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律基础课程有效教学研究
2012-04-29李金忠
李金忠
摘要 作为“两课”课程之一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学现状仍然不尽如人意:大班教学纪律差,教师满堂灌学生没兴趣。对此笔者以有效教学理论为基础提出以下几点改革建议:首先授课教师应当改变那种法律基础课程就是普法教育的错误认识,法律基础教学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而且要让学生养成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培养以权利义务为模式的法律思维方式,最重要的是建立起法治理念;其次,授课教师应当能改变教学方法。采用阅读学习法、探究性学习法、多媒体视频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以及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等多种教学手段;最后,改变考试考核办法,综合考查给出学生成绩。
关键词 法律基础 有效教学 法治理念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对原课程设置进行了改革,其中改革内容之一就是:将思想品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改革之后的课程教学有了一定的变化。但是该门课程的教学现状仍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急需进一步改变。
1 大学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现状及有效教学改革的必要
目前还有部分高校还是对基础课不太认真。对法律基础课程主要采取的是大班教学,在一个阶梯教室中合班上课,大班上课效率比较高但是教学效果不太好,学生学习纪律差,容易相互影响。老师和学生互动的效果更差。在教学方法上还有很多老师采用“板书”教学。有部分老师采用“多媒体”教学。用“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的比较少。很多老师还是采用满堂灌,不管学生学不学听不听,只按自己的准备的教学内容往下讲。同时部分老师因为以前只教思想道德修养,现在两门课程合并之后,他们在法律方面并不专长,所以在教学上他们会对于思想道德部分内容不断扩充讲解而对于法律基础部分内容却尽量压缩,这样就会破坏教材的系统性。
正是由于上述问题直接导致学生对于“思法”课不感兴趣,往往产生“浪费时间”、“多余”等负面评价。笔者透过上述现象进行分析之后,发现主要原因是目前“思法”教学大多是无效教学,教师是课堂主体,学生只能旁观聆听,连参与者都算不上,根本没有主体性可言,最后很多学生慢慢对“思法”课丧失兴趣,仅仅以考试过关为目的,使得教学流于形式,很难真正达到教学目的。
法律基础是“两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主要渠道。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程经过几轮改革效果非常显著。但是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仅仅将两门课程合并适当删减了部分内容。对此笔者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法律教学部分的有效教学提出一些想法。
2 大学法律基础课程有效教学探究
有效教学是指根据人学习的性质、过程和影响学习的各种因素,利用和遵循学习规律解决教学实际问题。这里所谓的有效不仅指有效果,有效率。大学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过程必须运用有效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从学生学习的角度研究教学过程,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2.1 提升教学目的
一些教师认为法律基础课程就是普法教育,教学任务仅仅只是普及法律知识,所以只要将教材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简单给学生介绍一下就行,这种定位是十分错误的。“两课”教育的教学目的是:在总结德育工作经验和科学研究人才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念的系统理论知识。法律基础是高等学校系统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笔者认为:法律基础部分内容应该坚持以邓小平法制理论作为指导,它的教学目的是多层次的。首先,法律基础教学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而且要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联系大学生的生活实践,使大学生走上社会以后在各方面养成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其次,通过教学使学生改变旧的思维方式,养成以权利义务为模式的法律思维方式 。最后,最重要的是养成法治信念,必须使学生建立起法治理念。使学生认识到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在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意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感,把自己锻炼成法治社会的建设人才。如果我们能使法治理念根植于每个学生内心,那么完全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日可待。
2.2 改变教学方法
从现代教学认识出发,充分关注学生学习需求与学习可能。把研究具体的学生及其学习特点作为准备教学,设计教案的起点。从教案到学案的转变,应当反映在教师备课重点的调整。“备学生”即在备课中充分了解学生。特别要了解他们对具体的教学内容的态度,他们想不想学习,需不需要学习,有没有相应的学习准备,最适合于他们的学习方式或教学安排又是怎样的。笔者认为下列教学方法可以运用于法律基础教学实践当中。
2.2.1 阅读学习法
部分章节可以采用阅读学习方式,在学生自主阅读学习的基础上授课。让阅读适度地取代听讲,在学生阅读学习的基础上讲解,答疑,组织讨论、调查、探究,是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也是现代教育追求的学生阶段发展目标。阅读学习能力是现代人基础性的生存能力,也是影响每个人一生发展的关键能力。阅读学时是解决目前大班教学条件下促成学生多样自主发展的有效途径。但是必须要深入了解学习情况并及时有效有区别地指导。可以通过布置问题、要求学生写心得体会、读后感等方式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同时要有针对性地评价与考核。这两点是阅读学习的关键。
