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层民主根基
2012-08-10
浙江人大 2012年5期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街道人大工委是在城市化进程中为适应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而设立的基层人大工作机构。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在这方面,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作机构都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
浙江素以“敢为天下先”著称,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方面同样不乏先行先试的勇气和作为。开展实事工程代表票决、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开辟代表履职新途、畅通公民议政渠道——这些虽不足以描绘我省基层民主建设的全貌,却展示了浙江各地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法履行职权、扩大基层民主、推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生动图景。
不过,现实生活总是丰富多彩,基层的政治需求和百姓参与也往往丰富和复杂得多。“春江水暖鸭先知”,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立足基层一线,在感知和捕捉民主发展脉搏、民众政治需求方面独具先天优势;但同时,面对法律未予明确的“真空地带”,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创新,也面临着如何修正、完善、规范,乃至上升、推广等系列问题。
我们期待,这些带着泥土气息和草根味道的探索实践,在为夯实基层民主提供样本的同时,更会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持续深入发展注入源源不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