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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望主妇”怒揭贪官丈夫

2012-07-07惠之

检察风云 2012年7期
关键词:情妇绍兴市丈夫

文/惠之

“绝望主妇”怒揭贪官丈夫

文/惠之

一对情人受贿、贪污比翼双飞,最终难逃法网。

浙江绍兴市房地产管理处主任周国强因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罪,于2011年5月,被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同时领刑的还有其情人金建红,因受贿罪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谁也不曾想到,周国强的案发源于自己的结发妻子,一个在网络论坛上揭露丈夫和二奶丑闻的“绝望主妇”……

情妇法庭上为情夫辩解

2011年4月15日上午,绍兴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原主任周国强与情妇共同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号审判大厅内人满为患,连过道上也人头攒动。人们急于想了解:这个曾经风云一时,为绍兴房地产发展立下“汗马功劳”的能人,怎么会倒在房地产管理这一“肥差”上的。在法庭上,昔日意气风发的周国强头发花白,表情滞呆,显得尤为憔悴,一同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还有他的情人金建红。随着公诉人铿锵有力的语句,周国强与情妇受贿、贪污一案渐渐浮出水面……

现年49岁的周国强,1980年大学毕业后在绍兴市城建局参加工作,曾长期从事房地产建设开发及其管理,案发前系绍兴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主任、绍兴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开发中心经理、绍兴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曾任绍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后更名为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处主任助理、副主任。春风得意的周国强为绍兴房地产建设开发作过一些探索和努力,也曾获得领导与同时较好的口碑。

2010年9月,绍兴市纪委对周国强立案调查。12月,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对周国强立案侦查并将其依法逮捕。而举报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结发之妻。

检察机关查明:1997年至2010年,周国强在担任绍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管理处主任助理、副主任及绍兴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建设规划方案审批、验收,房屋测绘、收购、租赁,安置房源提供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44.7万元、美元1万元,其中伙同情妇金建红收受财物60余万元。

2002年,周国强在负责鲁迅故里拆迁区域内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情妇侵吞拆迁安置利益折合人民币33万余元。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周国强利用负责经济适用房安置的职务之便,未经评估、拍卖等公开程序,未经住房办和绍兴市建设局同意,擅自以开发中心的名义将该小区内8套政策性回购房销售给8名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员,造成公共财产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07万元。

案发后,绍兴市纪委从其情妇金建红处扣押人民币300余万元,从周国强处扣押人民币22万元,从违规购房人处追回周国强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84万余元。

周国强任职期间,恰逢绍兴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房地产价格增长较快的时期,因此,该案的庭审吸引了众多的旁听人员。

当日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面对公诉方的指控,周国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法庭上,周的话语不多,跟平时的口若悬河形成明显反差,并一直神情沮丧地低着头。周国强交代,当自己第一次收受某建筑老板2万元的红包时,他双手会发抖,在无法推托的情况下,曾三个晚上都睡不着觉,是归还本人还是交纪委?一直在他心中挣扎,后来竟鬼使神差般地不了了之,这成了自己受贿腐败一发而不可收的导火线。

作为周国强的情人,曾经的“亲密搭档”金建红,参与了其部分违法行为。在法庭上,金建红显得十分激动,面对公诉机关的提问,她不时进行辩解,并多次试图为周国强的有关受贿行为进行开脱。“你们有些调查站不住脚,证据明显不足,个别老板是在你们的诱供下诬陷周国强。”金建红说得振振有词。这也难怪,近十年过去了,周国强与金建红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周国强受贿所得的钱财也大多交给情妇金建红保管。庭审中,金建红为情夫说话表明她的忠诚。由于周国强和金建红的特殊关系,很多老板心知肚明,要请房管主任帮忙办事,可以给他情人送礼,这似乎成为绍兴企业老总的一条“潜规则”。

法庭上,周国强悲叹一声:“要这么多钱干啥!我真是糊涂啊……”

贪官丈夫背叛家庭亲情

金建红比周国强小两岁,曾在绍兴市柯桥轻纺城做布匹生意,充其量是一名个体户。2000年3月的一天,时年37岁的周国强在一次饭局中与风姿绰约的金建红邂逅,看到漂亮的金建红,周国强双眼发愣。为了将这位美少妇追到手,周国强煞费苦心,下了很多功夫,但金建红还是若即若离,这更加吊起了他的胃口。

原来,此时的金建红已经嫁作他人妇,并生了一个儿子。她深知婚外情是玩火,担心灼伤自己。同时,她又渴望与周国强保持一种微妙的亲密关系,因为那时的周国强已经被提拔为绍兴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主任、绍兴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开发中心总经理、绍兴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手握实权,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竞相巴结的对象。金建红渴望傍上这棵大树,但又不敢慷慨献身,担心婚外情毁掉小家庭。为此,金建红平时乐意跟周国强打情骂俏,甚至搂搂抱抱,但始终不肯上床……

