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对人民民主专政的不同理解
2012-04-29颜俊儒
颜俊儒
[摘要]中西政治家和学者的研究成果,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进行了多维考察,清晰展现了不同派别眼中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画面,以期为准确把握其内涵实质提供些有益参考。
[关键词]人民;民主;专政
[中图分类号]D0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2 — 0012 — 02
客观地说,对于人民民主专政内涵的认识,不可能强求世人只有一种声音。本文从三个视角考察“无产阶级专政”,力图展现不同派别眼中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画面,以便为准确把握其内涵实质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无产阶级专政”的认识主要体现为三点:
1.无产阶级专政的含义
要理解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含义,先来看一下他本人在1852年3月5日写给魏德迈的一封信:“……至于讲到我,那么,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的存在,还是发现各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这种荣誉都不是属于我的。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各阶级间的这种斗争的发展,而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阶级作过经济的解剖。我所添加的东西,是在于证明:(1)阶级的存在仅仅是同生产发展中的一定的历史斗争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而这个专政只是达到最终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1〕
由这封信我们可知:“无产阶级专政”并不是个人、集团和政党的统治,而是一个阶级相对于另一个阶级的统治。它的对立面并不是“民主”,而是“资产阶级专政”。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关于专政一词的定义,是从它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所具有的实在的镇压性质来确定的〔2〕。由于国家是一个历史的存在物,只要它存在,就不能免除其镇压敌对者的本性,因此,“我们在哪里发现国家,我们就在那里发现有专政。谁相信无产阶级国家,谁就相信无产阶级专政”〔3〕。
2.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
马克思在著名的对哥达纲领的批判的文章中,有一段话谈及了此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4〕
从这段话来看,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有:
一是组织一切反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力量,建立新的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
二是在建成新的社会之后,首要的任务就是粉碎一切实际存在的或正在萌芽的反革命运动。正如有的学者所言:“革命的恐怖政治乃是无产阶级对反革命恐怖政治的回答。它的残忍程度取决于它所对付的反抗的力量。它的行动并不是过火的,而是防卫性的措施。”〔5〕
三是解决经济和教育问题,这是长期的更为根本的任务。
3.无产阶级专政的机构
无产阶级专政并非一种专制政治,它通过形式多样的代表制度来表现,而巴黎公社就是这些代表制度的基本模式。马克思本人对巴黎公社十分重视,他认为,“它在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是终于被发现了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6〕
根据马克思的界定,巴黎公社这种政治组织是有别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各种代议制度。这种区别主要表现为:“第一,既然实现了生产手段、土地和资本的社会主义化,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生产者的政府。所以,一切执行管理职能的人,就都要领取工人的工资。第二,各个代表机关中的一切代表,在任何时候都能由那些选举他们的人加以罢免。第三,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公社‘不是议会式的,而是同时兼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7〕。这就可以使官吏们对于由他们所代表的那些人的需要更加敏感,并更能按照生产过程来核对和调整他们的管理职能。第四,权利的源泉是‘武装的国民,而不是专门的军队”。〔8〕
二、当代西方学者对“无产阶级(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回应
当代西方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解多持批判性立场。笔者这里仅举两人为代表。
1.胡克:无产阶级专政是否为民主政治
胡克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用它的镇压力量,去对付人民中那些抗拒把社会改造成为一个合作的社会主义共同体的分子。因而,它还不会是一种真正的民主政治。然而,在它是生产者对非生产者的专政,从而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这一点上说,它却比以前的任何政治民主,更加接近于真正的民主政治。在生产者阵线的内部,则通行着真正的民主政治的原则。抑有进者,它的各种活动都是向着使它自己的镇压职能成为多余的方面发展的”。〔9〕
