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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中的公共金融服务与声誉机制:枣庄案例

2012-04-29朱传辰邢衍栋

金融发展研究 2012年4期

朱传辰 邢衍栋

摘要:青年创业项目的弱质性、高风险以及有效抵押担保的缺失造成了其融资难题。山东省枣庄市形成的政府主导、团委和人民银行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参与的贷款模式,通过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建立等公共金融服务的提供,降低了青年创业贷款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多层次的金融创新产品有利于其贷款风险的有效防控和声誉机制的形成。

关键词:青年创业贷款;公共金融服务;声誉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4-0030-04

农村青年创业普遍面临资金短缺问题,这是由初创期的项目资金投入量大、回流少、现金流不匹配和青年原始资金积累薄弱造成的。而银行信贷资金在“三性”约束下,对农村青年创业项目介入积极性并不高。在缺乏外部支持或有效金融创新情况下,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业务很难实现大面积拓展。

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和当地团市委以农村信用示范户创建为载体,以强化征信宣传、开展评分授信、建立电子化信用档案为内容,以助推农村青年创业为目的,形成了政府主导、团委和人民银行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参与、各村(组)配合的联动格局,推出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枣庄模式,较好破解了农村青年创业资金瓶颈。

一、对农村青年创业融资困境的思考

农村青年是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群体,蕴含着巨大的创业潜能和激情。近年来,在创业成功案例示范效应、国家创业政策扶持、创业原始积累初步完成等因素影响下,越来越多农村青年敢于拼搏、希望创业。但是初创期的创业项目资金投入量大,回流少,现金流不匹配特征突出。对原始资金积累薄弱的农村青年而言,创业过程中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问题。而金融机构对农村青年创业项目介入积极性不高。原因在于:一是除创业项目的弱质性及高风险外,农村青年能为金融机构提供的有效抵押或者担保有限,信贷风险补偿能力不足必然导致信贷供给的低效率。二是借贷双方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大大增加了银行的信息搜寻成本和信贷管理成本,银行对小额农村创业项目兴趣不高。

但不可否认的是,农村青年创业项目中存在着大量成功案例,金融在支持农村青年创业中仍大有可为,特别是在当前信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背景下,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拓和竞争尤为重要。实际上,农村也有着大量的信用资源,但这种资源分布多呈单薄、分散的状态;随着信贷技术的日渐成熟,通过金融创新,实现农村信用资源的挖掘整合和信贷风险有效覆盖已具有较大可行性。此时,对金融机构而言,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难点在于,如何搜寻合适信贷项目和创业者以降低信贷风险和单位管理成本。我国学者张琥(2008)认为,在现实生活中,通常我们对一个完全不了解的个体只能通过其拥有的职称、学历、称号、身份等集体性标识作为依据进行判断。如果社会公众无法区分个体属性,则只能通过其拥有的某些共性标识对其形成判断,尽管具有共同标识的人可能分属不同类型。这些由多个主体共享的共同标识在经济理论中被称为集体信誉。对农村青年创业群体而言,多数农村创业青年不仅具有吃苦耐劳、朴实勤奋的精神品质,而且由于多是在先前打工地点的业务骨干人员,对创业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网络多具有较深入的了解,创业成功率比一般创业人员更高,这对于覆盖信贷风险是大有裨益的,也为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发放提供了有效前提。

二、破解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困境的“枣庄模式”

(一)政府推动

为推动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业务的开展,枣庄市政府整合各相关部门、社会、金融等多方资源,为创业青年和金融部门之间搭建沟通桥梁。一是健全工作机制。2009年开始,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金融支持青年创业的实施意见》、《枣庄市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团委及人民银行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参与、各村(组)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并对贷款利率及流程进行了规范。二是建立宣传机制。通过成立创业政策宣讲团、金融知识宣传小分队、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创业青年开展信用户创建、创业政策、创业项目信息等知识的宣传,为创业青年提供“全天候”政策咨询服务。三是搭建服务平台。联合政府部门开发“枣庄市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业信息网”,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实行实名登录信息,并开辟了金融政策、金融知识园地、信用公示等栏目,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信贷链接、政策辅导、信息咨询等服务,网站日均浏览量达200多人次。

