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江干线航道信息指标系统的思考
2012-06-19邓良爱刘明俊刘佳仑
邓良爱 刘明俊 刘佳仑
(长江航道局1) 武汉 430010) (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2) 武汉 430063)
0 引 言
航道信息是指具有方便船舶安全运营、港航企业科学调度以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等作用,由航道部门以一定方式向社会提供的一种公共信息服务[1].航道信息指标系统包括航道信息分类、发布标准、发布内容及相关研究与规划等.在国外,航道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主要有德国和美国,他们在航道建设上起步早,航道网的现代化程度高.德国内河航道总长7367km,莱茵河与多瑙河、美因河、易北河以及人工运河构成德国内河运输网络,德国制定了一系列增加水运基础设施投资、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等促进内河航道信息管理的政策措施.美国拥有世界上内河运输最发达的水系密西西比河.20世纪末开始就将智能运输系统、差分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的计算机、通讯和导航技术应用到航道信息搜集和分析中,为航道的建设、管理及维护提供数据的支持和参考.近年来,随着我国IT 技术的发展,其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展.以关系数据库为基础的内河航道微机管理等系统也开始应用,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目前航道信息管理的落后现状.然而,随着长江黄金水道的不断建设和发展,目前有关航道信息的内容未能全面反映航道部门为社会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与社会各界对航道信息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为了满足沿江社会、经济发展对航道信息的需求,提高通航能力和效率,促进生产力的提高,促进航道部门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的提高,迫切需要进一步明确社会对航道信息的需求,分析与完善航道信息的内容,构建符合长江沿线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航运安全发展需求的航道信息指标体系.
1 航道信息分类
合理的航道信息分类是履行航道管理职能、规范航道信息发布,发挥航道信息社会服务功能和效益的保证[2-3].由于职责权限的限制、用户需求的不同、掌握信息查询要素(查询信息)的局限、各种航道信息的属性及发布和管理要求的差异,因此,有必要在信息指标调研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提炼后,对航道信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
1.1 按航道信息属性分
按航道信息属性,可将航道信息分为航道与碍航物信息、航道通航能力信息、航标信息、水文信息、气象信息、航道建设与管理信息、航道预警信息和其他信息等8类[4-6].
1.2 按航道信息发布形式分
按照航道信息内容的发布形式可分为3类,即文字信息、数据信息和图表信息.有些航道信息可同时采取不同形式发布.
1.3 按航道信息的作用分
1)管理信息 指有关航道管理的法律和法规、政策与规定、规范与标准、航道规划等方面的信息.管理信息一般以文件方式发布,信息有效时间较长,无具体的信息更新要求.
2)服务信息 指对船舶航行、航运企业生产调度提供服务,有关主管机关在船舶航行监督管理中能作为决策依据,且航道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依法承担责任的航道信息.这类信息在发布时通常应有一定的安全余量,有更新时间(发布周期)和准确性要求.
3)参考信息 指为船舶航行、监督与管理、港口规划、相关研究提供技术支撑或借鉴的信息.这类信息仅供参考,由用户选择使用,航道部门不对其信息的准确性承担责任.
1.4 按航道部门的职责权限分
1)责任性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赋予航道部门的职责与权限,航道部门应该发布的航道信息.主要包括:航道维护信息、航标信息等.这类信息应该保证及时全面发布.
2)服务性信息 为了推进长江航运的发展,更好的服务社会,在航道部门职责权限外,根据用户需求发布的航道相关信息,如:航道预警信息、地址灾害信息等.这类信息可根据技术和制度的条件,尽量满足客户的需求.
2 航道信息发布标准
航道信息发布标准主要针对航道信息发布形式确定.
2.1 文字信息
1)管理类文字信息 该类航道信息为有关航道管理法律法规、规划、规范、标准等信息,通常以文件方式发布,其文档格式均是按有关文件的发布格式要求编制的,不必另行确定发布标准.信息发布方式采用网络发布为宜.
2)服务类文字信息 格式要求:服务类文字信息其文档格式(编报)一般应包括:正文、发布时间、发布单位、信息有效期(或发布周期)、信息来源、信息校核与审批人.如果文字信息中包含有数据信息,则该数据应按数据信息发布标准确定.
更新要求:按每条信息的有效期或发布周期进行更新,见表1.
发布方式:采用航道通告、通电形式,以网络发布为主.
