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我醒来前
2012-04-29聂文
聂文
一
那时还是世纪末,莫文蔚只有29岁,她的绯闻男友叫冯德伦。真不巧,信誓旦旦地和我说“我愿意”的男人名字里偏偏也有个“伦”字。
我刚进出版社做了个实习编辑,网络这玩意那会儿还没有兴起,人和人之间的距离不必长到用光年度量;我们看的都还是有油墨香的书,而不是由一堆二进制数据组成的毫无表情的方块字。我跟书打交道那么多年,没想到除纸张之外的东西也能装下那么沉甸甸的字。
我还不会上网找电影,只好从影碟店里租来了所有跟冯德伦和莫文蔚有关的DVD。香港电影的碟片占了整整一大面墙,我得在上面一个一个找他俩的名字。有时候他们只是冒充了一下配角,比如《女人四十》、《半支烟》,还有那部活色生香的《色情男女》,这些片子我都翻出来了。我每天早早看完稿子,推掉朋友的邀请,不去酒吧,不去饭局,就守在电视机前跟他们来场虚妄与现实之隔的约会。
我是个入戏的观众,所以后来我才明白艺术境界不深的演员和我一样,戏里戏外都爱;老戏骨就不一样,比如杜凯伦,戏里爱,戏一完,一转身,爱就花光了。这个所谓的“后来”就是莫文蔚在演唱会的末尾说跟冯德伦分手的那一年。不过得再把时间向前推半年,倒退到我还忙着和杜凯伦争吵,忙着讨好作者、应付主编的时候,就在这儿暂停,我得让这故事的配角先登场。
他住在我家的储藏室,这是杜凯伦的主意。他搬到我家时我毫不知情。我起床时他已经出门,我睡着后他才回来。他总是巧妙地错开我俩任何撞到的时间,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我生活里。我不知道他把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哪儿,偶尔一次在客厅里碰到,他也是僵硬在那里。
“吃没?”我问他。
他说吃过了,外头吃的。
我嗯了一声,走进厨房准备早餐。转身之后我甚至连他的模样都没来得及记住。
然后,快进。我在快进里开始习惯,习惯这习惯那,习惯冰箱一样的屋子里不再有杜凯伦开门前拿钥匙的声音,习惯餐桌旁的椅子上出现的薄薄的灰。我跟杜凯伦大吵一架,把他赶出了家。反正,我也习惯了他的夜不归宿。
他摔门而去前说:“行,就这样。”门像电话被他挂断,发出震颤的忙音。
我听见窗缝吹进的风在摇晃风铃,楼下街口就剩了一团光秃秃的霓虹灯光,大雨跟冬夜一起从云里落了下来。我用莫文蔚的《心动》打发了这个夜晚,沙发上的布熊学着我用同一种表情看完了整场起起伏伏的真人秀。电影结束于一个夕阳下云层涌动、两人并肩站在树下的镜头。我在这个持续了三十秒的渲染里昏昏欲睡,在枕头堆里被电话吵醒才发现电视机已经没了信号,只剩下一片蓝光,屏幕上的一行字逼问我:“重播,或者结束?”
电话是那个杜凯伦带回来的房客打来的。明明雨停了,可他的声音却湿了一样。我吼他:“你说什么?大声点我听不清!”
他说:“我在派出所……你可不可以,可不可以来一下……”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也没想抓起包就出了门。途中我拨了回去,是个陌生人接的:“这儿是派出所,你是他监护人吧?”
我哦了一声,没说是,也没说不是,我哪里是他的什么监护人?
