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生活 关注社会
2012-04-29石萍
石萍
《江苏教育研究》:新课改以来,义务教育德育课程中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思想品德在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实施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回顾这十年,这三门德育课程改革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修订专家:经过调查,十年课改以来,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这三门新课程得到广泛认同和高度赞誉。就拿品德与社会的调查结果来看,98.2%的人认为新课程标准前言部分“很好”和“较好”地体现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96.3%的人“非常认同”和“比较认同”标准的基本理念和设计思路;并且88.1%的人认为“完全能实现”和“经过努力能较好地实现”;至于新课程内容,93.5%的人认同并支持。关于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课标的调查也呈现出相似的结果。总之,大家都认为,这样的课程注重与生活结合,注重道德实践,涵养德行,符合实际,学生们普遍喜欢。新课程既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德育理论和经验精粹,又与国际教育发展趋势一致,走在了时代的前面。毋庸置疑,新课程正在改变着我国的德育课程。
新课程已经融入了日常生活,其新理论和方式必然影响了日常的德育。我们高兴地看到,当下的学校德育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呈现着十分喜人的景象,回归生活,从学生出发,以学生经验为基础,让学生主动参与,在道德情境中认知和辨别,德育实践形式的多样,德育方法的生动活泼,已成为中小学德育的共同追求。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新德育课程正在影响着、并将持续影响整个德育。
《江苏教育研究》:回归生活是三门德育课程的核心理念,这一核心理念在这次修订中是如何体现出来的?
修订专家:回归生活实际上是要求德育课程从德目和知识体系中走出来,关注儿童及其生活,帮助儿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回归生活的理念,经过近十年的实践检验,证明是既能解决“间接德育”课程困局,又能回避“直接德育”课程缺陷的全新道路,为德育课程的设置开创了独特的“中国道路”,必须坚持。
品德与生活在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部分是这么表述的:“珍视童年生活的价值,尊重儿童的权利”;“道德存在于儿童的生活中,德育离不开儿童的生活”;“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会关心、积极探究是课程的核心价值”;“让教与学植根于儿童的生活”。品德与社会的基本理念表述为“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会做人是课程的核心”;“学生的生活及其社会化需求是课程的基础”。思想品德在基本理念方面做了这样的表述:“思想品德是人在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初中学生生活范围逐步扩展,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日益增多”;“本课程正是在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经验的基础上,与他们一起体会成长的美好、面对成长中的问题,为初中学生正确认识成长中的自己,处理好与他人、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提供必要的帮助”。显然,这些表述中有一个共同关键词——生活。“生活”在课程标准中,占据重要的地位,闪烁着异样的光彩,指引着德育课程的改革之旅,召唤着我们在生活中追寻真正的良好的德育课程和德育。
《江苏教育研究》:在实验稿的基础上,修订专家们在“坚持中明确,完善中提高”,结合新的形势与要求,对德育课程标准进行了调整、充实、完善与提高。这次品德与生活在实验稿的基础上修订了哪些主要内容,请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
修订专家:好的。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修订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一是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标准框架,对标准各部分的名称、顺序等稍作结构上的统一调整;二是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课程改革以来本课程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各部分具体内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包括:结构方面,依据教育部统一规定,删去了原第四部分“实施建议”中的“课程管理建议”一项。引言部分,对课程设置的背景内容进行了修改与新的扩展。在前言的“课程性质”部分,在课程的基本特征中增加了“综合性”,将课程四个特性的呈现顺序修改为:生活性、活动性、综合性、开放性(实验稿是:生活性、开放性、活动性),以更符合本课程的逻辑。在“基本理念”部分,主要将原来几条“基本理念”的顺序做了调整,以更合理,逻辑上更顺。“设计思路”部分标题修改为“课程设计思路”。删去了“本课程在学校课程中的位置”的文字与图示。修改了部分文字表述,进一步点明了课程的本质内涵,突出了以儿童为本的理念。“课程目标”部分,在格式上去掉了原带番号的“总目标”、“分目标”标题。分目标的四个小标题无变化,仅在其具体条目上针对教育和儿童的实际作了修改。“内容标准”部分,对具体指标的表述做了小修改,让表述更符合逻辑、更有条理、更简洁明确;让标准的要求更符合儿童的实际。“教学建议”部分的修改主要是根据实验区的要求和目前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增、减、扩。“评价建议”在原基础上,调整了结构;提升了评价理念;为了帮助教师理解与应用,加强了评价实施的操作性。“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应用”、“教材编写建议”部分仅作了一些文字改动,基本保持不变。
《江苏教育研究》:和品德与生活紧密对接的是品德与社会,这两门课程前后衔接,互相照应,帮助学生在逐步扩大的生活空间中提升品质。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在此次修订中作出了怎样的调整?
