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士会所”秽影
2012-07-12石头刘道西岳龙
文/石头 刘道西 岳龙
“男士会所”秽影
文/石头 刘道西 岳龙
组织男人卖淫也是犯罪
同性恋卖淫的事件虽然十分罕见,但这起案件不是唯一的。无独有偶,2009年1月1日到2月20日期间,三男子在重庆某小区开办了“极品男孩”保健会所,通过网络、QQ等方式,招募、容留大量男青年从事卖淫活动。该会所对其成员采取统一管理、包吃包住等,并将这些男子的照片进行上网、编号,供男同性恋者挑选,随后组织成员向“顾客”提供性服务,每次收费300至500元,三人从中按比例收取一定提成。三人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受审。辩护律师提出,我国法律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此类型犯罪的条款,对男同性恋卖淫是否构成犯罪也存在争议。公诉人则反驳,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
警方发现男同性恋卖淫网站
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就发现,有一个名叫“十堰×××男士休闲会所”的网站十分活跃。这个网站的特点是,经常有男性同性恋出入,并且在网站上公布了“男技师”的照片、电话号码、QQ号、服务项目等。
一般的网站都不会公布照片,为什么这家网站会公布照片和其他资料呢?经过进一步调查,侦查员发现:男同性恋进入这个网站后,通常和一个名叫“阳光型男”的版主联系。版主居然安排“技师”去开房!每次交易价格在100到300元之间,卖淫所得版主与“技师”三七分成。
民警经过进一步侦查了解到,经常在该网站进行交易的有七八个“男技师”,其中既有无业青年,也有在校大学生、高校教师等,前来交易的有个体经营户、单位职工和单位负责人等。警方初步分析认为,这可能是一个典型的卖淫团伙,而且是一个罕见的男性同性恋卖淫“专业”团伙。 情况复杂,问题新异,办案民警向上汇报情况,等待指示。十堰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勇军、胡晖要求东岳公安分局一定要紧盯线索,查实后彻底打掉这个卖淫团伙。东岳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兆明立即召集治安大队精干力量,治安大队长胡敏和副大队长王冬青抽调民警,组成破案专班。
王冬青明白,这种案件一定要抓现行,否则嫌疑人是不会认账的。而要抓现行的话,必须掌握确凿的证据才能行动。在随后的几个月里,专班民警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彻底查清了嫌疑人的情况。“十堰×××男士休闲会所”网站的版主“阳光型男”名叫李军,无业,他不仅组织“小弟”卖淫,而且亲自参与卖淫。
无业男建男同性恋网站
2011年10月28日,专案组民警了解到,李军当天要在十堰江苏路某宾馆与一名外地客人交易。
当天下午2时许,李军进入江苏路某宾馆并开了房间。不久,民警在服务员的帮助下打开房门,将赤身裸体的李军和嫖客杜某抓了个现行。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军很快交代了自己的卖淫事实。
2011年2月底的一天晚上,李军在张湾某网吧上网,用“十堰小帅”的网名,注册登录了一家同性恋网站,一个网名叫“天空”的随即把他加为好友。
和“天空”聊天时,李军说十堰现在还没有“同志”会所,他想办一个,但是不懂如何建网站。“天空”表示自己懂电脑,也有建网站的想法,但还在上大学,没有时间。于是,李军就让“天空”帮自己把网站建起来。“天空”答应了。
“天空”问李军网站建起来后怎么运作?李军说要招一些“小弟”,“小弟”和客人发生一次性关系收费200元,他和“小弟”三七分成。“天空”表示,等他把网站域名搞好后再联系。当天,二人互留了联系方式。
几天后,李军又到网吧上网,正好“天空”也在网上。“天空”告诉李军已经把网站做好了,并给网站取名“×××男士休闲会所”。李军觉得网站做得还行,很满意。
网上招募“小弟”公开卖淫
当然,要运作这个网站,必须有“小弟”。为了招募到更多“小弟”,李军将自己的手机号码、QQ号等全部留在网上。另外,他有事没事总上某同性恋网站,聊天时遇到合适的“同志”,立即加为好友,然后主动问对方愿不愿意接客,如果愿意,他就把对方的手机号码留下,并在QQ昵称上备注。一旦有客人拨打他的业务电话,他就根据情况和“小弟”联系,谈好价钱、约好时间和地点后再进行交易。
网站开始运营后不久,就有一些男同性恋主动和李军联系,要求做他的“小弟”,他们要么把自己的手机号告诉李军,要么把QQ号告诉李军。同时,李军也把网站的运营规定告诉他们,即:只要有顾客和他联系,要求发生性关系,他就和这些“小弟”联系;每次和顾客发生性关系收取的费用,他和“小弟”三七分成;“小弟”和顾客发生完关系,两天以后把提成给他。对于这些规定,“小弟”们都表示接受。 没过多久,李军就网罗了十几名“小弟”。这些“小弟”全是在十堰工作、生活或者学习的,不仅有社会无业青年,还有数名在校大学生和个别高校老师。
