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不冠,终身不娶
2012-04-29萧放
萧放
中国上古氏族成员与世界其他民族一样也实行过成年儀式,从考古资料中发现,在新石器时代曾流行拔牙习俗。在鲁南苏北的大汶口文化、福建昙石山文化、广东石峡文化的居民都流行拔牙习俗。山东大汶口遗址的人骨,拔去上侧门齿的,男的占64%,女的占80%。在四川珙县发十具棘人遗骨,除一具为小孩外,其他均无上下门齿。拔牙的年龄在14岁左右。
拔牙作为成年的标志在中国古籍中也有记载,主要遗存在古越人活动的地区。晋代张华《博物志》:荆州西南边陲至蜀地“既长,皆拔去上齿牙各一,以为身饰”。拔牙是长大成人的标志,拔牙之后,年轻人才取得婚配的资格。
古代中国真正具有成年礼性质的人生礼仪是冠礼和笄礼。冠礼与笄礼如果从最鲜明的外部特征看,就是发式的改变。结发加冠与结发加笄都是为了表明男女青年的成熟(生理与心理两方面)。据说夏朝末年冠礼才成为上层社会的正式的礼制。
根据《仪礼》、《礼记》等古代经典对冠礼、笄礼的记述,我们大致可知道冠笄之礼有几个主要规定:一有具体的年龄标准,男子20岁行冠礼,女子15岁行笄礼;二有特定的地点,冠礼在家庙举行,长子在庙的正位举行,庶子则冠于房外;三有特定的仪式,首先是由主人筮日、筮宾,即用占卜的形式为冠者选择日期和来宾,接着在选定的日期那天由嘉宾主持加冠仪式,行三加之礼,初加缁布冠,再加皮弁,三加爵弁。三加时嘉宾还颂念不同的祝辞,表达对冠者的良好祝愿。加冠以后,要拜见母亲,然后由来宾为冠者“命字”,冠者有了新取的字后,就出见乡邻与尊长。此后冠者就有祭祀神灵、出征、婚娶以及承担其他社会责任的资格。
汉魏六朝时期,冠礼通行于上层社会。两汉天子冠礼,常大赦天下。冠礼在岁首孟春之月择吉日举行。据《南齐书·孝义传》记载:华宝八岁时,父亲戍守长安,临行告别时说:你要等我回来给你“上头”。后来长安沦陷,父亲去世,“宝至七十不冠,终身不娶”。“上头”这一与冠礼相似的民间成人礼俗在这时已经出现,民间同样传承着先冠后婚的俗规。
六朝以后冠礼在主流社会逐渐沉寂,隋唐时期的冠礼与其他古礼一样只是在社会上层象征性地保留着。隋唐的儒者甚至发出“冠礼废,天下无成人矣”的感叹。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宋朝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为了恢复久已涣散的伦常,重建封建宗法秩序,宋代统治者积极复兴儒学,鼓吹礼义纲常。作为“养人之始”的冠礼,自然受到重视。
明代是冠礼得到较多施行的时代,16岁成为江浙地区民间冠礼的年龄底线,一般人都在16岁或16岁以上、20岁以下行冠礼。冠礼的仪式一般较为简洁、随意,民间通称冠笄为“上头”,上头时邀请亲邻,吃“上头糕”,庄严的成人仪式仅仅成为习俗相沿的家庭礼节。
清代至民国期间,民间的冠礼普遍采用了冠婚结合的方式,冠礼成为婚礼的前奏。事实上,民间还秉承着先成人后婚嫁的古代风习,在婚嫁前一日举行冠笄的仪式,这一仪式,也俗称“上头”。遍邀亲族中有子嗣且为元配的夫妇参加“上头”仪式,有专门的礼生赞礼祝福。仪式之后要给亲邻馈赠“上头糕”、“上头团子”等食品。
时世变化,近代民间成人礼中突出命字取号,以命字取号代替加冠的仪式。命字取号的仪式程序有三:一、送号。儿童成年时由戚友或乡里士人命字取号,然后将题有“恭赠某翁令几君名某敬字之日某某”的绛帛、红笺或朱漆木匾,鼓乐送到主人家。二、拜号。主人拜谢,然后将字号挂在堂壁上,称为“升字”或“升号”。三、庆号。主人设席酬谢送号的宾客,并邀集乡党故友为酒食之欢,称为“庆号”。
清代以后冠礼基本上退出了主流社会,但是它仍以变异的形式活跃在民间社会中,在某些地方它的形态还较为完整。成人礼的生命力在于它有着一般人生仪礼难以替代的文化功用。
(吴晓林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