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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征排污费无异于海盗抢钱

2012-08-07杨再舜

中国汽车界 2012年10期
关键词:排污费碳税汽车

文/杨再舜

目前,中国对汽车购置和使用阶段所征收的主要税种费项多如牛毛,成为世界第一奇观,中国汽车是一块“唐僧肉”,各路妖魔鬼怪吸血鬼谁都想咬一口。

我国“碳税”框架设计已久

据财经网9月13日报道:“9月10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2012中国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与合作高峰论坛上表示,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正在论证阶段,预计会在十八大后实施。征收汽车排污费政策很有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全国。” 这是由中国第一行政机构——国务院发出的罕见高调信息,而不是由原先的一些专司涨价的部委发出,因此可行性更大,甚至无须经过全国人代会的批准,今年内先在1—2个中心城市试点,明年必将开征实施无疑。

前年,广东省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曾率先发出信号表示,为了控制汽车保有量的过快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根据深圳市政府公布实施的《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决定在2012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制定征收汽车排污费规定很有可能跟车船税一样,按排量征收。

“十二五税改思路明朗,环境税开征成定局”。2010年财政部对于环境税表述,已不再停留在“研究”或“加快推进”层面,而是直接表述为“开征环境保护税”。环境税、增值税、个税、房地产税四大税种是“十二五”时期税收的重点。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十二五”期间,将改革完善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等。由此看来,中国老百姓明年又将喜迎增税加费。

其实早在三年前,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课题组经过调研,形成了“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的专题报告。课题组表示,我国碳税比较合适的推出时间是2012年前后;由于采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需要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所以适合采用定额税率形式。据了解,目前环保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环境税的方案已经完成。此后,被御用的专家们在“中国绿色公司年会”上表示,“中国碳税专题组的基本研究工作已经做完,目前正在与全国人大等作进一步的沟通,我们希望是在‘十二五’期间开始征收碳税。”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调研报告分析了我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在中国开征碳税的基本目标和原则,从税制诸因素角度初步设计了碳税制度的基本内容,并具体提出了我国碳税制度的实施框架,包括碳税与相关税种的功能定位、我国开征碳税的实施路线图,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建议。

所谓碳税,是根据产品加工过程所排放碳的多少收取的一种环境税,在现实操作中也常常采用能源税的形式,直接提高燃料最终用户支付的价格,环境税则是在目前试点的基础上开征新的税种。对于碳税的归属,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专家称,碳税的收入归属上有三种选择,即地方税、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专家认为,考虑到我国目前税率收费标准太低,尤其是地方税税收收入过低,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议将碳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为7∶3。若一旦开征“排污费”,那么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成比例也将是三七开。至于城市“拥堵费”的蛋糕如何瓜分,上下可能还需要一番博弈!

填补各地方政府的财政窟窿

当下汽车排放要征收“排污费”,若按此逻辑惯性发展下去,未来中国人呼吸空气也要交“呼吸税”、排泄要交“排泄税”,自从人类开天辟地,古今中外,中国式的税费空前绝后,前所未有,滑天下之大稽也。

前两年,“车船税”调整是在以“节能减排”之名行变相涨价之实。有统计数据显示,此次车船税改革轻而易举地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天价财政收入,如今又“乘胜追击”开征城市“排污费”和“拥堵费”,必将又毫无成本地赚个盆满钵溢,对已达到现阶段排放标准的汽车再征收“放屁税”,岂不是有索马里海盗行为?!

汽车排放控制关键是商品本身的技术问题。如果汽车厂是没有按照国际排放标准生产的产品,那拟出台“排放税”的主管部门又是如何向其发放产品合格证的?既然都是国家发放的合格产品,为何还要收取“排放税”?岂不是自我矛盾、出尔反尔的自掴耳光?!无论是征收汽车排污费还是拥堵费,都涉及到中国所有公民的权益,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政府理应听取全国老百姓的意见,最起码要征求主流汽车生产厂家的意见。否则中国各汽车企业花天价巨资对动力系统升级改造,达到欧盟汽车排放标准要求。此外,对一些超低排污的新能源汽车(油电驱动的混合动力汽车)也一刀切地征收排污费,这于情于法都不合理。再者,只对汽车强征排污费而对严重不达标的油品质量视而不见,对生产质次价高“二桶油”等央企放任祸国殃民,这无道无义,只能落得“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下场。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对“二桶油”开征油品品质不合格费,才是天经地义;相反对车主征收“排污费”简直是反民主民权民生的大逆不道。

