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012-04-29罗国许
罗国许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个别党员不能负责任地行使民主权利,不是具实名、按程序向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检举揭发问题,而是通过互联网“爆料”,以期引起网友围观扩大影响,进而得到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重视。有的甚至为了达到蓄意报复、争权夺利等不可告人之目的,而道听途说、捕风捉影,诬告陷害、恶意诽谤。这不仅牵扯了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精力,而且严重败坏了党的风气。为此,引导和教育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狠刹利用网络诬告陷害的歪风邪气,是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应该重视解决的一个问题。
党员向党的组织直至中央检举揭发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违纪事实,要求处分违法违纪党员、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是《党章》赋予每名党员的权利。广大党员认真行使这一权利,为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党纪尊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监督以迅猛发展之势渗透到各个方面,因其方便快捷,成本和风险较低,加之跟贴评论者众,网络监督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网络反腐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天价烟局长”周久耕、“香艳日记”主人公韩峰、“雷语”副局长逮军以及被网络舆论推上风口浪尖而落马的“麻城表弟”、“微笑表哥”等,充分说明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的作用不容低估。正是看到网上爆料传播迅速、受众面广,风险较低、见效明显的优势和威力,一些党员纷纷参与其中,有的甚至乐此不疲。诚然,采取网上发贴方式反映问题,对举报人自我保护有一定作用,但不利于组织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问题,甚至会因打草惊蛇造成工作被动,影响查处效率。尤其那些不负责任的诬告误告,不仅会给被检举者造成伤害,还会给党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作为公民,党员有在网上发贴爆料的权利,但作为党员,理应严格遵循正常的渠道和程序,以郑重的态度行使民主权利,负责任地向党组织反映问题。我们党的各项会议制度、正常的民主生活,就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最直接方式和最有效途径。为此,首先要教育引导党员遵循程序。要相信各级党组织能够接受监督、修正错误,相信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有正确对待批评的基本觉悟。通过党内组织生活和正常渠道,光明磊落、襟怀坦白地反映情况,敢于署真名实姓、实事求是地逐级向上级检举揭发问题。其次要教育引导党员敢讲真话。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是党对党员的一贯要求。道听途说主观臆断,捕风捉影移花接木,无中生有凭空杜撰等等行为,不仅是思想觉悟低下、道德品质败坏的表现,也为党纪国法所不允许。作为共产党人,要有坚强的党性和原则观念,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能空口无凭,随心所欲,混淆试听。再次要教育引导党员尊重权利。滥用民主权利,不仅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自身民主权利的不尊重。向组织检举揭发违法违纪问题,根本目的在于解决问题,端正风气,维护纪律。要从大局出发,不能掺杂私人感情,计较个人得失,更不能把个人的恩怨作为衡量标准。事实说明,凡是抱有个人目的,为报复而反映问题的,难免言过其实,最终咎由自取。
作为党的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对党员教育引导的同时,还要重视畅通民主渠道,严肃查处肆意亵渎民主权利的人和事,对那些故意诬告陷害的行为,不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要从维护党纪国法尊严的高度,区分动机、目的和情节,对敢署真名、线索清楚的举报事实,要高度重视,及时查处,有效保护举报者;对那些蓄意报复,恶意中伤,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纯正党内风气,形成良性监督氛围。 (作者单位:四川省委巡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