的并非一个现成品,而是一个半成品;读者的工作也并非顺从作者安排的轨迹轻松地接受给定的意义,而是力图通过自身的积极思考和选择重构作品的意义。在这个过程中,读者享有最大的自由,作品意义的最终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读者的生命体验是否充实,想象是否丰富生动,艺术填空力是强还是弱。

福尔斯非常看重并鼓励读者发挥想象力,他曾说:“最伟大的小说艺术之一是——省略——让读者的想象去发挥作用……我笃信沉默,因为这消极的手段有着‘积极’的作用。是的,沉默肯定能够促使读者帮助文本的形成,并且能够促使读者更好地感受文本……我强烈地感到阅读几乎永远应该是一个启发式的‘显现自我的教学’过程。”⑪这里所说的“沉默”,是指作者在叙述过程中自觉地限制叙述者的活动范围与能力,削弱小说叙述的权威性与确定性。这样做的结果,是形成了一种含蓄节制、有分寸有保留的叙事风格,进而大大打消了传统叙事因权威独断带来的艺术上的不平等的感觉,充分鼓励和肯定读者的积极思考和自由选择。

从小说开始到第十二章,叙述者一直信心十足地讲述着故事,但是第十二章的结尾处突然发问:“萨拉究竟是谁?她是从哪个黑暗的地方来到此地的?”⑫这是和传统叙事大相径庭之处。传统的叙述者在读者心目中常常指手画脚包办一切,对人物的介绍全面周到、事无巨细,对事件的前因后果、对人物的心理感受和思想情绪,统统如摄像机般袒露无遗。这一全知叙事表现出的独断霸道,与小说中女主人公萨拉所追求的自由精神是相背离的。萨拉是一个追求完美自由的存在主义者,她具有挣脱世俗、反抗传统的颠覆精神。福尔斯在塑造萨拉这个人物时,赋予了她独立行为的能力,也使小说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小说家本人的控制。这正是福尔斯的写作思想所强调的:“只有当我们的人物与事件并不听从我们指挥的时候,他们才开始有了生命。”在第十三章中,作者接着回答道:“对于上面两个问题,我问答不出来。我所讲的这个故事纯粹是想象。我所塑造的人物在我的脑海之外根本不存在。假如说到现在为止我一直装作了解我笔下人物的思想和内心事件,那只是因为我所采用的是那个时代被广泛采用的传统写法。”⑬在此,作者消解了自己的权威,使读者和主人公一道摆脱传统叙事权威的控制而获得自由。

“作者隐退”最明显的一处表现在小说的结局。传统小说的结尾一般只有一个因果关系的澄清,而福尔斯却设置了三种结尾,并且没有指明哪个是主人公确切的选择。第一个结尾出现在第四十三和第四十四章,查尔斯没有去旅馆与莎拉约会,而是乘火车回到了莱姆镇与未婚妻蒂娜结婚,婚后育有七个子女并在商界驰骋。这种大团圆的美满结局是典型的维多利亚小说的结尾方式,这种落入俗套的方式显然是作者所摒弃的。所以在第四十四、四十五章中,福尔斯为查尔斯安排了开放性结局,“我已经完全按照传统模式结束了这部小说……但实际上它是一种想象,并非是像你上面所听到的那样如实发生的。”⑭于是,在小说的第六十章,福尔斯成全了查尔斯和莎拉这对有情人,让他与蒂娜解除婚约后,从美国返回伦敦,与莎拉终成眷属。但这一结局本质上仍属于传统的还愿式的浪漫大结局。小说的第六十一章中,传统叙事人再度出现,他似乎非常满意还愿式的结局,乘着马车得意洋洋地离去。福尔斯调侃地描述传统叙事人的高傲神态,表明他对这一结局也持否定态度。之后福尔斯给出了第三个结局。在小说的第六十一章,查尔斯找到了莎拉,但遭到了她的拒绝,因为婚姻对莎拉而言,意味着对自由意志的束缚和局限。最后查尔斯离开了莎拉,开始了自己对生活的自由选择。这个结局虽然带有悲剧色彩,但不乏真实生活中的偶然性。毕竟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不可预测。“这种多重开放式的结尾表明,作者企图通过对全知全能的视角的刻意模拟和抄袭来告知读者,作家并不总是主宰一切和掌握生死的唯一的万能上帝,读者也可以自由自在地进入虚构的文本而参与对虚构世界的营建。”⑮

综上可见,通过运用“作者隐退”的叙述方式,作者放弃了对书中人物和情节的绝对控制权,邀请读者参与作品的创作。读者自主多样的思考和填充,一方面实现了作品的完整意义,使自己成为了积极行动者;另一方面也阐释了小说的自由主题——“自为存在”的自由。作者把对未来生活的决定权交给了书中的人物莎拉以及查尔斯,同时也赋予了读者充分的自由思考和选择。福尔斯认为,读者不应该被动地接受作者的控制诱导,而要主动地对作品做出评判。因此他没有在小说中为存在和自我提供一个终极性的答案,而是让小说成为人物和文本外的读者审视与探究自我、寻找真实身份与失落自我的试验场。

结 语

《法》的一个重要主题是自由。正如福尔斯在致小说中文译本的前言中说:“实际上,我的小说主题就是写在一个毫无自由的社会里,一位地位卑贱的女子是怎样获得自由的。”⑯深受存在主义思想影响的福尔斯在这篇小说中塑造了萨拉,一个旧时代的叛逆者,一个通过自由选择,捍卫自身主体性的积极行动者。作家把自己对自由的理解不仅通过小说的故事内容表现在主题思想上,还体现在独具创新的叙事艺术中,利用后现代叙事技巧观照主题思想的表达,使读者意识到自由既是人类永恒的理想,又是一种不停地行动和追求的动态变化过程。可以说,《法》把自由同时赋予小说中的人物和读者。福尔斯创造性地将小说的主题内容和后现代叙事技巧结合在一起,通过作家的介入和作家的沉默,促使读者积极主动地参与阅读,并在这一挑战性阅读中不断思索和感悟,更好地理解小说蕴含的自由主题。可以这样说,福尔斯的这部作品实现了后现代叙事手法与主题内容的水乳交融、相映生辉,使该作品成为叙事手法和小说主题完美合一的典范。

①Malcolm Bradbury,The Novelist as Impresario:The Fiction of John Fowels.

②John Fowles and Dianne L Vipond,An Unholy Inquisition,in Twentieth Century Literature,No.1,1996:15-18.

③张和龙:《后现代语境中的自我——约翰·福尔斯小说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

④申丹、韩加明、王丽亚:《英美小说叙事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⑤⑨⑩张敏:《论〈法国中尉的女人〉的现代叙事艺术》,《外国文学研究》1999年第4期。

⑥Conradi,Peter Contemporary writers:John Fowles,London&New York:Methuen,1982:15.

⑦帕西·卢伯克:《小说技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39—143页。

⑧徐岱:《小说叙事学》,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⑨⑩张敏:《论〈法国中尉的女人〉的现代叙事艺术》,《外国文学研究》,1999年第4期。

⑪John Fowles,Notes on Unfinished Novel.The Novel Today,2002:141.

⑫⑬⑭约翰·福尔斯:《法国中尉的女人》,陈安全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版。

⑮李世新:《法国中尉的女人的元小说性》,《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3期,第112—114页。

⑯陈榕:《萨拉是自由的吗?——解读〈法国中尉的女人〉的最后一个结尾》,《外国文学评论》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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