我国汽车整车产品从购买到使用环节主要经历购买、保有和使用三个阶段,如目前现行的对汽车整车产品所征收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运税或消费附加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主要的收费项目有新车牌证费、新车检验费、年度检验费、城市增容费、绿色环保费、教育基金费、过路过桥费、燃油消费税、保险费和罚款费等。有的城市有临时性集资(如道路建设项目) 、临时养路费、社会治安维稳费、下岗失业职工基金费。此外,还要收取行驶证工本费、车辆移动证费、车辆照相费、工商验证和税务开票费等。进口汽车还要缴纳关税等,各种税费累计占购车费用50% 以上,乱增税胡收费项目,五花八门,花样不断翻新层出不穷,苛捐杂税多如牛毛,成为世界上汽车税费项目最多、税费额最高的国家,但冤大头——消费者却并未察觉到,还以为仅此几项的税费项目,实际上全都包揽其中,不合法理的税收依旧在横征暴敛中。

强征汽车排污费和拥堵费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填补各地方政府的财政窟窿,但却没能真正抑制刚性需求。除毫无节制、越来越恶性膨胀、越来越横行霸道的公务车(官车)外,普通百姓的家用车成了各地方政府随身携带的提款机与各饕餮官员口下的唐僧肉。纵观世界所有国家的税费种类和项目累加起来,也没有中国之多之高!

缓解或解决大城市的空气污染和交通拥堵问题的“红处方”不能只针对百姓私家车等社会车辆,控污染治堵只许官车“放火”,而不许百姓的私车“点灯”,治理城市空气污染和拥堵似乎忘了中央及各地各级衙门里的大排量超污染特权车。中国的私家车之祸远没有想象中大,真正造成我们城市如此污染与拥堵是质次价贵的央企“二桶油”与特权的公务车,成为改革治理的盲点和死角。

解决环保问题的根子在哪里?

从来没被重罚的中国垄断暴利集团——“二桶油”,它们生产和出售的劣质油品导致汽车发动机燃烧不充分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灾难,却让深受其害的老百姓去买单?单纯以加重消费者负担的办法来解决环保问题,不仅背离了环保的目标,还让人联想到以环保和拥堵的名义来敛老百姓的血汗钱。因此,在处理这类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时总想着如何捞银子缴税交费了事。

征收排放税,看起来理由非常充分,但是解决环保问题要从根子上采取措施,比如法规,而不能靠抹清凉油来解决大脑炎的问题,更不能解决癌病的问题。政府解决不了石化炼油厂的油品质量和汽车厂家的产品排放的责任问题,而仅此单纯以加重消费者负担的办法来解决环保问题,不仅背离了环保的目标,更让人联想到以环保的名义来敛钱,将环保原则变成一台向全国车主的提款机。这些尽出馊主意想方设法从老百姓身上搜刮抢夺钱财的强权部门为何不从自身做起,先向官车——公务车收取“放屁税”?备受诟病的公务用车是各地方政府机关大排量汽车的第一需求者。

今天,无论是“排放税” 与“燃油税”还是“拥堵费”和“城市绿色环保标志费”都实属重复收税交费。排放收税是根据车辆排放等级和污染物的排放量,即多用油、多跑路就多排放,而多用油收费已在“燃油税”与城市“绿色环保标志”上收取了,凭什么还要额外强制性地收取“排放税”?!即使增设了貌似合理的所谓机动车排污费与拥堵费,也不能降低机动车的保有量,也不能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尾气污染的问题,政府不是积极地采取措施提高油品品质措施,而是向私家车主们收费,这除了增加车主的经济负担和提高了财政收入之外,对大气污染不会有任何的改善,难道会一收排污费,空气质量就好了吗?

