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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哥巴文中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命名为“字缀”的探讨

2012-05-18李晓兰

淄博师专论丛 2012年4期
关键词:文饰音义区别

李晓兰

(华东师范大学 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上海 200241)

在哥巴文系统中有一种特殊的文字现象,东巴们叫它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是一种哥巴文造字过程中的缀加成分。在此之前,共有四位学者提及这种缀余符号:方国瑜、李霖灿、邓章应、曹萱。各家给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名异实同的混乱现象,不利于同一领域的学术交流。究其原因,是各家对哥巴文中缀余符号的特点和功用认识不清。故本文在举例分析这种符号的基础上,总结其特点和类型,分析其存在意义,并整理、审定各家所出之名,认为“字缀”是一个符合科学性、理据性、简明性和系统性原则的名称。

一、哥巴文中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的特点和功用

关于哥巴文的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问题,各家文章中偶有提到,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学者就此作专门的研究。

李霖灿先生认为“它实在是一无用处的,大约‘多巴’们初由形字变音字,便觉得音字的面貌太朴素了点,因此正如他们所说的这是‘为音字增加一点花草’,所以我们只要知道这许多装饰符号是毫无用处就够了,在这本字典内亦一概都不写进去。”[1](p4)而实际上,我们发现哥巴文的这种缀余符号并非“一无用处”。现举例分析如下:

3.加点

在对哥巴文中该类符号举例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发现其特点非常鲜明:

1.它是附在哥巴文上的符号,一般不作为一个文字独立存在;它往往不为某个文字所特有,而是附于一批字上。

2.书写比较随意,可改变方位。

3.笔画简洁,一般一至三画,加点符号有出现五个点的现象。

4.从符号的存在形态上讲,可以将其分为点、线、块三类,每一类在具体字形中又有诸多变化。

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把它定义为:一种哥巴文造字过程中的缀加成分,不具备形与音义相统一的特点,基本上不能够单独构字。大多数此类符号以点、线、块的简单形态附加于其他符号上,分别起区别字形、装饰、别音义的作用。

二、关于各位学者对哥巴文中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命名的梳理

关于这种文字现象,李霖灿先生并没有赋予一个特定的名称,只称为“一种附加的装饰符号”。[2](p4)方国瑜先生称之为“文饰”“文饰符号”“附加符号”[3](P78)。邓章应先生称之为“缀加标示符号”[4]。曹萱女士称之为“缀饰字素”。[5]各家名称不同,对初学者来说是一种考验,同时也不利于同一领域的学术交流。因此,对这些概念进行整理和审定,并对这一文字现象给出一个准确的名称是必要的。

在对这些概念进行梳理时,我们本着如下原则:既综合考虑哥巴文中该类符号的特点和功用,又要符合文字学术语规范的原则,即科学性原则、理据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简明性原则。[6](p11)

(一)缀饰字素

在梳理“缀饰字素”这个概念之前,先来了解有关“字素”的理论。目前,关于“字素”有两种代表性意见:

1.李玲璞先生在《说字素》中首次针对汉字提出了“字素”的概念,他指出“汉字的字素是构成汉字的结构要素,是形与音义结合的最小单位。”[7]在他的《字素理论与汉字分析问题》中将其总括为一句话:“构成汉字的形与音义相统一的最小的结构要素。”[8]

2.张玉金、夏中华在《汉字学概论》中“字素是构成汉字的最基本的材料。现代汉字中的字素就是笔画。汉字字素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线条化阶段,一是笔画化阶段。”[9](P180)

沙宗元先生在《文字学术语规范研究》一书中将“字素”归入“非基本术语”的第二类“尚不够成熟稳定的术语”,[5](P35)而不予深入讨论。

曹萱女士是把李圃先生的字素理论引入对哥巴文的分析中,认为:“从字素的表音表意作用来考察:可以分为表音字素,表意字素,既不表音也不表意的字素。”其中,“既不表音又不表意的字素又分为两类,一类是作为文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构字字素,一类是可有可无的起装饰作用的缀饰字素。”而何为缀饰字素?“它是哥巴文中的一种特殊现象,东巴们叫它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4]。

