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海外投资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以瑞典投资为例的分析
2012-05-16□王平
□ 王 平
浙商海外投资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浙商海外投资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以瑞典投资为例的分析
□ 王 平
浙江民营企业发展“走出去”战略面临多种挑战,其中海外投资项目是否能有效融入经济社会网络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本文以浙商在瑞典投资的两个项目————中国商贸城与龙门项目为案例,分析投资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媒体与民众三个层面对投资项目的现实影响,探索当前浙商在发达国家海外投资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结合浙江民营企业特点,提出促进浙商海外投资项目有效融入当地社会的建议。
民营企业 对外直接投资 社会融入
浙江是海外投资大省,2010年有近3000家企业设立海外投资项目,总量居全国第一。但海外投资地特殊的经济社会政策与文化习俗极大增加了海外投资的风险。当陌生的海外投资者初次出现在某些地区时,如何有效融入当地经济社会网络是决定投资成败的关键。此前日韩企业的海外投资经历已充分证明了此类影响。
自2007年以来,中国对瑞典的直接投资存量一直在1亿美元以上。受到优良的投资环境和商业机会的吸引,一些民营企业开始尝试在瑞典投资。本研究选择的是近年来浙江民营企业在瑞典投资影响较大的两个项目————中国商贸城与龙门项目。其投资经历折射了浙江民营企业海外投资中共同的问题与困境,为研究浙商海外投资为何遭遇“水土不服”,以及如何改善浙江民营企业的海外投资战略提供了重要启示。
一、中国商贸城与龙门项目简介
(一)中途夭折的中国商贸城项目
中国商贸城项目缘起于在北欧复制“义乌模式”的商业构想。2006年初,浙商骆金星前往瑞典卡尔玛市洽谈收购当地一家汽车配件厂时发现,瑞典消费者所购买的日用品多数由中国制造,且价格为中国出厂价的十倍以上。他认为如果在当地建立类似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中国商品批发市场,必然能创造极大的利润空间。同年8月中旬,他以凡尔顿集团的名义与当地政府签署投资草案,计划在卡尔玛市建设一座有1100个展位的展厅,配建酒店公寓,并承诺投资升级当地机场和道路等基础设施。
对卡尔玛郡市两级政府而言,中国商贸城项目无疑是雪中送炭。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制造业厂商纷纷撤出,当地失去了数千个就业岗位,失业率居高不下。地方民众也将商贸城项目看作是就业的良机,一些市民甚至已经准备学习中文。但当工程开始后,项目建设并未带来预想中的就业机会,来自中国的建筑工人承担了主要施工任务。此外,永久居留权,劳工待遇与施工安全等争议问题也逐渐浮现,在当地媒体和民众中引起很大争议。
该项目虽于2007年9月完成展示大厅改建并组织中国商品试展,但由于未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和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最终中途夭折。商贸城项目于2008年停工后,凡尔顿集团不仅未能按时向卡尔玛市政府支付土地租金,员工工资也未结清,在当地造成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仍在艰难探索的龙门项目
龙门项目是以生产“李字牌”蚊香闻名的浙商李经春在瑞典艾尔夫卡勒比市投资建设的综合性商业和文化中心。龙门项目于2008年完成一期建设并对外营业。为体现中国文化特色,项目将宾馆大楼改建为中式宝塔状,在园外新建围墙和城楼,在园中修建观音像和兵马俑等景点,目前提供中式餐饮,博物馆观光,推拿保健,武术教学及商业洽谈等各种特色服务。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为节约成本,完全使用中国工人,建筑材料也大部分从中国进口。当地工会与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因工人薪酬和施工安全问题向项目方提出严重警告。经媒体报道后,在当地民众中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由于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目前龙门项目的经营状况并不理想。但李经春表示将会继续投资龙门项目,并考虑进一步拓展其商务服务功能,为中国产品展示和业务洽谈提供平台。
二、投资地多维因素对浙商投资的影响
通过对项目工作人员,政府官员和当地媒体记者的访谈,以及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媒体报道的收集和分析,本研究厘清两个项目中来自于投资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媒体与民众三个维度的影响。
(一)中央政府对浙商投资政策转向