2002年2月14日,欲火难耐的周国强对金建红说:“我苦苦追了你两年,也算够痴情。如果你不喜欢我,我就放弃。”这句近似最后通牒的表白产生立竿见影的奇效。当天晚上,金建红主动宽衣解带。

一夜情后,周国强立即帮金建红开办了绍兴市佳艺纺织有限公司,专门经营各种化纤面料。于是,金建红从个体户摇身一变成了公司董事长。在周国强暗中支持下,金建红的公司生意红火,还获得了外贸进出口的经营权,产品远销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从官员手中品尝到权力甜头的金建红,不再满足扮演“情妇”角色,萌生了“转正”的强烈欲望。不久,她找了个借口,横下一条心迅速和丈夫离了婚,儿子判给前夫,和周国强公开同居起来,并要求名正言顺做官太太。在金建红的软缠硬磨下,周国强只得向妻子庄之兰提出离婚。

庄之兰为人贤惠善良,这些年,丈夫埋头事业,仕途一路迁升,家里的大小事情都由她一人操劳,毫无怨言。眼下听到丈夫要离婚,庄之兰大为震惊,过去她也曾听说过丈夫和金建红的风流韵事,但考虑到女儿还小,为了保全家庭,她选择了隐忍。如今“第三者”公然鸠占鹊巢,庄之兰被迫痛迎情敌。两个女人为此多次发生短兵相接的“肉搏战”。

2003年9月的一天,庄之兰和金建红在绍兴市大咸亨酒店门口相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两人由吵骂升级为武斗,相互揪扯对方的头发。金建红的脸上很快挂彩,庄之兰胳膊留下深深的牙印,内衣也被扯掉……周国强不仅不安慰妻子,反而数落她:“你吃什么醋,有本事咱俩离婚。”庄之兰气得浑身发抖,但为了顾全这个家,她在丈夫面前再次忍耐。

见母亲在与父亲情妇的争斗中吃了亏,已经13岁的女儿周欣,一边替母亲包扎伤口,一边发誓要为母亲报仇雪恨。周欣出招不凡,她不仅多次将父亲反锁在家中,不准老爸跟金建红接触鬼混,而且还通过绝食和逃学等方式,逼迫父亲斩断孽缘。周国强一直来对女儿爱如掌上明珠,为了女儿,他不得不撕毁《离婚起诉书》,表面上有所收敛。看到周国强心疼女儿,不愿意跟老婆离婚,金建红曾经消沉了一段时间,不再和他公开接触,两人转为地下幽会。

母女联手挫败“狐狸精”疯狂入侵后,庄之兰轻轻舒了一口气。然而,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经丈夫与情人金建红密谋策划,一个新的阴谋像幽灵一般袭来。

“你要得到圆满的结局,就要俘虏我女儿的心。”在周国强的授意下,2005年5月的一天,金建红突然将放学的周欣堵在路上,一脸真诚地道歉:“真的对不起,我伤害了你和母亲。但是我真心爱你爸爸,也算情不自禁,希望得到你的原谅。”见周欣露出鄙夷的神色,金建红话锋一转,切入正题,“现在官员包二奶屡见不鲜。只要你和你妈妈不过多地干涉你爸爸的私生活,咱们就能和平相处,我保证不破坏你们的家庭。但是,如果你和你妈妈再联手对付我,大不了鱼死网破,我可能会不顾一切地逼你父亲离婚!”

这次“道歉”变成了谈判。为了顾及爸爸的面子和保全这个家庭,周欣最后同意双方停战。休战“协议”达成后,金建红经常“偶遇”周欣,热情上前打招呼,每次都能找到恰当理由送给周欣高档礼物,推说这是她父亲交待的。周国强为女儿态度的转变欣喜不异。很快,庄之兰发现女儿不仅更换了高档手机、数码相机,而且拥有一台进口品牌笔记本电脑。面对母亲的疑惑和质问,周欣谎称是爸爸送的。就这样,从当初的排斥、争斗,到后来的默许、接纳,女儿与妈妈渐行渐远,反而跟破坏自己家庭的仇人十分亲密。

不久,当地举办中学生作文大赛。金建红鼓励周欣参赛:“你文笔不错,一定能斩获大奖。”结果,周欣的文章居然真的被评为一等奖,而且还上了电视新闻。她哪里知道,这并非金建红未卜先知,而是父亲和金建红两人其幕后运作的结果。

原来,金建红为了进一步取悦周欣,她跟主办方达成秘密交易:“我愿意提供赞助,但前提是必须让周欣拿一等奖,并且由我亲自为周欣颁奖。”后来,庄之兰从电视上看到金建红为周欣颁奖的画面,顿时目瞪口呆!

