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煤老板到阶下囚
2012-07-12马进帅
文/马进帅
从煤老板到阶下囚
文/马进帅
备受瞩目的甘肃窑街煤电集团原董事长李人志与夫人联手受贿1107万元,913.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2011年10月9日,武威中院接受甘肃省高院委托对该案进行终审宣判,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李人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夫唱妇随”的李人志之妻解亚玲,以受贿罪从犯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巨贪夫妇”接过长达55页的判决书,并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按手印,该判决当即生效。
经查,李人志利用职权单独或与妻子解亚玲疯狂敛财近2000万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甘肃省查处的国有企业领导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受贿次数之多、单笔受贿数额之大,十分罕见。
2011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在会上通报了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其中包括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贪腐触角无孔不入
李人志,1957年11月8日出生,先后在靖煤、华煤以及窑煤集团工作30余年,35岁任靖远矿务局计划处副处长;39岁任华亭矿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厅级);42岁任华煤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正厅级);48岁调任窑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人志调任窑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后,为了摆脱总经理权责的限制和约束,以深化企业改革、提高运行效率为名,采取一系列措施,在短时间内就将公司决策、经营、用人权集于一身,形成一言堂的专制局面。
通过修改董事会议事章程,他将总经理部分职权划入董事会议事章程,增设资金结算中心,实行资金调度由董事长审批后执行的办法,架空总经理。在其任职期间,窑煤集团虽然每月召开资金平衡例会,制定货币资金收支计划,但李人志每月均有特批资金支出。他任职期间特批资金总额高达9.09亿元,占计划资金总额的16.5%。
在干部岗位调整上,李人志更是独断专行,排除异己。案发后,窑煤集团的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李人志在窑煤集团,想往哪投资就往哪投资,想让谁中标就让谁中标,想给谁付款就给谁付款,窑煤集团大小事宜基本由他一人决定,就连窑煤集团59周年厂庆纪念册、职工工牌都要由他指定熟人制作。
就这样,李人志在窑煤集团一步步构建起了自己的“权力王国”。
很多“落马”领导干部堕落的轨迹大都是先掌控大权,然后将贪污的触角伸向各个角落,李人志也不例外。
在窑煤集团,李人志被员工戏称为“出纳员、采购员、施工员”。2007年3月,窑煤集团一住宅小区窗户采购招标,造价280万元。当时有八家公司投标,李人志向其关系户闫某透露了准备使用塑钢窗户的信息。结果在入围的三家公司中,只有闫的公司经营塑钢窗户,闫某自然中标。事后,闫送给李人志人民币5万元。
大型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全国煤炭工业百强企业之一、“中华老字号”企业的甘肃窑街煤电集团,企业资产总额达55.5亿元。然而,由于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李人志的肆意妄为和腐败堕落,这些曾经耀眼的光环被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2007年底,李人志与平凉华亭做服装生意的老板徐某合谋,以机关干部统一着装、提升企业形象为借口,在未经招标、徐某没有服装加工能力的情况下,授意徐某先后两次从南方定做服装770套,徐某获利15万元。
尝到甜头后,徐某暗自谋划,窑煤集团有一万多职工,服装利润十分丰厚,必须“锁定”李人志,于是先后四次送给李人志金条1根、金砖12块,价值159万余元。后徐某供述:“窑街煤电集团有一万多职工,每年都要做工作服,如果每年每人一套,做两次我就够本了(服装成本和行贿支出),做三次就赚回来了。”
至于为什么给李人志送黄金,徐某的回答更令人吃惊。他说,从一本书上看到,黄金可以让人的心理震撼,就认为送金条的效果比送现金的效果好。为了给李人志送黄金,徐某花费了20余年的积蓄。
