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金融学的发展历程启示
2012-04-29莫易娴
莫易娴
摘要:本文通过回顾微观金融学发展的三个历程:旧微观金融学、现代微观金融学和新微观金融学,并且比较分析现代微观金融学、新微观金融学的异同,得出微观金融学发展历程的启示。
关键词:旧微观金融学;现代微观金融学;新微观金融学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12)11-0048-03
微观金融学的发展经历旧金融学、现代微观金融学和新微观金融学(罗伯特·豪根,Robert Haugen,1999)。十九世纪60年代前即“旧时代金融”,当时主要是通过会计财务报表分析来研究金融;“现代微观金融学”则是以有效市场假设、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和现代资产组合理论建立起来的金融经济学,着重分析价格发生机制和金融市场效率问题; 本世纪80年代“新金融”产生,依赖行为金融学理论,研究投资者的有限理性以及无效率市场。
一、旧微观金融学
早期的金融研究包括李嘉图在1821年对整体市场价格水平和相应的货币供求问题以及利率决定等问题的研究;维克塞尔(Wicksell)在1898年通过利息理论把宏观金融问题与经济增长和经济危机等结合起来考虑。当凯恩斯革命引致的现代宏观经济学诞生时,宏观金融学也相应形成,核心即货币经济学,它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从封闭的研究环境逐渐拓展到开放的经济环境,国际金融问题也逐渐成为重要内容。宏观金融学的核心内容——货币理论也成为宏观经济学中的重要内容被不断改进。
最初的微观金融学仍主要停留道琼斯式的简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经验法则(Rules of Thumb)水平上。经过巴舍利耶(Bachelier L.)、马科维茨(Markovitz D.)、德布鲁(Debreu)、托宾(Tobin J.)、夏普(Sharpe W.)、萨缪尔森(Samuleson P.)、布莱克(Black F.)、默顿(Merton R,C.)、哈里森(Harrison D.)、克里普斯(Kreps)、达菲(Duffie D)等经济学家们的努力,它与正统经济学结合并向严格的经济科学发展。
微观金融思想源于克来默(Gabriel Crammer,1728)和伯努里(Daniel Bernouli,1738)在不确定环境下的最初思考,200年后成为微观金融学的基础。传统微观金融学的典型代表作品是本杰明·格雷厄姆和大卫·多德的《证券分析》以及亚瑟·斯通·丢寅的《公司金融政策》,其分析范式是用会计和法律工具来分析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金融要求权的性质。
二十世纪早期,费雪(Fisher I,1906)、希克斯(Hicks,1934)、凯恩斯(Kenyes,J.M.1936)等重新审视不确定环境下的决策问题。马夏克(Marschak,1938)在1938 年就试图用均值—方差空间中的无差异曲线来刻画投资偏好。拉姆齐(Ramsey,1927)开创性地提出了动态的个人(国家)终身消费/投资模型。它使得主流经济学家们再次重视时间和不确定性。
二、现代微观金融学
现代微观金融学的启蒙是伊曼·摩根斯坦(vonNeumann-Morgenstern,1947)的期望效用体系。博迪和默顿(Bodie和Merton)认为,微观金融学是一门研究人们在不确定环境下如何进行资源跨期配置的学科。二十世纪50年代马柯维茨的均值—方差理论成为现代微观金融学的标志,也是整个现代金融理论的奠基石。之后,夏普(Sharpe)、林特纳(Lintner)、莫辛(Mossin),建立一个由期望效用公理体系出发的单期一般均衡模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s pricing model,CAPM)。二十世纪70年代后,布莱克和思科尔斯的期权定价理论标志着开始了一个新的金融时代。
现代微观金融学的基础是金融经济学,其核心是单只证券或若干证券组成的资产组合定价。遵循一条逐渐背离经济学的一般均衡思想的路径: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一般均衡条件下,市场由所有同质当事人组成,个体当事人的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的均值—方差效用,即两基金分离定理。
布莱克—思科尔斯期权定价理论。它构造一个期权资产组合,其价格遵循几何布朗运动,结果是无风险的,在无套利的情况下,它的收益必然等于无风险利率。
罗斯套利定价理论,罗斯将布莱克—思科尔斯期权定价理论中无套利条件扩展为一个一般性的“资产定价基本定理”——无套利假设等价于存在对未来不确定性的一种“等价鞅测度”,可是,本质来说依然是一种均衡理论——关于当事人的理性行为导致无套利均衡的理论。
