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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稳定增收策略探析

2012-04-29马学春

湖北农业科学 2012年14期
关键词:农民增收工业化市场化

马学春

摘要:针对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些情况,提出农民增收在实践对策上应实行以农业工业化为核心,农产品市场化为动力,以加强现代农民培训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为内、外源增收载体,从而实现农民实际收入的稳定增长。

关键词:农民增收;策略;工业化;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3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2)14-3123-04

Exploration of the Strategy of Income Growth of Farmer

MA Xue-chun

(Suzhou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Agriculture, Suzhou 215008, Jiangsu,China)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i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 practical strategies for income growth of farmer including focusing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agriculture, using the maketiz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s motion, taking the modern training of farmer and public product supplication in countryside as internal and external income growth carrier to realize the steady income growth of farmer were proposed.

Key words: income growth of farmer; strategy industrialization; marketization

江苏省“十二五”规划提出:将从“十二五”规划开启之年起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农民收入倍增被列为首项重点目标,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目标。但是如何在排除每年物价大幅上涨等因素后,切实确保农民实际收入的稳定增长,将是一项长期、光荣而又十分艰巨的任务,值得实事求是地努力探讨和深入研究。

1农民稳定增收的核心策略——加强农业工业化建设

用现代工业武装农业,用高新技术提升农业,用先进的经营方式管理农业,是我国今后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据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农产品的产后加工率高达70%以上,而我国的农产品产后加工率都不足25%。农产品经过多次加工后,一般来说增值幅度分别为:粮食增值1~4倍,畜产品增值1~3倍,果蔬增值1~10倍。目前我国每年农业产值约为25 000亿元,农产品深加工率仅为10%,而发达国家农产品深加工率已达50%以上。按产后加工平均增值10%计算,通过加工,我国农民年收入就可增加2 500亿元[1]。以工业带动农业,农工互动,世界上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其中以韩国最为典型,韩国在2004年就发起“一村一企”运动,1万多家企业向1万多个农村伸出援助之手[2]。江苏省近年来立足省情提出了“以工业化致富农民,以城市化带动农村,以产业化提升农业”的以“三化”带动“三农”的发展之路。苏州市在此基础上又具体提出了“三化”、“三集聚”、“三跳出”的“三农”发展新思路: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农民现代化;农民向城镇集聚,工业向小区集聚,农业向园区集聚;只有跳出农村才能繁荣农村,通过城乡统筹,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只有跳出农业,才能发展农业,通过培育主导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只有跳出农民,才能致富农民,通过农民身份“置换”,使农民成为市民、股份合作社的“股民”和现代产业工人[3]。

1.1农业工业化

农业工业化,就是用现代工业装备、工业技术和管理等要素,渗透于农业生产的全部结果和全过程,既包括涉农产品的深加工,也应包括跳出农业在农村、乡镇兴办的非农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的外在表现是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但其内在的实质应是农业工业化。因此说,农业工业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农业工业化,重点应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据对苏州昆山、吴江两市四镇6个试点村

1 102 户所做的调查,每户在第一、二、三产业中的收入总量:其中,“一产”为 4 421 107 元,在三产中的比重为 13%,“二产”为 20 129 970元,在三产中的比重为 61%,“三产”为 8 674 607元,在三产中比重为 26%,这充分反映出苏州市农民收入是以“二产”为主,而且不管是偏远的纯农业村,还是近城的村,农户在三大产业收入中普遍以工业收入为主[4]。

1.2农产品标准化

标准化是基础,是农产品深加工的生命,也是农民增收的有效保障。标准化主要是指农产品加工质量和检测的标准化,特别是名、特、优、新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应切实、严格地与国际标准和规范接轨,实行编码输入和标签式管理,建立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全面质量信息的可追溯体系。江苏苏州等地目前正在探索实施肉菜产销综合体系的标准化,即猪肉和蔬菜从产地、批发市场到社区农贸市场零售,实行全面的电子化可追溯体系,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按照标准逐级追溯问责。通过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优价高,无疑会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1.3农产品品牌化

品牌化是农产品标准化的升华,能显示农产品永恒强大的生命力,是农民增收的有力保障。积极围绕产业集聚,实施“品牌立农”和“一村一品”战略,积极鼓励企业和农户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重点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争创省级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有人口7 800万、耕地面积475.37万hm2,人均耕地只有0.06 hm2,人多地少适合精耕细作,更应注重培育品牌农产品。截至2011年上半年,苏州全市创建了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238个,其中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31个。碧螺春茶叶、藏书羊肉、太湖和阳澄湖大闸蟹、白沙枇杷、长江“四鲜”、太湖“三白”等一大批名牌农产品已经深入人心,在广受消费者青睐的同时,也极大地增加了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