派出所里人多声杂,我先发现他的沉默,然后才找到他。他不知道被放逐到角落里多久了。灯很暗,他低着头,画面很浑浊。我慢慢把目光推过去,给这个男孩一个近距离的特写:他脸颊已经坍塌下去,头发被灯光染成棕色,轮廓单薄又安静。这是个无声慢放的镜头,无关的统统虚化,嘈杂的全部静音,他就坐在那块断层的空白里,承受着砸过来的控诉,是他的不是他的都照单全收了。
他抬头看见我,似乎是下意识地要叫我却又哽了回去。我这才看见他脸上一条细细的伤,像一道锋利的刀片,应该是刚才的冲突里留下的痕迹。派出所的人告诉我他卷入了街道上的纷争,砸了一家餐馆,得拘留半个月。我回头看见窝在椅子上的他,苍白瘦削,薄薄的唇一抿,跟那条伤比起来就成了料峭的春。我就是在那个时候想起了跟整个世界格格不入的那个男人,想起多年前为他戒掉的九点钟夜晚。灯关掉,窗帘拉上,整个屋子就剩下我和他,以及一群纷纷扰扰的红男绿女。
那个嚷嚷的男人在宋哲纬的目光里发现了我,刚刚被他的安静堵死的愤怒现在全发泄出来了:“你是这个小王八蛋的家里人?你可知道来了!”他声音又大又响,带点空洞的回音,面孔也和周围失焦的人群别无二致,这时的镜头里只有垂着眼的宋哲纬和他的不知所措。男人停顿一秒,似乎在判断他眼前的这对狗男女是什么关系:做他妈,我年轻得不够格;做他姐姐,我三十岁的年纪又老过了头。我有什么资格来替他出这个面?
男人说:“这兔崽子砸了我的店。不给我一个交代你也休想走!”
他的意思很简单,我只需要用一叠钞票扑灭他的怒火就好了。两个礼拜前我重新整理了房间,添了一些家具。东西不贵,但其他东西却花了我一些钱和心思。比如床单、枕套,还有床单枕套上一些纠缠不清的留恋。那晚杜凯伦没回来,宋哲纬也好几天没回他的储藏室,我为自己的失眠找了很多借口,暖气工作的噪音,窗外倦怠的霓虹和车鸣,还有棉被的颜色。我半夜起来关掉空调,在储藏室没收拾好的箱子里翻出一个很久没用的暖水袋。暖水袋里装的毕竟只是热水而不是体温,捧在怀里过了一会儿就凉了。隔天起床我换了一个咖啡色格子的枕套,可一点都不配床单的颜色。我索性换了所有,换掉了床上残留的气味和无所不在的凹痕,床单被我抹得平平整整。其它的我全扔进了储藏室,放不下的也堆在宋哲纬冷却了很多天的床上。
我下意识把手伸进包里摸到一串钥匙,冰冷得哆嗦一下。我这才想起来购置完那些东西后我已经没剩多少钱保释这个小王八蛋了。宋哲纬显然看出了我的犹豫,他站起来想走过来,但那年轻的自尊心却没能让他靠近我。他在停顿里进退两难,只好小声地唤我一声。
那个男人没听清,问他叫我什么。宋哲纬一下子傻在那,也许那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地醒悟过来,如果我是陌生人,大概我会保释他出去;但如果我是他比陌生人都还陌生的表嫂,那说不定我就会一走了之。他可真不像当初的杜凯伦,用一笑了之来承受别人可能的恶语相向,用沉默做最后的殊死抵抗。宋哲纬说:“嫂子。”
我说:“你多大了,犯了错还要别人给你买单?”
“我下次不会惹麻烦了。”
“你住我家,还嫌给我惹的麻烦不多?”
他大概没想到我扯出他最后一点老底,或许在他非敌即友的世界观里,我在这场戏中是个不折不扣的反派角色。他背叛自己最后一点自尊心,说:“嫂子,要关半个月呢……”
回去的路上宋哲纬跟在我后头,街道上的喧嚣都溺死在醇厚的午夜里了,只有贩卖机底下蜷缩的一只流浪狗叫两声。他始终跟我隔着两步远,似乎要用这点距离来稀释我和他无话可说的尴尬。我停下来,他也停下来,沉默凝固了。
“吃没?”我问他。
“啊?”