结发妻子成为绝望主妇

2010年初,庄之兰被医院查出患有晚期子宫癌,癌细胞已经在体内扩散,看着医院下达的《病危通知书》,她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身患绝症的庄之兰在生命进入倒计时后,对人间红尘恩怨纠葛看得很淡,不打算再追究丈夫与情敌的责任。她唯一的祈盼就是希望丈夫周国强能来看看自己,在病床前跟她说几句安慰的话。渴望女儿能够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在临死之前修复被金钱吞噬的亲情。然而,这个最朴素的遗愿竟成了奢望。周国强不仅不到医院探望妻子,反而在妻子身患绝症时再次提出离婚,这无疑是在伤口上撒盐。

就在最需要家人关心照顾的时候,丈夫形同陌路、女儿若即若离,更让周国强妻子绝望的是,这时,丈夫又绝情地提出了离婚、并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庄之兰痛苦到了极点。原来,在得知庄之兰患子宫癌进入晚期后,金建红喜形于色,她极力怂恿情夫周国强立即离婚,理由是:“如果等你太太死后再娶我,按当地风俗很不吉利,所以必须抢在她临终前分道扬镳。”

早已利令智昏的周国强对情妇俯首贴耳,于是在2010年3月一纸诉讼将绝症妻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此时的庄之兰尽管伤心欲绝,但她连吵架的力气也没有了。为此,庄之兰打电话求女儿:“我很快就会撒手人寰,请你劝劝你爸和金建红,我死后他俩怎么折腾都行。这么多年我都忍了,他俩何苦对一个绝症患者如此苦苦相逼呢?”

岂料,周欣的回答令庄之兰痛彻心扉:“妈,您就成全金阿姨吧。半身入土的人还要婚姻干什么?就算你临终前做件善事吧。”庄之兰听得天昏地转,半晌说不出话来,眼泪忍不住夺眶而出。直到此时,她才知道女儿“中毒”之深。在庄之兰看来,在金钱腐蚀下女儿连最基本的是非善恶也丧失了判断能力。作孳啊!庄之兰对天一声长叹。她对周国强更是恨之入骨。突然,一个念头在庄之兰脑海闪过:临终之前一定要让这对奸夫淫妇受到惩罚,不仅仅为自己报仇雪恨,也是为了抑恶扬善,震撼惊醒女儿,挽回正在沉沦的亲情!

为了不打草惊蛇,庄之兰暂却沉默,她拖着瘦弱的病体开展秘密调查。当地不少人对周国强和情妇金建红的行为看不惯,对庄之兰的遭遇十分同情。他们纷纷为庄之兰提供线索。很快,庄之兰通过蛛丝马迹掌握了周国强伙同情妇狼狈为奸的部分腐败证据—— 2003年,周国强负责鲁迅故里拆迁区域内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他利用职务之便让情妇金建红以其亲戚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公房的使用权。接着,金建红付出42万元的费用后,在润沁花园获得一套价值75万余元的安置房。由此,两人侵吞公共财产33万余元,涉嫌贪污罪。

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金建红想买辆高级轿车,周国强和一个名叫秦军的老板陪她到杭州看车。秦军为了达到权钱交易的目的,“赞助”给金建红3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进口梅塞德斯S280奔驰轿车,周国强在场默许。此后,周国强多次利用职务违规给秦军收购房屋提供便利。

庄之兰还了解到丈夫周国强滥用职权等内情。

在掌握上述证据之后,庄之兰于2010年7月愤然向绍兴纪检机关实名举报丈夫包二奶及腐败问题,并以“绝望主妇”网名,在当地社区论坛上揭露周国强的丑恶嘴脸。一瞬间,绍兴舆论一片哗然。

2010年9月5日,周国强被绍兴市纪委宣布双规,并从金建红住处依法扣押了303万元的赃款。随后,周国强和情妇被逮捕。

庄之兰没能看到丈夫受审的这一天,她于2011年春节因病去世。在整理妈妈的遗物时,周欣发现母亲临终前给自己写下的一封遗书:“欣儿,你一时鬼迷心窍,妈妈不怪你,妈妈是爱你的。妈妈在天堂那边仍为你祝福,希望我的女儿一辈子做个正直善良的女人。”看着如此大度宽容的母亲,周欣肝肠寸断,悔泪满面,一颗愧疚自责的心久久无法平静……

(文中除周国强、金建红外均为化名)

编辑:靳伟华 jinweihua1014@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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