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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非均衡:城市化包容发展的一个政策调节视角

2012-04-29齐昕

经济与管理 2012年10期

齐昕

摘要:“包容性城市化”作为我国低碳型城市化的精明发展路径与至高政策导向,通过整合社会、经济、环境资源,赋予各城市化主体共享发展成果与机会的权利,调节并突破城市发展及城市化进程中的诸多非均衡、非包容性瓶颈,为实现高水平、深层次、可持续的社会型城市化提供高瞻远瞩的战略指导。金融发展是提高城市化水平的重要动力因素,我国的非均衡金融加剧城市化矛盾,严重阻滞了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市化包容性发展,亟待调节金融非均衡发展状态。

关键词:包容性城市化;非均衡金融;包容性金融;城市化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10-0049-06

一、引言

我国的城市化现已经步入高速发展阶段,城镇人口已由2000年的4.6亿人增加至2011年的6.9亿人,城市化率也相应由36.22%提升至51.27%,农村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多,流入人口受教育层次日益趋升。相对于深层次的“社会型城市化”而言,这种表现为“高楼经济”的城市化是浅层次的“人口赶超型”城市化,必然衍生出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矛盾现象。现已呈现出:农业生产中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与城市基础部门虽然紧缺低水平劳动者,却排斥农民工进城的“市民行为”之间的矛盾。高就业能力外来人员热切渴望在城市供职与生活与城市部门冗员低效、隐性失业、高门槛的等级型就业政策与模式、逆城市化现象之间的矛盾。非包容户籍制度下的非户籍人口相比城市户籍人口更遭遇到城市生存的不平等对待与人权平等之间的矛盾。控制流动人口政策与城市化进程伴生的“区域城市化”、城市范围扩张、行政区划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低效率城市国有成分经济部门融资顺畅与高效率非国有成分部门缺乏融资平台之间的矛盾。与日俱增的城市化融资需求与表现为融资方式单一,投、融资体制落后,资金短缺且配置不均的“城市化多元非均衡金融”之间的矛盾。其中,在当前城市化运行中最突出的矛盾是巨大的融资需求与资金短缺、融资困难之间的矛盾。上述矛盾现象凸显出阻碍我国城市化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隐患——“非包容”。为突破非包容瓶颈,实现可持续、深层次的城市化发展,亟待诉求于包容性城市化理念。进一步的,最突出的城市化融资困境极为可能阻断城市化资金链条,导致城市化进程瞬间停滞。因此,破解这一融资困境的“诅咒”,是实现包容性城市化发展迫切而又现实的课题,更是现阶段包容性城市化最为重要的政策调节视角。本文在第二、三、四部分分别阐明非均衡金融与城市化的关系;包容性城市化的金融与非金融政策调节视角;调节非均衡金融的针对性措施。

二、中国非均衡金融对城市化的影响

伴随经济、金融在宏观、中观、微观层次日新月异的发展,二者互动关系日益凸显且不断强化与动态拟合,并逐步呈现出随场域差别而时空演变的发展格局。凌驾于实体经济运行之上的金融是虚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凭借其强大的资金融通、资源整合、优化配置、集成信息等功能,凸显出虚拟性、地理性、流动性、逐利性等特质和优点,发挥虚拟经济对各层级实体经济(国民经济、区域经济、城市经济)运行的溢出作用。

(一)城市化内容及其金融诉求

金融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逐步融入国民经济每一个细胞,渗透于并驱动城市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各个阶段,城市化进程中的金融发展源自城市化的金融诉求。金融在构成并作用于“城市化经济”的过程中,展现出“均衡——多元非均衡——均衡”的运动态势,这与城市化的“非包容——包容”发展路径以及城市化经济的“非均衡——均衡”运行趋势动态交织、相互作用。