首先,我们认为“缀饰字素”这个概念本身是有问题的。“字素”是指“形与音义相结合”的结构要素,但是哥巴文中的这种符号绝大部分并不与音义相结合。所以,用“字素”来指称哥巴文中的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不合适。

其次,通过第一部分的分析可以发现,哥巴文中的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也不是“可有可无”只起“装饰作用”的。曹萱女士如此归类当是受李霖灿先生的影响。

(二)文饰、文饰符号、附加符号、附加的装饰符号

首先,“文饰”一词多用于指花纹和图案,比如古陶器上的装饰图,当文饰具有意义之后就成了“符号”。“文饰”和“文饰符号”这两个名称更侧重于哥巴文缀余符号的装饰性,不足以概括这种缀余符号所起的其他作用,比如区别字形的作用等。

其次,“附加符号”只是从这种符号不能独立存在,需附着在其他字符上而言的。用于指称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过于笼统,且不能直观、全面的表达这种符号的存在意义。

第三,“附加的装饰符号”把这种符号的装饰作用和不独立构字的特点概括了,但是通过第一部分的分析,我们知道其作用并非只有装饰。

故“文饰”“文饰符号”“附加符号”和“附加的装饰符号”这四个名称用于命名该种符号都略显不足,不符合术语制定的科学性原则。

(三)缀加标示符号

邓章应先生在对五个哥巴文缀余符号举例分析的基础上,把它命名为“缀加标识符号”。这个名称与前人所给出的名称相比有其合理性,注意到了这种符号的标示作用,既概括了该符号的不独立成字的特征,又把它能够区别字形的意义包括在内,是相对合理的。但仍存在一点不足之处:没能涵盖这种符号所有的特点和功用,且不符合术语规范的简明性原则,缺乏术语系统内部的关联性。

(四)区别符号

姚孝遂先生在《甲骨文形体结构分析》中针对甲骨文字提出:“区别形式中最主要、最经常采用的手段和方式,是在基本形体上附加各种区别符号。”[9]

沙宗元先生把它定义为“古汉字中为区别字形和分化新字而附加在某些字上,形体简单且一般没有实际含义的区别性符号。”[10](P326)

根据目前学者对于“区别符号”这个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情况看,“区别符号”实际上包括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纯粹的区别意义的区别符号。另一种是不仅作为文字符号之间的一种区别方式,同时也是文字分化的一种重要手段。

从定义中,我们发现“区别字形”的作用该种符号具有,但是它一般不区别意义。所以,用“区别符号”来做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的汉语对译名称也是不合适的,违背术语制定的科学性原则和理据性原则。

三、把哥巴文中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命名为“字缀”的可行性研究

“字缀”理论是李玲璞先生针对甲骨文提出的,他指出:“字缀指造字过程中用以别音别义的缀加成分”,“字缀不具备形与音、义相统一的特性,更不能单独构成新字,而只是缀加在字素之上,改变原字素的音、义创造新字。”[11](P24)

郑飞洲女士在分析东巴文时引进李玲璞先生的“字缀”理论,认为“较之汉古文字,东巴文字的字缀系统更为复杂且更为原始,其形态、加缀方式和表意功能各不相同。”[12](p46)首先,在形态方面,东巴文字字缀与汉古文字字缀相比更加具体,点、线、块各具形态,而且其用法有“似漫画之风格”[13](P50)。第二,与汉古文字字缀相比,东巴文字字缀的表义特点更加突出,在协助字素构字时可以表示各种事物、动作及事物之间的联系。东巴文字字缀的这种灵活多变也说明东巴文处于从早期原始文字向表词文字发展过程中没有固定形制、缺乏规范的特点。当然,东巴文字缀与汉古文字字缀之间虽存在以上诸多不同之处,但其本质特征是一样的,都是造字过程中的缀加成分,都不具备形与音义相统一的特点。所以,郑飞洲女士把东巴文中的缀余符号称之为“字缀”是合理的。她对“字缀”的定义也是在李玲璞先生字缀理论的基础上,针对东巴文的自身特点做出的:“字缀是造字过程中的缀加成分。字缀不具备形与音义相统一的特点,基本上不能单独构字。大多数字缀附加在字素之上,成为字素表示音义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起着辅助表意的作用。”[14](P45)

