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危机和资源效率提升背景下我国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思考
2012-07-17郭秀珍
郭秀珍 光 荫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随之对能源需求也急剧增大,工业和绿色运动正朝着与可持续发展这个重要理念一致的方向运行,与绿色浪潮相关的会计——环境会计也已成为会计学界关注的焦点。
一、能源危机背景下传统会计面临的挑战
资源、环境是人在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近几十年来,随着人口的剧增,对自然资源的强度消耗,造成能源紧张、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使人类与自然、生态与经济出了十分不协调的局面,结果导致了以牺牲环境、透支未来为代价,取得了虚夸的收益,为企业和国家带来了无尽的后患。原会计核算体系已面临着严峻挑战,将环境项目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已成为必然。
二、能源危机背景下我国环境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在传统会计核算中,资产负债表对部分环境负债未作确认,利润表中同样未确认企业采取环境治理措施发生的支出,最终导致信息使用者不能客观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能源危机背景下我国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难点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健全
我国现行用于指导企业会计和报告实务的法规主要是由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包括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行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执行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准则。总体来说,这些法规、制度和相应的企业会计与报告实务对于环境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虽然有少数企业有自愿披露的迹象,但是,从环境会计涉及业务的处理、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上,企业间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可比性。另外,我国目前的税法中也有对某些企业减免税的规定,这些规定虽从减免税的正面鼓励企业防治污染,但这些法规中也缺乏进行信息披露的明确规定。
2.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够广泛
我国目前有些企业仍存在着“重经济轻环境”的思想,“先污染,后治理”等非持续的行为仍大有市场,公众的整体环境意识低下。有些企业可能就不愿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会计界对环境会计的研究大多数局限于微观层面,将环境会计局限于企业环境会计,而忽略了宏观层面的环境会计;或者将宏观环境会计看作是统计学家的事,对宏观环境会计研究参与不足。
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够科学
建立环境会计是一个系统工程,环境会计理论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需要考虑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及影响。从已经具有的成果看,大多数论文只注重环境会计理论某一方面的研究,而将环境会计理论作为一个系统和一个整体来研究而形成的成果较少。相当一部分学者在对环境会计进行研究时,写一两篇文章以后就不再探讨,不能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或系统研究,因而难有一定深度的力作问世。在研究方法上,属于规范性研究的文章较多,实证性研究的文章较少。我国企业目前对于这些问题不作披露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这势必影响有关各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企业环境状况和环境业绩等问题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性。
4.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缺乏理论依据
尽管我国一些企业已经意识到了环境会计的重要性,也有披露环境信息的动机,但遗憾的是,由于还未形成具备可操作性的会计准则,使得当前环境会计缺乏与实务相结合的理论支点,导致环境会计实务还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出现盲点,由于环境会计准则是一部操作性很强的会计准则,目前又没有可借鉴的、现成的环境会计准则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因此为制定这一准则所需的调研、咨询工作将是非常复杂的。
四、能源危机和资源效率提升背景下完善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1.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加强环境法制教育
加快包括产权制度在内的一系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和环境资源协调管理机制。更新会计人员的传统知识结构,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经济学知识。加重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的处罚力度,提高排污收费标准,从制度上促使牺牲环境的不可持续行为负担高额成本。
2.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发达国家对环境会计的研究从开始到如今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实践上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理论上也取得了很大的突破,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下,无论在理论还是实务上,我们都应该充分借鉴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及国外企业的实践经验,发展环境会计。但在借鉴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与发达国家之间由于所处的政治、经济等环境的不同而造成的巨大差异。
3.努力贯彻审时度势的原则
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需要一个由萌芽、发展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想让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一下达到很高的水平是不现实的。在不同阶段,对环境会计信息的要求也不一样,从形式到内容,从核算方式到推行范围逐步提高。从形式上看,不妨采用先“文字说明/补充资料或附注”,然后逐步过渡到“货币量化/正规报表”的方式;从内容上看,可报告部分基本的易操作的内容。
4.采取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国外许多企业都能做到主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凡是对环保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政府及社会公众都给予支持和鼓励。在缺少强制力和技术指导的情况下,一般企业并不愿意在环境会计及其信息披露方面多做工作,由于环境污染对经济效益造成影响的企业更是如此。因此,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环境审计。此外,政府还应大力宣传环保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环境污染危害的认识,利用社会公众的力量制约企业环境行为。
5.明确环境会计未来的研究重点
我国宏观环境会计未来的研究重点要集中在:自然资源耗减的进一步研究,使自然资源耗减建立在可靠的资料基础之上,并使耗减成本落到实处;要促进环境成本估值的模型化、标准化,为了统一全国的绿色核算工作,有必要形成模型化、标准化的评估方法,增强其普遍适用性;进一步开展生态破坏成本的研究,使其成果能够应用于核算实践领域之中;实现绿色GDP核算与企业会计核算的衔接问题;研究以绿色核算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的开展的方式与途径。我们应当了解和借鉴国外环境会计的理论,结合我国国情,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在我国企业中全面科学地开展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