我转过身折返回去,带他去我常去的大排档。我点了炒面和烤肉,问他还要什么,他连连摆手说不用了,这点够了。我又点了两碗牛丸。
他坐在我对面,穿得可真少,一件薄外套,一件千疮百孔的毛衣,一点属于他的体温全渗出来了。“不冷吗?”我问。
他摇头,不知道因为哆嗦还是说他不冷。
“老实交代吧,怎么被抓进去了?”
“就是……”他稍微犹豫一下,“就是在餐馆里跟人打起来了。”
“是帮兄弟们打架吧?看你弱不禁风的。”真没看出来,力气没有,没用的义气倒一大堆。
“不是。”他挺起胸抬高音量,似乎是要辩解一下。我看见他嘴角一块乌青,脸上的伤已经结了痂。碰上我的视线他却又垂下头去,安静倒映在杯子的水面上。又是个冷场。
我问他:“这几天哪睡的?”
“女朋友家。”
“是不是看我跟他吵架,你不自在了?”
“没。”
“跟你打架的人呢?”
他说对方已经保释出去了,不得已才打电话给他表哥,结果却是我接的。他这时才想起来问我:“我表哥呢?”他哥就是杜凯伦。两个人一点都不像。
“出差呢。”
炒面上来了,他吃得很斯文。大排档就在路边,午夜电影刚散了场,他身后就是湍急的人潮车流。这样一个安静的男孩吃着面,好像全世界已不关他事。忽然之间我想起莫文蔚和周星星在《食神》里对视的那个场景,香港庙街上的灯红酒绿已经被搅拌成了绚烂的流光,只有他们俩和整个熙熙攘攘的世界形成一种别样的对照。
他说他和他女朋友闹掰了,她闷不吭声地甩了他,今晚只有再回那个储藏室。他爸没出息,妈不管他,他只好投奔他表哥杜凯伦了。他家离这个城市有半个小时的火车,八块钱,他就当这流浪是场遥远的逃离。事是杜凯伦帮他找的,一个出租车司机,以前练过,辛苦是辛苦,可钱赚得踏实。他缀学后没学别的,开车就是一流。他满口塞着面拿着筷子摆了个转方向盘的动作。
“她为什么甩了你?”我倒很好奇他一笔带过的事。
他埋头吃面,含糊地说了一句“不知道”,声音轻得像梦呓。不知道为什么他这副模样很无辜。写字楼里的光很冷地打在他身上,汹涌的车一辆一辆驶过去,冷暖两种色调的光不断在他身上交替,有一种形影相吊的质感。
储藏室被我塞满了,那晚我让他睡沙发,睡前我打开房门让暖气蔓延到客厅。空调依旧很吵,半夜醒来我到厨房倒了一杯水,看到宋哲纬抱着睡枕窝在沙发里。我收拾衣柜时翻出一件杜凯伦好久没穿的衬衣,本来是打算丢掉,却一直搁在柜底忘了扔,晚上宋哲纬洗完澡我才想起来。宋哲纬比他瘦,衬衫套他身上很宽松,我借着外头的光看到他露出来的肩膀,刹那间失神地站在那,站在宋哲纬的梦外,孤零零地握着一杯凉掉的开水。我想起这个年纪的宋哲纬已经历两场抛弃了,想起他的身世、案底,以及惨淡的未来,我对着这样一个瘦削的肩膀起了莫名的念头,不知道它还扛不扛得住女人的依靠、眼泪、谎言,还有海誓山盟?
隔天他没去开车,我起床时他已经穿上那件薄外套歪在那打盹,我没叫醒他,他却轻轻唤了我一声:“嫂子。”轻得还有另一半扔在了梦里。
“嗯?”
“空调还吵不吵?”
“啊?”我这才发现今天早上把我叫醒的不是空调的噪音,也不是阳光,不是鸟鸣,更不是杜凯伦的呼吸。现在它们一个都不在。
“我把它修好了。”他说。
我满口牙膏泡沫地探出头来:“你什么时候修的?”我昨晚不是醒来过吗?
