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发展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思考
2012-04-29赵乐峰杜凯
赵乐峰 杜凯
摘 要:个人对个人的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民间借贷的新生事物,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近几年在我国的发展已表现出较好的市场前景。它在给人们带来融资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如监管缺位,法律缺失,风险较大等一系列问题。为使其稳定健康发展,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利益,不断规范其运作,从而引导我国网络借贷尽快走向成熟。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信息保护;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12)03-0033-04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但小额贷款公司由于不能吸储,贷款能力有限。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民间借贷业务被搬到了网上。贷款人和借款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撮合,并自动生成借款合同,一大批p2p(peer to peer,person to person即个人对个人)网络借贷平台应运而生,如拍拍贷、齐放网、红岭创投等。它依托发达的网络,强调客户的诚信,对资金需求者进行小额信用融资,以满足其资金需求,主要以被银行系统拒之门外的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客户,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率。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产生的原因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曾经预言网络借贷市场必然成为“柠檬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以及瓦尔拉斯市场均衡条件难以满足,网络借贷市场必然会消失。与此相反,现实却是一家又一家p2p网络借贷公司成立,各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扩大自己的规模。其产生原因主要如下:
1. 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根据《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了5.13亿,普及率达到了38.3%, 这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产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通讯的成本不断降低,借贷双方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快速、便捷、低成本的交易。
2.低端客户贷款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 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占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创造了超过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机会。但因中小企业缺乏相应的抵押物, 银行由于受到人行制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的限制,利率不能设置得过高,因此利息收入难以覆盖坏账损失, 导致银行不愿贷款给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 因此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不得不转向非正规的民间金融。此外,网络借贷单笔贷款数额都比较小,大银行操作起来成本较高,因此,大银行往往果断的放弃这些客户。
3. p2p网络借贷平台具有快速、方便等优势。相对于大银行复杂的贷款审批程序,p2p贷款手续简便,只要融资双方达成协议,贷款即可成交,这对于紧急需要资金周转的客户比较方便。而且,投资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对借款者进行选择,在收益和风险之间选择适合自己的客户。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国内外发展现状
表1显示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国内外发展现状。
成立最早且运营比较成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当属英国2005年3月成立的Zopa, 它将借款人的信用分为四个等级,贷款人根据自己闲置资金的数额、期限、风险承受状况对借款人进行选择。Zopa获得交易额0.5%的佣金,以维持平台运转,贷款人的融资范围从500英镑到25000英镑。为了保证贷款人的资金安全,Zopa与贷款人签订合同, 要求贷款人必须同意把资金分别贷给50个不同的借款人,以实现风险的充分分散。对于借款人要求其每月还款付息,以增强其对借款人的监管。从借款人注册、身份确认、信用评级、交易成功、合同制定到违约追讨等都有Zopa的参与。2007年2月, 现在全球最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Prosper由E-loan在美国成立。Prosper引入了竞标机制, 贷款人之间对出借资金进行竞价,利率低者中标。凡是拥有社会保障号、个人税号、银行账号以及个人信用评分超过520分的美国公民就可以注册,申请贷款的额度从1000美元到25000美元, 无需进行担保。Prosper将资金融入者的信用分为AA、A、B、C、D、E、HR(High Risk)7个等级。信用等级越高,借入资金的利率就越低。根据对待风险的态度,投资者可以从平衡、温和和进取三大类投资计划中进行选择。 目前,Prosper的业务已经扩展到了日本、意大利等国家,注册会员已经达到了100多万。 凭借美国发达的信用体系,Prosper的信用审查效率非常高, 而且无需抵押,无需担保,最快当天就可获得贷款。再一个比较知名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为Kiva,与Zopa和Prosper不同的是,Kiva不以盈利为目的, 它主要向发展中国家低收入群体提供低利率贷款。
2007年8月成立的拍拍贷(见表2),是我国首家P2P(个人对个人)小额无担保网络借贷平台。其运作模式类似于Prosper,也是通过竞标机制确定利率水平。它既不吸储也不放贷,仅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促进交易的完成,资金的划转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齐放网的贷款对象主要为大学生,通过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奖学金证明、手机号验证等信息后,该机构可以向大学生提供年利率为8%~10%的信用贷款。2009年成立的红岭创投推出了代付利息本金的业务,保证了贷款人的资金安全。
三、我国P2P借贷平台存在的问题
