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音乐剧现状的几点思考
2012-04-29戴璐
戴璐
音乐剧,对于中国人来说,既熟悉又陌生。很早的时候,随着《音乐之声》《猫》等一批知名剧目传入中国,我们就了解了“音乐剧”这个概念。然而,二十余年来,我们却没有一部像《猫》《歌剧寐影》等欧美音乐剧如此成功和有影响力的典范剧目。十三亿中国人期待着一部部好的中国音乐剧的出现,全世界也在注视着这个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大国,能够在音乐剧的海洋里掀起绚烂的浪花。
一、认识音乐剧
音乐剧,是19世纪末起源于英国的一种歌剧体裁,是由对白和歌唱相结合而演出的戏剧形式。早期称为“音乐喜剧”,后来简称为“音乐剧”。音乐剧熔戏剧、音乐、歌舞等于一炉,由于它富于幽默情趣和喜剧色彩,音乐又极其通俗易懂,因此,受到普通民众的大力追捧。音乐剧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上演,演出最频繁的地方是美国纽约市的百老汇和英国的伦敦西区。
二、中国音乐剧的多元化发展
音乐剧,这一产生于欧美发达国家的舶来之品正以惊人的速度在中国传播发展。受国外“音乐剧”风潮的影响,我们也创作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剧。也许,我们对音乐剧这一概念还不是十分明白,但如《芳草心》《赤道雨》,以及近期的《雪狼湖》《蝶》《金沙》,等等,一大批酷似国外音乐剧的剧目产生了。在这里,我大胆称其为“中国音乐剧”。
也许是受到欧美音乐剧的影响,中国音乐剧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其风格也是多元多样的。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与探索,中国音乐剧逐步形成了三种不同风格,即乡土化风格、都市浪漫化风格和综合化风格。
首先,“乡土风格”,就是在借鉴欧美音乐剧的综合性艺术思维、舞台组合模式和一切可用的表现手法的基础上,对中国原有的民族民间传统艺术形式进行音乐和舞蹈的时尚化改造,使传统艺术转型为现代艺术,传统歌舞剧转型为现代歌舞剧,适应当代中国人的审美情趣;在题材选择上,这种民族化潮流通常善于表现神话故事和民间传说,其音乐、舞蹈语言和风格与民族民间艺术有深刻而明显的联系,在二度创作上每每显出写意性和写实性相融合的特征,程式化的表演有所削弱,生活化表演有所加强;在唱法上一般以民族唱法为主。
其次,“都市浪漫化”风格的音乐剧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西方现代主义思潮传入中国,在新的观念的影响下,我国戏剧界探索音乐剧艺术走上了现代化和市场化的道路。所创作的音乐剧在综合艺术思维、舞台组合模式等方面向欧美音乐剧靠拢,在题材上以浪漫的都市生活居多。其舞蹈、音乐的风格追求流行化,逐步形成了“都市浪漫化”风格。先后出现了《现在的年轻人》《搭错车》《芳草心》《巴黎的火炬》等剧目,构成我国早期音乐剧探索的主体。
所谓“综合化”风格,就是在艺术思维、表现手法、音乐舞蹈素材处理等方面广泛吸收欧美音乐剧和我国民族民间艺术的有益经验和形态特征,并根据剧创作使命的需要加以灵活运用和自由嫁接,因此在整体风格上兼具“都市浪漫化”和“乡土化”这两种特色。其代表剧目有《玉鸟兵站》《中国蝴蝶》《快乐的推销员》等。
我们应肯定这些风格样式探索的积极意义,因为它们体现了中国音乐剧人在探索过程中的自主思考和重要进展,但我们也需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和分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再是模仿,才能搞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剧。
三、由中国音乐剧引发的一些思考
对于中国音乐剧的发展,我谈谈自己的想法,提出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其一,舞蹈的作用在中国音乐剧中常被误解。许多人把音乐剧中的舞蹈当做色彩性、展示性因素来使用,而不把舞蹈看做是一种戏剧性因素开始用。因此,许多音乐剧中的舞蹈和舞蹈场面完全游离于戏剧情节之外,与人物性格、戏剧动作毫无关联,一些编导甚至不惜将情节和冲突完全停顿下来作纯舞蹈的长篇表演和尽情展示;还有一些编导不懂得如何在音乐剧中用舞蹈手段来写戏、写人,不会营造某种机遇以便将舞蹈有机融入人物的情感之中,使之成为塑造人物、推动情节发展的一个动力源,他们往往把歌舞晚会那一套“舞伴歌”、“歌伴舞”的模式搬到音乐剧中来,以为这就是典型的音乐剧舞蹈。
其二,我国音乐剧从业者,绝大多数对音乐剧的本体规律和艺术特征,以及对中国音乐剧观众的审美趣味和对音乐剧的经营比较生疏,导致在一二度创作和市场运营诸方面都大大落后于西方。这对刚刚起步的中国音乐剧来说,本来也属于正常,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摸爬滚打,我们对于中国音乐剧体系相关的知识、技能、修养诀窍依然处于不熟不懂的状态中,一些人埋头于搞戏,很少有人认真在这些方面为自己“充电”,这就很难原谅了。作品层出不穷,类似的毛病一犯再犯,毫无长进。因此,从业者应从忙忙碌碌的事务主义中跳脱出来,在上述方面勤勤恳恳补课,扎扎实实充电,多读书多研究欧美经验。
其三,我们对欧美音乐剧的发展历史风格样式及成功之道认识不够深刻,于是就有了剧本创作中的“淡化情节,淡化人物”之说,导致许多剧目情节简陋,人物苍白;于是就有了舞蹈创作中的“无穷动”和游离于戏外的纯粹色彩性、风俗性舞蹈场面的泛滥;于是就不分青红皂白对音乐剧演员提出了“歌、舞、演”全能的苛刻要求;于是就有了音乐创作中的“最接近歌剧的音乐剧”之说,导致合唱和重唱的滥用,而美妙动人的旋律却迟迟没有从作曲家笔下流进中国听众的心田。
其四,我们需要认真学习欧美音乐剧的优点,将其运用于中国音乐剧,但是,现今有些人走了极端,崇洋心理很盛。前几年有所谓“描红”说,好像在当今中国只能搬演欧美音乐剧,一旦从事原创便是“不会走路就想跑步”。近年来此说渐趋寂寥,又有人把欧美音乐剧的一些剧目、风格、手法奉为瑰宝,视为不二法门,好像非如此便“不是”或“不像”音乐剧。其实,音乐剧之于欧美和中国,性质相同而国情各异,形式相同而文化各异;本土化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完成这种文化心理的转换过程,即用音乐剧这种舶来形式,按照中国人的审美习性和当代趣味表现中国人的生活和情感。唯其如此,我们的作品才能获得老百姓的欢迎。即使上文所说的“国际化”风格,也是不同程度地经过了这种文化心理转换过程的。否则,用西方人的形式、西方人的思想、西方人的艺术语汇写中国音乐剧,不过是一群黑头发黄皮肤说汉语的“准洋人”而已。不过,由于此类崇洋思想根深蒂固,一时很难根除,各家也有不同看法,能够对此做出最终裁判的,只有观众和市场。
对中国音乐剧发展,我有两条意见,一是转身看欧美,吸引外来音乐剧的方法与美学体系,学习他们的市场运作方式为我所用。二是放眼看古今,力求从自身传统中挖掘有益的创作元素,搞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剧。
深信,在中国音乐剧多元化发展的同时,我们必将迎来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剧的新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