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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2-08-09马章甫宋继伟张云喜

长江蔬菜 2012年1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发展

马章甫 宋继伟 张云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但也面临诸多问题。如资金供应短缺、组织化程度低、人才资源匮乏、科技支撑乏力等。建议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健全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融资和人才队伍的建设等,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马章甫,湖北武汉蔡甸区农业局,430100,电话:027-69813023,13871270975

宋继伟,张云喜,武汉蔡甸区农业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总体呈现出发展势头迅猛、服务内容拓宽、组织功能提升、带动作用增强的良好态势,发挥出越来越多的“利好”作用,概括为6个“有利”:有利于向农民提供系列服务,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困难;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谈判地位,实现分散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推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有利于完善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在生产经营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实现全面小康共同富裕;有利于落实国家对“三农”的优惠扶持政策,让农民更直接、更方便、更有效地得到实惠。因此,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化农村改革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民生产困难,建立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重要形式;是推进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改变农民弱势状态,保障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举措;是促使农民收持续增长,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渠道。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1.1 资金供应不足,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成本较低,但申办绿色认证、注册农产品商标、搭建大棚等,置换或承租土地等均需要大量资金作后盾。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资金不足,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低的问题。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地位不明确,部分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因素考虑,不愿意提供贷款。虽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支农强农优惠政策,但配套的具体规定缺乏,难以落实到基层,农民群众难以得到实惠。因此,资金短缺,融资难、贷款难已成为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合作社做大做强。

1.2 人才资源匮乏,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

组织成员的结构和素质,很大程度上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可持续发展。作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配备大量的生产加工型、市场营销型、经营管理型、财会金融型等专业技术人才。但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牵头人与管理者的知识水平、生产水平、管理能力、技术水平都较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虽然有些合作社开展了人才招聘,但由于其自身条件较差,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人才资源匮乏,成为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顺利发展和运行的又一大瓶颈。

1.3 组织化程度低,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

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一起应对风险考验,共同参与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但是由于合作社自身组织化程度不高,使其组织带动的服务功能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合作社建设中,普遍存在“重发展轻规范、重建设轻指导、重扶持轻监管”现象,致使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机构设置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运行不规范,缺乏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经营活动随意性较大。二是大部分合作社规模小,产品单一,服务带动覆盖率低,整体实力不强,规模效应难以实现,带动广大社员增收致富的能力较弱。三主体地位不明确,分配机制存在漏洞,如未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法人地位不明确,利益不均,存在恶性平均主义等,没有真正做到“利益共享”。严重影响了社员的积极性。

1.4 科技支撑乏力,削弱农民专业合作社竞争能力

当前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业务内容单一、领域狭窄,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品质不高,市场竞争力弱。涉及农副产品加工的合作社数量较少、规模较小,缺乏农产品深加工项目,造成农产品的附加值低,产业链条短,农产品的收储、运输等环节压力大,抗市场风险能力弱。与科研机构、农业院校等合作不够,引进不了农业科技项目,造成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提升缓慢,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效益不明显。

1.5 扶持政策滞后,增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压力

扶持合作社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用地、用电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滞后,优惠政策和规定不够明确具体,政策落实难,合作社难以充分享受到各种政策带来的优惠。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2.1 强化宣传,构建平台,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法规政策,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准确把握合作社法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提升农民群众的专业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依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力度,促进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通过举办专题报告、知识讲座、技术培训,为合作社搭建技术交流平台;通过建专业性网站等方式,为合作社搭建信息网络平台,提升合作社的市场驾驭能力;广泛开展招商引资、产品展销等活动,帮助合作社搭建营销平台;大力宣传成功典型、先进人物,搭建宣传平台,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2 多措并举,加强融资,解决资金供求矛盾

其一,加强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规范合作社内部财务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积累和盈余分配机制,实现公平和高效相结合;学习借鉴先进合作社融资的经验,如组建资金互助部,开展信用担保,探索建立融资途径。其二,增强政府在融资中的作用。全面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扩大财政扶持资金规模,重点扶持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培育,农产品的加工、储存、保鲜等。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鼓励引导担保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其三,完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农村金融机构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信用评定范畴,创新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探索拓宽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畴,创新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满足实际需要的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建立合作社贷款绿色通道。

2.3 积极引导,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运行机制

对刚起步发展的合作社,先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生产管理、财务会计、盈余分配、日常事务监督等项管理制度,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机构设置,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争取不断壮大、形成特色。对已具备良好基础的合作社,加强分类指导,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其“边发展边规范”。对发展较完善的合作社,及时制定考核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强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发展壮大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民主管理好、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以规范促发展”,增强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使发展与规范形成良性互动。

2.4 强化培训,推动引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构建培训教育体系,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培训教育规划;采取参观考察、短期进修、远程教育、学历教育等多种方式,抓好合作社成员的教育培训;根据合作社的实际需求,分批分期培养一批经营管理人才、理财能手、种养能人、营销能人。通过培训教育,培养造就一支会管理、懂技术、善经营、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发挥其生力军、主力军的作用。积极引进外部人才资源,鼓励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选聘、选调到乡镇、村任职及“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与发展工作;鼓励农技推广人员、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兼职,共同参与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进一步壮大合作社的人才队伍。

2.5 制定政策,强化服务,切实优化政策环境

通过制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准入、用电用地和运输优惠及进出口经营权、人才引进、税收减免、信贷保险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指导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如在登记注册方面,工商部门应加强指导,及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效率;在进出口经营权方面,积极支持有一定规模出口创汇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地方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及时办理用地手续,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用地;用电方面,供电企业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用电的价格按国家农业生产电价执行;运输方面,交通部门要继续积极推动“农村路网工程”建设,大力改善农村交通条件,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运输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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