1. 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空缺。对于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纠纷,没有专门的法律可依,仅仅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宜信网络调查显示,其10万元一年期贷款实际利率达到34.8%, 而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只有7.05%,已经远超过法律规定的4倍上限,贷款人的利益不能被完全保证。 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身份确定方面,由于p2p平台只是向资金借贷双方提供的一个交流平台,不属于金融机构,并没有被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纳入监管范围,其在工商局也仅仅以经营互联网技术进行登记。这种横跨IT行业和金融行业的特殊身份增加了确定其身份归属的困难。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三不管”,每个机构都认为这不是自己部门的责任范围。
2. 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在当今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信息的价值变得越来越大,这也催生了很多人甚至不惜犯法去盗取他人个人信息。由于通过p2p借贷平台的贷款往往只是信用贷款,不用任何抵押担保,因此它更强调了信息的真实性和详细性,以充分评价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借款人要成功进行融资,进行网站注册、申请贷款时,就必须提交自己的身份认证、固定住址、银行流水、手机号码等一系列个人信息。面临的风险一是万一网站被不法分子恶意破坏,将导致大量个人信息被盗取;二是借款者的个人信息被公开在任何可能的贷款人面前,这严重影响了借款人的个人隐私。
3. 贷款人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贷款人与借款人两地相隔,彼此之间互相不认识,融资交易完成后贷款人不可能随时监控借款人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一旦借款人以资金周转或者商业活动用途借入资金后不按合同使用资金,而是将资金用于风险较大的股市、福彩等高风险活动,甚至将资金用于个人的高消费,这无疑会增加贷款违约的风险,增加坏账率。而对于贷款人的损失,p2p网络借贷平台往往只是退换交易佣金,并不承担损失的本金和利息(如拍拍贷),使贷款人面临巨大的信用风险。由于贷款客户比较分散,单笔贷款数额较小,网站也不会对每笔贷款进行跟踪审查。出现坏账后p2p网络借贷平台能做的只是在网站上公布借款人黑名单和发催收信,但效果甚微。贷款人面临的另一风险是贷款流动性较差。贷款人往往不能准确估计闲置资金的期限,资金贷出后由于突发事件或者更好的投资项目等需求,需要将贷出的资金收回,以防自身资金链的断裂。
4. p2p网络借贷平台对我国宏观调控的负面影响。民间金融发展的一个特点是逆流向前,货币当局进行紧缩银根时,反倒是民间金融大发展的时期,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 同时也应该防止p2p网络借贷平台套取银行资金, 转而投向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行业。
四、规范我国p2p运行的建议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任何金融监管都落后于金融创新, 解决的方法就是尽量缩短两者之间的时间间隔。 根据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草根金融需要草根经济来办”,确定了民间资本进入民间金融市场的指导思想。 网络借贷作为民间借贷的网络形式, 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 其运行仍在法律边缘。美国的Prosper在2008年曾经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禁止营业9个月, 原因就是它不仅仅为资金借贷双方提供交易平台,其更是有价证券的提供者。这种打法律擦边球的做法使p2p网络借贷平台面临巨大的风险。 当务之急是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提升该行业的规范性,杜绝非法集资、高利贷等现象的出现。同时明确监管主体,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行进行监管,而不是在工商局注册后,对人力、技术、操作水平等后续环节不管不问,以此规范其运行。
2. 增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首先,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进行身份认证时就要认真审定,防止出现虚假信息。其次,要从根源上强化管理,提升公司治理结构,防止出现内部人出卖客户信息的事件发生。与此同时要增强自身平台网络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防止客户信息被盗。此外,p2p网络借贷平台行业应不断提升自己的公信力, 在行业内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对客户的信用水平进行统一评级,随时更新客户信用情况,在网站上只公布信用评级后的信用级别和客户的一些基本信息,对于客户比较隐私的信息则不予公开在网站上。
3. 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贷款人利益。 为了加强对借款人贷后跟踪,p2p网络借贷平台可以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自己和贷款人提交资金使用情况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贷款人可以选择性地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核实,对于提供虚假情况的客户,在黑名单中公布,终止合同,并催收贷款。同时要求借款人要按月还款,防止一次还本付息而增大贷款风险。为了增加贷款的流动定,宜信等p2p网络借贷平台推出了贷款人贷出资金6个月后,即可向宜信提出该笔贷款债权的转让, 宜信会帮助贷款人寻找交易对手,将债权转让,以实现债权的流通。
4. 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行。 作为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在贷款审批时严格把关,拒绝给国家限制的相关产业、个人提供贷款。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存在是为借贷双方提供交流的平台,其作用仅仅只能算作金融中介机构,没有吸储的权利,交易双方在资金划转的时候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得通过p2p的专用账户,防止出现非法吸储和货币创造,同时应建立p2p与银行系统之间的“防火墙”制度, 防止p2p的风险被扩大到整个银行系统,进而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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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校对:卢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