2农民稳定增收的动力策略——加强农产品市场化开发

追求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根本动机。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即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在发挥着作用。而市场经济的实践表明,市场机制对于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具有积极作用,但也客观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问题。由于农业存在着先天的外部性、弱质性和不稳定性,极易导致市场机制在农业中失灵,因此必须实行市场机制与国家对农业进行宏观调控相结合[5]。农产品市场开发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基础性手段,是解决农民“农产品往哪里卖,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走”的动力途径,也是扩大农民增收的动力源。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农业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政府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助力开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2.1加强农产品零售、批发市场建设

农田、车间、市场分别是农产品以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过程的三个环节。如果在农田、车间实行工业化生产和管理,那么农产品的市场也应实行工业化销售。政府在重视加强包括粮油、蔬果、水产、蚕桑、肉蛋奶、花卉苗木等经营品种齐全的批发营销体系建设的同时,也应特别重视农产品零售市场的开发。农产品零售市场主要分为露天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卖场,露天市场、集贸市场对农产品的质量把关不严,而超市卖场较易实行标准化,建立农产品包装、产地、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体系,卫生、质量等较有保障,受到市民欢迎。那些不需深加工的新鲜蔬菜、水果、水产、花卉等可以跳过批发、流通环节,直接进入超市实行“农超对接”,既减少了流通、批发环节层层加价的高费用,又减少了超市的销售成本和市民的选购费用。同时,由于实行标准化的“农超对接”式的连锁经营,可大幅提高农产品的销量,售价又比露天市场和集贸市场高一些,可以帮助农民增收。

2.2开发网络营销,开拓国际市场

利用乡镇农业信息站、农业信息网络、农业广播学校和新闻媒体等各自的优势,密切合作,形成横向相连、纵向贯通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网络。鼓励和引导农民学习和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以一部电脑和一根网线开设网店,在家就能从事网上营销,将各种特色农产品从网上卖出去,甚至可以远销国外。各级各类种养大户和涉农企业等农业市场主体,应以粮油、水产、园艺、畜禽等专业网站及农业企业、农业行业协会等特色网站为载体,努力扩大农产品的销路。同时,培养相关人才开拓国际市场,积极通过各种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活动,大力宣传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农产品,加强出口,多方拓展农民增收的渠道。

3农民稳定增收的内源策略——加强对农民现代化的培训

内源性增收机制具有造血功能,可使农民增收具有再生性和再造性。教育能够通过提高人的生产能力来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和个人经济效益。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指出,劳动力受教育的平均时间每增加1年,GDP就会增加9%。美国经济学家米凯·吉瑟的研究证明,在农村地区,教育水平提高10%,将多诱导6%~7%的农村人口迁出农业领域,按照净效应,它将把农业工资提高5%[6]。农民增收归根结底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农民。但是,目前我国农民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即使在经济基础比较好的江苏苏州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同样也不高。据江苏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的统计,2006年末,全省农业从业人员1 250.7万人,其中文盲占10.5%,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5.2%,初中文化的占39.7%,高中文化的占4.4%,大专及以上的占0.2%;而同期,苏州市具有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口有471 218人,占市民总人数的28.32%,初中文化的950 853人,占57.14%、高中(含中专及技职校)文化的224 283人,占13.47%,大专以上文化的只有17 560人,只占1.07%[7]。由此可见,江苏乃至苏州地区农民增收不快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所以农业增收的关键措施之一在于提高农民文化素质,而提高农民文化素质的关键措施又在于加强对农民进行农业专业技能和市场知识的培训。

3.1立足农业,加强农民种养技术培训

围绕提高农民种养收入,必须立足农业发展,加强新型农民和农技推广人员的技术培训。对于新型农民的培训,除了加强一般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的普及外,还应进行现代农业和设施农业相关管理技术的普及推广,加大对精准农业技术、智能农业技术和感知农业技术等农业高新科技的投入和应用。对于农技推广人员,应提高他们的待遇以稳定人才队伍,提高其工作动力和积极性,更应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鼓励科技人员主动下田间、进农户,传播良种良法。