修订专家:品德与社会前言部分,按照教育部文本体例的统一要求,在导言中简述本学科教育面临的时代挑战,以及改革与发展的趋势,并着重阐释了本学科教育对于促进学生发展的意义和价值。课程目标部分,在不改动原意的条件下,对文字做了简要处理,使课程目标更加简洁、清楚,有别于分类目标。内容标准部分总体上没有做大的修改,在每一条内容标准后都标注了年段建议。删减个别小学生难以理解的条目,适当调整和合并内容标准的条数,但总条目数量有所减少。实施建议部分是本次修订中改动最大的,我们着重细化了教学建议、评价建议和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其最主要的理由还是要解决如何使课程标准更好地面向教师,为教师服务的问题。
《江苏教育研究》:小学中、高年级是学生逐步熟悉和理解社会生活的重要时期,也是形成道德情感、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能力,养成行为习惯的重要阶段,所以,品德与社会这门课程是十分重要的。关于品德与社会课程性质的描述,是实验区老师反映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这次修订有没有对老师们的问题进行回应?
修订专家:为准确地表述品德与社会课程的性质,体现德育为核心,我们一是从总体上修改了原文本将“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并列的提法;二是按照三个维度具体阐述了课程性质,使表述紧扣“性质”的含义,删除原文中目标的表述,避免前后文的重复。具体表述是: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
首先,课程具有综合性。本课程设计体现社会环境、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内在整合;课程内容有机融合品德和规则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历史与文化、国情教育,地理和环境教育,生命与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教学活动体现学生生活经验、知识学习与社会参与的彼此渗透、相互促进,从多角度、多层面引导学生去理解、认识自我、他人和社会,以此为基础形成基本的道德品质。
其次,课程具有实践性。本课程学习是知行相统一的过程,注重学生在体验、探究和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形成良好道德品质,实现社会性发展。课程设计与实施注重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发现和提出问题,在亲身参与丰富多样的社会活动中,逐步形成探究意识和创新精神。
另外,课程具有开放性。本课程内容根据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和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有弹性地吸纳鲜活的社会生活事件;教学空间从课内向课外延伸,从课堂向学校、家庭和社区扩展;课程评价关注不同学生的学习起点和学习态度,不以单一指标评价学生的发展,评价不仅关注学习结果,更重视学习过程和日常行为。
《江苏教育研究》:在这次修订中,对思想品德课程性质的界定更加明确了,能给我们分析一下实验稿与修改稿之间的区别吗?
修订专家:实验稿对课程性质是这样界定的:“本课程是为初中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奠定基础的一门综合性的必须课程。”这一规定,反映了当时的谨慎态度——只说到是为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之所以如此谨慎,我想主要是将心理、道德、法律、国情等“给定内容”融合在一起的一门新课,到底是一门什么课程,还没有太大把握。对没有把握的方面留有余地,把有把握的方面说清楚,这既是谨慎,也是一种科学的态度。但也正是这种谨慎和留有余地,造成了一些困扰,比如,为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奠定基础的课只有这一门吗?本课程与其他也起到类似作用的课程的区别在哪里?这些都是未能回答、未能解决的事关课程定性的根本问题。除此以外,这种谨慎和“模糊策略”也给教学实践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混乱,比如,有些人就以为心理、道德、法律、国情是课程并列的四大内容,因为缺少统一的内在精神,所以可以各自为政,可以分开进行教学。
在修订中我们明确了本课程的德育课程性质:“思想品德课程是一门以初中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综合性课程。”这一关于课程性质的表述,有三个维度:一是课程基础为“初中学生生活”;二是课程目的为“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三是课程类型为“综合性课程”。课程基础既是对课程基本理念的重申,也是建构课程目的的逻辑前提。课程类型只是标明了本课程所属种类,并未道明课程的性质究竟为何。核心是课程目的,正是课程目的界定了课程的性质,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课程当然就是德育课程。在修订过程中有人提出,这一关于课程性质的表述最后落在“综合性课程”上,会不会引导人们将本课程的性质理解为综合性课程。我们经过讨论后认为,“综合性课程”只是说明了本课程的类型,但类型与性质不同,本课程是综合性课程,但关键点在于是什么性质的综合性课程。修订稿说得很清楚,是以引导和促进学生思想道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综合性课程。
课程性质的明确,意义重大,它为课程标准的修订明确了方向,因为无论是课程设计的思路、课程目标的确定、内容标准的选择、实施要求与建议的表达,都与课程性质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更为重要的是,课程性质的明确,为教学实践明确了方向,那就是无论是哪种教学内容、哪个教学环节和方式,归根结底都要围绕着课程的根本目的来组织和实施。
《江苏教育研究》:除了课程性质之外,思想品德课程标准还作了哪些修订?
