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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会计信息质量

2012-07-17李国军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3期
关键词:会计法职业道德会计人员

李国军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然而,近年来一系列会计舞弊案,使会计行业的公信力受到严峻挑战,多个会计信息失真案,引发了会计行业的诚信危机。因此我们要迅速强化各行各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一、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表现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监督却失之于宽,在不少地区甚至显得苍白无力。可以说,会计职业道德的丧失已经严重扭曲了会计信息和经济信息、破坏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侵害了相关方的利益。正是基于这一问题的泛滥和严重性,关于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越来越成为公众关心和探讨的焦点。

2.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原因

(1)利益驱动。会计职业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是利益的驱动。这里所讲的“利益”,既包括单位利益,也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关系极为复杂,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导致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进而产生了虚假会计信息,究其根源是利益机制的驱动和缺少一个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2)会计制度的局限性。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如谨慎性原则在应用时,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少预计或没有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使会计信息带有了估计成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这些原则本身为会计人员造假提供了操作的空间。

(3)失信成本低。目前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减弱了法律的效力。在具体的规定上现有的一些治假法规、处罚规定也显得过宽。正是由于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才会不断上演会计造假的闹剧。

二、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1.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

(1)会计信息传递不能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相关性是具有相对性的,同一种信息对不同的用户以及在不同时间上其相关程度不同,而现有会计系统提供的只能是针对所有者共同需要的通用会计报告。这实际上是对会计信息进行再加工的信息处理过程的结果,只能向信息使用者传递综合的信息,但这种通用的会计报告不能满足所有信息使用者的所有不同决策的需要,其相关性只能是相对的。

(2)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相关信息不能得到正确反映。以企业年度定期报告为例,多数存在母公司对子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列报存在疏漏、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未做说明、对利润总额主要由非主营业务利润构成不详细披露、对其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的重大变化未做必要的分析说明等种种现象。有的企业存在大量资产未能得到确认,更谈不上计量和报告。

(3)会计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资源配置效率下降。会计信息不对称的表现: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会计信息不对称,指企业由于选择了特定的会计方法而造成会计报表的信息披露偏向于某一个特定的信息使用者,由此造成一部分人得到更多的所需信息,另一部分人却与此相反,从而引起投资成本上升,股票在市场上流动性下降;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会计信息不对称。

2.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

(1)法规不健全。《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之处。如对违法处罚规定中,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缺少量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使执行不能很好的落实。急需进行修改,出台相应的实施措施。

(2)外部监督乏力。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权衡本部门的利益,偏袒自己下属单位,监督弱化;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为宗旨,注重税款的缴纳,忽略其他会计核算监督;审计机关重点是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

(3)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三、重整会计职业道德促使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一)建立健全法制

2000年7月开始施行的《会计法》,是会计打假的一把利剑,它是规范会计工作和行为的根本大法,是一部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内容充实、体系完整、要求明确、特点鲜明的法律,它的实施为依法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广大财会工作者履行会计职责,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首先,宣传贯彻《会计法》是确保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大力地、长期地深入宣传贯彻《会计法》,并且采取行之有效的、广大财会人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方式,如围绕会计法的核心内容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将其分解为“三字经”、“顺口溜”、“小品”、“漫画”等形式,真正使《会计法》的内容在广大财会人员、单位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中入耳、入脑,这样才能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打实、打牢。

其次,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的条款加以修改,并增加对那些在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情况的规定。

最后,对于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知情不举甚至同流合污等现象,除按规定予以一定的行政处罚外,严重的还可追究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使人们认识到若不注重职业道德,不用职业道德规范自己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二)创建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

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是指建立专门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机构,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信用信息资源为基础,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明确的评价内容、规范的等级标准来准确反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状况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首先,建立独立统一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机构。根据中国目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笔者认为应由国家财政部牵头成立会计职业道德委员会作为会计职业道德评价机构。

其次,建立信用档案。目前,我国信用档案建设还是空白。应尽快建立信用档案制度,将违反诚信及不遵守职业道德的单位和个人记录在案,以便公民随时查询,从而逐步增强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意识。

最后,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制度。坚持法规优先、制度先行,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制度和条例。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制度主要包括:统一规范对信用评估机构的管理;建立信用评估机构和人员、准入和资质管理机制;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规范信用行业的发展等。

(三)健全和完善会计监管机制

就企业内部控制系统而言,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二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三是要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过程实行会计监督,严格把关,对不合法、不合规定的业务事项,财会人员要敢于抵制,对不规范的会计行为要及时建议并加予纠正,对有疑问的经济活动要提出质疑,做到证账、账实、账表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就企业外部会计监管系统而言,必须按照“行业自律、政府监督、法律规范”的思路框架,建立“以行业自律为基础、政府行政监管为主导、法律法规的完善为准绳”的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四)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胜任能力

我们也应看到,还有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由于受利益驱使和法制观念不强,以及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其不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不加强业务学习,这也是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信息质量不能得以提高的原因之一。因此,切实增强从业人员自省、自律、自重意识是培育、提高道德素质的重要环节。

首先,会计人员应当具有广博的知识,如高等数学、计算机基本知识、外语知识、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处于企业管理核心地位的会计人员,不仅要熟悉本国的法律、法规、历史,还应了解其它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现代管理方法,如应用系统分析等。这些基础知识的获得将提高会计人员的观察、分析、判断和归纳能力。

其次,会计人员还应具备扎实深厚的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此外,会计人员应特别具有“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并不仅仅只局限在准则的应用上。随着知识经济的日益深入,会计人员的职能也越来越广,包括对企业生产成本的控制、营运资本的管理、风险控制与核算、战略投资、财务报表的分析与预测等,这些方面都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选择和决策的能力。

最后,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道德决策能力的提高,必须依靠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建立一整套会计人员素质教育的规则,进行多层次、循序渐进和全方位的教育,大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校教育,尤其要注意在会计学原理等会计基础课程中增设有关会计道德的内容;二是在职教育,可分层次进行培训,同时要注意教育的对象应当全面。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进行政治思想、法制、业务素质、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教育,使其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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