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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改革创新的生动实践——党的十七大以来辽宁省党的建设成就综述之二

2012-08-13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19期
关键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

“国之兴,长于政;政之兴,在用人”。

省委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十七大以来,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以变革抓住机遇、用变革迎接挑战,成功突破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参与或经历了这些变革的人,至今仍记忆犹新:

2009年,我省首次采取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方式,面向海内外公选98名领导干部。

2010年,采取遴选、面试、差额考察等方式,面向全国公开选拔5名省属高校校长;首次实行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定向考录县乡机关公务员。

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省属企业领导人。

2012年,采取公推比选方式,在省文化厅、省委巡视办、省统计局选拔3名副厅级领导干部,真正让干得好的选得上、能力强的考得好、口碑佳的担重任,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革故鼎新激活一池春水,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统计数字显示,党的十七大以来,通过公开选拔,全省有2600多人走上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在党政机关,有近2万人次通过竞争上岗成为中层干部。

好中选优的“阳光工程”

防止用人腐败需要公开,好中选优需要竞争。

从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到“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从由“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选人用人理念的转变催生出一系列科学的竞争性选拔方式: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比选……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竞争性选拔呈现制度化、常态化。省市县三级公开选拔干部的数量逐步提高,全省每年公开选拔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500人以上。2008年、2012年沈阳市两次采取“公推比选”,选拔了14名市管领导干部。今年,大连、抚顺、阜新等地采取公开选拔方式,选拔了113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

在实现公开选拔常态化的同时,2011年省里制定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省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对省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进行了统一规范,共有50多个省直部门拿出240多个职位,900多人参加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今年2月到5月,又组织53个省直单位集中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考察等环节,有232人晋升正副处级领导职务。

随着竞争选拔的常态推进、选拔手段的丰富创新和遴选范围的不断扩大,在竞争中择优、靠德才说话、凭实绩用人,既成为选人用人的导向,也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被干部群众称为选人用人上的“阳光工程”。

选人用人的“民主风”

新时期,面对选人用人环境的变化和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趋势,我省各级党组织直面挑战,一刻也没有放松探索的脚步。

实名制推荐、全委会提名、党委集体票决、公推直选……

这些充满着民主之风的选人用人方式,从陌生到熟悉,一步步走进人们的视野,其中饱含着各级党委(党组)的艰苦探索。

在省里,全面推行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名重要领导干部制度,省委全委会先后两次推荐16名市级党政正职和省直部门正职人选。积极探索在副省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中,采取实名制推荐的办法推荐副省级领导干部和市厅级党政正职。同时,全面实行地方党委全委会票决下一级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在市、县两级党委推行常委会提拔干部票决制度。

在各市,鞍山市开展市直部门正职干部平职交流,探索实行“署名差额推荐”的提名方式。丹东市按照以多于空缺职位4至5名的数量,采取实名推荐方式,对部分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调整配备。营口市探索试行了基层领导班子换届、个别提拔差额考察,地方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差额票决关键岗位干部人选。辽阳市探索实行由市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县级正职领导干部人选办法。

在基层,结合村“两委”换届积极发展基层党内民主,10910个村党组织采取公开推荐办法产生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1881个村党组织实行了“直选”,分别占村党组织总数的95.1%、17.1%。

经过各级党委的反复实践,目前,民主透明、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逐步形成,并显示出了蓬勃的生命力。

几年来,省委全委会先后票决干部7次,表决市厅级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69名。14个市有9个市采取召开全委扩大会议方式推荐106名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市直部门正职。全省共差额推荐县处级领导干部566人,差额考察干部947人,差额酝酿干部850人;14个市全委会票决干部1345人,市委常委会票决干部12696人。

激励奋进的“指挥棒”

7月的一天,沈阳市苏家屯区各街道党工委书记依次走上讲台,讲述自己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台下坐着的“评委”则是来自社区的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将评判权直接交给群众,苏家屯区的这一做法,正是我省推动干部考核评价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考核评价机制,是激励党员干部奋进的“指挥棒”。我省按照中央要求,坚持以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相互补充印证的考核评价机制。同时更加注重建立健全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使考核结果成为评价班子、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在一定范围通报省管班子和省管干部年度考核总体情况,向各班子反馈集体和个人考核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对个别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查。

在市级党委换届考察中,采取“上评”、“中测”、“下议”相结合的办法,全方位、多侧面地考察了解换届人选表现情况。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起体现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

干部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也激励党员干部奋进。近5年,在选拔的市厅级和县处级后备干部中,90%以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在去年党委换届中,99个县(市、区)党委书记中,77人有县级班子工作经历,28人有乡镇领导工作经历;在乡镇党委换届中,择优选拔1460多名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和乡镇站所优秀干部进入乡镇党委班子。优秀人才到基层去、领导机关干部从基层来,良性互动的党政干部选拔培养机制逐渐形成。

从2010年开始,每年都集中组织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5年来,共有500多名基层公务员通过遴选进入省直机关。全省各地新考录的公务员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不断提高,市级党政机关达到53.35%,县级党政机关达47.5%,进一步树立了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培养出了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实现全面振兴,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了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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