修订专家: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点,完善文字表达。从前言、目标、到内容标准、活动建议和实施建议,对文字都在认真推敲的基础上有所改进和完善。
第二点,完善体例、结构。一是将内容标准第三部分“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中的“集体”,前移到第二部分“我与他人的关系”中,修改为“我与他人和集体”,使结构更为均衡合理。二是在“内容标准”部分,“成长中的我”的内容标准所涉及的心理、道德、法律和国情等四部分内容的修改均属于微调,将原来的“学法用法”改为“心中有法”。三是将内容标准里诸表格版块前的目标删除。四是各部分的“活动建议”部分做了较大的修改。新增的活动建议主要涉及正视学习压力、了解自然灾害、学习自护和自救、感受班级温暖、体验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多样性、正确认识网络、学习志愿精神等多个方面的活动内容。
第三点,吸收学术成果,提高学术品质。本次修订在吸收学术研究成果方面特别留心,做了多方面的努力,使课程标准的学术品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第四点,体现时代精神,提升课程的时代高度。修订遵循与时俱进的原则,在突出思想品德课程特点的前提下,课标修订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体现以人为本,合理增加科学发展观、核心价值观、公民教育三部分教育内容,注意培养生态文明意识和确立全球化视野,强调情感发展对品德培养的重要性。
第五点,直面现实遭遇,提升课程的现实针对性与引导性。在教学建议部分增加了:“准确把握本课程的德育性,避免概念化、孤立化地传授和记诵知识,努力使知识学习服务于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需要。”这是从课程性质出发,引导教学跨越因应试而导致的单纯知识记忆式模式,使知识教育为思想道德发展服务。在课程评价上,除了从评价目标的把握、评价方式的多种选择等方面进行正面引导外,还在评价实施要求中明确提出要重视形成性评价,“不能用单一的知识性考试成绩作为对学生思想品德课程质量评价的唯一方式,警惕应试倾向的评价方式对本课程目标和理念的偏离”。
《江苏教育研究》: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在修订中还吸收了一些新的学术成果,提升了学术品质,能给我们举例谈谈这方面情况吗?
修订专家:好的。关于思想品德课程目标,吸收了学术界关于“好人”与“好公民”的研究成果;品德培养回归生活的理念则是吸收了德育研究中“生活德育论”的学术成果。
在内容标准的修订中,我们也将学术界得到公认的学术成果体现出来。比如,将实验稿“知道青春期心理卫生常识,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调控好自己的心理冲动。”改为“了解青春期心理卫生常识,体会青春期的美好,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调控好自己的心理冲动。”之所以做这样的修改,是基于学术考虑。一般的心理学教科书都将青春期特点概括为:过渡性、闭锁性、反叛性等等。受这种消极判断的影响,很多人对青春期的看法都很消极,以为这是人生当中一种危机四伏、充满动荡的时期。但心理学的研究发现青春期的种种理论充满了成年人的偏见,是成年人的“意识形态”,人生周期之中,哪个阶段都有自己美好的一面,也有问题的一面,夸大青春期问题的一面而忽略其美好的一面,反映的是成年人对将要长大的青少年一代的戒备与恐惧。我们过去之所以对青春期有那么多负面的看法,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青春期的孩子与父母冲突多。过去,我们往往将这种冲突归罪于孩子的“闭锁、逆反”,却忘了分析青春期孩子的父母所处的特殊人生阶段。斯滕伯格发现,“当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步入青春期的时候,父母一般来说年龄接近40岁。有些研究表明,40岁这一阶段对许多成年人来说可能是一个潜在的困难时期。”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孩子的青春期与父母的人到中年往往碰到一起,如果说有危机的话,那是两代人都有危机,怎么能将冲突的原因都归罪于孩子这一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