嫖客则有十堰本地的,也有外地来十堰出差的。一旦有客人拨打李军的电话,他就按照客人的要求,安排“小弟”与客人见面。与客人谈好价钱后,“小弟”前往客人指定的宾馆房间进行交易。
交易完后,“小弟”一般都会给李军打个电话,然后约定时间将提成返给李军。 暑假期间,有几个“小弟”回家了。业务繁忙时,李军便亲自上阵。被警方抓现行的嫖客杜某就是外地到十堰出差的,2011年9月和李军发生性关系后,成了李军的固定“客户”。
大学生情感受挫“下水”
在这些“小弟”中,90后程晓(化名)的“业务量”比较大。
今年刚满20岁的程晓是十堰市一高校在校大学生,也是一名男同性恋。刚上学时,程晓有一位“同志”在武汉上学,节假日时,要么程晓乘车去武汉看对方,要么对方到十堰来看程晓。关系好时,二人还在三堰租房同居。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的关系慢慢疏远,再后来基本上没联系了。
寂寞空虚之余,程晓和学校的多名男同学保持着性关系。不仅如此,他还与个别男老师保持性关系。
2011年4月,课余无聊的程晓来到网吧上网。他进入一个聊天室后,李军主动表明身份后加他为好友,并问他需不需要服务,程晓拒绝了。李军又问他愿不愿意出来接客,程晓也拒绝了。
此后,李军多次和程晓聊天,让程晓出来接客。最后考虑到经济问题,程晓答应了。
程晓第一次接客是在2011年7月5日,李军给他打电话说有客人要和他交易,程晓同意了。当天晚上7时许,程晓和客人取得联系,把客人带到自己位于三堰的租住处发生了性关系。
由于年龄小,又是在校大学生,加上服务好,程晓的“业务量”一直比较大。
看同性恋电影恋上“同志”
除了程晓,李军的“小弟”里还有一位大学教师赵轩(化名)。
2007年,赵轩看了两部讲述男同性恋情感经历的电影后很好奇,从此开始关注关于男同性恋的话题。2010年年底,赵轩和女朋友感情出现危机,萌生了找一个同性朋友作为情感倾诉对象的想法。
2011年三四月份的一天,赵轩登录了一个同性恋网站,进入聊天室后,有一个用户给他发了个QQ号。
通过聊天得知,对方是“十堰×××男士休闲会所”的版主李军。赵轩让李军帮忙寻找有文化素养、道德修养好、身体健康的成年男性朋友,李军说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人,要是有合适的人会跟他联系。
后在李军介绍下,赵轩和多名“同志”发生性关系。
赵轩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坦白了自己的行为。他告诉民警,其实他卖淫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寻找一个同性朋友作为情感倾诉对象,带着这个目的,他和多名“同志”发生了性关系,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
由于同性恋是艾滋病高危人群,破案后,东岳公安分局治安队民警将涉案嫌疑人带到市疾控中心检查,幸运的是涉案嫌疑人都没有感染艾滋病。
目前,李军经营的“十堰×××男士休闲会所”已被警方依法关闭,李军被批准逮捕,另有7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东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案民警表示,通过对该案的调查发现,同性恋群体的年龄越来越年轻,文化层次也越来越高。更让人担忧的是,同性恋也侵入了大学校园,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民警提醒市民要洁身自好,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不该做的事,同时希望年轻人树立正确的性取向。
编辑:陈畅鸣 charmingchin@163.com
点评
同性恋是一个特殊的人群。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这一特殊群体的了解越来越多,歧视和偏见越来越少。国际疾病分类方案(ICD一10)早已将同性恋从精神障碍分类中删除。同性恋群体也得到了社会更广泛的关注。
同时,法律对犯罪的惩戒也是一视同仁的,而不管其性倾向如何。我国现行法律对卖淫犯罪一贯予以禁止。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行为比一般的犯罪行为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有人认为,组织他人卖淫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男性,这显然不符合立法原意。在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男子卖淫的犯罪现象。国外多数立法并不排斥男性可以成为卖淫者。此案尚待宣判,但我们相信,此类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