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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铁饭碗”让今人羡慕嫉妒恨

2012-04-29苏劲松

新财经 2012年1期
关键词:铁饭碗每斤月薪

苏劲松

又到年关,每年这个时候,都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拿了大把年终奖、花红的人,心里自然乐开了花;而没有拿到这些预算外收入、甚至连双薪都没有的工薪一族,就只能感叹“杨白劳”、羡慕嫉妒恨那些端“铁饭碗”的了。

如果穿越一下,回到过去呢?

太远的不说,单说民国时期,就有让人羡慕的一面——尽管社会不稳,可是那些“公家机构”、“事业单位”的高级雇员和知识分子们的待遇,不仅有铁的制度加以规范,还高出社会平均水平不少。在民国当一名小公务员或者普通老师,都活得挺滋润。

2011年的最后一天,国务院法制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这被认为是针对事业单位最大的一次改革,也被解读为打破“铁饭碗”的重要举措。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到底是高了还是低了,“体制中人”和“体制外人”各有说法,莫衷一是。不妨,往回看看。

蒋介石月工资800大洋

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了《文官官等官俸表》,详细规定了各级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当时,最高领导人蒋介石的工资定额为800块大洋,属于“特任一级”。

与蒋介石拿一样工资的还有立法院院长(相当于今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行政院院长(相当于今天的总理)和部长。副部长与各省主席(省长)则少一些,每月能拿到680块大洋。

800块大洋是一个什么概念呢?以当时的“首都”南京的物价情况来看,据《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披露,大米价格是每斤0.04元,牛肉每斤0.3元,五花肉每斤0.23元,菜油每斤0.16元,面粉1包3.3元,棉花1斤0.48元。如果拿现在的大米价格每斤2.5元人民币(中间价)来做比较,则800元大洋相当于现在的50000元人民币。而今天即便是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的月工资,在法律规定上也不可能高于50000元人民币。

民国时期公务员的最低法定工资是55块大洋,按照目前国内一线城市的购买力,也差不多有3500元人民币左右。即使最基层的公务员,收入也都不差,大致相当于今天刚参加工作的普通科员。但是,若是拿民国公务员的最高级别与最低级别公务员工资做比较,其差距就达到了近15倍。

这种收入差别,若对照今天的公务员工资级别,其间距要大一些。但是,若对照今天各行业的收入差别以及贫富差距,则又算不上什么。

根据新华社2010年的报道数据,我国的基尼系数(非平均分配占总收入的比值,即体现贫富差距的关键数据)已经超过0.5,远超过0.4的国际标准警戒线。如此算来,即便是民国时期最低一级科员的工资,尽管望最高一级领导的工资差得远,但对基本生活并没有太大影响,因此心里也还过得去。

与此大致相当是的,2010年,我国收入最高的证券从业人员,其平均收入水平与最低收入行业之间的差距就达15倍。如果说民国时期最底层的公务员还能够“不被五斗米折腰”的话,那么今天中国的最低收入人群,恐怕要对快逼近每斤3元的大米,而心有余悸了。

另外,还得看国家将多少收入分给了替它卖命的兄弟们。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逐年降低,从最高峰的56.5%骤降到不足40%。劳动的报酬的增幅也远远低于GDP的涨幅。而在上世纪30年代,虽然公务员的报酬颇高,但当时的GDP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远不如今天,因此,这种高收入的比较优势更为明显。

从某种意义上说,恰好与今天相反,民国时期国家虽不怎么富有,但以公务员为代表的公职人员的收入水平,却可以“逆市而行”,与国家财富的积累和GDP增长相较,其受到了优先照顾。

刚出道的老师也有高收入

民国时期,不仅公务员收入有很大的保障,就连教师的工资也令今人羡慕不已。这要感谢当时蔡元培等一派要员掀起了教育救国的风气。

根据《教师博览》记载,上世纪30年代,大学教员的工资标准分为四等:教授月薪400-600块大洋,副教授260-400块,讲师160-260块,助教100-160块。按照今天的物价换算,一名刚出道的助教的工资,最低都有6000多元人民币。这大概令今天大多数大学的助教羡慕不已。