2.2.2 探究性学习法
问题引导或探究性学习是解决难点、深化认识的重要方法。问题是引发学习兴趣和积极性的重要因素。针对部分学生缺乏学习法律基础课程的兴趣的现象,问题不但要问在与学习主题相关的重要之处,还要有一定的深度或难度,要留出足够的思考时间;必要时可以设置“脚手架”提供有助于思考的线索方法或相似相异的材料等等。即要准备针对多数学生的共性问题,又要准备针对个别学生的特殊问题,要让学生有选择问题的机会。切近学生的需要和可能的问题才是“好问题”。围绕问题设置问题链,组织学生进行探究或让学生自己查阅资料,设计探究方式进行探究,有助于提升教学效果。其主要价值在突破难点,并有利于深化学生的认识水平,改善其认识方法和态度。
2.2.3 多媒体视频教学
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尤其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学生资源和活动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尤其是网络是现实有效教学的重要途径。多播放一些与教学有关并能激发学生兴趣的视频资料,及时将新近的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真实案例进行讲解。比如在学习刑法是介绍药家鑫案。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时讲讲醉驾入刑的问题。
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教学实效性。法律本来就和生活联系非常紧密,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很多,将社会上的重大新闻案例及时给学生介绍、剖析,并组织学生课堂讨论,让学生积极参与,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这种方法更容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更能发挥学生学习主体作用,案例的教学效果更好。同时还要充分利用一些内容恰当的视频资料,比如《今日说法》中的经典案例,或者《感动中国法治人物》的感人事迹,真正使得法治理念深入学生心灵。
2.2.4 案例教学法
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案例教学它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教学方式。通过广泛收集信息并展开开放式的讨论来达到启迪思维的目的。教师开展案例教学为学生提供背景案例,设置一些问题讨论案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最后可以由教师对讨论进行小结,可针对讨论的内容、学生在讨论中的表现、讨论的表述方法等方面进行小结。小结时应注意保护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切忌讽刺挖苦。另外也可用研讨的方式对讨论内容进行小结。案例分析教学法不仅强化了所学的法律知识而且可以提高学生的逻辑分析能力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2.2.5 除了课堂教学以外,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践活动
让学生把课堂内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课堂教学是有限的,学生很容易忘记课堂内容。只有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经过实践,过程才能真正掌握并运用于实际生活,从而树立起法治理念。真正有效地达到教学目的。比如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每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我们都组织学生走上街头,面向社会大众开展法制宣传,并当面进行法律咨询。学生亲身参加了法律宣传会更加坚定法制信念。
让学生利用假期深入社会搞一些法律调研或送法律知识下乡。放假前给学生布置假期作业,让学生自定实践方向,拟定实践大纲经老师审查修订之后实施。最后由学生写实践报告。还可以与地方法院联系组织学生参加法庭审理案件旁听,使学生深入了解法庭审判程序和案件审理过程,强化法律知识。
2.3 改变考试考核办法
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有助于保证案例教学的效果和质量。但应走出以考促学的误区,注意以用促学。学生为考而学,往往是疲于应付,考完忘完。学生明白了课程的实际用途,就会乐于学习,学会后也不会轻易忘记。应用性太差是目前教育的一个最大不足,也是导致学生不爱学的根本原因。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考试考核方法完全可以多样化。既可以采用书面试题考试,也可以考虑根据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情况来给学生成绩,这样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还可以根据学生法治实践活动的结果给出成绩。也可以综合考查给出成绩,比如期末书面考试基本知识占50分,考勤及课堂表现占20分,实践及作业占30分。
总之,以有效教学理论为依托,对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进行改革,使教师由过去讲台上的主角,变为学习过程的主导,成为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学生成为学习中的主角,对教师的依靠降到最低限度。相对于传统的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教学方式来说,将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有助于我们完成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任务,充分有效地达到教学目的,培养懂法、守法、有法律理念的社会主义建设社者有着重大意义。在此笔者呼唤新一轮以有效教学为基础的“两课”改革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