“今天早上,趁嫂子你还睡着的时候。”他狡黠一笑。
二
开完编辑选题会议,我呆坐在电脑前。截稿日要到了,却只有我的上稿量不够,主编把选题表向我一扔:“要么你自个生出好稿子,要么给我生出个好作者!”
我为自己混出的这些不温不火的作者关系有些无奈,大牌的不屑给我稿子,怀才的还没遇上我。我走上写小说的路完全是迫不得已,笔名是我胡乱起的,没什么纪念寓意,只要披上它就是个我也不认识的陌生人。我在网络上给作者们的留言都带着恳切到低三下四的表情,现实里在领导前摆着恭敬到点头哈腰的姿态,跟周星星演的那些小人物一样,慷慨无谓地施舍着自己的尊严。
别人指望不上,我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亲自上阵。反正躲在那个笔名后谁也不会认识我。我被自己的生活摧残得一团糟,现在又要制造别人的喜怒哀乐,谁不会呢?一点为赋新词强说的愁,加点矫情修饰的感伤情怀;或者青梅配上竹马,再制造一点起伏的跌宕,收个白头偕老或者生死永隔的尾,那也是个标准故事动人配方。我没活在这个故事里,所以只要把主人公写得越自作多情、自怨自怜,就越显得我那点自作多情和自怨自怜很可笑。
恍惚里我听到雨水敲打窗户的声音。昨晚的天气预报明明说今天是一场中到小雪,结果还没降下来就被城市的喧闹给融化了。一个陌生的号码打来,我揭开手机放在耳朵边就听见那头湿掉的声音:“嫂子,你还在工作?”
我还没有存宋哲纬的电话。
“你什么时候下班?”
“干什么?”
“外面下雨了,你带伞了没?”
“没。”
“那我顺路接你一趟呗。你公司在哪?”
我是那天最后一个走的。小说我开了个头,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写什么,连题目都没取。宋哲纬说他刚刚载的一个乘客下车时忘了带钱,承诺上楼去拿。傻里傻气的宋哲纬居然真的就目送那人离开的背影,在楼下一等就是半个小时。我没等他说完就气得大骂:“你头一次开车?都笨到让这种人给骗了?”
他振振有辞:“那人承诺的模样信誓旦旦,要是嫂子你看了也肯定不会觉得他在骗人!”
我被信誓旦旦四个字刺中,突然间哑然。
杜凯伦骗我的模样是躲闪的,可我还是相信他的谎言。只不过我的相信是习惯的自欺欺人,而宋哲纬的相信却是年轻的一厢情愿罢了,都是一样的愚蠢。所有人走后空调关掉了,只有开了很久的电脑和打过的手机提供了一丁点温暖。刚刚的电话里,我模模糊糊地听见那边车里的收音机说:“今晚到明天将有局部阵雨,请市民们注意防寒保暖。”中到小雪变成了局部阵雨,今晚注定又是个湿淋淋的失眠夜。
他说他以前看过那本杂志,开车没事就随手在报亭买两本翻翻,后来才知道我是其中之一的编辑。他坐在驾驶座上吃完一碗路边盒饭,外面很冷,车里头却早放晴了。我问他怎么不回家吃,他说等一场雨不容易,能拉好多客人呢。他边开边说,很早就出来握着方向盘混饭吃了,不过他并不喜欢开出租车,要是有别的手艺,他肯定改行。
“怎么不喜欢?”我问。
他说没客人时到处转悠,每次到了拐角处不晓得往左还是往右。他不喜欢这样,好像毫无目的地兜兜转转。这时一个女人在前面招手,可宋哲纬没减速,根本没有要载她的意思。我赶紧叫他:“你干嘛?”
“什么?”他从后视镜里望我一眼。
“停车载人啊。”
出租车司机有什么不好?给人提供一场短暂的旅行和转瞬即逝的风景,收音机挑好的时候打开,坏了我就跟与世隔绝;绿灯就前进,红灯我就拐弯;白天跟世界一起疯,晚上我跟世界一块静。女人下车时我注意到她默不作声地抹掉了零头,宋哲纬也默不作声地接过钱。这算什么?那个女人没看到打表器把费用精确到角了?
