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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也有左中右

2012-05-30朱伟一

新民周刊 2012年13期
关键词:备案制会签乔姆斯基

朱伟一

2011年12月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九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公开发问:“企业上市不审行不行?”此言一出,举座皆惊。

企业要上市,证监会不仅要审,还要内查外调,征询其他父母官的意见。比如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发审过程中,证监会需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其发行股票的意见;对于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规定,证监会要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发行人为特殊行业的企业的,根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未回复意见前,证监会不安排相关发行人的预先披露和初审会。换言之,企业发行证券,证监会要审,其他部委和地方政府也要审。试问,证监会愿意放弃审核权,其他部门可愿意?

与审核制相对的是备案制。备案制是美国的做法,欲上市企业将文件报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证交会”),而证交会并不对企业做任何实质性审查,只要企业申报文件齐备,政交会便放行。审核制不同,则是由证监会审查拟上市公司的审报文件,主要内容之一是审批文,而审批文的核心就是会签。行政部门办事讲究会签,会签就是连坐,而连坐的结果就是法不治众。

对于审核制和备案制之争,市场的反应也很强烈。不少保荐代表人认为,“IPO当中的合规性审查依然必要,因为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找不出除了政府背书之外更好的规避合规性风险的手段。”

更奇怪的是,美资金融机构及其在中国的代理人也为审核制鸣冤叫屈。摩根大通亚洲投资银行业务副主席兼中国投资银行业务首席执行官方方表示:“中国制度是一个生态制度,包括若干关键部分:发行人、投资者、监管者、中介机构和占主导的法律制度。牵一发而动全身。”更有外国律师威胁说,如果没有证监会的默示担保,公司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机构投资者就不会来参与。”

人民大众开心之日,便是敌人难受之时。审核制、备案制之争也一样。当然,我们的资本市场并没有阶级斗争,但也有左、中、右,民企、国企和外企就是资本市场的左、中、右,它们的利益不同,重大问题上的立场自然也不同。就反对备案制的力度而言,各类企业的顺序应当是这样的:外企、国企和民企。

加入世贸组织之时,中、外实力比较悬殊,敌强我弱,所以欧美国家竭力鼓吹我们搞备案制。但现在均势已经发生变化,国企、民企已经壮大,经过多年滋补,已经体壮腰圆。果真取消审核制,资本市场就会群雄四起,还可能会有资本市场的“义和团”,在资本市场做大的不会是外企,也不会是国企,而很有可能是民企。尽管很多方面民企未必优于外企或国企,但打通关节方面民企更肆无忌惮,左右政府方面丝毫不比国企逊色。而资本市场是合法腐败的天堂。诸君请看,摩根大通、高盛就是美国的民企,就是这些金融民企把美国的资本市场搅得昏天黑地。取消审核制并不能消灭腐败。美国没有審核制,但美国资本市场有没有腐败?回答是肯定的,而且腐败程度让人瞠目结舌。

美国学者乔姆斯基在其《阶级斗争》一书中抨击富豪,说“他们根本不相信什么自由市场。他们要一个强大的福利国家,只不过资源和保护是向他们倾斜”。金融危机之后高盛等华尔街金融机构的表现便验证了乔姆斯基的论断。如果没有美国政府不惜任何代价提供金钱,高盛早已经就破产了。

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施蒂格勒又把乔姆斯基的理论往前推进了一步。他指出:“全球化是机遇,可以寻找因无知可供愚弄的新人。这样的人我们找到了。”这些可供愚弄的新人在哪里?是在中国找到的吗? 2012年2月底,郭树清接受采访时表示:是否取消审核的议论并非问题的核心,备案制和审核制的实质性差别并不大。关于审核制的讨论戛然而止。但外企如此处心积虑地反对备案制,凡我同志,对资本市场应当有重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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