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探析
2012-07-11宣悦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文│宣悦(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我国的审计市场是买方市场,上市公司经营者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容易促就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利益关系的形成。
一、造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是会计舞弊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能正确反映会计主体在特定时间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可以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进行合理决策,它是投资者买卖股票、银行贷款和供货商赊销的重要依据。失真的会计信息,会给投资者和债权人等相关决策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从2011年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我国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公开谴责处分的有关公告看,会计信息造假的手法有:虚构有关交易、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会计信息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几乎都与会计舞弊有关。会计舞弊是指上市公司故意违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故意不及时披露会计信息也是舞弊的一种,在证券市场上会计信息的及时性非常重要,如果不及时提供给投资者和债权人,就失去了时效性,在投资者和债权人损失几经形成的条件下,迟到的信息甚至不再具有实际意义。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
国家为防止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因会计舞弊而失真,设计了多重防范制度,却没有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把因会计舞弊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简单归结为财会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而要深层次、多角度加以分析。
1.会计诚信,受社会诚信影响和制约。近几年我国毒牛奶、假药、假酒、“瘦肉精”猪肉等事件频频曝光,人们已经见怪不怪。这些都说明目前我国还缺乏诚信的经济环境。我国对诚信问题说教多惩戒少,导致失信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社会中的各种“经济人”容易选择失信。在这种经济环境下,光要求财会人员诚信是不公平的。
2.上市公司追逐不当利益,是产生会计舞弊的根本原因。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是国有控股公司,一股独大比较严重,这些上市公司经营者均为母公司选派,于是对国企干部的考核与上市公司业绩之间就建立了紧密的联系。由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评价机制尚未完全科学化,“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现象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心术不正的经营者为多获取绩效薪酬或捞取政治资本,有可能指使财会人员人为地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粉饰业绩。
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为谋取个人或者小集团的经济利益,授意、强制会计人员调整会计科目,虚列收支和往来款项,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也不鲜见。
3.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虚假的会计信息得以在上市公司内部的制作。我国上市公司不少是一股独大,其他股东的股权极其分散。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层均由大股东推荐,独立董事的选聘实质上掌握在经营者手中,因此,相互制衡的机制不能形成。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监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对董事会、经理层进行有效监督。上市公司财会人员在经营者要求作假账时,只能沦为作假账的机器。在这种情况下,会计舞弊极易产生。
4.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不够,会计舞弊得以冲破经济警察这道“防火墙”。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但实际情况是聘用与否的权力掌握在经营者手中。这样,经营者既是委托人又是被审计对象。况且我国的审计市场是买方市场,上市公司经营者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容易促就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利益关系的形成,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威胁。
5.证券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法律制度不健全,处罚不力,纵容了会计舞弊。从中国证监会2011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很多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发生在几年前甚至5、6年前,2011年才进行行政处罚,缺乏及时性。处罚时不少上市公司早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再追究以前当事人的责任就会增加不少难度,对上市公司经营者警示作用不大。
另外,因为没有建立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很多投资者因会计信息误导遭受的损失得不到补偿,不能让违法者得不偿失,更不能让违法者赔得心惊肉跳,起不到震慑作用。
三、治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对策探讨
综上可知,上市公司频繁发生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不是偶然的,和上市公司内外部的许多因素都有因果关系,必须综合治理。
1.加强诚信教育,营造诚信的经济环境。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原则。要造就讲究诚信的经济环境,政府起着关键作用。政府要倡导诚信,对不诚信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培育诚信理念,使人们按照信用经济的要求约束自己行为。
2.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打造好企业内部的“防火墙”。首先,加快发展愿意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国有股减持,让多个机构投资者参股同一个公司,优化股权结构,让来自不同利益主体的人,加入到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中,这样比较容易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制衡机制。其次,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的制约,通过制度来管理人,而不是仅凭个人职责权力来控制企业。要形成独立的内部控制评估体制,从而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被执行。再次,董事会要制定科学业绩考核方案,年度考核需要同时考虑长远发展,让粉饰业绩失去意义。最后,监事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上市公司出现会计舞弊,要追究各位监事的责任。
3.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打造好“经济警察”这道“防火墙”。建议对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重新进行制度设计,改由中国证监会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所需经费由上市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大小缴纳。同时,建立审计责任民事赔偿制度,注册会计师未尽审计义务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经济手段迫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增强风险意识。
4.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处罚力度,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首先,要建立辩方举证和投资者集体诉讼法律制度,以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使弄虚作假者得不偿失,甚至付出高昂的代价。建立证券监管、法院等部门快捷的执法协作机制,为中小股东维权,提高执法效率。其次,证券监管部门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建设一套可以由财政、审计、税务等多个部门共享审计数据平台,形成监督信息共享多层次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