宋哲纬说他无所谓,反正月底结账他总会莫名其妙地少几十块钱。
我开始问他收入的事,问他的每月的油费、停车费和份子钱的开销,他说每天开到凌晨一点,每个月还凑合。只是有时候不太安全,报上连登了好多起出租车司机被打劫的新闻。翻翻警局报案的记录,也没有几起案子破过,苦果都是出租车司机自己给吞掉了。
我一时不知道接什么好,于是叫他把收音机打开。收音机里还在重复今晚的天气预报,局部阵雨将持续两个小时,希望广大司机朋友注意安全,小心开车。我知道“局部”就意味着这场雨肯定是有边界的,还有某些地方是它淋不到的。没事,我想,只要趁雨势加大前离开就好。我下车前宋哲纬突然问起我杂志的事:“嫂子你也写文章?”
“你猜?”
打开车门撑开伞时他突然说出了我几乎都忘掉的笔名,我一下子愣在那。
“我在嫂子你电脑上看过,写得真好。”他扭过头来说,“快上去吧嫂子,我晚点再回来。”
我顺路去了趟24小时便利店,家里没什么可当宵夜。我还不知道该买点什么,但只要是速冻的就行。速冻食品看上去总是坚不可摧的,没什么东西能够让它腐烂下去。雨渐渐小了,我撑着伞到了街口,看到整个泡在雨里的灯火像一条条水族馆里五彩斑斓的鱼。推开店门伞碰到一个迎面而来的人,雨水从旋转的边上溅开,拿开伞后我看见他的面容很模糊。
是他。
我收了伞进到店里,旁边一个人在贩卖机边接咖啡,这声音让我想起他曾经睡在我身旁敲键盘的噼里啪啦声,我失眠,却在某段时间必须依靠这样的声音才能睡着,还包括他呼吸时一起一伏的节拍,睡梦里的窃窃私语和呢喃,还有偶尔搂过来的手臂。他看到我往冰冻食品那边走过去,一把拽住我,提起手里的便利袋,我隐约看到里头有一盒速冻饺子。“不用买了,跟我一起上去。”他说。
我一把甩开他,挑了一包饺子和两瓶牛奶,在他的注视里接过零钱,径直走到外面。他没打伞,于是也钻到我这点狭小的空间里来。“咱们都结婚七年了,你还生这个隔夜气?”他说。
隔夜?我们隔的只是一夜之间的问题?
“我陪客户朋友喝一晚上酒,你就这样了?”他躲着我的视线,这也是杜凯伦最大的优点,撒谎时视线永远停留在我的目光之外。
“她是谁?”
“哪个她?”
“给你发暧昧短信,整天整天给你拨电话的那个她是谁?”不是我敏感,实在是你手机上外遇的味道太浓,甜言蜜语的短信,一条又一条相同的号码,你甚至不舍得删掉才会让我看到。为此我们大吵大闹、大动干戈、昏天暗地,他的死不认账,我的固执猜疑,他的摔门而去,我的心灰意冷。
他不说话,雨伞底下可真空旷,像个画地为牢的梦。别想醒来,也别想离开。我忽然发现他不在我身边,回过头去发现他停在了那里。淋着雨、拎着方便袋、满脸胡渣的杜凯伦此刻真潦倒,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们也会以这样的关系和氛围面对面。“所以,你想怎么样?离婚,你就要离婚?”
我走过去把伞撑到他头顶上,忽然间,伞下开始狭窄起来,狭窄到连坦诚相见都觉得拥挤。我那一点因为自以为是的受伤而摆出的矫情果然无药可救。
等到我煮好的饺子彻底冷掉后宋哲纬还没有回来,我又用开水温了一遍。雨停过后我熄了灯,门外响起钥匙叮当作响的声音。我朝外头叫了一声:“桌上还有碗饺子,趁热赶紧吃。沙发我已经铺好被子了!”