现代微观金融学的方法论。无套利均衡分析是采用组合分解技术,利用基本的金融工具(如远期协议、期货、期权及互换等)组装成具有特定流动性和收益/风险特性的金融产品,或者分解金融风险,又或者是分解后加以重新组合,本质上是用一组金融工具来“复制”另一组金融工具的技术,即无套利均衡分析方法的具体化。
总体来说,微观金融从单期到跨期、从个体决策到市场动态一般均衡的拓展,依赖于无套利分析方法,建立起一个学科体系,在不确定环境下在时间和风险约束下,获得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市场均衡,并对资产进行定价。
三、新微观金融学
二十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计算技术的进步和主要金融市场数据库的建立,金融学家们从不同角度对金融理论进行了广泛的实证检测。新的研究发现否定了传统资产定价研究的结论:单个资产、资产组合、基金和投资策略的平均收益与其贝塔系数不相称。CAPM并非衡量风险的合适模型。收益具一定程度的可测性。例如,股息率、短期债券收益率、长短期国债收益率差、金边垃圾债券收益率差、商业周期指标等可预测股票收益的时序变化(法玛和弗伦奇,Fama和French,1989)。三因素、四因素模型对股票收益变化具有较强的解释能力。法玛和弗伦奇(Fama and French,1993)证明了三因素模型(市场因子、规模因子和价值因子能够解释70%—80%的美国股票收益变化。在其他市场也发现了类似的实证证据,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股票市场。
市场现实和金融经济学在数学知识上的匮乏促使豪根推出了所谓的新微观金融学。豪根认为,新微观金融学就是用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和心理学来研究非有效的市场。豪根认为,新微观金融学分析范式的核心就是建立“归纳性”的特别因素模型(Inductive ad hoc Factor Models),他认为预期收益模型——就单只证券来分析其特有的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陈,罗尔,罗斯(Chen 、Roll、Ross)的风险因素模型——寻找那些能够说明股票收益同通货膨胀率、GDP等之间相关性的因素,以及卡内曼(Kahneman)及特沃斯基(Tversky)开创的行为微观金融学,分析当事人在收益和风险之间时而精确计算又时而陷入情绪冲动的行为。
1951 年伯勒尔(Burrel)首次将行为心理学结合在经济学中来解释金融现象,将投资模型与人的心理行为相结合的金融新领域。1979 年,卡内曼和特沃斯基(Daniel Kahneman和Amos Tversky)正式提出了预期理论,它的假设更接近现实, 严重动摇了传统微观金融学所依赖的期望效用理论, 并为行为金融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二十世纪80 年代以后行为金融学发展很快,并在90 年代获得了突破。塞勒(Thaler,1987,1999)研究了股票回报率的时间序列、投资者心理会计等问题。席勒(Shiller,1981a,1981b,1990)主要研究了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股市中的“羊群效应”(Herd Behavior)、投机价格和流行心态的关系等, 并成功预测了2000 年由于网络股泡沫破灭引起的历史上最大一次股灾。1994 年,谢夫林和斯塔特曼(Shefrin和Statman)提出了行为资产定价模型。2000 年,两人又挑战资产组合理论, 提出了行为组合理论。此外,里特(Ritter,1999)对于IPO 的异常现象的研究,卡内曼等(Kahneman等,1998)对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切换机制的研究都引起了学者们高度的关注。
行为金融学以期望理论为基础,结合心理学和行为学对投资者行为进行研究,针对现代金融学有效市场假说的三个假设分别提出了质疑: 非理性行为或有限理性行为;投资者非理性行为并非随机发生;套利会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行为金融学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期望理论等基础理论。新微观金融学理论仍存在争议的地方:
如迈金莱《非随机游走于华尔街》中市场表现出大量的同有效市场假说相对的异常现象,但是法玛在1998年《市场效率、长期收益和行为金融学》中,反驳在对市场异常现象研究中,没有明显证据表明长期收益具有系统性的反应过度或反应不足,而长期收益反转如同长期收益持续那么频繁。因此,非有效市场和有效市场可能都不完全正确。