受此启发,我们通过对东巴文中所谓“字缀”和哥巴文缀余符号间进行比对,发现这两种文字系统中的该类符号在形态和加缀方式方面相似度很大;在功用方面由于受各自文字性质的影响,于区别字形和区别音义之间各有侧重。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形态方面来说,东巴文和哥巴文中的该类符号往往各具形态,点、线、块皆有,且在具体字形中的长短粗细不定,灵活多样,变化多端。

其次,从缀加方式来说,这两种文字系统中的该类符号都不能独立成字,需附加在其他字素上,且二者在具体字形中的位置并不固定。

第三,从功用方面讲,无论是东巴文,还是哥巴文,此类符号都具有区别音义和仅仅区别字形两种作用,但又有不同之处:东巴文中“几乎所有字缀都可以起到与基本字素区别音义的作用”,“有些字素加缀后构成的新的字素形体与基本字素表示完全相同的音义”[15](P54),只不过这种加缀现象并不多见。而通过本文第一部分的分析,我们发现哥巴文系统中,只有一小部分的缀余符号具有区别音义的作用,几乎所有的这种符号都仅仅起区别字形的作用。

由以上分析来看,二者相似点很多,但又存在差别,那么还能不能用同一个术语来命名呢?

我们认为可以用“字缀”来做哥巴文中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的汉语对译名称。正如汉古文字字缀与东巴文字缀存在的差异一般,东巴文字缀与哥巴文缀余符号的本质特征也是相同的,都是造字过程中的缀加成分,都不具备形与音义相统一的特点。二者之间之所以存在差异,其根本原因是受两种文字系统不同性质的影响。东巴文是“一种处于初级阶段的意音文字”[16](P26),其“字缀”当具有辅助表意的功能。而哥巴文是一种不成熟的记音文字,正如王元鹿先生所讲:“这个音节文字系统刚来自某种或几种表词-意音文字系统或接近于这一发展阶段的早期文字系统。由于它刚脱胎于这样的一个或一些文字体系,所以还保留着其前身的某一些特征。”[17](P164)这反映在缀余符号上就是存在一小部分能够别音义者,这也正体现了哥巴文处于记音文字早期发展阶段的不规范性。

所以,东巴文字缀和哥巴文中缀余符号存在的差异并不妨碍我们用“字缀”作为哥巴文中该类符号的汉语名称。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字缀”这一名称能够准确表达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这一概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属性,符合术语制定的科学性原则;从术语发展的理据性角度出发,我们选择“字缀”这一合理的名词作为表示ɡΛ31bɑ31ku33tur55tur33这个概念的正名,便于人们正确理解这一概念的内涵;“字缀”这一名称易懂、易记、易读、简洁,使用方便,符合术语规范的简明性原则。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字缀”是一个既符合哥巴文缀余符号实际使用情况,又符合术语制定的科学性原则、理据性原则和简明性原则的对译名称。

四、小结

我们在李玲璞先生和郑飞洲女士的字缀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本文第一、二、三部分的分析,认为所谓“哥巴文字缀”当是:一种哥巴文造字过程中的缀加成分。不具备形与音、义相统一的特点,基本上不能够单独构字。大多数此类符号以点、线、块的简单形态附加于其他符号上,分别起区别字形、装饰、别音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2][13]李霖灿.么些标音文字字典[M].台北: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72.

[3]方国瑜.纳西象形文字谱[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

[4]邓章应.哥巴文造字机制研究[A].中国文字研究[C].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

[5]曹萱.纳西哥巴文造字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6][10]沙宗元.文字学术语规范研究[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

[7]李玲璞.说字素[J].语文研究,1993,(1).

[8]李圃.字素理论与汉字分析问题[A].中国文字研究[C],郑州:大象出版社,2001.

[9]张玉金,夏中华.汉字学概论[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1.

[11]姚孝遂.甲骨文形体结构分析[A].古文字研究[C].北京:中华书局,2000.

[12]李圃.甲骨文文字学[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5.

[14][15]郑飞洲.纳西东巴文字字素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

[16]王元鹿,邓章应(等).中国文字家族[M].郑州:大象出版社,2007.

[17]王元鹿.普通文字学概论[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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