宋哲纬没应声,我转过头才发现他站在房门口半晌。台灯把他那点毫无掩饰的心事给照出了大概的轮廓。“嫂子。”他说。
我忽然惊醒,我不会是你的什么嫂子了,可你不叫我嫂子叫什么?
“我表哥……我哥是出差了,对吧?”
出差?我想起我随口搪塞给宋哲纬他哥的行踪。出差,或者别的什么都行,总好过宋哲纬那声无辜的“不知道”——出差和离婚能有什么区别?不就是到我人生之外出一个永不回来的差?我干嘛要顶着一个配角的名来一个毫无意义的粉墨收场?
“没事,我就是看哥这么久没回来而已。”宋哲纬抿着嘴说,忽然又转过身来,“谢谢嫂子,我很久没吃饺子了。”
三
我一夜无梦,睡眠太浅根本就容不下一个梦。自从空调修好后我每天早晨都是被空荡荡的寂静给拽醒的。
房外的宋哲纬起来很早,我根本就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门。他说七点就是工作高峰,晚起的司机没客拉,做这一行的能有什么办法?牺牲掉睡懒觉的时间来赚点钱,总好过人家卖苦力。早饭呢?——早饭?他们管那叫混肚子。如不是晚上的饺子,他可能还不晓得一顿宵夜的滋味。
宋哲纬不在,房里就静下来。这静是由各种声响组成的,滴滴答答的指针,外头懒散的车鸣,风吹着纸页翻动。真是静,不是安静也不是死静,我没法形容,只有寂静跟它稍微沾点边,中间夹着难以言述、无法填堵的空白,性质跟长长的沉默有点类似。
我定了两个闹钟,一个是六点三十另一个是七点半。这是杜凯伦教我的。某天清晨杜凯伦的手机叫起来,他抽掉手臂去接这个恼人的电话——那还不是他鬼鬼祟祟地躲开去接的时候,他含含糊糊地低声说话,可我还是醒了,他看了一眼手机,说才七点不到,“还可以睡半个小时,”他说,“睡吧睡吧,闹钟我调好了。”他搂过来,我甚至能回味到他刚刚的梦里遗留下来的尾巴。我很好奇那究竟是个什么梦,值得他趁七点半真正醒来之前闭着眼睛去做完。但我却睡不着了,知道还有半小时可以睡的感觉是什么?浅眠易醒的我也许是永远体会不到了。我想睡又睡不着,起床又不甘心,只有眼睁睁地看着指针一圈一圈地转,昨晚被我预定下的一个小时彻底成了三百六十度的折磨。杜凯伦留给我的,就是一场酷刑。
电话响了,把我从酷刑里拽出来,号码是宋哲纬的,却是别人的声音:“是宋哲纬的家属?”连“吗”字都省掉了。
我说是,想这小王八蛋又出了什么事?
“他受伤了,现在在医院里……”
我活生生哽出两个字:“……车祸?”
我抓起包披头散发地就出了门。昨天在派出所,今天在医院,明天呢,监狱还是停尸房?医生说不是车祸,是遭人追打。具体的还得问问警方。“伤势不严重,轻度的粉碎性骨折。”
“……粉碎性?”
“哦,不用太担心。只要用夹板体外固定复位,敷上草药,三天内还是能接上。注意不要过度活动,不然会留下后遗症。”那干嘛还用“粉碎”这么吓人的字眼?
我到病房里,一眼就发觉宋哲纬脸上出现新的伤疤,他说那不是伤口,是早上刮胡子不小心弄的。我问是怎么回事,他说是因为早上刮得太急。他明明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
我第二次光顾派出所,还是上次那个民警先生:“根据现场目击者的说法,一辆商务车追尾他的出租车,本是后面车辆的责任,却从里面下来一群社会青年,二话不说向受害者实施暴力行为,幸好有路过行人帮忙,据围观人说他们在这群社会青年身上闻到酒味。”
“这还有王法了?——人呢?!”这次我理直气壮了。
“我们扣了车,但人现在还没找到,他们打完就离开了。”
“没找到就完了?”
