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领导干部对虚拟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2012-04-29樊金山
樊金山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一种全新的社会组织形式——虚拟社会应运而生。虚拟社会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公民参政议政、表达诉求、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提供广阔平台的同时,也以其虚拟性、无限性、难控性给虚拟社会管理带来了新挑战,提高领导干部对虚拟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关键词]虚拟社会;管理;领导干部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3-0035-05
随着web2.0的广泛应用,电子信箱、BBS、即时通讯、博客、微博等网络空间给现实社会存在的个人和组织提供了新的交往平台,人们在这些虚拟空间的活动所结成的各种关系构成了虚拟社会。随着虚拟社会的发展,传统的社会管理手段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虚拟社会管理有待创新。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1]
一、虚拟社会的概念及特征
(一)虚拟社会的概念
马克思指出:“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综合”。[2]网络的出现大大拓宽了人们的交往空间和范围,出现了一种全新的社会组织形态——虚拟社会。虚拟社会是以现代计算机网络为基础和框架,现实社会中的个人和组织在社区、QQ群、淘宝、博客、微博等各种虚拟空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体。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
(二)虚拟社会的特征
1.社会主体的匿名性
“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网络主体的匿名性特点在这个被奉为至理名言的论断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互联网在形成之初就是以匿名形式出现的,并带有浓重的虚拟色彩,正是虚拟社会中主体的匿名性特征,越来越受到普通人的青睐,因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只有匿名才能充分完整表达自己的观点,虚拟的网络是表达个人观点的最好渠道。但与此同时“没有明确的个人标志,不必承担破坏规范的后果,由此而产生责任分散的心理,同时,匿名状态也会使人对群体规范的遵从性降低,这两个因素都会降低社会规范对人的约束力”[3]有研究人员曾经做过这样的实验:他们让互不认识的大学生坐在隔离开来的小房间中用电脑交流,这些学生在进出实验室的时候都表现得很有教养,但是实验设计者惊奇地发现,在他们交流的网络信息中,20%是极度下流和粗鲁的。因此,网络的匿名性增加了人们非理性言论和行为的释放,甚至群体消极行为的出现,这无疑增加了虚拟社会管理的难度。
2.社会交往的广泛性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网络娱乐、早已融入我们的现实生活,网络银行、网上炒股也成为人们的日常行为。网状的多接点沟通使人们社会交往的空间和范围大大拓展,现在,我们已经习惯去新华网、人民网看新闻,去新浪网看博客,去搜狐网上校友录,去网易用邮箱,去东方财富网炒股票、看基金,去土豆网看视频,去盛大玩网游,去搜房网看房子,去QQ即时通讯,去淘宝网买东西,去当当网买书籍,去百度搜索,去天涯社区看论坛。我国学者王雅林曾指出:“网络技术的神奇功能将为人们的社会交往提供最先进的手段,无限扩大人们的交往范围,把‘天涯若比邻变为现实,从而为人们的社会交往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性、灵活性、快捷性和交往深度。”[4]史蒂夫·罗伯茨也认为,在网络空间中“物理位置是无关紧要的。真正的友谊不受条件的限制。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来自心心相映,而不是因为他们住在一个城镇。而且,通过网络,人们无需见面便可以交流关系。”[5]虚拟社会不仅给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公众参政议政的平台,网络问政日渐兴起。因此,虚拟社会几乎打破了个体之间、个体和组织之间社会交往的所有壁垒,使人们社会交往空间更加广泛,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也日益深远。
3.社会行为的无限性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采取某一行为之前总要考虑这一行为的后果,也就是说人们的行为是受到社会道德和法律约束的。但是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在网络上网民可以对已经证实甚至未经证实的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由于不用考虑这些言论的后果,网民的这些言论和看法往往超越了正常的理性范围,甚至超越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我们在受益于虚拟社会的即时性、交互性和开放性的同时,也深深担忧由这些特性衍生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利用病毒和木马等进入网络系统窃取信息和破坏信息;侵犯知识产权;对个人隐私权益肆意侵犯;利用互联网传播色情、暴力等低俗和不良信息;散布虚假信息甚至造谣”[6]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等。