2.2 数据信息
1)各类信息指标格式要求 (1)航道弯曲半径、航标标位(坐标)、水位(注明基准面)、流量(包括船闸入库流量、船闸出库流量)、重点航段水流流向与流速、风力与风向、能见度、雾情等信息,按实测值或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发布,并注明信息来源、误差(如可行)、信息校核与审批人;(2)航道标准尺度、桥梁净空尺度、船闸通航尺度、跨域或穿越航道的建筑物通航尺度、航标标位(坐标)等信息,按实际设计值发布,并注明信息来源、信息校核与审批人;(3)有关航道水深信息,考虑到水流与河床处在不断的相互作用之中,处在一定程度的冲淤变化,加上风浪的作用,建议按实测值×保障率(a)的方式发布.其中保障率(a)应充分考虑河床地质、水位变幅、水位期、潮汐涨落、枢纽调度等因素,分航段按百分比方式确定,原则上一般河段该值应控制在0.5~1.0m,库区河段应以枢纽坝前水位的最大日变幅为依据.航道水深信息还应注明基准面或按航行基准面和黄海国家高程标准基面同时发布,并同时注明信息来源、误差(如可行)、信息校核与审批人;(4)有关航道宽度信息,根据航标标示的航道界线,按实测值发布.并同时注明信息来源、误差(如可行)、信息校核与审批人.
2)更新要求 每条航道数据信息的发布周期,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航道测量技术和力量的限制、航道信息采集的难易程度、信息的重要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本课题对各航道信息指标发布周期的建议值,见表1.
3)发布方式 采用航道通告、通电形式,以网络发布及数据传输发布为主,亦可根据信息篇幅、快速性要求、服务对象需求等采用其他方式发布.
2.3 图表信息
1)图纸信息格式 格式要求:图纸信息一般应包括:图名、正图及相应的文字说明、比例或比例尺、测量时间、测量水位、测量单位、信息有效期(或发布周期)、注意事项、信息来源、信息校核与审批人.
更新要求:按每条信息的有效期或发布周期进行更新,参见表1.发布方式:采用航道通告形式,以网络发布为主.
2)表格信息格式 格式要求:表格信息一般应包括:表名、表格内容及相应的文字说明、制表时间、制表单位、信息有效期(或发布周期)、注意事项、信息来源、信息校核与审批人.更新要求:按每条信息的有效期或发布周期进行更新,参见表1.发布方式:采用航道通告形式,以网络发布为主.
表1 各种航道信息发布周期和发布标准
续表1
3 航道信息发布内容及相关研究
“详尽、便民”是对航道信息发布内容的基本要求.经调研,长江干线目前经常发布的航道信息和航运需求调研中认为应该增加的航道信息内容分别见表2~3.表中性质栏的责任性信息表示航道部门依法必须发布的航道信息,并应对此类信息的发布承担相应责任.与此对应的是服务性信息,供有关信息用户参考,航道部门对此类信息的发布无需承担责任.
根据市场需求调研结果,航运市场对涉及航运安全的航道预警、重点航段碍航特性与通航能力的航道信息内容需求迫切.
表2 长江干线目前已在发布的航道信息内容
表3 经市场调研需要增补的航道信息
续表3
4 结束语
考虑某些航道信息从信息采集到信息发布,由于信息采集和处理技术的局限,目前还难以满足对其发布时效的要求,因而制约了该航道信息的作用发挥;另有一些航道信息由于其属性、特征、影响因子及其变化特点等在行业内尚属科研前沿问题,如典型航段能通过的最大船型、尺度与吨位,水位与水深预测等,有待进行深入研究,以便使该信息能更准确、更符合实际.
[1]储新隆.浅谈航道信息资源共享[J].交通科技,2006(6):119-120.
[2]吴 懈.航道信息化发展的现状与对策[J],中国水运,2008(1):27-28.
[3]程巍华,金建军,王海华.内河航道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研究[J],水运工程,2009(9):146-150.
[4]刘明俊,饶思梁,周 立.长江干线航道信息需求分析[J].交通信息与安全,2010(6):55-58.
[5]姚世龙.基于GIS的内河航道信息可视化平台的设计与实现[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工程技术版,2005(2):40-44.
[6]施劲松,邓 铮,王建花.GIS系统在内河航道维护管理中的应用[J].西部交通科技,2010(11):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