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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肃“红十字”

2012-07-05严碧华

民生周刊 2012年28期
关键词:红会红十字冠名

□ 本刊记者 严碧华

时事

整肃“红十字”

□ 本刊记者 严碧华

扛着“红十字”的金字招牌,一切却以赢利为目的,一些“红十字”医院所曝出的种种乱象,再次损害红十字会的形象。为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一场席卷全国的整肃行动拉开序幕。

近日,河北红十字石家庄中西医结合医院,被举报在校园发放低俗杂志,倡导人流,有违红会精神。

头顶“红十字”光环的医院,背后却为了赢利而不择手段。近日,河北、湖南多家红十字医院被媒体曝光,再次将红十字会置于聚光灯下。

7月4日,中国红十字总会(以下简称总会)有关负责人向《民生周刊》记者表示,6月6日,总会与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红会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据此联合开展冠名医疗机构的检查评估工作。

无疑,一些不合要求的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将被“扫出门外”。

以公益之名牟利

前不久,新京报报道,河北红十字石家庄中西医结合医院竟 “倡导”学生人流。这家冠以“红十字”的医院,在校园发放低俗杂志,被指与“红十字”精神格格不入。

记者调查发现,医院印刷了一本类似于杂志的刊物,名为《天使之音》,从刊名看起来跟公益慈善息息相关,但翻开一看,里面却是色情故事与医院广告。

这其实是很多民办医院曾屡试不爽的招数,不同的是,作为冠以“红十字”的河北红十字石家庄中西医结合医院仍然如此,自然让人有点意外。

路径颇为相同的是,这家医院也大量招聘学生勤工俭学,工作就是发放《天使之音》,只是需要有针对性的发放,在校大学生是其目标群体之一,

最后,这本刊有色情故事的杂志通过学生源源不断地发到学生宿舍,一些大学生因此上当受骗。

让这些发放刊物的大学生还难以接受的是,从一开始,这家医院竟是打着公益的名义招人。

张海宁(化名)是河北石家庄一所大学的学生,为勤工俭学,她去了这家红十字医院。介绍她前去打工的同学表示,这是一件份即可做公益又可赚钱的工作。“因为雇佣单位是一家红十字医院。”

于是,她揣着神圣开启了公益之旅。有一天,在发放刊物的时候,她细看了一下里面的内容,吓了一大跳,里面居然还有色情故事。在她看来,这与公益似乎相去甚远。

如梦初醒,公益的神圣瞬间坍塌,在她心目中随之坍塌的还有红十字会的形象。

6月上旬,身着白大褂的张振义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宣传人流是引导孩子做正确的事,并教育孩子下次别犯错。他亦坦言,“印黄色故事,是有点考虑不周”。

张振义是河北红十字石家庄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院长。在被问及宣传人流是否与红十字精神相悖时,他瞪大了眼睛,把手推向半空,半响没有说话。

但紧接着,他不忘反复强调医院是“专心从事公益事业”。

与专心从事公益再次形成对比的是,此前,该院曾组织石家庄周边农村村民免费体检,最后大部分“查”出有病,一些被吓坏了的村民不得不花钱在该院进行了手术。

所谓的手术就是拿着一台仪器照了照,然后医生就说病治好了。不放心的村民随后去了所在县的人民医院检查,却被告知“没病”。

冯玉花(化名),石家庄正定县南白店村村民,曾对带有“红十字”的医院特别信任,河北红十字石家庄中西医结合医院也不例外。

但如今,只要有时间,她会坐在村头,告诉身边的妇女,永远不要去那儿看病。

事情得从两年前说起,当时,村妇联主任在大喇叭里反复广播,“社员们,省红会的大夫下乡免费给妇女们体检了。”

医院的客车停在村口,广播播出时,冯玉花正在地里干活。没有犹豫,她决定也去看看。

“几十人去的时候都有说有笑,回来时全都蔫了。”她回忆说,几乎一整车人都被检查出毛病,有些被告知可能患了癌症。

冯玉花被告知患上严重的妇科疾病,医生同时告诉她,做个手术就好了。最后,她花了1800元,所谓的手术就是医生把一台发热的仪器放在她肚子上照了几遍。

心中忐忑的冯玉花又去了正定县人民医院检查,医生看了看片子说没病。这让冯玉花很气愤,突然明白自已被骗了。

河北省红十字会马玉民在受访时表示,该院为一民营医院,2010年伪造了红会批文去乡间义诊。事实上,河北红十字会并不知道免费体检一事。

针对冠名“红十字”医院出现的乱象,中国红十字总会联合卫生部开始清理整顿。图/王迪

显然,这次活动是“拉大旗,扯虎皮”,目的不是公益,而是牟利。

除了河北,类似情况还在其它省份多次发生。

不同的是,发生在湖南省双峰县的一起案例更加极端。一名19岁男子,在该县电视台播放的医疗广告和县公安局110《民警提示》的医疗宣传资料引导下,到“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做手术,最后造成五级伤残。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调查组实地调查发现 “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是一家非法医疗机构”。