4.社会形态的开放性
虚拟社会具有极大的开放性,打破了地域、年龄、性别、种族、身份、职业、地区和行业等限制,几乎所有社区对任何人都是开放的,甚至社会主体在网络上可以“扮演”不同的角色,可以同时在不同的网络空间活动,社区与社区之间、个人空间与公共社区之间、个人空间与个人空间之间完全打破了地域壁垒和政治壁垒,彼此之间是独立的,也是开放的,虚拟社会具有现实社会中无法比拟的公平性、多样性、迅捷性和全球性。虚拟社会开放型的特征带来的最大后果是社会信息的透明化,虚拟社会使整个社会进入了“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在网上不管是真实信息还是虚假信息,都可以非常快捷迅速的得到传播和分享,尤其是谣言的传播速度大大超过我们的想象。“当真理还在穿鞋,谣言已经走遍了天下”成为真实的写照,这无疑对我们的执政方式和管理方式提出了严峻挑战。
5.社会影响的现实性
虚拟社会是基于论坛、QQ、博客、微博等虚拟空间为基础的社会,但是虚拟社会中的主体却是来自于现实社会中的“人”。尽管网络中作为社会个体的“人”是虚拟的,但作为整个“社会人”,网络中的“人”又是现实的,所以虚拟社会中的“社会热点”往往是现实社会中社会热点的真实反映和写照,并可以反作用于现实社会,对现实社会产生影响。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强奸杀害少女王家飞,并将王家飞3岁的弟弟摔死。之后,李昌奎潜逃,2009年5月20日自首,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死刑。但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李昌奎死缓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质疑,特别是云南高院称“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该案将成一个标杆”等言论更加引发了网络热议。2011年7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昌奎案进行再审,8月22日,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李昌奎案件”的终结让我们看到了网络的力量,更看到了虚拟网络对现实社会的影响。近年来,从“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到“山西黑砖窑”事件再到陕西“华南虎事件”,从“天价烟事件”到“躲猫猫”事件;再到“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从“我爸是李刚”事件到“中石化天价酒单”事件再到“郭美美”事件,在这些事件中网民形成了声势浩大的网络舆论,在网络舆论监督下揭开了事件真相,直至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二、当前领导干部在虚拟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管控”轻“服务”
由于虚拟社会的匿名性和开放性,虚拟社会很容易就某些事件掀起舆论风暴和热点事件,进而对地方政府甚至领导干部带来“网络危机”,因此,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害怕”互联网的心理,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把对虚拟社会的“管理”理解为“管控”。2011年6月27日,一网友在广元“大话利州”论坛发帖称广元市剑阁县正兴乡洪灾补贴迟迟不到位,质疑有“猫腻”。7月4日,正兴乡人民政府就此作了回复,回复内容却很粗暴,“你胡言乱语,说有什么猫腻,请留实名举报便于查证。”无独有偶,7月1日,一网友在南阳网“书记市长网上留言板”上抱怨该市“交通整治行动”中的一些问题后,当地公安部门在回复中称该网民的想法“完全是逆潮流而动”,该网友的行为为“螳臂挡车”,并将“密切关注你的煽动性言论”再“视情处置”,随后此事引爆网络,此回帖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回帖”。不管是“粗暴回帖”还是“最牛回帖”,都显示出在互联网日益发展的今天,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在面对“虚拟社会管理”这个新问题的时候出现了“本领恐慌”,面对群众对政府的监督和质疑,不敢正面回应和积极应对,而是把来自网络的“不同声音”当做对政府的“挑衅”,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存在着重“管控”轻“服务”的现象。古语讲,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管理只是手段,服务才是根本,提高虚拟社会管理水平的目的是通过服务增加虚拟社会的活力,决不能本末倒置。
(二)重“网上”轻“网下”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发展,网络如水银泻地般浸入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并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中国的政治生态环境。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6月20日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是一个重要的渠道”,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必修课”,甚至“网络问政”被写进了地方政府工作报告,网络问政、微博问政等新的执政方式风生水起。“网络民意”日益受到重视,只要某个事件被网络关注或热炒,马上就可以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和“认真解决”。但是,另一方面来自于社会现实的很多问题在没有诉诸网络之前却很难得到解决,本来很多体制内应该解决的问题,却往往需要体制外的“网络”来解决,这在无形中让公众产生误解,形成“信访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的认识,只要能在网络上得到关注和热炒,事情就能很快得到解决,使越来越多的人侧重于诉诸网络解决问题,这样不断的往复就形成了恶性循环,无形中增加了虚拟社会的管理难度。所以政府部门不仅要在“网上”用心,更要在“网下”下工夫,做到网上沟通与网下处理的有机结合。
