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的指导文件
2012-04-29刘兹恒娇
刘兹恒 娇
摘 要:文章通过分析和解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对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的指导内容,从完善服务体系、分级阅读指导、开展低幼儿童服务、关爱弱势儿童群体和馆员专业化等方面,阐述了如何提升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
关键词: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公共图书馆 未成年人服务
中图分类号: G252.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938(2012)01-0001-03
“Chinese Children Development Program(2011-2020) ”
——a Guide Document on Public Libraries' Children Service
Abstract By analyzing and interpreting the "Chinese Children Development Program(2011-2020)", which is a guide on public libraries' children service, the paper explains how to improve children's service in public library, such a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service system, graded reading guidance, carrying out the young children services, caring for vulnerable children and librarians' professionalization.
Keywords Chinese Children Development Program; public libraries; children's services
为促进我国儿童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制定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并于2011年8月8日通过中国政府网对外公布。《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纲要》对于儿童阅读和图书馆服务给予了较多关注,更加强调儿童权利、儿童优先和儿童参与原则,并指出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要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通过对《纲要》的解读和分析,我们认为,《纲要》对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有着多方面的指导意义。
1 不断完善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体系
截止到2009年年底,我国公共图书馆共有2850家,其中独立建制的少儿图书馆91家[1]。按照国际图联20世纪70年代颁布的“公共图书馆标准”中每5万人应有一所公共图书馆的标准,我国3.67亿的少年儿童应该拥有7000多家图书馆,而目前我国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图书馆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少年儿童的需求。已有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在各地区的分布也并不均衡,尤其是中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的孩子还没有享受到图书馆服务。
2008年11月施行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第22条规定,“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建筑面积指标包括在各级公共图书馆总建筑面积指标之内,可以独立建设,也可以合并建设。独立建设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其建筑面积应依据服务的少年儿童人口数量按各级公共图书馆总建筑面积指标执行;合并建设的公共图书馆,专门用于少年儿童的藏书与借阅区面积之和应控制在藏书和借阅区总面积的10%~20%。”[2] 这次《纲要》又提出,要“增加社区图书馆和农村流动图书馆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有条件的县(市、区)建儿童图书馆。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这些规定比《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规定更加明确,也更加具体。目前我国正在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并逐渐向社区、乡村延伸。按照《纲要》要求,我们应根据各地区少年儿童的具体情况,在公共图书馆、社区图书馆、农村图书馆和“农家书屋”为少儿设立阅览专区或单独建立图书馆。要使未成年人服务成为公共图书馆服务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让更多孩子享受到图书馆服务。
另一方面,伴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接触网络。然而网络世界良莠不齐,如何给孩子们提供一个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为此,《纲要》明确提出,要“为儿童健康上网创造条件。在公益性文化场所和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儿童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也就是说,公共图书馆有必要通过设置电子阅览室、提供网络资源和开展上网技能的辅导与培训,帮助少年儿童适当接触网络、科学使用网络,从而提升网络信息素养。