瑞典投资促进署(ISA)是瑞典中央政府的特设机构,旨在帮助外国投资者获悉瑞典投资商业讯息,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促进其在瑞典投资。自2001年起ISA开始重视吸引来自中国的投资,并于2002年在上海设立办事处。ISA认为中国企业家比较缺乏国际投资经验,在投资的开始阶段需要给予实质性帮助,近年来协助了百余家中国企业实施在瑞典的投资项目。
ISA不仅重视建立与中国企业家的广泛联系,还积极促成中瑞两国地方政府之间的广泛合作。2004年浙江省政府与卡尔玛郡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次年即在卡尔玛建立代表处,并设立波罗地海长三角合作论坛等长期互动机制。
2008年以前ISA对中国民营企业在瑞典投资给予了很大帮助。在商贸城项目以及李经春此前在上卡利克斯的投资项目中,ISA均积极联络浙商与当地政府,以期促成投资项目的设立。ISA的工作人员不仅借助其组织网络为投资者和地方政府提供合作信息,还受邀出席投资协议签署与项目工程奠基仪式等重要场合。但这两个项目后来均因中方问题而中止,给地方政府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事后地方政府批评ISA在联络合作项目时夸大了中国投资者的实力,诱导其做出错误决策。认为ISA在将投资者介绍给地方政府之前,应当详细审核投资者的信誉记录和经营状况,而不是将合作风险完全留给地方政府。但ISA联络官员坚称该机构并不能保证每项交易都能够成功,其角色只是吸引外国企业到瑞典投资,而审查企业资质并不属于其职责范畴。
经历了这些失败,ISA在2008年以后调整了吸引中国投资的战略。据ISA年报,中国直接投资被区分为市场驱动型投资(如商贸城项目)和技术驱动型投资(如华为项目)。目前大部分来自中国民营企业的投资被划归为市场驱动型项目,项目投资周期短,难以监控,不能对瑞典经济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所以ISA将工作重点转向吸引中国国有企业到瑞典进行技术驱动型长期投资。有学者担心中国民营企业在瑞典的声誉可能被商贸城项目损害,进而增加真正优质中国企业在瑞典投资时的负担。
(二)地方政府对浙商投资日趋审慎
商贸城和龙门项目的投资地在瑞典属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两地经济均处于由制造业向其它产业的转型过程中,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迟缓,地方政府非常希望外国投资者到当地投资,并愿意给予优惠的合作措施。在商贸城项目中,地方官员表示只要中国投资者能够遵守瑞典法律以及劳工规定,地方政府会积极配合项目的设立与运行。在投资协议中卡尔玛市政府不仅以相当优惠的价格出让土地,还承诺向前来商贸城经营的中国商户和他们的家庭成员提供教育等多方面照顾。
地方政府的合作意愿与相对低廉的投资成本,是浙商选择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投资的主要原因。但地理位置偏僻,商业体系不发达等因素无疑大大增加了投资风险。在商贸城项目宣传中将卡尔玛描述为辐射波罗地海周边地区的地理中心,但实际上该地的交通设施和商业水平尚不具备发展大型商品集散中心的条件。龙门项目虽然有新建的高速公路连接瑞典最大的机场以及优良的集装箱港口,但地理位置总体上也不利于项目的发展。
此前瑞典地方政府之所以对来自中国的投资非常热情,除了期望投资项目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地方税收以外,也希望成功的合作范例能够吸引更多来自中国的投资。但在商贸城项目失败的影响下,各地方政府转而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对待来自中国的投资,加强对投资者真实财务状况的审核。
(三)媒体与民众对浙商投资情绪复杂
在瑞典媒体与民众中,“创造就业机会”,“推动技术进步”等正面议题,与“违反法律和侵害劳工权益”,“移民倾向”等负面议题共同影响着民众对浙商投资的态度。商贸城和龙门项目在立项之初就受到瑞典媒体的广泛关注,但随着项目的开展,其负面报道逐渐增多。
1. 浙商投资无法为当地经济带来显著正面效果。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起初当地媒体以“中国巨额投资方案将创造800个工作岗位”为题向民众介绍骆金星的投资计划,但当项目开工后185个职位中130个岗位是由中国建筑工人担当的。而龙门项目在建设过程所雇用的建筑工人全部来自中国,即便在开业后十余名工作人员也几乎都是中国人。据2008年统计,在瑞典101个来自于中国投资项目中只有5个项目创造1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有41个项目没有创造任何工作岗位。此外,商贸城和龙门项目都不属于科技驱动型投资,无法为当地带来先进的科技。当地民众无法从浙商投资中分享实际的利益。
2. 浙商投资项目在当地社会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在施工安全方面,两个项目都是由中国建筑工人承担主要的建设工作,其施工方式和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方面相较于欧盟标准均有很大差距,被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严厉批评。在劳工待遇方面,两个项目都未按照瑞典当地的建筑工人薪酬标准支付中国建筑工人薪酬。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当地工会均主动介入,受到当地民众的强烈关注。