“不,当然不。”
“我知道你们,你们当他不过是个出租车司机,即便出了这样的事,也不怎么操心对不对?”
“不不不,你误会了。当然不是,只要你们配合警方工作,我相信一定会尽早破案,早日缉拿犯罪嫌疑人,你尽管放心。”
可医药费怎么办?上次买完家具、保释宋哲纬后我存折上已经所剩无几。我东奔西走,去出租车公司争取到了保险金,完全忘记了催自己和别人稿子的事,本地报纸报道这篇新闻时,我甚至托杂志社的关系找一块醒目的地方刊登。等到我想起宋哲纬的表哥杜凯伦时,我差不多已经解决了医药赔偿的所有难题,只差亲自抓捕那群无故打人的混账。我带着自己熬的排骨汤去医院看他,在走廊犹豫着要不要打电话过去,听见宋哲纬在里头叫我。他捧着碗一口都没有喝,“怎么啦?”我问。
“我哥他……”
“哦你哥啊,你哥马上就出差回来了。你的医药费还是他找出租车司机公司办的,都凑好了,别多想,好好养伤,啊?”这下我不能不打给他了。
他低下头去,把表情藏起来,只是用牙齿咬着碗沿。
民警先生打电话过来说调查有新的进展,那群社会青年宋哲纬也不会陌生——就是上次在餐馆里和他起冲突的一群人,这次应该是有意报复。看来报纸上又有料了,事情从出租车司机的辛酸苦辣变成三千里寻仇记。我下班后径直去医院,在门外看到病床旁站着一个女孩,我听到宋哲纬干脆又决绝地说:“出去!”
女孩抹着泪出来,看都没看我一眼就走掉了。
我过了一会儿才进去,宋哲纬还不晓得掩盖他的脾气。他从抽屉拿出一封厚厚的信封,“喏,嫂子。别忙活了,这儿都是钱,都当我的医药费。”
我没接,没问钱的来路,也没问女孩到底是谁,用不闻不问抵抗他的沉默。他只好老实交代:“我以前的女朋友。这次揍我的就是她现在的男朋友,上次在餐馆的也是他。这钱是她瞒着她男朋友给我的,反正他有钱,这点不在乎,她只要我别再追究了。嫂子,我也不想再追究了。”
这就是他那时不回答的原因?他那个女朋友到底是用这沓值钱的钱还是用不值钱的回忆收买了他?
杜凯伦走进病房里,不知道什么东西突然间把我跟他不谋而合地分在两种氛围里,他身后的阳光,还是我背后的阴影?他西装笔挺地进来,也许是刚谈拢了与我离婚的那笔生意,他显得春风得意。
我有点想狼狈逃开,起身时我用最后的一点冲动与他四目相接。
杜凯伦问怎么回事,他却反问:“哥,这段时间你去哪出差了?”
杜凯伦看了我一眼就知道这是我的骗局,“上海。去了几天,一回来就听到你出事了。”他看着我,圆了我的谎也免了他的自圆其说。“嫂子对你还好吧?”
“嗯。”
“别做出租车司机了吧。”
“那做什么?”
“哥再帮你找点事。做这个实在辛苦。”
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杜凯伦说:“你这小子怎么了?哥得罪你了?对我这么爱理不理的?”
宋哲纬把真相咬在嘴里:“哥……”他抿了一下薄薄的嘴唇,“你有没有做对不起我嫂子的事?”
