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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反腐的法律探究

2012-08-06郝敬京梁斌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12年3期
关键词:人肉搜索

郝敬京 梁斌

[摘 要]网络反腐已经成为司法腐败领域一个严峻的问题。网络在改进我们生活的同时,也逐渐成为民众打击腐败的有力武器。它作为新兴事物,在现实中不可避免的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如何通过法律和制度规范和完善网络反腐,使其健康发展成为一个亟须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网络反腐;制度反腐;人肉搜索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一种群众监督的新方式应运而生,网络以其广泛透明、高效便捷、直观互动的优势,成为“全天候的反腐利器”。网络反腐作为打击腐败的新兴手段,已经成为传统反腐方式的重要补充,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反腐的过程也出现侵犯个人隐私、恶意诽谤、网络暴力等违法问题,因此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和完善网络反腐,充分利用互联网流畅的监督和问责功能,克服其自身缺陷成为当前迫切的课题。

一、网络反腐概念及特点

网络反腐指的是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网络反腐具有与其他反腐方式不同的优势,网络的公开性、透明性将涉及机密外的一切信息公布于众,自觉接受民众的监督;网络的快捷性、高效性为反腐工作赢得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网络的隐蔽性、低风险性可以隐藏举报人的信息,保护其人身安全;网络的广泛性、互动性可以提供更加具体直观的证据,实现双方的沟通与交流,推动反腐工作的进展。网络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反腐斗争的新形势和新战场。回顾过往,云南的“躲猫猫”事件、南京房管局长“天价烟”事件、公务员“天价出国旅游”事件、湖南广电局长公款奢侈消费事件等等,都是通过网络监督及时地被反腐机构发现,最终得到有效治理的。

二、网络反腐在现实中的困境

网络作为一种新的媒体受到有关部门乃至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被网民“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受到查处的速度越来越快,力度越来越大。从亿万网民奋起反腐,到中央纪委倾力协助,整个社会都剑指“问题官员”。网络反腐对于丰富和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的政治参与和反腐热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它毕竟是一个新事物,又处在发展初期,还存在着一些不合理、不成熟的因素,严重制约着网络反腐效能的良好发挥。

(一)网络信息真伪难辨

由于网络上信息发布的便捷性以及信息审查制度的空白致使各种虚假信息和谣言在网络上大量聚集,种种负面评论或损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虚假信息接踵而至,对政府以及政府的决策加以诽谤和诋毁,混淆视听,既影响网络反腐的效果,也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干扰了网民的正确判断。各种虚假举报信息恶意举报不仅会浪费国家相关部门的财力和精力,还会对被举报者造成伤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打压对手的工具和途径。比如有网民在网上发帖说南京市原国土局长、现栖霞区委书记臧正金在南京拥有4套房子,价值600万元,这些房子的具体信息一应俱全,臧正金及其家属的私人信息也在网上曝光。后来通过臧正金本人澄清和组织查实,臧正金并没有腐败问题,但是这次事件已经对臧正金及其家属在隐私权和名誉权方面造成了严重的侵害。

(二) “人肉搜索”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人肉搜索作为反腐工具和手段,具有检举便利、曝光及时、隐蔽性强的反腐优势,给了公众检举揭发腐败现象更大的信心和鼓励。由于当前的网络反腐没有成熟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护,当某一事件上升为社会热点时,网民为了行使自己所谓的自由权力,便通过“人肉搜索”对事件的当事人进行追踪调查,这一方式极容易造成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如果行为过激不仅会对被检举人及其身边的亲人朋友造成巨大伤害,甚至会由舆论监督演化为网络暴力。目前网络上的人肉搜索已经存在私刑化倾向,受害人不断收到恐吓信件和短信、失去工作、甚至影响了正常工作、学习、生活。“人肉搜索”从法学角度看主要涉及两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方面是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言论自由,另一方面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扰乱了他们的生活安宁,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地方出台法规,严令禁止“人肉搜索”。

(三)网络反腐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

目前网络反腐已经成为世界潮流,一些西方国家已经把网络作为打击和预防腐败的有力工具。网络反腐在我国虽然已经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和高度重视,但是关于网络反腐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依然滞后。首先网络反腐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当前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跟不上形势的需要,对网络举报、网络监督、网络反腐行为没有系统的法规和条例进行规范约束,虽然有些相关规定散见于各部门法规当中,但实际可操作性差,不能很好地对网络进行法制化、规范化的监督。至今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网络举报人的法律,网络反腐可能被利用成打击报复的工具,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被诬告的事情屡有发生。其次网络反腐未能与高效的制度建设有效衔接。在网络安全的维护、对网络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举报网站的监管、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制度建设都比较滞后,网络监督信息带有局部性和片面性,有的地方、有的官员漠视网络监督, 对网络声音置若罔闻, 忽视网络反腐制度建设,阻碍网络反腐进程。