移民倾向问题也在当地引发了最多争议。商贸城项目如果开始运营后会有数千中国人移居瑞典,在当地形成一个庞大的华人社区,很可能给当地社会带来巨大冲击。当地记者在《南瑞典日报》发表名为“凡尔顿集团以瑞典永久居留权吸引中国投资者”的文章,质疑商贸城项目的实际动机是移民。由于移民问题是近年来瑞典政党角逐中争议的热点,报道在民众中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三、浙商在发达国家投资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商贸城和龙门项目揭示了浙江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普遍存在的三方面问题,恶化了浙商在投资地的外部经营环境。
第一,浙商投资无法对投资接受国的就业和科技产生明显促进作用。民营企业受制于自身有限的资本与科技水平,其针对发达国家的投资策略主要以市场驱动型为主,难以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也无法有效推动科技进步。
第二,浙商企业的管理与财务信息缺乏透明度。目前浙江民营企业的管理与财务制度建设仍落后于先进国家水平,其中企业财务审计存在诸多不规范。投资地政府难以掌握投资的真实状况,无法建立必要的信任。
第三,浙商投资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忽视企业社会责任。在西方发达国家,安全保障、员工权利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等问题受到媒体与民众的高度关注,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将引起当地民众的强烈不满。此外,部分境外敌对势力刻意丑化中国形象,加之极右翼政治组织的鼓动,民众对浙商投资的负面情绪很可能促使政府做出不利于浙商投资的经济政策。
四、对浙商实施海外投资的相关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浙江民营企业在发展“走出去”战略时可以通过如下行动降低接受国多维因素对投资的负面影响,获得当地政府与民众的理解认可。
第一,加强海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浙商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前,需对自身财务状况进行严格评估,充分论证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前期资本的盘活清理,可为后期投资提供强有力保障,回避因资金链问题而导致投资失败。除了研究投资盈利外,仍需实地评估接受国潜在经济社会因素,为投资决策提供全面的参考依据。与外国企业家相比,浙商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比较缺乏借助中介组织获得当地潜在市场和经济社会状况等多方面信息的能力。因此,发展帮助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专业中介和咨询机构迫在眉睫。
第二,改变投资策略,从市场驱动型投资逐步转向管理和技术驱动型投资。从现状来看,绝大部分浙江民营企业尚不具备技术驱动型海外投资的条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能发展市场驱动型投资。浙江民营企业在学习发达国家现今的管理理念、尖端技术标准的同时,需要探索出适应本企业特色的产品和服务的转型升级之路,从而从根本上改变民营企业的弱势地位。
第三,以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融入当地社会。浙商在进行海外投资时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情风俗和生活工作理念。例如员工薪酬,施工安全等细节均需严格按照当地法律法规执行。可以邀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财务状况与信誉度进行评估,公开相关财务信息,增加财务透明度。以开放的心态地接受当地群众媒体的监督,使当地民众认可浙江民营企业严谨的工作风格,形成诚实可信的企业形象,为民营企业投资创造更加有利的舆论环境。
第四,中资企业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浙商应当积极参与华人商会组织,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的协助下与投资接受国政府进行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投资中存在的问题。此外,需尽量回避移民等敏感政治问题,在必要时通过正式渠道向当地政府和民众表明中资企业的共同立场,避免反移民右翼势力借机扰乱视听,损害中国企业形象。
作者王平,男,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杭州 310007)。
责任编辑:徐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