2008年9月,窑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招标前,李人志和招标领导小组成员说:“要重点考虑常州某企业,我要出差,你们决定就行了。”
李人志走后,按招标程序,另外一家公司中标。他知道后大发雷霆,立即中断外出行程返回单位,推翻招标结果,擅自决定将标底四分之三的设备由常州某企业供应安装,剩余四分之一的设备由原中标企业供应安装。借此,他收受常州某企业好处费10万元。
2008年下半年,窑煤集团收购了天祝华龙沟煤矿董事安武军持有的该公司80%股权,其余20%股权由甘肃华盛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马聚持有。
2009年春节期间,马聚为了和李人志搞好关系,在兰州送给李人志20万欧元。经窑煤集团担保,窑煤集团二级企业甘肃金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2009年1月,金能公司经理王永贤送给李人志人民币6万元及一块价值7.6万元的劳力士手表。
2003年至2005年,李人志在华亭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期间,甘肃建企建安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朱旭波,通过李人志承揽到华煤集团马蹄沟煤矿绿化和道路修建等工程。为此,朱旭波先后三次给李人志送人民币6万元。
李人志调任窑煤集团董事长后,朱旭波为承揽窑煤集团三矿总采车间修建工程和拆除竖井设备工程,先后四次送给李人志人民币20万元。
2006年,兰州民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经理安轩,通过李人志帮忙,三次中标承揽窑煤集团水处理设备项目工程。安轩先后三次送给李人志人民币11万元。
据统计,李人志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受贿九起,合计人民币583.53万元;利用设备采购受贿13起,合计人民币445.51万元。
检察机关调查显示,因为李人志的贪腐,严重影响了窑街煤电集团正常的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资产急剧增大,仅无效投资就增加2.14亿元,债务达15亿元。
疯狂敛财
办案检察官用六个字评价李人志:“爱财、敛财、惜财”。
2009年3月,企业调整提拔中层干部80余名,李人志一次从中受贿77.5万余元。
窑煤集团动力公司工会主席、副书记李岩海(涉嫌行贿被立案侦查)是企业的骨干,李人志先后两次与其谈话,明示动力公司书记病故,经理即将退休。但李岩海未理解暗示的目的,没有给李人志送钱,两次均未得到提拔。后经他人“点拨”,于2009年春节前以拜年为名给李人志送了20万元人民币,不久被提拔为动力公司经理(正处级)。
李人志受贿的伎俩是:不了解、不可靠的轻易不收,既熟悉又可靠的主动出击。
2006年7月,甘肃中煤机械公司经理叶某为顺利结清货款,送给李人志人民币30万元,李感觉此人不可靠,半月后将30万元退回。2006年5月,李人志将窑煤集团住宅小区外墙粉刷工程承包给熟人吴某,吴先后三次送给李人志人民币16万元。但李人志认为吴某获利高、出手太少,便将家中价值7万元的烟酒推销给吴某,然后以借为名向吴某索要人民币8万元。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在检察机关审查阶段,李人志的妻子解亚玲对于丈夫贪污的事实非但没有感到惊慌,反而平静地表示,这些钱都是应该得的。她认为,李人志一次给私人老板包出去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工程,老板们反馈一些感谢费很正常。李人志自己也说:“拿私人老板的钱没有给企业增加负担和支出,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潜规则’”。
早在华煤集团时,李人志就开始倒腾生意,比如说倒几车煤卖出去、和别人合伙开矿购买股票等。知情人士透露,这里既有李人志本身经营有道的成分,也有公权私用的成分,总之他的官场生涯一直伴随着投资、赚钱的身影。到了窑煤集团后,为使自己收受的赃款“合法化”,他在外省购置了价值达1245万元的10处房产。
办案人员分析,李人志购买房产不仅仅是“洗钱”,在他眼里,购买房产其实也是一种投资,可以“钱生钱”。在审讯阶段,李人志还念念不忘自己的数套房产,常自言自语:我在青岛的房子绝对升值……
在案件审查即将终结阶段,李人志的妻子解亚玲也感叹:李人志疯了,到处跑着买房子。
然而,拥有千万家财的李人志在金钱的使用上,却极其苛刻,甚至“抠门”,李人志被“双规”当天,还穿着窑煤集团的工作服。
锥心之痛
李人志个头不高、看起来很斯文。也许是见到陌生人的缘故,这位曾经身居要职的国有煤炭企业高管眼神黯淡,隔着铁窗,久久没有说话。
他常常回忆起七岁的时候,那时很快乐,学习好,老师经常表扬,同学也爱和他玩。16岁时,他通过招工来到甘肃。
刚到甘肃的那段时间,不是很富裕,但是他积极向上,一个月能领到40元左右的工资,日常开销基本够用。平时闲下来,他就会抓紧时间看专业书,琢磨如何把理论转化为实践。由于他的刻苦钻研,他成为电工里能力最强的。
当笔者问及那段经历对于一个厅级干部意味着什么时?