(四)网络反腐可能影响司法公正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中国人更多的是从情感、道德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网络传媒对腐败现象进行揭露时,可能侧重片面报道,如刻意的突出某些事实,偏袒一方当事人来陈述事实和表达观点、对调查结果猜测性报道、未经调查为案件定性,对被告人进行有罪推定等。而网民由于只看到事物的表象,看不到事情的真相,网络民意向一边倾斜,网民极可能会从网络走向现实,结成群体,给网络反腐案件的处理施加压力,容易出现以讹传讹、民意审判、媒体审判等问题,可能导致“网络暴力”甚至演变成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影响正常司法程序和司法公正。再者当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问题官员的腐败行为的同时,举报信息及可能提前曝光,使腐败分子提前布局,事前通过串供或销毁证据,转移财产来对付反腐机构和司法部门的调查,加大了案件查处的难度,导致很多事情无法深入查证,使反腐工作陷入困境,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额外的难度。

三、网络反腐的法律思考

网络反腐让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监督国家机关的权力运行。网络反腐虽然存在着的缺点,但这只是新事物初期必然经历的一个阶段,只要加快网络反腐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加大网络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形成政府和社会有机互动的良好局面,这些缺点是完全可以克服的。

(一) 加强思想教育, 提高网络反腐主体的素质

由于网民层次、知识水平参差不齐,互联网上存在着发布虚假信息、传播低俗和淫秽色情信息等不良现象影响着网络传播秩序。目前首要任务就是加强网络从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与职业素质的培训,增强社会责任感, 提高其业务水平。尤其是培养网络编辑理性分析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其次政府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大对公民的网络道德教育, 利用传媒普及网络法规, 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参与素质。通过宣传平台积极向广大网民宣传国家有关反腐倡廉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公开网络反腐已取得的成果, 增强广大公民网络反腐的信心和决心。作为网民要能够自觉抵制歪曲的信息、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不主动传播、不随风跟帖,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能理智地对待网上一些偏激言论,合理适度的发表自己的言论,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正确使用自己的合法权利,避免引发网络暴力或群体事件。通过思想教育,提高反腐主体的素质,让每一个网民都成为成熟、理性、有法律意识、有责任心的网民。

(二)加快网络反腐的立法进程,营造依法有序的法治环境

完善的法律环境可以促进网络反腐健康有序的开展。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反腐方面的法律法规,如 《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公务员法》、《反洗钱法》、《物权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但网络反腐法律化程度仍然很低, 仍存在许多法律空白,这就使得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有了可乘之机。正如专家所言“缺乏法律规范已经成为网络反腐的最大硬伤”,影响了网络反腐功能的正常发挥。目前亟需出台一部关于网络反腐的专项法律,对网络反腐涉及的行为和环节进行规范,对参与网络反腐的公民的合法权利加以保护;准确界定知情权与隐私权、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社会监督与诽谤造谣的界限;规范网络反腐的行为,采取法律方式严惩那些恶意中伤他人、散布虚假信息的非法行为,以及对网络反腐进行抵制、打击和报复的群体和个人;进一步疏通网络举报渠道,完善网络举报人安全立法,充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今后还可以制定《举报法》、《证人保护法》,然后再在成熟的基础上推进国家层面的《财产申报法》、《网络举报法》、《新闻监督法》等有关网络反腐的法律出台,这样才能使网络反腐能够在法律的规治下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加强网络反腐的制度化建设,构建制度化机制

网络反腐若要发展成为能够与时俱进的预防、克服、惩治腐败行为的利器,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监督、保障制度来适应形势的需要。首先, 我们要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为公民监督和揭发政府的腐败行为提供途径。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与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步伐,为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提供平台。其次要加强管理,完善网络举报的制度建设。网络举报是网络反腐的一个重要环节,正确利用网络举报可以为网络反腐提供主要线索,节省反腐败的成本,提高反腐的效率。尽快建立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真正为群众提供一条便捷、畅通的监督渠道。通过规范网络举报的办理时限,细化工作方法和程序;建立网络反腐举报信息保密制度、举报奖励及补偿制度来保障合法权益。当然,网络反腐的制度化还需要立法、司法、执法机关的职能配合。通过“制度创新”,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纠错机制、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严厉的问责机制,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张“网”织得更密、更细,方能让中国式反腐“渐入佳境”。

网络反腐走向成熟理性,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我国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应加快建立网络反腐法律法规,将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有效链接起来,把反腐工作推向新的阶段和更高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尚旗.从民间到政府:网络反腐的路径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10,(3).

[2]周淑真,聂平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状况透视和反腐败战略思路的变迁[J].探索,2009,(5).

[3]牛先锋.网络反腐的功能及其完善對策[J].理论视野,2009,(5).

[4]傅达林.网络反腐亟待走出三个困境[J].检察日报,2009-11-20.

[作者简介]郝敬京(1981—),女,河北保定人,中共保定市委党校讲师,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法、经济法;梁斌(1975—),女,河北保定人,中共保定市委党校讲师,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政治学、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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