最典型的例子是大思想家和大文豪鲁迅先生,其1919年在北洋政府教育部任科级干部时,月薪就达300块大洋。当时的购买力体现为,他在北京所购置的一处四合院,才仅仅3000多块大洋,鲁迅先生一年的工资就可以买一栋豪宅。不仅如此,鲁迅还把母亲、原配妻子、兄弟一家全都接到北京来照顾,却并无太大的经济压力。

后来,鲁迅先生不做教育部的低级公务员,而转战“教育战线”,去大学当教师去了,工资就更高了。

除大学老师外,中学老师的工资也相当不错。以广州为例,在《广州工人运动史》中,上世纪30年代,广州市立第一中学是重点中学,该校教师的最低工资为245块大洋,最高则为720块大洋。一名中学教师的收入,竟然可以超过当时的副部长和省政府主席。据载,1932年,广州市长是刘纪文,其月薪为560块大洋。而当时的江西省会南昌市,其市长收入才不过150块。

有意思的是,不管是北洋政府,还是国民政府,整个民国时期教师的工资都是比较高的,但这些教师却没少骂政府,典型的还是鲁迅先生。这与当时这些拿公帑者的经费来源由法定,而少受政府控制、追求三权分立有关。

当然,当时也有各地物价不同的情况,甚至有些地方差距很大。譬如,上世纪30年代,广州的物价大体是首都南京的两倍,甚至三倍。也就是说,南京和广州的绝对收入没有可比性,同样的月收入,在南京会比在广州过得舒服得多。换句话说,一个广州的中学教师,如果去“首都”南京去消费,那就超级值了,就好比今天在北京工作的人,去西部地区消费一样。如果一个广州的中学老师去内地山区走亲戚,那就如发达国家的人到发展中国家旅游一样了。

广州物价较高,收入水涨船高是理所当然的。其实,与今天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并无两样。而且可以看出,当时的教师,不管是在沿海发达地区,还是在内地欠发达地区,甚至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都算是“天之骄子”了。

民国打工“皇帝”当属胡适

教师算是高收入者。不过,民国时期,享受最高“铁饭碗”的既不是教师,也不是公务员系统的领导干部,也不是蒋介石,而是一个耳熟能详的外交家——胡适。

上世纪40年代初,抗日战争正如火如荼,胡适临危受命,离开故土到美国做了国民政府驻美大使。根据胡适传记的描述,在美期间,他的任务重,工资也是创纪录的,基本工资1000块大洋,各种补助和津贴1400块,加在一起共2400块,连“总统”蒋介石都望其项背了。

胡适凭借1400块大洋的月薪,成为中国第一高工资者,可谓国民政府的“打工皇帝”。同期,美国总统罗斯福的年薪在扣除各项税收之后,大概有30000美元,换成月薪是2500美元。

而按照当时的汇率,美元比银元值钱,但美国的物价水平也比中国高,罗斯福2500美元的月薪,比胡适的工资高不到哪儿去。胡适的工资,不仅在当时的中国,就连在当时的美国,都算是高收入者,比起现在的驻外使官来说,无疑又是令人羡慕嫉妒的。

当然,工资还只是明面上的收入,是可以“晒”给人看的,而隐形的收入,一直都是中国历代收入的一大特色,民国时期也不例外。一些国民党要员的实际收入,可能要比胡适还要高。

当然,上述工资收入都是考虑到“风平浪静”条件下的情况,即物价相对稳定的情况。而事实上,整个民国期间,大多数年份都充斥在动荡与战乱之下,尤其是北洋内战和日本侵华时期,以及国民政府后期,通货膨胀严重,物价飞涨,即便是端“铁饭碗”的普通公务员,日子也不一定好过。当然,更遑论普通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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