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不畅与平台不平
2012-12-22郑东阳
检察风云 2012年7期
文/郑东阳
交流不畅与平台不平
文/郑东阳
舆论认为与现行刑诉法相比,修正案已经取得相当大的进步。不过,围绕着“拘留通知条款”等侦查条款提出的质疑声此起彼伏。《草案》中涉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三种强制措施等规定引起人们的广泛担心和质疑。因为“无法通知”及“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等情形,完全可能成为适用于一切案件的“口袋”理由,导致侦查机关可以随心所欲决定是否通知家属,“秘密拘捕”泛滥成灾。
有分析称,我国立法面临着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没有过的难题,即交流的不顺畅。这种不顺畅不仅存在于法律界与普通民众之间,在法律界内部也不例外,因为并没有一个成熟的法律共同体。目前法律界内,公权力、法学界、律师界,各说各话,分歧较大,甚至连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都难有共识,无疑给立法者增添了困难。但也有一些声音担心,以此次《刑诉法》修订为例,在公开的舆论平台上,学者、律师和公民的质疑声颇显洪亮,而代表立法博弈另一方的公权力机关,却依然沉默。一些分析认为,与公权力相比,民间最多只能发声,影响有限。如何将立法博弈的各方拉到同一平台,是立法主导者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