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7公顷(百亩)以上种粮大户已达9319户
2012-04-29罗涛
农村百事通 2012年3期
记者从江西省农业厅获悉,2011年江西省6.7公顷(百亩)以上种粮大户已达9319户,种粮大户种植面积22.4万公顷左右。按照目前667平方米(1亩)16元的补贴标准,江西省今年将发放种粮大户补贴5368万元。
江西省农业厅负责人介绍,对种粮大户进行直接补贴,是为了鼓励农民规模化种植水稻,提高种粮收益,促进粮食增产。近年来,江西省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种粮大户也从2009年的6969户发展到2011年的9319户,为增强江西粮食生产能力作出了贡献。
据介绍,种粮大户补贴按早、中、晚稻实际种植面积补贴,但补贴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个人或法人承包耕地和租种耕地合计在6.7公顷及以上,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订书面租种合同;水稻生产达到一定规模,至少一季种植面积达到6.7公顷及以上。 (江西 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