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为价格改革提供镜鉴
2012-07-05本刊编辑部
阶梯电价为价格改革提供镜鉴
晏 扬媒体评论员
从7月1日起,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电价。从各地公布的最终实施方案看,大部分省份的首档电量都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超过80%,有些省份甚至达到90%以上。另外,很多地方在实行阶梯电价时,还考虑到了“家庭人口数量影响”以及“季节不同用电量浮动”等问题。(7月1日中国新闻网)
沸沸扬扬的阶梯电价改革终于尘埃落定。从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就阶梯电价征求社会意见,到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公布阶梯电价试行方案,再到今年5至6月各地相继召开阶梯电价听证会,直至7月1日阶梯电价在全国各地正式实施,在长达20多个月的时间里,阶梯电价始终作为舆论一大“热词”为民众所关注,其中充满了激烈的争论和艰难的博弈。回过头来看,这一改革过程有遗憾也有欣慰,有教训也有经验,在某种意义上,阶梯电价为其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提供了镜鉴。
阶梯电价改革一路走来,有一段时间引起巨大争议,是因为2010年10月,有关部门就阶梯电价征求社会意见,所提出的两套方案被人们疑为变相涨价和“劫富不济贫”。时隔一年多后,2011年11月公布的阶梯电价试行方案,仍然只有涨价“阶梯”而没有降价“阶梯”。有一种意见认为,征求意见后吸收民意不充分,为后来各地的艰难推行埋下了伏笔。
令人欣慰的是,尽管阶梯电价总体方案存在“先天性缺陷”,但几经博弈,后来各地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终于普遍表现出尊重民众诉求的积极姿态,不管是主动还是有些被动。今年5月至6月,各地相继召开了阶梯电价听证会,听证会上不同意见激烈交锋。其中,首档电量太低成为听证代表质疑的焦点,很多省份的听证方案都没有获得通过。在广东省的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甚至当场质问广东电网“一边享受着垄断带来的高利润、高福利,拿着比全省高一倍的工资,一边说电价太低要求涨价”,并要求电网定期公布“自己在节约成本上做了什么事情”。于是我们看到,不“走过场”的听证会果然发挥了作用,各地纷纷调高了首档电量,使得更多普通家庭的用电价格没有实质上涨。
征求意见“走过场”使得初期阶梯电价方案民意含量不足,民意含量不足的阶梯电价方案在各地遭遇民意的冷落,最后各地顺从民意对阶梯电价方案加以修正,使其“先天性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这就是阶梯电价沸沸扬扬、一波三折的改革历程,其中的关键词显然是“民意”。任何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改革,都必须把尊重民众意愿放在第一位,致力于夯实民意基础,抛弃“与民争利”思维,避免民众利益因改革而受损,以最大的诚意赢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否则,改革就很难顺利推行——这是阶梯电价改革的教训,也是一个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