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社会融合应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议程
2012-07-06许正中
◎ 许正中
先发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表明,经济社会快速走向现代化的时期,往往也是社会分化和矛盾剧增的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多元复合转型的历史进程中,成功的案例往往传递着促进社会融合的经验,失败的故事大都重复着放任社会断裂的教训。
当前中国正处于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艰难爬坡阶段,也正处于传统社会松动瓦解的变革活跃阶段。无论是弱势群体的渐成规模、垂直流动的诉求表达,还是社会阶层的空间隔离,社会冲突的较多出现,都一再提示我们,在经济制度、行政体制、社会治理和主流文化的互动激荡中,中国经济社会正进行着深刻调整和快速分化。
加快推进社会融合的重要关口
工业文明300多年现代化进程中渐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我国短期内集中爆发,中国改革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湍流期。我们必须高度关注这样一种情形:弱势群体渐成规模,并且因为社会排斥导致状况持久固化;在社会网络中趋于边缘化,陷入贫困、疾患、疏远、孤独的窘境。
当前,中国存在社会融合障碍的弱势群体主要有如下四类:一是失业人员,当前我国青年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三碰头”,不能实现就业、不能体面工作都可能成为社会融合的持久障碍。二是进城务工群体,“经济吸纳、社会拒入”的状况使得部分群体成为“无根阶层”,加剧着社会纽带的断裂。三是婚姻家庭失败者,离婚率居高不下,单亲生活陷入困境,不良行为青少年数量持续走高,影响社会融合的良性循环。四是老弱病残群体。
社会排斥是持久贫穷的策源,社会融合是和谐繁荣的保障。一个群体游离于主流社会边缘,无外乎三种原因,要么是专业化分工的失败者,要么是社会纽带断裂的失落者,要么是垄断集团社会关闭的受害者。古之圣贤对大同世界的憧憬:“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皆有所养”,即有对社会融合的观照。现代社会当然不能对“大量人群日益边缘化而易受损伤”的现实无动于衷,也不能仅仅钟情于脱离贫困和维护稳定的物质文章。社会融合程度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天然尺度,一个融合的社会,必将是一个成熟稳健的社会、一个共建共享的社会、一个具有强大凝聚力和普遍认可度的社会。这种意义上讲,中国正处于重要关口,加快推进社会融合应该占据治国理政议程的重要位置。
以就业为重点的包容性增长
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中,关于社会融合的基本策略主要有三条:一是通过资源再分配,降低社会不平等;二是通过道德激励,支持个体自我整合融入社会;三是通过积极就业,以经济整合实现社会融合。欧盟反社会排斥实践的核心就是促进就业和加强人力资本投资。
权利是包容性社会的基本保障,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生存与发展的本身和前提,是共享社会发展、实现个人价值、有效融入社会的基本路径。当前我国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长期不就业导致部分社会成员陷入失业、贫穷和社会孤立形成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我国还有超过3000万的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群体,更高的待业率和身体缺陷使得他们更难融入主流社会。
将以就业为重点的包容性增长作为加快推进社会融合的基本策略,其核心在于拓宽社会成员实现就业的渠道,提高岗位胜任能力,通过就业打破弱势和社会孤立的螺旋式社会融入障碍。当下要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刑释人员和确有需要残障人员的就业以及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
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性服务
社会性服务业既是加快推进社会融合的客观需要,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四类主要弱势群体成员走出边缘化,社会性服务业将发挥起基本桥梁作用,但与国际水平和现实需求相比发展空间巨大。以老年人为例,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2%,城市老年家庭空巢率49.7%,农村老年家庭空巢率38%,专业化养老服务人员明显不足。以心理辅导为例,社会成员心理疾患比例大幅上升,如果按照美国人均拥有心理咨询师的比例计算,中国单项人才缺口就将超过80万。
加快推进社会融合中,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性服务业大有作为。政府有责任推动社会融合,但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直接提供服务,这就为以市场主导的社会性服务业提供了广阔舞台。政府应主要做好行业规划、人才培养、标准制定、监管惩戒等基础性工作,通过从社会购买竞争性强、质量可靠的相关服务,来加快推进社会融合。
以赋权为核心的参与式发展
部分弱势群体的形成,背后的重要推手就是制度化、政策性的社会排斥。这种排斥通过政策设计、治理机制和市场机制多维运作,实现了部分弱势群体边缘化地位的生产和再生产。如农民工群体,我国有超过1亿的农民工长期生活在城市,但就业、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远不能与城镇居民享受平等待遇,不能获取正当的社会资源,阻隔于社会主流关系之外。
参与作为权利,是推进社会融合的重要路径。以赋权为核心的参与式发展,其根本在于积极有序地逐步改变边缘人群批量再生器般的制度性社会排斥,集中力量打破权利剥夺和实现社会参与,疏通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决策过程、进入社会网络的途径,让每个社会成员意识到实现潜能的条件、享受到社会服务的实惠。实际上,欧洲社会发展联盟就是将关注社会排斥和社会剥夺放在“社会融合实践行动的四个基础”的首位。
当前,应从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的战略高度,以社会融入统揽系统考虑弱势群体、社会治理等重大挑战,根据实际情况坚持不懈地调整可能导致社会排斥和社会剥夺的制度设计,将社会融合转变为具有操作性和明确标准的制度要素,通过民众的积极参与和权益维护形成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严格倒逼,从而实现生产力水平制约下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深度均等化。
以互动为导向的社会性网络
社会网络理论认为,社会成员之间的正向互动、直接交往,对于个体人格形成与社会融合具有重要影响,是个体与社会发生联系的第一环境。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强度决定着社会共同体的凝聚力和稳定性。以刑释人员为例,其融入社会的最大障碍就在于难以与正常社会成员形成良性互动。爱尔兰促进社会融合的一条重要经验就在于调动社区、雇主、工会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运用社会伙伴关系形成社会性网络。
当下是个体化时代来临、总体性社会消退的时代。后现代文明的趋势是社会碎片化,个人作为独立行走的主体,直接面向广阔社会。这将导致个体的极大解放和严重分化,直接冲击本已渐趋分化的社会。如果没有覆盖广泛的社会性网络,如果没有网络内社会成员的良性互动,不仅社会融合的传统整合力将严重缺失,甚至连主流社会都将成为概念抽象。以互动为导向的社会性网络,就是要在个体碎片化的社会进程中构建大部分人能共享的公共服务、社会网络和发展机会,巩固社会公众认可的价值和基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