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害的防治措施
2012-07-10牛胜建
文/牛胜建
一、矿井概况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盛泰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位于高平市陈区镇关家村、任家庄、王佛陀、东窑头,建宁乡北社、后庄、石堂会一带。其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03′35″-113°05′49″, 北纬 35°50′07″-35°53′22″。 井田总面积 14.5643km2,可采煤层为3#、15#,矿井保有储量10640万吨。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服务年限33.5年。
本井田位于沁水盆地中南段丹珠岭以南,主要由二叠系及第四系地层构成的构造剥蚀低山——低中山区,地形为山梁、斜坡与基岩或黄土冲沟,总体地势表现为北缘及中部高,东、西部低。井田内最高标高为1239.55m,最低标高为973.5m,相对高差为266.05m。地形起伏较大,沟谷切割较深。井田内水系属黄河流域沁河水系丹河支流东仓河次支,均为季节性河谷与冲沟,旱季无水,雨季在少数冲沟局部可见小股溪流。井田内以往唯一的地表水体是位于北部赵家村北的小水库,井田东缘300m之外另有一小水库(八保水库),据调查目前均已干涸无水。井田内较大沟谷近几十年来的最高洪水位一般高出沟底河床1.5~2.5m。
二、矿井防治水措施
1.矿井开拓开采所采取的安全保证措施
(1)每年汛期前,疏通、挖好井口周围的导水沟渠。由专人负责检查井田地表是否存在导水裂隙或其他导水通道,及时发现并处理裂隙及其他导水通道。由专人负责随时观察井下各种涌水现象,了解相邻矿井开采情况。井下开拓巷道尽量减少对煤层底板的破坏。
(2)主水泵房通道内设置密闭门。井下配备小水泵。采空区、井田边界均留设保安煤柱。
(3)制定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经计算:采动15号煤层后,冒落带最大高度为26.95m,小于3号煤层和15号煤层的平均层间距91m。导水裂隙带(包括冒落带)最大高度为131m,大于3号煤层和15号煤层的平均层间距91m。故南采区(包括中央采区和北采区)在采动15号煤层后,将会导通其上部3号煤层的采空区内的积水。
另15号煤层在南采区的平均标高为890m,地表的平均标高为1100m,高差210m,根据采动塌陷岩层移动角 (表土层移动角取45°、基岩层移动角取73°、第四系地层平均厚度取15m),经计算,塌陷影响范围为75m,本文取安全距离100m。
通过导水裂隙带的具体渗透水量应根据15号煤层采掘地点和其上部3号煤层的采空区积水位置的对应关系而不同。在采、掘过程中日常探放水的基础上,在采、掘工作面平面距离上部3号煤层的采空区100m时,必须用探水钻机对上部3号煤层的采空区内的积水提前探放,探放孔应扇形布置,钻孔倾角为向上不大于 42°。
对回采、掘进工作面配备探水钻机,必须遵循“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设计采用ZDY-800(原MYZ-200)型探水钻机4台,L=200m,N=18.5kW。备用TXU-75A型探水钻机3台,L=75m,N=5.5kW
2.防治水煤柱的留设
本区位于太行山复式背斜南段西翼,晋获褶断带东侧。区域地层总体走向北东,倾向北西,地层倾角一般小于10°,无岩浆活动。井田内开采3号煤层时发现3个陷落柱及3条小的正断层,陷落柱形态呈椭圆形,最大直径125m,最小直径75m。断层性质均为正断层,断距小于5m,地表为第四系松散层所覆盖。井田构造属简单类型。
根据煤层赋存特征,矿井防水煤(岩)柱的种类确定如下:
(1)井田边界煤柱20m。
(2)采空区防水煤柱的留设
式中:L—煤柱的留设宽度,m;K—安全系数,一般取2-5;M—煤层厚度或采高;P—水头压力;Kp—煤的抗拉强度;采空区煤柱留设取30m。
(3)巷道煤柱计算:
15号煤层:
式中:S3—15号煤层巷道保护煤柱的水平宽度,m;H—巷道的最大垂深,m;M—煤层厚度,取最大值5.39m;f—煤的强度系数,巷道煤柱取30m。
3.探放水措施及设备
(1)探放水原则。采掘工作面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探放水采用深孔、中深孔和浅孔相结合的方式。为了防止孔口被水冲破,用水泥和套管加固孔口,其长度不小于 1.5~2.0m。
(2)探放水设备选择。根据《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井下探放水钻机型号ZDY-800(原MYZ-200)4台及TXU-75A型探水钻机3台。钻机钻进深度200m及75m,确实做到先探后掘、有掘必探。探放水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煤矿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
三、发生水灾时的避灾路线及避灾措施
1.避灾路线
当井下发生水灾时,要先选择标高相对高的巷道,尽快撤至地面。具体为:工作面→回风顺槽→轨道大巷、胶带运输大巷、回风大巷→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地面。如水已将道路封闭,应撤至上山头保存体力,等待救援,并设法与地面取得联系。
2.避灾措施
当井下突发水灾时,首先要查明水灾类型,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向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并迅速组织抢救,设法堵住出水点。如水势过大,应组织人员迅速按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带。水量不大或补给水源有限时,可采取增加排水能力的办法,直接排出井下积水。
矿井或矿井部分地区被淹后,发现有人被堵于井下,应首先制定营救人员的措施,判断人员所在地点,并根据涌水量和排水设备能力,估计排出积水的时间,同时考虑向遇险地点打钻或通过管路输送食物;恢复被淹巷道排水时,特别注意加强通风工作;水灾发生地点的支护必须加强,长时间被水浸泡的巷道,必须重新支护,如采取套棚支护,巷道支护必须从外向里逐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