(三)重“专项”轻“日常”
近年来,针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有关部门多次开展整治互联网的专项行动。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5月底,中央外宣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等九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2010年7月21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启动为期3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今年年初国家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专项治理行动。2011年4月,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网络推手”、“灌水公司”、“投票公司”等形形色色的“网络水军”予以坚决打击。尽管通过专项治理,网络环境有所改善,但是虚拟社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决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专项治理”这股风刮过之后,原来的问题很快就会“反弹”。由此,虚拟社会的管理亟须建立一个部际协作,多管齐下,由点到面的日常管理长效机制。
(四)重“形式”轻“内容”
政府网站和官方微博是官方与公众交流互动的良好平台,也是上情下达、民意汇集最方便、最快捷、最受欢迎的方式,这两个方式是政府与公众沟通,回答群众质疑,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社会舆论的最好平台,也是创新虚拟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10年2月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针对43个城市政府网站的调研发现,有一半以上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便利服务等方面不合格,个别政府网站只重形式不重内容,政府网站常常披露信息不及时、反映问题无回应、利益诉求得不到快速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建而不管、成为摆设。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发布的“2011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显示,用户对政府网站信息和服务不满意率达到83.75%,79.45%的部委网站、87.5%的省级网站、91.5%的地市网站、92.44%的区县网站,以及90.8%的国家级开发区网站都存在信息和服务失效、无法使用的问题。多数政府网站对人事信息、资金信息、项目管理、政策文件等政务信息的公布力度不够,对公众和企业办事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领域相关的名单名录、在线查询、标准规范、公示公告等信息和服务提供较少;多数政府网站仍然存在信息和服务不易查找、不易理解、不易使用等问题,导致用户的满意度偏低;部分政府网站仍然存在服务要素资源匮乏、服务深度有限、内容更新保障不及时等问题,导致服务实用性偏低。更有甚者,个别政府网站在民意调查中为了“控负”,不择手段进行自我“贴金”,从福建某市设立的“对政风满意度不过半不得提交投票”的门槛,到吉林省某县政府的“满意度”调查只设立“满意”和“非常满意”两项,再到北京某派出所的网上满意度投票只有一个选项……此类频出的“网络满意度测评”不仅起不到沟通社情民意的作用,相反还会引起群众的不满,增加虚拟社会的管理难度。
(五)重“被动应对”轻“主动参与”
毋庸置疑,虚拟社会管理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来说绝对是一个全新的考验和挑战。网络问政、微博问政、电子政务让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应接不暇,这无疑对领导干部的“网络执政能力”和“媒体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不少领导干部自身对虚拟社会的发展并不了解,对虚拟空间的使用并不熟练,主动学习、主动参与虚拟社会活动的能力不强。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波在《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网络舆论引导能力》的文章中指出:“从近两年连续跟踪调查来看,我市近46%的市管干部不上网或几乎不上网,有近25%的处级领导干部一周上网时间少于1小时。有19个区县党委中心组从未开展过网络知识、舆论引导、危机公关等相关内容的学习活动;有12个区县在党校课程中没有设置网络相关知识的学习,这与我市网民参政议政热情空前高涨形成强烈反差。”[7]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往往只能“被动应对”,一旦出现“网络危机”、“公关危机”、“公共危机”忙于到处“扑火”却不能从根本上“灭火”,这也是“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由一件小事最终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领导干部要提高虚拟社会管理水平必须自觉重视虚拟社会、主动学习使用网络的基本技能、提高网络执政能力,这样才能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参与”,提高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