我靠着门外的墙壁,听他们兄弟间的争执:你问这个干什么?你老实说就行。你这小子什么时候学会用这种口气跟哥说话了?我一直都这样!又是一阵静默,宋哲纬才说:“我告诉你,你要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嫂子的事,我作弟弟的第一个不饶你!你大我十岁,照顾了这么多年我放在心里!但要是你出去乱搞,嫂子永远会是我嫂子,你杜凯伦却不是我哥!我没你这样的哥!”他终于还是安静地爆发了。杜凯伦毫无辩白地出来,皱着眉问我是不是和他弟胡说八道了什么。我懒得和他吵,让他先走。宋哲纬酝酿了半天,才抬起头来直视我的眼睛,“其实我早知道了,我哥没出差,他是骗嫂子你的。”
他说他那晚载了一男一女。男的喝得烂醉如泥,女的亲密地依偎着他,“终于要离婚了?”女人说,“亏你老婆识相,晓得主动提离婚。我一直怪你拖拖拉拉的,是不是还对她有留恋?房子就给她算补偿,不过还好你们还没有孩子,不然又是个累赘。”宋哲纬从后视镜里看着女人捧起杜凯伦落魄的脸,仔细地端详他。他发现女人嘴角有一抹笑,也许就在这夜晚她从杜凯伦的脸上找到了她生命里那个至死不渝的男人。宋哲纬把所有的来龙去脉告诉了我,我并不吃惊,却反而有了短暂的欣慰。这并不重要,我没有必要借一个20岁男孩的嘴重复我惨淡的婚姻。重要的是,我和宋哲纬之间拿掉叔嫂关系之后,居然还留下了一点相依为命的错觉,这错觉甚至能叫他背叛自己的血缘。宋哲纬放下他的腿,拉起我的手说走,去我哥那,去对峙,让一切真相大白,给那个女人两耳光。让我哥知道他有多对不起你!
然后,我拒绝了。
四
还得回到开头。这一年末尾莫文蔚在演唱会上说她和冯德伦结束了九年的恋情,宋哲纬出院回家时发现我一双泪眼和一团团面巾。他说娱乐圈分分合合你还没看够?人家分手,你哭个什么劲?真是奇怪,我跟杜凯伦离婚的时候一滴眼泪都没掉,却用一场滂沱的眼泪凭吊别人的爱情。有时候我们还没来得及吃完一袋爆米花,他们就结束了一个回合,准备下一个剧本、参演下一个电视或者电影了。既然书都可以变成电子书,那爱情怎么就不能变成电子爱情?可这两个人不一样,1997年到现在的时间足够完成一次海枯石烂了。那时的莫文蔚肯定想不到如今要在冯德伦长长的绯闻女友名单里寻找那该死的安全感,我也绝意料不到跟杜凯伦落个草草离婚的收场,真不巧。
宋哲纬凑到我身边跟我一起看电视,突然问:“嫂子,你还写文章吗?”
我想起自己那篇刚开了头,还没起名的小说。
“题目叫什么?”
“干嘛告诉你?”
“趁我走前告诉我嘛。等下次我看到杂志就买一本,还可以跟别人炫耀这是我嫂子写的呢!”
他没跟我提他要离开的事,我侧头看他,他盯着屏幕。
“我都这么大了,肯定不能老住在这。我前女友给我的那笔钱足够我出去闯荡了。” 我看着他并不踌躇满志的眼神,想起有一天他和我讨论起换工作的事,他说他不要去开车了。他要去找一个更明确更遥远的目的地。开车是他手艺,可他不要开出租车,公交车也不要,那只是不间断的循环往复,是个无出路的死穴。我摆摆手:“那你开火车去。”
“火车?火车是连轨迹都规定好了的,按着路线走有什么意思?”
“那你想干什么?”
他哈哈一笑,好像我问了个很白痴的问题。或许那时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要干什么。等到有一天我想,开着自行车去环游全世界或许就是他所说的未来。
“名字啊,”我假装想了一会儿,“嗯,叫‘趁我吧。”
他没再问下去,我看着他的侧脸,不知道他猜出了多少。
五年后莫文蔚在台湾金曲奖上宣布与德籍男友即将完婚。那是她的初恋男友,两个人在意大利读书时相识。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起点,算是留给世界最后一点对爱情幻想的余地。有一天我翻着两个人大婚的照片,看到两个人拥吻的剪影,莫文蔚正轻轻依靠在他伟岸的肩上,突然间我就想起那个蜷缩在沙发里抱着睡枕,趁我醒来前修好空调的傻傻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