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区段入河废污水调查
2012-07-11吴红燕
吴红燕
(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山西太原 030001)
1 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包括汾河太原市城区段 17处主要入汾排污口及汾河干流上的一处对照断面—小店桥。17处主要排污口位于汾河东岸的11处、汾河西岸的6处。由于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和殷家堡污水处理厂均采用暗管排污入汾,污水排放不在本次调查范围。调查时间为2009年12月28~30日。
2 调查内容
(1)调查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分布、污水性质、入河方式和入河规律。
(2)排污口调查时,同步测定污废水和主要污染物质的入河量。
(3)查清排污口污水量及主要污染物含量,进行合理性分析,推求年入河排污总量。
(4)根据污水排放规律,确定每日的11∶00~12∶00时、23∶00~24∶00时为监测时段,分别测流、采样一次,18处调查断面分为四组同时进行,各断面累积下来三天共调查监测6次。
3 监测项目
根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中“污染物监测与调查”要求,本次调查选取流量、pH、色度、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挥发酚、氰化物、总磷共10个项目进行监测。
4 调查方法
4.1 污水量的测定
采用流速仪法测定污水排放的流速,然后按下式计算污水量:q =A×V
式中∶ q——污水流量(m3/s);
A——排污口过水断面面积(m2);
V——排污口断面平均流速(m/s)。
由以上求得的排污流量即可推求日排放污水量和年排放污水总量。
4.2 污水中污染物浓度的测定
连续排放的排污口,按相同间距测定污染物的浓度,取其平均值作为该处排放污水的平均浓度。
4.3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根据测定的污水量和污染物浓度,便可计算排污口各污染物的日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Mi——i污染物排放的数量(kg/d);
Ci——i污染物的平均浓度(mg/L);
q——污水排放量(m3/s)。
实验室水质分析均采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各项目规定的国标检测方法。
5 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
5.1 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选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评价标准见表1。
5.2 评价方法
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浓度超标评价采用了污染物浓度超标倍数法,以反映排污水体的污染物超标状况。用评价标准依次计算入河排污口各项污染物的超标倍数,以各污染物中超标倍数最大的一项作为综合评价结果。
计算公式:
式中:Ni——单项超标倍数;
Ci——i项污染物浓度;
Coi——i项污染物评价标准。
表1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6 调查说明
调查采取水质水量同步监测的方式进行。每个排污口门现场实测污水流量,同时采样送实验室分析水质状况。监测结果以每天两次三天共6次实测数据的平均值来计。
在三天的调查期内各排污口均以明渠、连续排放污水的方式进入汾河,统计入河废污水量时以每日24小时,1年365日计。由于调查时间有限,未能对排污口上游的主要污水排放单位做统计,所以入河的废污水性质难以界定。
17处排污口门中,汾河东西暗涵两处口门污水量属重复计算。汾河东暗涵排放的污水主要为北涧河(因入河污水量较大,一部分污水进入暗涵,一部分污水未进入暗涵,直接排入汾河)、北沙河和南沙河汇集的污水,汾河西暗涵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玉门河、虎峪河和九院沙河汇集的污水,而上述 6条支流均分别在支流入汾口进行了现场监测,其资料更具代表性,因而统计污水量时剔除了东西暗涵两处排污口,为其余15处排污口的污水总和。
7 调查结果
7.1 入河排污口分布及排放方式
废污水年入河量在1000万t/a以上的排污口有9处,300~1000万t/a的有5处,只有1处年入河量小于100万t/a,见表2。
7.2 入河排污口门评价
在监测评价的15个排污口中,超标口门为12个,超标口门比例为80%。杨兴河、北郊污水厂、冶峪河三个排污口为达标排放。
表2 入河排污口的分布
表3 各排污口主要超标污染物统计
综合各排污口监测资料,每日化学需氧量入河量最大的排污口为太榆退水和工农退水,入河量分别为82.5t和25.5t,入河量最小的为城市排污口,入河量为 0.58t;每日氨氮入河量最大的排污口为太榆退水和北涧河,入河量分别为10.1t、5.09t,入河量最小的为北郊污水厂,为0.086t;每日总磷入河量最大的排污口为太榆退水和北涧河,入河量分别为0.74t、0.20t,入河量最小的为城市排污口,为7.79kg。
化学需氧量(COD)超标最大的口门为虎峪河,超标 3.57倍,氨氮超标最大的口门为城南退水,超标1.49倍。
本次调查中化学需氧量的极值(1250mg/L)出现在29日中午的工农退水口;氨氮的极值(83.4mg/L)出现在29日晚上的城市排污口;总磷的极值(5.81mg/L)出现在30日晚上的城市排污口。
在本次检测的9个指标中色度、pH、挥发酚和氰化物四项均未超标。
7.3 废污水量
汾河西岸年入河污水量为4328万t,占总量的16.6%,汾河东岸年入河污水量为21748万t,占总量的83.4%。
太原城区段15处主要入河排污口日排放污水71.4万t,其中达标入河量为11.9万t,达标排放率为15%。依次类推,太原城区段年污水入河量为26076万t,达标排放量为3911万t,有85%的废污水约22164万t超标排放进入汾河。
入河量最大的口门有太榆退水和北涧河,日入河量分别为20.2万t和16.4万t,占调查入河污水总量的 28.3%和 22.9%;排污量最小的断面为城市排污口,日排污量不足0.21万t。
图1 各排污口主要废水量统计
7.4 主要入河污染物量
据监测结果统计,太原城区段主要的入河污染物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主要污染物悬浮物年入河量为132255 t,化学需氧量年入河量为72227t,氨氮年入河量为9890t。
8 资料合理性分析
小店桥断面位于本次调查的汾河干流上的城南退水等13处排污口下游,工农退水和太榆退水上游,以其上游的13处排污口的污水量与小店桥断面的污水量做比较,分析本次调查资料的合理性。
小店桥断面三天实测平均流量为5.70m3/s,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 261.3mg/L,氨氮平均浓度为34.6 mg/L,由此可计算出该断面日过水量为 49.2万 t,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为 130806t/d,氨氮为16931 t/d。
统计小店桥断面以上的 13处入河排污口,其三日的平均流量为5.43 m3/s,每日入河污水量46.9万t/d,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为89916t/d,氨氮为15165t/d。从以上的比对结果可以看出,小店桥断面每项指标均大于 13处排污口之和,但相差不大,符合现实中的实际情况,充分说明本次调查资料的合理性。差别部分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河道上游有基流,二是其间有三个污水处理厂未做调查统计。
表4 以小店桥为参照进行的合理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