金字招牌被滥用

红十字会是一个遍布全球的慈善救援组织。在我国,红十字会遍布到每个县(区),大量红十字会在救灾、人道主义援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因而凡带“红十字”的机构总是具有一很强公信力与可信度。在湖南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刘迎建看来,很多医院冠名“红十字”,正是看中了红十字会这块“金字招牌”。 医院冠名‘红十字’,可以树立这些医院的形象,增加病人来源,能产生经济和社会的双重效益。

此前,冠名红十字医院,门槛并不高。刘迎建说,文件规定只要是经过卫生部门审批的正规医疗机构,符合“热爱红十字事业,履行红十字会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对红十字事业做过特殊奉献”等条件,即可申请冠名。

2007年,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随后,总会印发了《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记者通读这两份文件发现,红十字医院分两类:‘红十字会医院’和‘红十字医院’。”前者由红十字会创办并命名,人、财、物归属红十字会;后者由红十字会按规定冠名。

对于冠名“红十字”更多的强调在对红十字事业做过特殊贡献,但至于具体做到什么程度,未有明确规定,这也就给一些冲着招牌而来的民营机构创造了机会。

还有一个背景不得不提,那就是一些县市红十字会经费紧张,从事救助能力有限,而此前各市州就具有审批权,仅需报省红十字会备案。

一方面,民营医疗机构有需求,头顶“红十字”可更好的赢利;另一方面,地方红十字会经费捉襟见肘。

于是,两者一拍即合。不可否认,绝大部分红十会医疗机构确实承担不少公益责任,但亦有不少民营医疗机构冲着利益而来,最后造成了金字招牌被滥用。

比如前文提到的河北红十字石家庄中西医结合医院。2009年,该院的名字叫“石家庄中西医结合医院”,后来该院打报告要求成为省红会会员。省红十字会批准后,它被允许使用“红十字”名称,从而改名为“河北红十字石家庄中西医结合医院”。

与此同时,该院每年给河北省红十字会捐款。“效益好就多给些,效益差就少给些。”马玉民说,“2012年的钱还没收到,前几年医院大概向红会捐了五万元。”

正是在此背景下,尽管此前屡被投诉,河北省红十字会未有实际动作。

记者采访获悉,湖南临武有两家红十字医院和一家红十字门诊部,每家缴纳人道救助基金在2万元—2.5万元不等。

该县红十字会秘书长曾庆红坦言,“早些年县红会没有经费,出去拉救灾物资都没有钱,这些人道救助资金正好解燃眉之急。”

交了人道救助资金的临武县红十字雅美妇科医院,并没有把精力放在如何参于社会公益活动。

在去年底的检查中,雅美妇科医院被认为“红十字宣传不到位”,开展义诊不能组建医疗队。最后,因“对红十字品牌认识不足,与人道救助宗旨相差太远”,被取消红十字冠名。

这只是湖南省前不久取消的16家红十字(会)医院之一,名单中还有一家名为永顺县红十字会博爱医院。

据媒体报道,该医院法人代表为永顺县红十字会会长唐泽胜,但真正的经营者是田宗铭等7名股东。

数年前,田宗铭与人合办永顺县“红十字会”门诊部,后改为医院。医院使用县红十字会的牌子,每年缴给县红十字会3万元。

规范管理抓整治

临武、永顺等地红十字医院暴露出来的问题,引起了湖南省方面的高度重视。

《民生周刊》记者从湖南省红十字会获悉,2011年12月-2012年1月,湖南对冠名医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整治范畴为:经省红十字会同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冠名“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未经省红十字会同意,擅自加挂“红十字(会)”冠名的医疗机构;还有其他滥用、误用“红十字”标志的行为。

整治之后的2012年3月,湖南省将县(市、区)级红十字(会)医院冠名审批权收回省红十字会。

紧随其后,湖南省红十字工作会议及加强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会议召开,这两次会议对原来的实施细则做了修订,从制度层面从严规范,提高了冠名门槛。

7月3日,湖南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刘迎建向《民生周刊》记者表示,该省有十六家冠名红十字的医疗机构这次被注销,名单目前已上报总会。

湖南之外,一场更大范围的整肃行动在红十会系统启动。

总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于冠名医疗机构规范,总会早在今年3月19日就研究通过了工作方案,

据介绍,冠名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信息登记阶段、检查评估阶段和修订办法阶段(办法指《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目前,全国冠名医疗机构信息上报工作已结束。截至今年5月3日,总会共收集到全国1603家冠名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该负责人如此表示。

随后,启动了检查评估工作。6月6日,总会与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级红会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联合开展冠名医疗机构的检查评估工作。检查评估工作以各级自查自纠为主,总会和卫生部将于9月份组织联合督察组赴部分地区进行抽查。

最后是修订《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该负责人表示,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厘定冠名医疗机构范围;二是提高申请冠名条件,严格冠名权限和审批权限,对红十字标志(名称)的使用进行严格的规定;三是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署规范性协议书。

而对社会上各类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红十字标志、名称的医疗机构,总会将提请执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进行纠正和处罚。

□ 编辑 严碧华 □ 美编 王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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