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民政救灾资金打“擦边球”
2012-04-29侯宝莹
侯宝莹
民政救灾资金按资金的用途可以分为:“春荒救济、冬令救济、应急救助、灾后重建”四种,是受灾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是政治上的高压线。因此,管好、用好救灾资金是关系到国家稳定,民心安定的大事,是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事,谁也含糊不得。近期我们组织审计组采用“紧跟资金链条、逐级追踪到户”的审计方法对这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通过这次审计,我们发现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以及部分乡镇在资金分配及使用上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只要是能和救灾沾上一点边的单位,都能从民政救灾资金的大锅中分得一杯羹,这种多部门多渠道的使用民政救灾资金现象,严重扩大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政府抄告单”带帽的形式,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或以暂借的形式转借至乡镇以及相关部门,用这种变相的手法,瓜分救灾资金另作他用,而这些资金使用乡镇和单位只要提交一份与救灾工作有关的请示即可。
2.在民政部门中,未能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救灾资金首先通过财政,有部分资金再拨付到民政局账上,由民政局分配到各乡镇以及各受灾户等。但在审计中发现,民政部门将15%的春荒救助、冬令救助资金都用于了一般性的家庭生活困难、疾病治疗、社会五保补助等方面上,以及用于县领导春节走访困难户、总工会送温暖等,没有将救灾款用在刀刃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救灾”。
3.部分乡镇在资金使用上未能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能实行真正的阳光操作。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大部分乡镇虽然能将资金的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及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布,但在具体的情况核实中,由于这些补贴人员文化水平有限,大部分灾民都不懂政策,真正能补多少钱,标准是多少,好多灾民都表示不知情,这就为一些村干部制造了“走人情”和“口头戴帽”的机会,将一些无需补贴的人员列入补贴人员的行列中等等。
综上所述,造成这种大打救灾资金“擦边球”的主要原因就是:(1)领导认识不到位,鉆应急资金空子,认为只要是和灾民应急有关的,用到哪不是用;(2)资金内控制度不健全,上级下来的资金都混在一起,未单独核算,使资金使用者有可乘之机;(3)资金监管不到位,资金到了其他单位和乡镇,就无部门进行监管了;(4)地方财力不足,该配套的资金没有配套,以致造成经费不足,拆东墙补西墙的想象。
针对这些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去防治这些打“擦边球”现象的进一步滋生和蔓延: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建立责任问责制度。民政救灾资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抵御各种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是用于解决人民群众因灾难引起的吃、穿、住、疾病治疗等无力承受的困难时的一项专门救助,必须专款专用。各级领导应从责任问责上着实加强对救灾专项资金的思想认识,树立民本思想,使各级领导对救灾资金有个正确定位,大大降低资金漏洞,进一步完善基层民政救灾资金发放到户。
二是健全资金内控制度,强化民政救灾资金管理制约机制,设立专账,明确各级会计科目,在财政部门对资金进行逐级拨付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资金来源并注明资金用途,用制度管事、管人,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使内控制度涉透于整个资金运行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三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纪检、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通力协作,可成立调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民政救灾资金进行跟踪调查,检查资金是否落实到户,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扩大救助范围的现象,并对救灾资金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监督,民政部门必须坚持“四公开”(救灾账目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分配方案公开和发放程序公开)原则,将救灾资金包括冬令春荒的补助费和倒房重建补助费等,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政策宣传,在村一级进行张榜公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部门相配合,社会都参与”的社会保障运行机制。
四是集中使用“一卡通”发放。乡镇的民政救灾资金有从财政社保账上直接拨付的,也有从民政部门直接拨付,再由乡镇发放到灾民手中,而就是这么一个简单明了的分配过程,却隐藏了许多资金分配上的漏洞,利用这个过程大做文章,改变资金使用用途。集中使用“一卡通”,由财政直接将救灾资金拨付到灾民手中的“一卡通”,正是减少了这些中间过程,即降低了资金管理成本,有效地防范了资金的混用和截留,也确保了受灾群众能及时地得到有效救助。
(作者单位:会昌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