新微观金融学的致命缺点是用归纳推理而不是演绎推理,将归纳推理用于案例分析、计量模型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想“归纳”出一个理论则缺乏基本的逻辑基础。行为金融学模型研究的重点停留在对市场异常和认知偏差的定性描述和历史观察上,不能从最基本的假设出发,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下对金融市场定价问题给出一个全面、令人满意的解释。
对于证券市场有效性研究方面,作为EMH的创始人法玛(1998)认为,尽管大量数据显示股价长期回报异常(long term returnanomalies)的存在, 市场仍是有效的,异常只是一种“偶然结果”,而且,大部分异常是与方法模型有关,适当选择方法能消除异常。另外,EMH 的反对者并没有提出一种更好的替代方案,因此,现阶段EMH仍是最好的金融市场理论。
四、比较与启示
现代微观金融学和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内容是统一的,两者都是研究如何在不确定的环境下通过资本市场对资源进行跨时期的最优配置,重要的任务都是资产定价。斯塔特曼(Statman,1999)认为: 两者本质上没有很大的差异,都试图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下,利用尽可能少的工具构建统一的理论, 解决金融市场中的所有问题。唯一差别的是行为金融学利用了与投资者信念、偏好以及决策相关的认知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成果。现代微观金融学和行为金融学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现代微观金融学承袭了传统经济学“理性人”的基本分析假定,但忽视了对微观个体实际决策行为的分析(卡内曼,斯拉夫,特沃斯基,Kahneman,Slovic、Tversky,2000)。而行为金融学源于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的行为理论为基本分析工具,视野更加开阔,对金融行为理性与否的定性既涉及偏好的形成过程,也涉及决策和判断形成过程。行为金融学认为人类特有的认知方式的传导过程使得投资者产生过度自信、过度反映等认知偏差,产生严重的系统性错误,从而导致非理性行为的发生。
第二,市场是否有效是行为金融学与现代微观金融学理论冲突的核心。行为金融学的噪音交易模型把投资者划分为理性套利者和噪音交易者(非理性投机者)两类,理性套利者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噪音交易者,加大了风险资产的价格波动并削弱市场效率(Van Raaij,1981)。
第三,行为金融学与现代微观金融学的不同在于前者以人们的“实际”决策行为为研究起点。人的实际决策行为受决策时的环境、状态、心理状况等许多因素的影响。对同一现象或同一信息,人们在不同的状态下会给出不同的解释,并做出不同的决策。研究者们往往对不同时期、不同市场的数据采用不同的资产定价模型处理,研究结果不免有失客观性。哈瓦维尼和凯姆(Hawawini 和Keim,1998)曾采集了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金融数据,与不同的资产定价模型进行比较,得出的结论却是自相矛盾的。最终,他们不得不回到法玛(Fama,1991)的论述:市场有效性必须和相关的预期收益模型同时得到证明,在现有金融手段下,用市场有效性前提下的预期收益模型是无法检验市场有效性的。
行为金融学和现代微观金融学有许多分歧,主要分歧在于前提假设中的投资个体理性与否。行为金融学认为,通常情况下概率和效用评估等主观判断、决策行为依赖于有限的可供利用的信息,而这些依据直观推断和经验规则得到的信息会产生系统性偏误。但当错误的结果重复地出现时,人们就会从中学习,许多不确定情形下人类判断的认知偏差就会逐步消失,再加之适当的引导,即使人们的初始行为是非理性的,其最终的行为方式也会逐渐变得理性起来。所以,从时间延续、场景重复、信息逐渐完备的意义上看,行为主体是趋于理性的。而且,行为金融学和现代微观金融学的一些基本模型和结论是一脉相承的。如行为金融学的行为组合理论(BPT)一般被看作是现代微观金融学中现代资产组合理论(APT)的扩展。可见,两种理论又是可以调和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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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西顺;校对 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