1. 城市化与城市化经济。在城市经济学中,城市化浅层次地表现为非农产业产出和要素的集聚或扩散的过程与影响,进而表现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及农村人口的非农化与城市化;在数量上则体现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不断上升。城市化既是城市发展、高水平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重要表现,也是体现国家发达程度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人类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理论层次上,作为城市化载体的城市分为“城”和“市”。其中,“城”是负载有水源、交通、建筑、通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基本功能的非农产业生产及非农人口生活用的资本化土地,是城市的载体;而“市”是由经济流量和方向、经济主体行为和交易结构以及相应的经济制度、组织和经济政策所表现的、反映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处于一定空间方位的买卖场所或市场交易中心。[1]城与市结合形成城市,继而城市与城市化融合产生城市化经济。

城市化具有溢出效应,当城市化作用于“城市经济”从而形成运行良好的“城市化经济”,显示这种溢出效应为正,反之为负。源于城市与城市化的“城市化经济”泛指由城市化现象引起的、在城市化进程中展现出来的具有城市化效应的社会经济运行过程和由此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活动。按照“城”与“市”的层次,可进一步划分为“城经济”和“市经济”。“城经济”以城市市政经济活动与土地经济运行为主要内容;“市经济”是包括经济流量、主体行为与市场结构三大组成部分的社会经济循环巨系统。金融是“市经济”中城市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市场结构组成部分中占有绝对分量,因此,前文提及金融构成城市化经济。

2. 城市化的金融诉求。城市化进程的各个阶段以及城市化经济运行都伴随着对金融发展不同类别与程度的诉求。首先,投融资是城市化对金融最直接的要求。迅猛发展的城市化进程,日趋完善的城市间(金融)市场,多样化的投资工具,百姓生活水平提升、财产富足,极大地调动了群众日益高涨的投资热情,产生无限的城市化投资需求。与此同时,面对高速发展的城市化,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地方政府、外来及城市低收入人口、中小企业、中小私营企业纷纷提出扩张城市、扎根城市、防止边缘化的一系列融资需求。其次,金融是实现城市化深层包容性发展,缓解城市化进程中的种种非金融性矛盾的动力因。深层次城市化有赖于城市化包容性发展,然而利益主体若要突破非包容瓶颈,获得平等的城市发展机会,亟待实现经济发展机会均等化,它是共享一切更高层次均等机会的基石。高效运行的金融体制、投融资机制是实现投融资机会均等化的基础与保障,高水平普惠型金融发展是包容性城市化内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节城市化进程中诸多非均衡、非包容因素从而实现城市化包容性发展的长效驱动力。再次,“城经济”与“市经济”良性互动、协同并进需要金融高效配置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产业发展、市政服务完善需要宽广的融资渠道、巨额资金和社会各界群体的广泛参与,市场体系构建、资金流良性运转需要高效率的金融体系作为支撑。如前文述及,金融作为“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调经济资源合理配置,为“城经济” 高效发展调动资金,实现城市化经济高水平运行。

(二)我国的非均衡金融现状

理性认知城市化进程中的金融发展状态,发扬优势、调节不足,是满足城市化对高效金融诉求的关键。

1. 非均衡金融及类型。对于非均衡金融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层次。狭义上,由于非均衡是市场不完善条件下的供求不相等即市场不能出清现象,故而建立在规范非均衡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金融非均衡特指金融市场非均衡,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其子市场的非均衡。进一步的,金融在体制层面的供给与社会需求不匹配,称为金融制度、政策非均衡。更深层次的,金融作为资源,在产业间、地区间分布不均衡,以及金融服务共享权利非均等化都可以理解为金融非均衡的表现形式。因此,广义上,非均衡金融既包括业已形成的静态金融现状,又涵盖金融发展过程动态非均衡两层含义。是指金融市场、金融制度与政策供求不相等,或金融资源分布不平衡,抑或金融服务非包容、差别化配置,再或金融在动态层面上囊括上述所有的非均衡发展的多元系统组合体。目前,我国金融的非均衡状态,按照成因可纵向分为固有因循型和城市化引致型;在内容上涉及金融政策、制度,金融市场非均衡;产业以及城市间金融资源分布、配置非均衡,以及金融区域分布不均衡。