“排污费”按排量征收和按道路使用状况征收,对不同车主的影响不一样,因为每个人车辆的使用时间和路程都不同,对城市拥堵和大气污染的影响也不同。此外,对富人和工薪车主而言,其影响也不一样。富人开豪车,并不在乎每年几万元的排污费;但对普通工薪车主而言,即使排污费只有几千元,也会增加沉重的负担。至于政府公务官车,不论增加多少排污费,也绝对不会减少用车行为,要用财政来支付,老百姓为此买单。因此,现阶段强征“排污费”和“拥堵费”都是不合理与不合法的。

在所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针对汽车的税收分为三个环节:购置环节、保有环节、使用环节。在汽车购置环节上所征收的税款在整个比例中的税收所占的份额很小,在使用环节上征收的税款所占比例却较高,大约为60%。在购车环节中,发达国家通常的做法是采取轻税政策。虽然欧洲、美国和日本这些主要发达国家与汽车相关的税种和缴纳的税金存在着一些差别,但是发达国家在购车阶段所缴纳的税款却有着相同之处,即征收额都极低。在汽车排放上,对消费者主要采取鼓励的办法,如从“燃油税”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对购买环保性能好的汽车产品、新能源汽车产品、提前报废旧车的消费者进行鼓励。

目前,中国老百姓从牙缝里挤出两个钱买辆车当作交通工具,这下又成了城市拥堵与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如今汽车文明离中国老百姓不是近了,而是更远了。虽然中国将连续二年成为世界第一汽车大国,但中国人却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汽车文化文明给他们带来的身心快乐,而是每天面临堵车塞路和处于横行霸道、横冲直撞、飞扬跋扈的官车中。

中国汽车是一块“唐僧肉”

如今中国建成了世界最长、最贵的收费公路后,但各种乱收费强征税却在继续中,而且强度和频率越来越大。目前,中国对汽车购置和使用阶段所征收的主要税种费项多如牛毛,成为世界第一奇观,中国汽车是一块“唐僧肉”,各路妖魔鬼怪吸血鬼谁都想咬一口。

苛税重赋杂费已让中国社会绝大多数低收入者在CPI和通胀之外承担了难以承受的巨大经济压力,处于如北韩和非洲灾民般的困苦生活之中挣扎。据美国福布斯杂志最近推出“税负痛苦指数”榜单,中国大陆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1—2位。目前,中国的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在3%以内,累计国债余额占GDP比重在20%左右,地方政府也有大量显性和隐性债务,根据首次针对地方财政收支的全国审计结果,中国各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额达到10.7万亿元人民币(合1.65万亿美元)。这个数字大约相当于中国GDP的27%,而且显著高于官方公布的中央政府不到GDP20%的债务余额。

中国巨大而臃肿的各地方政府当下都财政告急缺银子,拆东墙补西墙乱收费乱罚款更是花样翻新,各出奇招突击增收苛捐杂税,基本都采取“杀鸡取卵”办法。眼下中国老百姓都下意识地习惯性地形成了一个共识与思维方式,即现在出台的每一项与民生相关的政策,无一不打着与国际接轨的口号,其实质就是改招数变相对老百姓巧取豪夺或干脆强行搜刮,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丑恶嘴脸。现在靠人民供奉养活的“人民公仆”们不是在为人民服务,而是在为人民币服务,已经沦为缴税收费型政府,其强盗逻辑恰恰与中央政府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和“减免税负”政策相悖离。

中央政府的减轻税负、休生养息等费税改良政策可能还在进行中,各地各级政府的收费应当朝着取消的方向发展,而不是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早在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后,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再出台新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其意在防止重复行政收费,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税负之轻重,不但预示着一个国家兴衰,还标志着民生的生存状态。今天中国财富分配本就严重失衡,贫富差距巨大,高房价与医疗、教育费用过高,本就迫使大部分民众不得不压缩正常消费,导致内需不足,产能过剩。如果再加重税负只能使中国经济雪上加霜,加深民生的困苦。如此血拆民宅的经济、血拼民生的经济恶性循环下去,其前景可想而知。

当下,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阶级各阶层的矛盾进一步加深激化中;凡是对老百姓有害的都与“国际接轨”,与老百姓有利的都不与“国际接轨”。如今哪项出台的政策法规是通过公民投票决定的?!我们要以史为鉴,导致覆亡的苛税重赋往往是乱世之兆。轻徭薄赋,与民休养生息,才能真正使民富国强,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方能维稳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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