2 合理应用“分级阅读理论”
《纲要》提出,“推广面向儿童的图书分级制,为不同年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
分级阅读就是按照少年儿童不同年龄段的智力和心理发育程度为儿童提供科学的阅读计划,为不同孩子提供科学性和有针对性的阅读图书[3]。简单地说就是“什么年龄段的孩子读什么书”。分级阅读作为源于发达国家的一项有着60多年发展历史的少年儿童阅读模式,经过实践证明是提高少儿阅读能力的有效方法,目前已成为一种世界性趋势。著名的有“A-Z分级法”、“蓝思分级法”等。但是,欧美的分级阅读标准是根据英语的特性来研究和制定的,由于汉语和英语的巨大差别,在儿童图书的分级方面自然也会存在差异,因此我们不能照搬照抄。2009年8月,我国接力儿童分级阅读研究中心向社会公布了“中国儿童分级阅读参考书目(200种)”,并发出《中国儿童分级阅读倡议书》,呼吁社会各界对儿童分级阅读给予关注。自此,国内儿童教育家、文学家、心理学家等纷纷开始寻求分级阅读理论在中国本土化的依据和支点。
阅读这种智力活动需要有人生的阅历、经验、体识去补充、阐释和完善作品的意义[4]。然而人生的阅历、经验、思想水平通常是与人的年龄成正比的,因此将适当难度的图书推荐给适合该年龄段的孩子,会大大提升其阅读的自信心,从而使他们喜爱阅读,并提升他们的阅读能力。2011年9月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少儿阅读峰会”上,深圳少儿图书馆儿童阅读指导专家赵艺超提到,许多家长向图书馆员咨询最多的问题是他的孩子应该或者适合看什么书。显然,作为儿童阅读推广主阵地的公共图书馆应该合理应用“分级阅读理论”,主动向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提供符合其身心特征的读物,同时开展好分级阅读活动。
当然,公共图书馆必须理性对待各种图书分级标准,要在充分了解少儿读物资源的基础上,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和服务经验,对不同年龄段孩子的阅读能力进行调研和分析,真正了解孩子们的需求,从而推荐适合他们的分级读物,并在分级阅读实践中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分级阅读理论。
3 积极推广“亲子阅读”
亲子阅读是孩子在父母的陪伴下体验阅读快乐的过程,是拉近亲子关系的温馨时刻,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亲子阅读也是家庭教育的基础。鉴于此,许多国家的公共图书馆都非常重视亲子阅读,如美国公共图书馆馆员定期开展亲子阅读活动并向家长示范如何给孩子读图书、讲故事,以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5]。新西兰公共图书馆的儿童和青少年服务部还向家长赠送亲子阅读指南[6]。
《纲要》提出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教育机构,理应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因此我国公共图书馆应该将“亲子阅读”作为重点,纳入少儿阅读推广计划,通过提供亲子阅览室,营造温馨优雅的阅读环境以及制订定期或不定期的“故事时间”,邀请父母带着孩子一同到图书馆阅读、讨论、做游戏。如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设有专门的亲子阅览室,由掌握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的馆员结合馆藏资源,定期举办故事会、亲子表演剧场、亲子讲座等活动,深受孩子们和家长的喜爱[7]。
4 重视早期阅读,开展面向低幼儿童服务
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的未成年人服务主要是针对6岁以上孩子,大多数公共图书馆低幼儿童服务意识还没有形成,这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做法恰恰相反。在国外,学龄前儿童(5岁以下)是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一类重要对象,因为相对于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度过的学龄儿童,学龄前儿童有更多的时间可以享受图书馆服务。如美国图书馆协会在2000年5月推出,“从出生就阅读(Born to Read)”计划,鼓励父母培养出热爱阅读的孩子。新加坡政府提出“天生读书种,读书天伦乐(Born to Read,Read to Bond)”计划,孩子一出生就可以办借书证,父母还会接受“如何读书给婴儿听”的指导[8]。
早期大脑发育研究表明,对着婴幼儿说话、唱歌和阅读都将有助于他们学习发音和培养语感。要营造阅读环境,相关的阅读材料和活动必不可少[9]。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家长意识到儿童早期培养对于其人生发展的重要意义,因此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都需要图书馆的引导和帮助。此次《纲要》着重对0~3岁儿童发展提出若干要求,如“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积极开展0~3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积极发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以幼儿园和社区为依托,为0~3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根据《纲要》的要求,我国公共图书馆理应重视早期阅读,积极开展面向低幼儿童(0~6岁)的服务。通过图书资源、专门空间和丰富活动将低幼儿童和家长吸引到图书馆,让孩子从小拥有愉快的阅读经历。同时《国际图联面向蹒跚学步儿童的图书馆服务》[10]中指出,应该鼓励孩子们从小使用图书馆,这样他们在未来更有可能成为图书馆的忠实读者。
5 加强对弱势儿童群体的服务
