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全面取缔传统灯泡
2012-07-30■文/小琪
中国质量监管 2012年10期
■文/小 琪
欧盟分阶段取缔传统灯泡,现已进入最后阶段。据了解,从2012年9月1日起,欧盟零售商不得销售白炽灯泡(主要针对40瓦及25瓦的白炽灯泡)。
根据欧洲委员会第244/2009号规例,欧盟逐步禁售能源效益低下的灯泡,即传统白炽灯泡及传统卤素灯泡。该规例本身是欧盟环保设计指令(本为2005/32/EC,修订后为2009/125/EC)的执行措施。
第244/2009号规例规定,所有非定向照明灯泡须符合最低能源效益要求。某些灯泡例如传统白炽灯未能符合规定,因此须被取缔。过去3年,欧盟逐步取缔不合规定的灯泡,现已进入最终阶段,不只是禁止生产白炽灯泡,还要全面禁售。这项措施旨在鼓励人们使用更节约能源的灯具。欧盟订下目标,要在2020年前减少能耗20%,每年省电39太瓦时(terawatt-hours)。
有些消费者抱怨取代传统灯泡的产品,例如螺旋节能灯(CFL)和发光二极管(LED)灯泡等售价偏高,但预计随着需求增加,成本将逐渐下降。
欧洲委员会表示,传统低伏卤素灯泡、氙气卤素灯泡、红外线卤素灯泡、螺旋节能灯和发光二极管灯泡,都可代替现已禁售的灯泡。逐步取缔能效低下的灯泡对环境有利,环保团体和商界企业均对此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