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对儿童进行食品试验
2012-04-29
8月底,国际绿色和平组织报告指出,美国科研机构对24名中国湖南省衡阳市儿童进行转基因大米试验。事件披露后,湖南衡阳市政府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后称,参加试验的学生所食用的全部食品均在本地采购。诡异的是,9月4日试验方美国塔夫茨大学却承认进行了该次试验。
问题是同一件事,美国试验方毫不隐晦对中国儿童进行转基因稻米试验,而试验所在地政府却出面否认。双方到底谁在说谎?
答案不言自明。美方的书面回应称,“在中国的临床试验经过了中美双方有关机构的批准,并且获得了所有参与试验的儿童及他们家长的同意。该项目的一部分资金来自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这样的回应明显将了湖南衡阳政府一军。
笔者不禁要问:衡阳地方政府究竟进行了调查没有?为什么反应速度那么快?这种更像是所谓的“公关调查”怎么那么如同儿戏呢?这样的政府调查不但解决不了人们的质疑,反而会欲盖弥彰,严重地损失政府公信力。如果任由这样滥用政府公信力的事件反复发生,民众又会信任政府吗?
转基因食品一直饱受争议,美国研究机构胆敢拿中国中西部相对贫困地区的儿童做“小白鼠”,这一危险动作应该严令禁止。小学生是国家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对于美国大学“舍近求远”到中国进行食品试验,相信背后应该有诸多相关利益驱动,有关纪检法机关不应袖手旁观。
1964年发布的《赫尔辛基宣言》对人体试验进行的规定,要求该类试验应优先保护受试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必须得到受试者的知情同意。而对于儿童,必须得到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签订知情同意书。此次美国实验方声称签订了同意书,孩子与家长到底是否知情正在进行的是转基因?风险因素是否完整地告知?事情的具体过程究竟是什么?应该委托公信力高的第三方机构,对该事件的来龙去脉一查到底,比如该试验是否为非法试验?有没有得到批准?
笔者期待更有公信力的调查早日向公众公布。笔者更想发出呼吁的是,这些转基因食品的试验正在暴露一个强烈的信号,外国一些研究机构很有可能在中国做各种本国不允许的科学试验,比如药品、运输工具、IT产品、建筑,等等。中国人的对外合作恐怕不得不“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