2. 城市化引致型非均衡金融。城市化进程伴随着人口向大城市或城市中心集中,人流带来物流、商流以及市场的集聚,必然导致金融资源流向大城市、中心城市或城市中心区,以致金融资源地区分布不均衡;城市化进程伴随收入差距扩大,导致金融资源在城乡之间、城市富裕阶层与中低收入者之间以及城市户籍与非户籍居民之间分布不平衡;城市化进程伴随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城市二三产业日益强大,农业产业化更加速农转非的进程,企业、产业部门融资需求牵动金融资源流向大企业、城市国有、正规产业部门,导致金融资源在企业与产业部门配置不均衡。城市化发展对金融的诉求必然导致城市金融较农村金融发展更为迅速,具体体现为:金融竞争更加激烈、金融资源更富集,金融组织更均衡、金融体系更完善,制度更符合经济发展需要,资源配置能力更强劲;进一步体现出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农村与城市、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之间金融发展不均衡。

3. 固有因循型非均衡金融。首先,金融制度、政策供求非均衡,在数量上表现为产权、信贷、金融监管、等金融制度供给不足;在质量上呈现出现有金融制度、融资政策无法包容城市弱势、外来群体发展需要的制度覆盖面与权利需求不匹配。非均衡金融市场主要表现为信贷、外汇以及证券市场对各市场投、融资工具供求数量的非瓦尔拉斯均衡态。其中,与城市化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信贷市场非均衡:社会主体对信贷资金的意愿需求量大于实际贷款量或意愿贷款供给量;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日益发展;民间金融日益发达、民间借贷利率日益高涨分别从不同侧面揭示了我国正规信贷市场非均衡发展。银行间外汇市场分为银行与客户之间的零售市场和银行之间的交易市场,随外汇政策变化而体现为不同时期内各异的外汇市场非均衡状态:1994—1997年外汇市场供大于求;1998年供给略小于需求;1999年扭转供给略小于需求的局面。[2]沪深交易所成立以来,我国股票一级市场由供过于求的非均衡形式转为供不应求,而且这种非均衡状况随公开发行方式不同而各异。[3]

(三)非均衡金融对城市化的影响

金融对城市化发展影响深远,然而非均衡金融状态及此状态下的金融非均衡发展不仅削弱了其对城市化经济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正向溢出效应,导致城市化融资困境、城市化经济难以可持续发展,还降低了金融效率、阻碍金融深化、广化。

1. 城市化融资困境。城市建设与城市化进程需要大量资金,非均衡金融导致融资主体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非包容金融、制度政策,更使城市化各融资主体陷入不平等融资困境,不平衡的非包容性金融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具体的,地方政府是城市化的融资主体,主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拥有三条融资渠道,分别是:由中央政府债转贷、获取国际组织、金融机构优惠贷款组成的直接融资渠道;以资本市场融资和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以土地批租、项目融资为主的项目融资渠道。事实上,银行型金融机构与政府长期存在裙带关系、信息不对称,导致政府融资效率低下,银行呆、坏帐率骤升,严重影响了金融体系稳定;分税制改革致使地方政府税收量少,土地出让净收益难以衡量致使资金难达成效,以土地为质押物的政府融资平台富含风险,造成地方政府融资困难。企业融资包括以资金、资本积累为主要内容的内源融资和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外源融资,中小企业及中小私营企业主要靠成效颇低的内源融资和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获取资金而无法获得高准入门槛的直接上市融资机会,基于这些融资方式的资金来源面窄,提供资金数量有限,难以供给这部分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迫切需求。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农户更是无法享受正规金融服务,形成城市化进程中各融资项目和利益主体额融资盲点,不仅将高效率、城市迫切需求的项目拒之门外,阻滞城市有序发展及城市产业结构层次化优化转型,更是对包容性城市化的错误诠释。