“从一个工人到企业领导,这是对我能力的肯定。我是一个不愿意服输的人,干任何事我不愿意落在人后。所以,无论是对企业还是自己,都会有一个长远的规划。从华煤集团到窑煤集团,我确实有过规划。窑煤集团2005年由于设备故障影响生产的时间在2000小时左右,到了2007年,这一指标已经下降到不足100小时。在兰州安宁区我们为职工建了安居工程,在提高职工收入方面,我们当时给自己定的目标就是每年工资涨幅不能低于10%, 2008年职工工资涨幅30%。对个人来说,一步步走上企业主要领导岗位很不容易。”李人志说。
谈及窑煤集团时,李人志就会谈兴大增。可以看出,这个从工人一步步走到企业主要领导岗位的人,对于自己的过去相当眷恋。
“你心里对一名好官的标准是什么?”
“一个要廉洁,另一个要有能力,要让单位有所发展。可以这么说,工作中看到有人办事效率低就忍不住要发火。个人权力的成分有,但是还有对企业的责任感在里面。我如果不去操心企业,也没必要发那么大的火。”在谈到假设集团的其他领导受贿千万元,作为一位严厉的“一把手”,会如何处理他时?李人志说:“从内心来讲,我会非常痛恨,同时限制他的权力。”
“那换成你自己呢?”
“唉…… (他摇摇头,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现在我说什么都是白搭,认识我的人反而越看不起我,说这个人说一套做一套。”
只要谈及权力、谈及受贿,李人志的嘴角都会习惯性地上扬。荣于权力,毁于金钱,李人志对于权力和金钱之间的关系在“落马”之后,有了全新的认识。
在谈及第一次受贿的情景时,李人志说:“模糊了,想不起来。”
“到底钱在你的生活中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有人说我爱钱,我不这么认为。我对生活的要求不高,从不挥霍,吃穿也很简单。我长期管理企业,有投资的习惯,我在外省买了很多房子,这也是一种投资。案发前,其实我也没有详细统计过资产……纵使如此又能如何,到头来还不是一无所有。”
“心里肯定有过矛盾,但我非常钦佩有才华的人。和这些人打交道时,我对他们有好感、有信任感,本身的戒备心理会放松,他们送的钱我会收。单靠送钱办事的人,我打心眼里很鄙视,这些人送的钱能不收就不收,实在抹不开收下的,我心里也不舒服。”
“可行贿者为了给你送礼,在挖空心思琢磨。一位行贿者说,为了给你送什么样的礼,他思考了很久,最后在一本书上,他看到黄金可以让人震撼,于是就给你送了黄金。”笔者说。
“我真不知道他们琢磨这事,出事以后我也仔细想过这些事情,可能还是因为我是董事长,他们可以在我这里得到一定的好处,所以才送钱。”他说,拿私人的钱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这种心态让他越走越深。
“有这方面的影响。我打交道的很多人都是私人老板,他们在工程质量方面没有大的瑕疵,当时我觉得拿他们的钱是一种正常的人情往来,当次数越来越多时,警惕性也就越来越低。”李人志说。
“各种原因,走到了这一步,还是怪自己……对金钱的看法肯定会改变,挣的钱够用就行;对于权力,如果真心干事业,我觉得我还是会继续努力的。人在一条错误的路上走的时候,往往看不清脚下的路有多滑,只有犯了错,再回头看时,才能知道该如何把握好自己。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想我会约束好自己。真的,我现在很后悔,要这么多钱有什么用,而我却失去了自由,稳稳当当做一个正常人多好?”李人志说。
“现在和过去的生活落差太大。这种落差让我痛苦、后悔过不止一个夜晚。我甚至想起中纪委曾经公布过一个账号,受贿所得如果上交,可以从轻处理……但一切都晚了。现在,我已经逐渐适应看守所的生活了,每天生活也有规律,闲下来就看看书、读读报纸。”
甘肃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在谈到李人志案时说,李人志先后在靖煤、华煤、窑煤集团工作30多年,从一名普通电工成长为企业老总,实属不易。但却在担任一把手的四年时间里,由一名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令人深思。
这位负责人说,在荣誉和地位面前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是李人志犯罪的内在动因。“按说,他应该珍惜荣誉,珍惜信任,更加努力地工作,但他却在各种荣誉的光环下,在职务升迁中逐渐迷失人生方向,在阿谀奉承中盲目自大,在吹捧引诱中追求物质刺激,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开始扭曲。李人志所谓的一些朋友、兄弟,大都是一些私营老板,其中一些人把与李人志的交往作为他们投机钻营、发家致富的途径,不择手段地拉拢腐蚀,而李人志则不能很好地把持自己,互相投桃报李,结果越陷越深,最终走向犯罪深渊。”
从正厅级干部沦为阶下囚,李人志的堕落轨迹让人唏嘘。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