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性、公益性决定了公共图书馆的未成年人服务应该对弱势儿童群体给予更多的关爱。《公共图书馆宣言(1994)》这样宣告:“每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语言和社会地位的限制。”无论是正常的孩子还是残障的孩子,亦或是被边缘化的孩子如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都是可持续的发展力量,理应受到关注,这也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根本要求。《纲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的服务机制。”因此公共图书馆应该通过提供残障阅读设备、建立分馆、举办活动等途径关爱弱势儿童群体。如温州市少儿图书馆与温州都市报曾联合举办“为盲童读出一个美丽世界”[11]活动,招募志愿者在图书馆为盲童朗读童书。
6 培育为未成年人服务的专业化图书馆员
儿童如果没有成人的协助,很难成为一名优秀的阅读者,而在这些“有协助能力的成人”中,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图书馆员是重要的角色之一。西方图书馆界曾就影响图书馆发展的因素做过调查,结果显示图书馆建筑和服务设施占5%,信息资源占20%,管理人员素质占75%,可见专业化馆员在整个图书馆服务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对未成年人服务的馆员素养要求,国外已经出台了很多相关标准,如《国际图联面向蹒跚学步儿童的图书馆服务指南》、《国际图联面向儿童的图书馆服务指南》、《国际图联面向青少年的图书馆服务指南》、美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于儿童的馆员所应具备的能力》、英国《儿童和青少年: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图书馆协会指南》等。总体而言,未成年人服务馆员除了需具备图书馆学专业知识外,还需具备儿童文学、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知识以及沟通策划的技巧。
然而,一直以来,我国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馆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意识、观念、专业知识、经验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纲要》提出,要“加强儿童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对儿童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能力培训,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为儿童提供服务、维护儿童权益方面的作用。”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服务馆员的专业化培训和发展,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是保障广大少年儿童和家长享受图书馆优质服务的基本条件,有了这样一批专业队伍,社会才能对图书馆有更大的认可和信任。
总之,《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颁布与实施,将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在看到我国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近年来取得了很大发展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与发达国家公共图书馆在儿童服务方面的差距。我国公共图书馆应该深入学习和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抓住全社会关心儿童发展这一契机,从各方面努力,让更多少年儿童依托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享受到全面而优质的图书馆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国图书馆学会,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年鉴:2010[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614.
[2]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EB/OL].[2011-11-10].http://
wenku.baidu.com/view/b216133467ec102de2bd894e.html.
[3]白冰.少年儿童分级阅读及其研究[J].出版发行研究,2009,(9):16-18.
[4]潘冰等.公共图书馆的未成年人服务研究[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160.
[5]陈敏捷.方瑛整理.美国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服务现状概述[J].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07,(1):63-69.
[6]孟广菊.在亲子阅读活动中拓展少儿图书馆多元化服务领域[J].图书情报工作,2009,(1):149-151.
[7]黄敏.亲子阅读活动探讨——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实践谈[J].图书馆学研究,2011,(5):83-85.
[8]各国儿童图书馆多种途径鼓励孩子阅读[EB/OL].[2011-11-10].http://www.nlc.gov.cn/newtsgj/yjdt/2007n/4y/200
704/t20070405_32483.htm.
[9]曹雪.将图书馆服务延伸至婴幼儿群体[J].中小学图书情报世界,2010,(3):17-22.
[10]Guidelines for Library Services to Babies and Toddlers[EB/OL].[2011-11-10].http://www.ifla.org/VII/d3/pub
/Profrep100.pdf.
[11]来吧,为盲童读出一个美丽世界[EB/OL].[2011-11-10].http://epaper.wzdsb.net/Html/2009-11-30/27/content_0.htm.
作者简介:刘兹恒,男,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武娇,女,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