2. 非均衡金融对“城经济”的影响。“城”是城市化的载体,在城市化进程中,其附着物的经济运行形式与结构称为“城经济”,以城市土地经济和市政经济为主要内容。金融非均衡通过作用于城、城市化、经济运行三个着力点,分别影响城市土地经济与市政经济两方面内容从而推进或阻碍“城经济”发展。在城的建设层面,金融资源集中于大城市或城市中心,金融制度、政策、服务倾向于城市融资需求,银行金融机构在城市集聚,城市金融效率高于农村,导致城市建设融资效率高于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而这些城市外围区域拥有广阔的市场、劳动力资源以及上游产业,金融非均衡导致原本处于发展弱势的地区日益成为城市化演进过程中的短版区域与断裂环节,必然致使城市成为突兀发展的“孤岛”。城市化进程引发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城市土地资源稀缺与流转不畅是造成城市化进程中农民与城市居民“同地不同权”或“有地无权”的根源,导致城市化过程中“被城市化”的农民数量增加。这一现象的实质是土地收益配置上出现的非公平问题,非均衡金融市场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房地产等城市附着物难以获得准确市场定价;金融制度、投融资体制不健全使得城市土地资源难以获取上市交易流转的机会,城市土地经济必将无法高效运行。在政府融资困境和非包容顽疾驱动下,市政经济中的城市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社会非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并获得相应报酬,金融非均衡弱化这种全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降低了全民参与的积极性,最终造成市政经济低效运行。金融非均衡加剧了城的供给与需求落差,随城市化非包容发展而出现城需求大于城供给的非均衡特征。

3. 非均衡金融对“市经济”的影响。以城市国民财富的再生产、城市国民收入运动、社会资金的循环与周转三大过程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经济流动是“市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实现“市经济”高效运行,关键在于促进:国民财产、非生产部门财产以及居民财产在投资和消费环节的合理分配;国民收入在城市企业、城市财政以及国家财政之间逐级配置,以及统一二者的城市社会资金顺利周转;协调节城市及外来消费者、生产者及政府的消费、储蓄、投资、转移支付及政策等市经济主体的行为;完善包括消费品市场、输出产品市场、服务市场要素市场、企业产权市场等组成部分的城市市场结构。投融资体制非均衡导致国民财富再生产无法顺利进行;金融政策制度不健全、资源分布不平衡导致资金周转不畅;金融市场是“市经济”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市场非均衡必然导致市经济在市场结构层次的非均衡。在上述原因错综影响下,企业融资不畅,最终导致“市经济”非均衡运行。

综上,金融非均衡发展作用于城市化、城市化经济,使其运行偏离均衡、包容、可持续的高效率发展轨道,亟待运用包容性城市化理念调节。

三、包容性城市化的政策调节视角

城市发展与城市化进程中存在诸多固有抑或衍生而来的非均衡、非包容因素,影响了城市化的均衡与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的城市化既是切实体现本质的城市化,也是“城经济”与“市经济”协调发展的城市化,更是金融等城市资源合理配置的城市化。实现城市化可持续发展重点在于合理运用包容性城市化思想统筹、调节一切非均衡、非包容因素。

(一)包容性城市化内核

包容性城市化不仅表现为根植于城市化进程中的人口迁移、产业转移、城市范围扩张,更表现为市民权利的普遍化,即城乡劳动力身份平等、机会平等、权益平等。于此,包容性城市化是人口、环境资源、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高度协调的城市化;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劳动力、土地、金融等资源在城乡之间优化配置的城市化;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市规模合理成长、城市范围有效扩张的城市化;还是实现社会权利、机会分配均等、消除不公平待遇的城市化;更是协调、整合一切不平衡因素以达到制衡、平衡发展的可持续的城市化。城市化包容性发展为城市化进程各个阶段提供指导思想与运行思路。