胡克先生又质问:即使在一个不存在阶级的社会理,难道就不会存在多数与少数彼此之间的冲突吗?这种冲突到底用暴力还是用和平手段来解决?另外,在把阶级敌人从历史舞台上消灭掉以后,有什么能保证无产阶级专政会消失,或保证它不让位于一种新的类型的专政——领导者对于他们所领导的人们的专政——呢?如此一来,一种压迫形式难道不可以为另一种压迫形式所代替吗?〔10〕
实际上,只要人的私欲和社会的冲突的不可消灭性,就注定了无产阶级专政存在的长期性。问题并不在于,我们社会存在如此的难题需要解决,就认定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变为真正的民主政治。换句话说,民主政治的实行,并不意味专政与冲突的不存在,它恰恰启示我们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应该是多样化的。
2.萨托利:人民民主专政,另一种民主
萨托利主要围绕人民民主专政进行了激烈的批评性分析。他将人民民主专政分为两部分“人民民主”和“专政”来理解。他认为,“人民民主”是个赘词,因为民主这个词本来就有人民权力的含义,完整地表述就成为“人民的人民权力”。这种繁琐地表达,并非是指直接的或参与的民主,不过是打算用来指一种更伟大的民主,也就是它是不同于资本主义民主的,因此非常遗憾地是,“人民民主的理想不能作为一种新民主理论的贡献,或是补充了旧的民主理论”。言下之意,这里的“人民”不过是“民主”的装饰。
在萨氏看来,人民民主专政或声称的无产阶级专政,其实应该称作民主专政。其理由是采用暴力反对前少数压迫者的“对外的专政”,也是对大多数人、对无产阶级本身的“对内民主”。根据现实的共产党国家的情况,萨氏认为,实际存在着一种国家专政,或根本就是單纯的专政。
什么是单纯的专政?就是一种允许绝对统治权的权力结构。专政按其定义,就是不受控制的国家;它控制它的臣民,不受他们的控制。因此,对于专政来说,没有任何保证靠得住;任何许诺都是空话。〔11〕
正是基于以上分析,萨托利教授将“人民民主专政”所体现的社会主义民主称之为“另一种民主”(也就是“另类”民主)。对于萨托利先生的分析,笔者不能苟同。必须看到,西方学者以其惯有的西方中心主义立场及其对民主价值自身的偏好和霸权姿态,对中国及其他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做了大胆新鲜但未必合理的理解。中国人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三、毛泽东对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解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人中对人民民主专政论述最为集中也是最为准确的一人。在他为未来中国社会构筑宏伟蓝图的《论人民民主专政》的伟大篇章中,他为“人民民主专政”下了一个至为简练的定义:
“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对派的专政方面,相互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这个定义值得玩味的地方很多:
一是人民民主专政既然是民主和专政的结合,为何不直接把国体表述为“民主专政”,还要在前面加上“人民”一词?加上“人民”一词,仅仅是如萨托利所说的具有修饰性意义?还是有别的(比如它表明国家主权的最终归属、权力行使的主体和权利享有的主体)?
二是既然“民主”是“人民内部”的事情,那么就有两个关键的问题:如何确定“人民”的范围、界线?属于“人民内部”的“民主”,究竟如何运行才是“民主”的?
三是既然专政是针对“反对派”的,那么由此就产生两个问题:如何确定社会中的“反对派”?对“反对派”的“专政”,究竟如何进行才是合理合法的?
四是既然“民主”是相对于“人民”而言,“专政”是相对于“反对派”而言,那么“民主”与“专政”就是对立的,因为“人民”与“反对派”是对立的。问题是,处于对立状态的“民主”与“专政”如何“相互结合”?
五是如果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其对象就是“人民”与“反对派”之结合,那么,还有没有别的(有别于“民主”和“专政”的)治理社会的形式,社会还存不存在别的(有别于“人民”和“反对派”的)群体?
毛泽东这个洗练的定义,我们不能做简单化的理解,必须从多个角度进行审视。可以这样说,这个定义已经渗透了共和主义的“混合”与“均衡”理念。当然,我们应该考虑到毛泽东对这个定義的界定的具体背景,以及使用这个定义的变化形势。也就是说,我们要充分意识到这个概念在毛泽东的思想世界决不是凝固的东西,它有着比较复杂的演变过程,从中可以窥探毛泽东政治思想的演化轨迹及其政治思维水平和政治哲学。
当然,“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术语有时被滥用来服务于个人的野心。比如,斯大林如下的说法:“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党的指示加上无产阶级群众组织对这些指示的执行。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63.
〔2〕 〔3〕 〔5〕悉尼·胡克,对卡尔·马克思的理解〔M〕.徐崇温,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243.
〔4〕〔6〕〔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31.
〔8〕 〔美〕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等,译.上海:东方出版社,1997:529—531.
〔9〕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1475.
〔10〕李强.超越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共和主义对当代中国政治转型的启迪〔J〕.北京大学政府管理评论,2004,(01).
〔11〕斯大林.斯大林全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1954.
〔责任编辑: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