三、提高领导干部虚拟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对策思路
(一)转变虚拟社会管理理念是前提
2012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同比增长17.5%,中国网站规模达到229.6万,较2010年底增长20%。与此同时,2011年底CN域名注册量达到353万个,较2011年中增长2.6万余个,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相对应的是虚拟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交往方式,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存方式和思维方式。但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交互性强等特点,在虚拟社会中极易形成热点事件甚至“网络群体性事件”,而对这些事件的处理比现实中的群体性事件更棘手,处理不好就会引发更大的“舆论危机”。地方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面临着更大的“执政压力”,所以在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视网络为“洪水猛兽”,面对网络批评要么置之不理,要么马上删除,要么“跨省追捕”发帖人,把舆情当“敌情”,把对虚拟社会的管理简单等同于“管控”,在这种惧怕“触网”,敌视网络的观念驱动下,虚拟社会管理根本无从谈起。因此,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虚拟社会的管理理念还不能适应互联网的重大变化,旧有的管控方式和思维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对虚拟社会管理的需要,提高虚拟社会管理水平的首要任务是管理理念的创新,面对网络时代的挑战,党政领导干部迫切需要更新观念,直面民意,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及时掌握民意,聆听民声,以积极开放的心态面对虚拟社会的兴起。
(二)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是关键
虚拟社会是一个平等开放、互联互通的扁平结构的社会,网民可以借助虚拟社会巨大的传播力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但是,网络舆论自身的“双刃剑”特性给虚拟社会管理带来的挑战要求管理部门在规范网络舆论上注意把握火候,管得过死,会导致言路堵塞,舆论监督不力;管得过松,则会导致网上言论良莠不分,舆论失控。既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而又要避免网络暴力的出现,必须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
首先,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员队伍建设。重点建设三支队伍,一是网络管理员队伍,主要负责解决论坛事务、问题解答、对外交流、系统公告及审核帖子、设置“斑竹”权限等工作;二是网络评论员队伍,主要通过网上发表评论文章、新闻跟帖、博客等,用正确的思想、准确的事实、客观的态度,正确解读国家政策,冷静阐释社会热点,理性分析新闻事件,以达到为群众解惑释疑、澄清事实、舒缓情绪、化解矛盾、批驳谣言的目的;三是舆论引导员队伍,通过主动导帖、积极跟帖等方式对出现在互联网上的过激言论、消极思想进行引导,牢牢掌握网上舆论的主导权。
其次,加强网络舆情分析。一是建立排查机制,定期排查各大网站论坛、博客、新闻留言版等网民工作区,不断跟踪即时信息,把握趋势和苗头;二是建立汇总机制,以适当的形式定期汇总各方面信息,科学梳理,区分主流和支流;三是建立报送机制,根据舆情的层次和利益相关度,分别报送给不同领导和部门。
第三,政策引导,支持重点网站做大做强。应当说,目前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大多建立了门户网站,但这些网站多数的情况是单向发布信息,有的网站长期未更新,网页沦为摆设。搭建网络平台,一方面要重视政府及其部门官方网站的建立和维护,另一方面要及时利用网站平台发布信息,开设网民诉求通道,回应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效化解隔阂和对立情绪,在收集网络舆情上发挥自身平台的作用。
第四,遵循网络舆论规律,把握网络舆论引导方法。一是应该改变传统的“我讲你听”、“居高临下”的工作方式,淡化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身份界限;二是灵活运用“炒、发、放、冻、化”等策略。对于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社会舆情要千方百计诱发、引发、生发;对无关大局,一时还难以看清和把握的社会舆情,可静观其变;对于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社会舆情,可采取冷冻措施,逐步消除,对于一些网民出现的有疑惑、怨言、有情绪的社会舆情,要通过解释工作化解。
(三)加强法制建设是保障