(二)包容性城市化的非金融政策视角

包容性城市化的政策调节视角体现了在实现城市化包容性发展的过程中,包容发展理念对城市化方方面面的战略指导与调整。

1. 城市化本质视角。为实现深层次、可持续的城市化,必须转变对城市化本质及功能的浅层次理解。包容性城市化思想,扭转对城市化的表象理解,凸显城市化本质。城市化的内涵职能、外延职能、社会职能都包含本质和表象,在包容性城市化指导下,各职能的本质得以实现。首先,城市化由偏重数量规模向更加注重提升质量内涵转变。不同于以城市人口比重上升为标志的表象层次的城市化内涵,城市化内涵的实质是随产业结构的转换和提升而带来的社会职业转化从而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实现非农化的过程,基于城市化的这种实质,要切实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城市就业。包容性城市化提倡机会均等,为农民工职业与身份的双重非农转化创造条件,凸显城市化的内涵职能的本质。城市化由偏重经济发展向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不同于城市扩散这一城市化外延表象,城市化外延的实质是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包容性城市化为其外延职能发挥提供保障。更深层次的,将偏重城市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变,将城市化社会职能由转变农村人口生活方式的表象延伸至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质。

2. 包容性城市规划视角。为实现深层次、可持续的城市化,必须合理规划城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新建廉租房和旧城改造等城市安居工程建设将会在长期内持续进行,城市规划亟待融入“新城市主义”元素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包容性城市化要求在处理好人口增长和绿色城市关系的基础上,重建城市中心,处理好交通走廊、邻里居住社区和办公、商贸、文化、休闲、等不同“城市主体功能区”的关系,以兼顾不同阶层居民的实际需要。具体的,住房规划方面,大户型、小户型都要有;公共设施及其服务规划,既要满足高收入居民,也要兼顾低收入居民服务诉求,等等。更深层次的,立足于“城市网”理念,规划并启动公共建设工程,加大城市之间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完善周边地区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及服务条件,为形成更大规模的城市化地区奠基。这种通过“组团式城区”构成的城市化区域网络,有利于市场的空间均衡和整个城市化地区的包容性发展。

3. 产业包容性发展视角。为实现深层次、可持续的城市化,必须合理有效安排各层级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市由其特殊的空间经济性决定,产业发展是城市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城市在承载高端产业的同时,也需要含有低端的平凡的、细小繁琐、甚至脏累繁重的一般性或微型产业。相当多的城市户籍居民不愿进入低端产业,这导致我国很多城市的一般城市服务业发展落后,与此同时,大量农民工进城填补了城市服务的空白,丰富了城市产业内涵。包容性城市化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包容摊贩经济、脏累职业、一人公司等城市微小产业发展的规范和条例,是平衡城市产业发展,缓解城市外来人口融资困境的权宜之计。

(三)包容性城市化的金融调节视角

为实现深层次、可持续的城市化,必须以包容、均衡发展的金融作为依托。非均衡、非包容性金融阻滞包容性城市化进程,加剧城市化进程中非均衡、非包容因素的负面影响,降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减缓金融深化、广化进程。为实现金融对城市化进程正向驱动,需要运用包容性城市化理念调节城市化进程中的金融非均衡状态。包容性城市化为解决城市化进程中非均衡非包容因素提供思路,也为调节金融非均衡状态提出构想。

1. 包容性金融内核。包容性金融是以普惠性共享型金融服务和金融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旨在为弱势融资群体提供享受平等的正规金融体系和服务的机会与权利,进而消除贫困和不平等现象,提高金融发展的分配效率,推动金融深化,解决经济发展中增长和结构问题,保障经济长效稳健发展的新型金融形式,是包容性城市化思想对于调节非均衡金融的具体体现。

