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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三公”进入“地方时间”

2012-04-29潘阳

民生周刊 2012年22期
关键词:三公四川中央

潘阳

近期,北京、四川、河南三地陆续公布了最新的“三公”支出数据,另有11个省市宣布今年将加入公开队伍。从部委高层到地方政府,“三公”数据的全面公开正在由承诺变为现实。

去年是中国推进政务公开的关键一年,先有99个中央部门对外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后有北京、上海、陕西、广东比照中央财政做法,试水公开“三公”。更多的省份承诺表示,将在2012年亮出“三公”数据。

如今,地方政府全面公开“三公”数据,正在由承诺变为现实。截至今年4月中旬,已有14个省市陆续宣布“三公”公开时间。如果说中央部门是去年公开“三公”行动的主力,那么可以说,今年“晒三公”的行动,已经开始进入“地方时间”。

京川豫“领跑”

去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给中央各部委公开“三公”划定了时间表,也给地方政府“晒三公”指明了路线图,即地方要比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公开“三公”支出。但作为推进预算公开的一项探索性改革,中央对地方政府公开“三公”的决定,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原则性要求。

为此,财政部针对这一问题还召开了专题会议,也为地方政府公开“三公”预留缓冲时间。会议提出的一个原则是,已具备公开条件的当年主动公开,尚不具备条件的要努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从第二年起开始公开。这一颇具“弹性”的原则,让绝大多数省份以“尚不具备条件”为由,对公开“三公”一事持观望态度,仅有京沪陕粤四地先行公开了“三公”数据。

细究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措辞可知,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门一样公开“三公”经费,基本已成定局。在神秘的“三公”数据首次揭开面纱之时,那些敢于率先站上“晒三公”跑道的省市,无疑得到了更多的肯定。

北京作为去年首个公开“三公”数据的省级地方政府,在今年再次“领跑”全国。去年7月,北京市政府下属的57个部门公开了“三公”预算,今年这一数据增至78个。3月15日,北京市财政局不仅单独列示了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还对增减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

4天后,四川省也以第二个“领跑者”的姿态登场。截至目前,四川53个省级部门,21个市州,省会成都的60个市级部门,已经全部公开了“三公”数据。除涉密部门、军警部门以外,政府各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等“三公”经费全部公开,使得四川已经成为目前全国公开力度最大、范围涵盖最广、解释最详细的省份之一。

四川率先晒透“三公”并非偶然。一方面,四川巴中市白庙乡2010年3月详细公布“三公”支出,就曾以“全裸乡政府”的美誉轰动全国;另一方面,在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2010年年度《中国信息社会发展报告》中,四川原本就是信息公开指数单项的冠军。

除了北京和四川,去年相对“低调”的河南省,在今年“晒三公”的行动中也表现不俗。其中,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将2012年的出国费用直接降到“零预算”,尤为引人关注。河北、天津、甘肃、云南、辽宁等11个省市,也已公开表态将在今年公开“三公”数据,这意味着省级“三公”公开已经上路。

数据公开“新气象”

仔细研究今年已经公开“三公”的北京和四川两地,一些富有积极意义的探索性实践特别引人注目。最明显的“新气象”首先表现在,地方政府公开的项目更加具体,更易于公众理解。

去年,有一些中央部门因为公开的数据过于抽象和笼统而遭到了社会各界的质疑。此番四川公布的“三公”就吸取了上述教训,遵循了“让老百姓能看懂”的原则,要求各部门详细列出每项经费的开支原因,并对经费的增减情况做出解释。以最受关注的公车消费支出为例,四川省发改委在解释公车费用支出时,精确到了2011年采购两辆公车的具体金额,成都市则有55个部门公布了具体的公车保有数量。

此外,地方政府公开“三公”时统一填报口径,让公开变得规范化,也是今年公开“三公”的“新气象”之一。

去年,90多个中央部委公开进度时的口径不一,引发了公众的一些猜疑。比如国税总局,它所列支的21亿元元接待费用,实际上是全国国税系统“三公”经费的总数,而有些部委仅统计了自身单位的“三公”数据,缺乏统一的统计口径,难免造成数据误读。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四川省在公开“三公”数据之前进行了一次模拟试填,并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经过这样的演习之后,省财政厅向各部门下发了统一的参考模板,这才基本实现了填报标准的“整齐和统一”。

在众多“新气象”之中,人均“三公”经费新指标的提出,最让人耳目一新。人均“三公”经费,是北京公布“三公”数据的一大创新,也是我国“三公”公开制度化方面的一个重大突破。与以往那个笼统的“大数据”相比,这样一个细化的指标更能让普通公众看懂。

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所言,各个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能有很大差别,簡单看“三公”经费的总量没有可比性,但通过横向比较人均“三公”经费,就可以看出哪个部门花得多,哪个部门花得少,甚至可以发现哪个部门可能存在腐败行为。

“晒三公”走向何方

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后不久,中央再次上紧了“三公”消费的监管发条。在3月26日召开的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讲话中强调,要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推进行政经费使用管理改革。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要详细公开。

事实上,将由公共财政支出的“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不仅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时代需要,也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必须遵守的治理规律。以公开“三公”促进政务公开,也已经成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必选动作”。

新华社评论员易艳刚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三公”经费的公开不仅有利于降低居高不下的行政成本,倒逼政府部门正确有效地行使权力,并且“公开”之门一旦打开就很难再关上。不过,“三公”经费治理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公开只是第一步,要进一步推进地方“三公”经费更好地公开,仍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首先,公开“三公”不能仅限于一个笼统的数字,应更加通俗化、精细化和规范化。它应该是普通百姓都能看懂、都能判断其合理性的一份账本。只有“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并逐渐拓展公开的范围,公众才能判断这些数额巨大的支出是否合理。

其次,要增加“晒三公”行动的制度刚性,将公开“三公”升格为一种有标准可依、有规则可循、有操作规范、有刚性约束的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像四川那样在完善公开的标准,在口径、范围、申报格式方面开动脑筋,增强最终数据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为进一步的数据分析、比较、审计等工作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将“三公”公开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对拒不公开或不按规范予以公开的部门予以必要的问责,增加不公开的成本,让公开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第三,在公开“三公”的问题上,要赋予公众更多的话语权,充分激活知情权和监督权。“晒三公”的整个过程中,民意不能缺席,只有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才有现实基础。

必须强调的是,无论是中央部门还是地方政府,抑或将来也将纳入公开范畴的基层政府部门,公开“三公”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是政府部门的法定义务而非恩赐,是起点而非终点。公开“三公”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其最终目的是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削减“三公”支出,遏制奢侈浪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使财政有更多的钱用于社会保障、改善民生和其他公共服务这些该花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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