法律的作用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虚拟社会中的公平正义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我国已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但是,与现实社会相比,我国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还不适应互联网普及进程。近年来在“霸王洗发水致癌”、“蒙牛员工涉嫌雇佣网络公关诋毁伊利”、“3Q大战”中,网络成了一些企业相互攻击的“利器”,而在这些事件背后,都离不开形形色色的非法网络公关公司,它们中有“网络水军”、“网络推手”,也有“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等。对这些网络公关公司急需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和网络公关行为,没有规范虚拟社会的网络法律法规,任何规制和管理措施都无据可依。
(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是基础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作了专门部署,要“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8]虚拟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网络文化建设的支撑。加强网络文化建设,首先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牢牢把握网络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推动健康思想文化、优秀文化产品的网络化传播,确保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据主导地位,引导做文明网民、倡文明表达、创文明空间,坚决抵制攻击诋毁、传谣信谣、低俗恶搞等网络不文明行为,使网络文化真正成为健康向上、向真、向善、向美的文化;其次,要树立服务意识,政府网站和专业类网站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发展步伐,提高服务水平,多提供网上政策咨询、信息资讯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便民利民为民服务信息;第三,要培育一支优秀的网络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需要一支规模宏大、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网络文化建设队伍,要健全和完善网络文化人才的发现培养、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使责任意识强,职业素质高的网络文化从业人员脱颖而出;第四,要加强网民教育,引导网民自律,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中国的网民人数已经突破5亿,居世界第一,但是由于网络的特殊性导致人们的主观价值标准模糊和自主意识降低,自律道德弱化,很容易造成网络道德失范,因此,引导网民树立责任和自律意识是网络管理的核心。
(五)加强社会建设是根本
虚拟源自真实,虚拟社会源于现实世界,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的“镜子”,虚拟社会的问题是现实社会的问题在网络上的反映,解决虚拟社会的问题要从现实社会找“病根”,因此,加强社会建设是虚拟社会管理的根本,可以使虚拟社会管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管理的核心问题和重中之重,因此要千方百计地搞好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民生问题,如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安全生产、扶贫开发等,这样才能形成网上网下共同努力的社会管理工作合力,实现政府与公众双向互动的虚拟社会管理模式,架构政府管理优化与人民群众民主精神培育双赢的管理体制,满足人民日益丰富的生活需求,实现虚拟社会管理创新的最优化。
(六)解决群众关切是抓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所有制结构、经济成分、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社会阶层也逐渐分化,出现了多种利益群体,人民群众在根本利益一致的情况下出现了不同的利益诉求,这些不同的利益诉求如果在现实社会得不到很好解决,就会反映在虚拟社会,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影响虚拟社会甚至现实社会的和谐和团结,因此,对群众反映在虚拟社会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关切应该及时给以回应和解决,这是虚拟社会管理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具体要解决好群众如下关切:一是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饮水难、行路难、养老难等问题;二是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物价稳定、生产安全等问题;三是社会诚信、政府诚信、公平正义、社会道德等问题;四是党政机关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五是领导干部的各种特权和腐败问题。只有网上问政,网下解决;网上交心,网下服务,真正了解民情、体恤民情、解决群众关切,才能形成政府与公众在网上的良性互动,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稳定团结,虚拟社会管理才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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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