2. 包容性金融与城市化包容发展。金融包容性发展通过生产和消费作用于城市化进程,在实现普惠和共享的过程中推进包容性城市化。在生产层面,主张社会各利益主体平等掌握和使用金融资源,通过占有和使用金融资源推进生产,带动主体财富增长;在消费层面,主张各利益主体平等享有消费金融产品,提高消费者受益、改进福利状况的权利。更实际的,普惠型包容性金融体系及金融服务建设在城市有效支持非政府部门参与到城市中基础设施扩展建设、土地开发与利用、健全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体系,各种规模、所有制成分的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农村,帮助构建以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分工协作为组成部分的农村金融服务框架,将为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城市化提供融资服务,有效支持农村城市化进程。统筹金融体系及金融政策、制度,平等金融服务有利于统筹城乡关系、激励城市化进程各环节良性协调互动与发展。由此可见,包容性城市化指导下的金融包容性发展有利于消除金融发展的不均衡状况,可以说金融包容性发展的实现有效提高了金融运行效率,突破城市化进程中的非包容、非均衡因素,加速了包容性城市化进程,因此,积极调整城市化进程中金融非均衡发展轨迹,是包容性城市化重要的政策调节视角(见图1)。

四、调节金融非均衡——包容性城市化的政策建议

调节金融非均衡,既是推进包容性城市化进程的客观需要,也是城市化包容性发展的政策调节视角之一。调节金融非均衡,应从其不同成因着手。

1. 对于固有因循型金融非均衡。这类金融非均衡源于对金融产品价格的控制、对信贷、外汇以及股票发行数量的控制以及金融企业与生产企业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信贷、预算软约束。针对上述成因,调节非均衡金融使之均衡发展应做到:在信贷市场上,转变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完成利率市场化转变;在外汇市场上,在放松数量控制的基础上,逐步放松汇率控制。

2. 对于城市化引致型金融非均衡。应认识到这种金融非均衡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不影响城市化进程时可以不加处理,然而超出一定程度就应予以控制,应建立普惠型开放式金融体系和金融服务,切实实现金融包容性发展;建立多元化金融融资体制,如供应链金融,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调动农地金融缓解农民融资困境;鼓励科技金融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

3. 包容性金融是调节金融非均衡,推进城市化包容性发展的有利措施,实现金融包容性发展亟待构建包容性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包含多层次资本市场、多元机构投资者、高力度市场监管的包容性金融市场;通过国有银行体制改革强化其风险控制能力使之向现代金融企业转变;创造环境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代理银行服务、移动支付服务;金融供应商多样化,鼓励其与国有银行良性竞争,通过创建新型金融机构来提高金融内部组织的包容性。鼓励非正规金融合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监管的风险与创新包容度。

参考文献:

[1] 杜欣.中国金融非均衡发展的理论思考[J].西南金融,2007,(5):17-19.

[2]邓德胜,刘京锋,花琪.中国城市化与金融发展关系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8,(9):103-106.

[3]何景熙.包容性发展:中国城市化的导向选择——基于社会系统进化原理的解析[J].社会科学,2011,(11):66-74.

[4]王雅莉,崔敬.城市化经济运行模式的比较分析——兼论大连品牌城市与青岛城市品牌[J].经济与管理,2011,(12).

[5]匡国建.发达地区要率先建立普惠型金融服务体系——珠三角城市化进程中金融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思考[J].南方金融,2007,(1):23-26.

[6]李革伟.城市集群化与城市金融发展问题研究[J].武汉金融,2008,(8):28-30.

[7]王雅莉.城市化经济运行分析[M].上海:三联书店,2004.

[8]闫海洲,张明珅.金融包容性发展与包容性金融体系的构建[J].南方金融,2012,(3):84-85.

[9]杨亚西,杨波.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困境及其解决途径——城市基础设施收费资产证券化[J].新金融,2005,(11):44-47.

[10]易秋霖.中国的非均衡金融[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10).

[11]张宗益,许丽英.金融发展与城市化进程[J].中国软科学,2006,(10):117-125.

[12]赵峥.金融支持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实证研究[J].金融教育研究,2012,(1):4-11.

[13]Tang Ming.Inclusive Growth and the New Phase of Poverty Reduct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J].Asian Development Review,2008,(25).

责任编辑、校对:关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