3.2跳出农业,加强农民的就业培训

如果说种养收入是农民的基础性收入,那么就目前而言对大多数农村家庭来说,就业性收入实际上是他们的支柱性收入。农民就业就是跳出农业去从事二、三产业,就业就是从第一产业转移。相当多的农民背井离乡进城打工。可是因多方面原因,往往出现“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结构性矛盾。一方面,农民掌握的务工技术不能很好地适应城市用工的要求,导致很多技术岗位招工却招不到合适的人——“有事没人干”;另一方面,大量的农民只能从事低技术难度、类似于体力劳动的工作,扎堆效应使很多人找不到工作——“有人没事干”。针对城市用工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应大力开展农民工的职业技术、职业资格培训,重点抓好建筑安装、车工焊工、电子装配、生物工程、服装缝纫等专业技术的培训。

3.3加大扶持,加强农民的创业培训

创业就是农民依照自身条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创办的公司和企业,创业性收入就是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机会性收入,往往是农民脱贫致富的捷径。农民要创业,除了需要对他们加强创业培训以外,还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农民企业家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所以应重点加强对农民经纪人、农民企业家的培训。政府有关部门可提供税收、建设用地、供水供电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农民创业,促进农村劳动力由“就业潮”向“创业潮”转变。

3.4灵活办学,加强农民学历教育

利用职教中心、农广校、成人技校等教育资源,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特色种养、经营等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适当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实行城乡联动,与农业院校联合,开办现代种植技术、畜牧兽医、休闲农业等专业中、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形成平时网络教学、农闲集中辅导和教师深入基层讲座等多种形式结合的灵活办学模式,实现农民“边种地边上大学”的美好愿望,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4农民稳定增收的外源策略——加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增加农村公共产品和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既可谓农民增收的外源策略,又是政府对广大贫困农村的输血功能的体现。“由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等原因,市场一般不能有效提供公共物品或提供数量很少。”[8]这就决定了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必要性,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既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又切实增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进行投入的力度。

4.1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

一是加大农村公共产品建设。丰富的农村公共产品能够令人陶冶情操、修身养性,“仓廪实而知礼节”。例如农田水利、道路、广播、电网、通讯、饮水、房屋建设规划等,中央政府财政应加大供给,同时各级地方政府需要积极配合、引导和支持[9]。二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二元体制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城乡一体化重要体现之一就是城乡交通、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体化。应重点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的帮扶力度,在产业、科技、劳动力、资金等方面加大由城市向农村的转移力度,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4.2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

一是加大对农民教育、医疗、养老等福利的供给。建立健全中央、省、市、县各级公共财政的补贴机制,重点在乡村医疗卫生、农村中小学基础教育和农民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大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10];二是强化政策补贴。落实好国家种粮补贴、购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使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三是拓宽农村融资渠道。积极运用贴息、优税、补贴、奖励等惠农政策措施,推动民间、工商、外资、财政等各类资金的涉农投入;四是建立法律保障体系。加大制定相关农业补贴、保险和农产品价格扶持等法律法规的支持力度[11]。

4.3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政策保护力度

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困难在于所需原材料大多来自农业,不仅数量和质量不太稳定,而且周期长,经营风险较大,因此,政府在税收、信贷、技改等方面应加大扶持,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减轻其税赋。目前,除少数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及部分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享受了所得税减免或优惠外,绝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都是按33%的税率缴纳所得税[12],这不利于农业加工企业效益的提高和农民实际收入的稳定增加。

参考文献:

[1] 袁春新.农业工业化与农民增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2] 刘立仁.构筑农民稳定增收的“动力源”[N].新华日报,2011-03-15.

[3] 王荣.苏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群众,2006(9):17-18.

[4] 石丽敏,王忠良.新农村建设加快苏州地区的城乡一体化——昆山、吴江两市四镇6个试点村新农村建设调查报告[J].中国农学通报,2008(2):490-494.

[5] 李秉龙,薛兴利.农业经济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3.

[6] 刘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呼唤农村高等教育[J].职业技术教育,2003(19):50-54.

[7] 童举希,施杨.苏州新农村建设与农民教育培训现状、问题与对策[J].农业经济,2007(11):19-20.

[8] 李文星,白冰.公共部门经济学导论[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

[9] 华兴顺,伍柏松.政府在建设新农村中的角色定位[J].理论建设,2007(6):26-28.

[10] 汪旭,朱艳菊.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与政府职能转变[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6(4):35-37.

[11] 黄莉新.夯实“三农”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J].江苏农村经济,2010(2):8-11.

[12] 陈晓红. 新农村建设中农业发展问题的思考[J].古今农业,2007(4):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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