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析
2012-05-08舒小兰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在物质财富急剧增加的同时,作为政府能力的重要表现和重要责任即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却存在种种不足,特别是服务的均等化问题。本文便以此为背景,通过探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涵义及现阶段存在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各种现象,进一步提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涵义
(1)公共服务的内涵
目前,理论界大多将公共服务界定为是相对于公共产品而言的,即是政府为民众提供的无形的消费服务。国外对公共物品的研究比较多。斯蒂格利茨认为:“纯公共物品是这样一个物品,将它提供给额外一个人的边际成本严格等于零,并且不可能将人们排除在享受这种物品之外。许多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不是在这种意义上的纯公共物品”①。笔者认为,公共物品与公共产品是有区别的,公共物品是由政府投资生产的,属于消费类,不能在市场上准确反映其价值;而公共产品有相应的价格体系,是能在市场上反映价值的。
根据对公共服务的理解,笔者认为,公共服务是政府使用公共权利或者公共资源,满足公民及其社会组织的各种直接需求,同时为了促进公民基本消费的平等化的一系列的公共行为。
(2)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
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责任,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7》分析认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是当前必须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②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了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社会权利而提供的公共服务。
(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指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效果大体相同,同时又拥有自由选择权;二是全国在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上要有统一的制度,要特别关注困难群体,首先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总之,均等化就是将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保证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人们都能享有到大致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使发展差距逐渐缩小。因此,我国应该努力解决好城乡、区域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通过制度约束和统一安排来推进均等化的进程。
二、现阶段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非均等化的表现
(1)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与实施方面城乡差异较大
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在资金投入、设备设施和教师配置方面存在较大的区别。城市的学校往往政府投入的资金更多,能建立更好的教学设施,更好的教学条件和更丰厚的待遇也吸引了更优秀的师资队伍,这些优越的条件使城市的学生更好地享受到了教育的服务,而农村的学校和城市的学校学生在享受义务教育水平上存在明显的不平等。
从公办学校和私立学校来看也存在较大差别。公办学校财政支出上完全由政府承担,而私立学校则靠学校自负盈亏,私立学校高昂的学费也让很多学生望而却步,进而导致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的不公平。即便是在城市里,优秀的教育资源也是不平衡的。私立学校更好的待遇吸引了更多优秀的教师,而政府在公办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的配置也存在差异和不平等,使得教师的流动性增强,也导致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和优秀资源的短缺。
(2)政府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也存在不平等,不同地区存在较大的差异
首先突出表现在我国提供的卫生医疗的资源配置方面在不同地区存在很大的差异。农村和城市的医疗服务存在明显的差距,很多先进的设备、技术和优秀的医疗人员都集中在城市的各大医院,而农村基本没有,医疗条件十分落后。另外在医疗分布上,农村和城市以及城市之间也有较大的差别。因而,现阶段的医疗服务和保障还存在很大的非均等化现象。
(3)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和公平性也有待提高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存在多重分割,如城乡分割、地区分割以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分割,使社保覆盖范围窄,支出总量不足。很多农村地区和一些弱势群体无法享受到社保带来的福利,社保有失公平。另外,同属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社会公众的就业问题、政府救济问题及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的落实和解决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同时有失公平。如对于来自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不同的离退休员工来说,他们所享受到的政府和单位的照顾与补贴都是不同的,尤其是在公众对自身权利的维护方面,受到了严重的地位和背景的限制,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也证明了现阶段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化现象的存在。因而,我国有待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步伐,让全体社會成员都能享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三、新形势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与对策
(1)强化公共服务职责,建立城乡统一的服务制度,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是政府责任,因而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建立城乡统一的服务制度,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政府要创新公共服务理念,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比如全面推进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政府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同时严格规范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责任和权利。
(2)推进改革并完善财政制度
财政部长金人庆表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将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笔者认为,完善财政制度应该从完善整个财政体系入手。首先要做的便是深化预算改革,同时加强预算管理;其次就是要建立阳光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转移支付力度;再次就是还应结合财税体制的改革,实现财政能力的均等化,把更多的财政投向公共服务领域。这是新阶段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财政制度提出的新要求。
(3)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政府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终责任主体,但公共服务责任是可以分解的,应结合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共同力量。有实践证明,市场的竞争机制和信息发现机制合理安排可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因此,应引入市场机制,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公共服务投入和效益的最大化。
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应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特别是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农村社保、及医疗等问题。同理对于非农民工子女的基本保障问题,应大力发挥城市社区的作用。政府应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全国最低标准,使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全体社会成员,并明确其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同时应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技术手段和流程,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透明度。
注释:
①[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45页。
②《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7》,光明日报,2007年11月15日。
参考文献
[1]刘金程,李明刚.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解[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7(3).
[2]陈海威,田侃.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探讨[J].中共福建市委党校学报,2007(5).
[3]张志刚.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途径[J].投资与理财(理论版),2007(5).
[4]郑明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J].市场论坛,2007(6).
[5]芦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趋势下县级公共财政的构建[J].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7(8).
[6]刘尚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实要求和政策路径[J].浙江经济,2007(13).
[7]郁彩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J].今日中国论坛,2008(1).
[8]周新民.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构想[J].财政与发展, 2008(2).
[9]迟福林.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2条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08(3).
作者简介:舒小兰(1984—),女,四川泸州人,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硕士,主要从事城市发展与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