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2012-04-29刘红谊
刘红谊
【摘要】企业的经营主要包括采购、销售等经济活动。r在采购活动中,企业对购货对象、货款支付与开票、购货返利折扣以及购货相关费用的选择将形成不同的税负支出:同时,在销售活动中,销售方式、价格以及结算方式的选择也将形成不同的税负支出。有效的税收筹划,将有利于健进企业经营效益的提升.进而获得更好的竞争优势。
【关键词】经营活动采购销售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可围绕企业经济运行的不同方式开展,也可以围绕具体税种来展开。不同的经济行为有不同的税务和财务处理,在制定经济合同或发生经济行为时,综合考虑、多方面谋划,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纳税义务和纳税筹划。
一、采购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一)对发票开具所涉及的税收筹划
企业订立采购合同时,在开票事项上通常有两种方案的条款:第一种方案是“全部款项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第二种方案是“根据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第一种方案中,在实际业务操作时,由于产品质量、交货时间等原因,企业存在支付部分货款以及购货的折扣及折让的情况,这样使得支付这部分货款所隐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能无法在当期获得抵扣,存在一定的税收陷阱。第二种方案是在支付货款时取得对方的增值税发票,既能将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及时得到抵扣,也不会牵制业务合同其它条款的执行效力,因此优于第一种方案。
(二)对采购返利所涉及的税收筹划
对于采购返利,企业既可在订立合同时将返利视作从购货方取得的收入,也可视作对采购成本的冲减。但不同的处理方式将导致不同的税收义务。
例1:甲公司是一家电脑生产企业,乙公司为甲提供其生产电脑所需的核心部件。乙为了扩大影响宣传乙公司产品,在购货合同中约定:如果甲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乙公司认可的产品质量标准,并在其销售的产品上标注核心部件来自乙公司,乙公司将根据甲公司每月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按一定标准给予甲公司产品补助。根据这一合同,甲公司每年从乙公司取得的返利补助为25万元。假定甲公司适用的营业税为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12%,所得税为25%。
方案一:甲公司将这项补助返利视作一项收入;
方案二:将补助返利25万元按照冲减甲公司的采购成本处理。
由此可见,甲公司在这里将这项补助视作收入比较划算,总体税负最低。
(三)对运费的税收筹划
企业运费通常包括自营运费和外购运费。其中,一般纳税人自营运费包括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费支出等项目,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外购运费在运费扣税时,可抵扣7%的进项税额,同时,运费收取方还应当按规定缴纳3%的营业税,即运费对收付双方总算后只有4%的抵扣率。假设上述两种情况的抵扣率相等时,就可以求出一个值:17%X=4%,X=23.53%,当物耗比率小于23.53%时,则外购运费划算,反之,应该选择自营运费。
例2:甲公司为一般纳税的工业企业,预计全年采购原料运费约100万,其中可抵扣的运输物耗金额为24万。
二、销售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一)涉及供货方成本的税收筹划
在销售环节,经常会遇到运货上门及代购辅料零配件,实践中往往将这类费用的支出加计在销售货款中,导致纳税基数扩大。为减轻税负,应当在合同条款中注明销售发票不包括运货上门及代购辅料零配件等费用,相关费用发票由运输公司和辅料配件商直接开给采购方,企业只代收代付这部分款项,从而节省增值税费及其附加费用等。
(二)促销行为的税收筹划
主要是在商贸型企业,经常采取返还现金、赠品、折扣、积分等方式进行促销。不同的促销方式,企业实现的销售额将不同,与之相关的税负也有差异。
例3:某大型商场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拟选择以下三种方案之一进行促销:一是销售的商品打8折;二是购物满300元就送价值60元的商品;三是购物满300元返还60元的现金。假定该商场销售毛利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销售额为3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210元,赠送商品60元的成本为42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是最优选择。
(三)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销售结算方式通常包括直接收款、委托收款、托收承付、赊销或分期收款、预收款销售、委托代销等。不同的结算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不尽相同。销售结算方式的筹划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里,尽量采取有利于本企业的结算方式,推迟纳税时间,获得纳税期的递延或者打时间差,避免纳税税额过于集中,减轻企业资金的压力。比如:对发货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可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待收到货款时才出具发票纳税;尽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以防止垫付税款;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可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以避免预付税款;如果商品销路好,可选择预收货款销售方式,提前收取一笔流动资金而又无需纳税等。
(四)混合销售或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涉及混合销售或兼营行为时,应考虑是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比较两者税负的高低,再进行企业经营行为的策划。从计税原理分析,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以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营业税以全部收入作为计税基础。在销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增值率的大小。一般情况下,对于增值率高的企业,适于以营业税纳税;反之,则选择以增值税纳税:在增值率达到均衡点时,两种税负相等。其中,均衡点又称均衡增值率,其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增值率×17%:销售额/1.17X营业税税率,均衡增值率=营业税率/17%×1.17=5%×6.88=34.4%。即如果某笔业务的增值率高于34.4%,则选择缴纳营业税的销售行为,反之,则选择缴纳增值税的销售行为(注意:不同税率的企业可套换公式中的税率,均衡增值率将相应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