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构筑美丽发展共赢的北疆生态屏障
2012-07-11方弘王国英敖东内蒙古日报社
文│方弘 王国英 敖东(内蒙古日报社)
近年来,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森林、草原保护,2006—2011年,国家共投入林业建设资金378亿元,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274万亩,全区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持续“双增长”。全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面积达10.2亿亩,草原植被盖度达到38.85%,比2000年提高了8.27个百分点。
从阿拉善到呼伦贝尔,在广袤的内蒙古大地,人们明显地感受到树木多了、草场绿了、风沙少了。昔日沙进人退的地方出现了人工绿洲,退化的草原、荒秃的山岭、沙化土地葱茏叠翠,植被恢复的速度超乎想像。
内蒙古有总面积近13亿亩的草原,居我国五大草原之首。有大兴安岭原始林区和11片次生林区,全区林业用地6.6亿亩,其中森林面积3.55亿亩,占全国的12.1%,居全国第一位,森林覆盖率20%。
然而,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气候恶化、超载放牧和不合理垦殖,绿草逐渐稀疏,沙漠开始蔓延,大片土地开始被沙地和沙带所侵袭,绿退沙进,内蒙古生态日益恶化。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确立了“把生态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建设来抓,努力把内蒙古建设成为祖国北方最重要的生态防线”的发展战略,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全力实施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切实加大了建设和保护力度,内蒙古生态建设步入了快速、高效、健康的发展阶段。
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双增长”。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取得了“整体恶化趋势趋缓,局部地区明显改善”的良好效果,为维护祖国北方生态安全、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据2008年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森林面积和蓄积实现持续“双增长”。据2009年全国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全区荒漠化土地比第三次监测结果减少700万亩,沙化土地减少188万亩,实现持续“双减少”。
林权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在全面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内蒙古目前已成立林权管理服务机构39个,开展林权登记管理、森林资源评估、林权交易、法律咨询、科技指导和市场信息等多项服务;成立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50个,入社农牧户达2.16万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林权抵押贷款要求,累计办理林权抵押28.67万亩,贷款3.27亿元,有效地缓解了林农资金短缺问题。按照现代林业建设的思路,林业部门还重新调整了全区的生产布局,在呼伦贝尔、科尔沁、毛乌素三大沙地及周边适宜区域,计划用5年时间重点建设樟子松基地500万亩,在浑善达克沙地以封育为主复壮沙地榆基地100万亩;在沙漠周边突出锁边防护林建设;在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突出农田林网建设;在山地丘陵区突出水土保持林建设。按照防沙治沙法,在阴山北麓严重风蚀沙化区突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
林业惠民作用显著增强。2006—2011年,国家共投入内蒙古林业建设资金378亿元,广大农牧民积极发展林沙产业,在参与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中得到直接收益。西部大开发10年间,仅鄂尔多斯市就投入195.1亿元,森林覆盖率每年平均以1.08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10年间森林覆盖率增加了10.84个百分点,超过前51年建设总和。植被覆盖度由2000年的30%增加到2010年的75%以上,均超出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生态状况基本摆脱了“恶化、治理、再恶化、再治理”的困扰,实现了由严重恶化到整体逆转的历史性转变。在林业生态建设中,鄂尔多斯市的广大农牧民通过参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获得各项收入近70亿元,实现了大地增绿、百姓增收。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深入推进。2011年起实施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涵盖了内蒙古所有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安排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共10.2亿亩,其中,阶段性禁牧4.04亿亩,草畜平衡6.16亿亩。牧草良种补贴4522万亩,牧民生产资料补贴48万户。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共发放2011年度补奖资金34.4亿元,占应发放总额的97%。已有137.9万户农牧民开始享受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工作进展顺利。
草原生态得到明显改善。面对日益严重的草原生态危机,2000年,鄂尔多斯市在全区率先实行禁牧政策,随后,锡林郭勒盟的围封转移、阿拉善盟的收缩发展、乌兰察布市的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都遏制了草原退化速度,实现了草畜平衡和对草原的有效保护,使草原退化沙化面积由7亿亩减少到5亿亩,60%的草原生态正在往好的方面转变。经过西部大开发近10年的草原生态建设,全区草原植被盖度平均为38.85%左右,比2000年提高了8.27个百分点,生态治理区内草产量提高了0.5~3倍,牧草高度提高了4.7~22.6厘米,林草盖度达到50%左右。“十一五”期间,草原建设总体规模累计达到41371.9万亩,人工草地累计种植面积达5995.9万亩;改良草场累计面积达4547.2万亩。为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草原“双权一制”落实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各级草监部门进一步加大了草原“双权一制”落实工作的力度,经过多年努力,目前内蒙古草原“双权一制”落实工作取得新进展。草原承包面积新增了近1亿亩,全区落实草原权属面积11亿亩,其中落实集体草原所有权面积10.4亿亩,占草原总面积的89.8%,落实国有草原使用权面积0.54亿亩,占草原总面积的4.7%。草原承包面积10.4亿亩,占草原总面积的89.5%,其中承包到户8.8亿亩,承包到联户1.6亿亩,发放草原经营权证148.1521万份,涉及农牧民192.6822万户。“双权一制”的落实,有效调动了广大农牧民保护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为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保护好这片绿色,内蒙古举措得力,成果斐然。
为了这个绿色的承诺,内蒙古步履坚定,信心百倍。
在“十二五”规划中,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内蒙古生态建设的速度:到2015年,内蒙古将完成林业重点生态建设任务60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1.5%,提高1.5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4.1亿立方米,年均增长1000万立方米;内蒙古草原生态持续退化的局面将得到显著改善,草原植被盖度将由现在的37%达到42%以上,年均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