(二)运作流程

1. 多方参与信用评价。农村创业青年在通过政策宣讲、网络等多种渠道了解贷款申请流程和创业扶持政策后,可根据融资需求情况向村团支部提交参与信用示范户评价申请,材团支部择优向乡镇团委推荐,按照乡镇团委初审,县级团委、人民银行县支行和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开展信用评价。信用评价体系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和标准值3个部分,涉及了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情况、资产与负债、创业项目情况等18项指标,综合考虑青年农户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等潜在的非定量因素,结合评价标准开发了网上信用评分系统,涉农金融机构按照网上信用评分系统征集、录入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有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分数、产生信用等级,建立信用档案,实施信息采集更新和信息共享。信贷员对信用户全程跟进了解,及时将情况向人民银行反馈,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确定贷款扶持对象,完成授信及贷款发放。人民银行、团组织在贷款发放后及时对创业青年进行回访调查,了解信贷服务情况,积极协调有关困难和问题。

2. 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农村信用社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在信贷网点设立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业贷款专柜,简化贷款流程和审批手续,凡是符合贷款条件的青年创业项目,3个工作日内保证贷款发放到位。在授信方式上,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还通过利率优惠鼓励创业青年参与信用示范户评定,贷款利率比一般农户下调10%-30%。另外,团市委为诚实守信的创业青年积极申请“山东省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经过筛选,为30户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提出专项贴息申请,让守信的农村青年得到更大实惠。

3. 创新针对性信贷产品。涉农金融机构还根据农村青年创业周期的不同阶段和资金需求特征开发出了数款个性化信贷产品。针对处于创业初级阶段的创业者,涉农金融机构开办了“个贷捷”业务,向其发放最高额度5万元的无担保信用贷款;对处于发展阶段的创业项目,发放以信用村或合作社为载体的大联保体贷款业务,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实行一次核定贷款总额,三年内可周转使用;对运作较为成熟的创业项目,可针对从事农民土地合作社、工业项目的信用示范户开办土地经营收益权抵押、林权抵押贷款、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等信贷新产品,以企业法人作为承担主体,发放此类贷款2.8亿元。

(三)社会效应

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业务的开展产生了强烈的示范和引领效应,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2.4万笔,总授信额度达到23.4亿元,户均额度近10万元。信贷资金的注入,使农村青年创业更有“底气”,涌现出了“信用+莲子”鼓起运河农家钱袋子的龚伟,信用创业的“巾帼带头人”返乡农民工李会会,让小饰品加工走进农户院落的大学生村官创业代表程琳等一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成为枣庄市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以龚伟为例,2010年他利用土地流转方式承包了1700亩运河湿地,成立了有机藕专业合作社,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问题,在团市委和人民银行开展的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时,其被评为第一批信用示范户,信用社授信额度提高100万元;有了资金的支持,池藕种植开发工程开始启动,目前已发展到了总资产370万元,土地流转1759亩,辐射带动植藕农户约2000户,户均年增收2000多元。另外,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业务的开展也为涉农金融机构培育了新的信贷增长点,信贷质量和经营效益不断提升。全市共支持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23个,新增农村青年创业项目67个,发展特色农业专业村16个,安置就业人员12000多名,农民青年信用示范户人均纯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目前,全市涉农金融机构信用示范户贷款形态全部为正常,无一笔逾期。

三、枣庄市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有效性分析

(一)公共金融服务的有效提供: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发放的触发器

金融机构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承贷对象定为农村青年创业精英,除了农村青年拥有的现有资产、抵押潜能外,更看重的是其拥有的技术、创业能力、诚信意识等。对青年创业者的信息不对称和创业的高风险性,很容易导致贷款违约,金融机构信贷扩张意愿不强。对此,人行枣庄中支通过金融知识进社区、金融知识巡展等宣传有效提升了创业青年的诚信意识,为创业贷款的发放奠定了基础;以村为单位,按照农村青年申请、村团支部推荐、乡镇团委审核、县级团委、人民银行县支行和合作金融机构共同评定的程序开展信用评定,把好了信贷入口关,通过申请筛选、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建立等公共金融服务平台,以降低信贷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

(二)多层次的金融创新产品: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声誉约束机制

尽管多数农村青年创业项目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稳定现金流等潜在信用资源,但在传统信贷制度框架下,这些潜在信用资源很难直接转变为其信用。为此,枣庄市各金融机构从农村青年创业实际需求和创业阶段出发,推出了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创业青年联保贷款、活体畜禽抵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对初创期项目,主要提供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信用贷款,对资金需求量增大的成长期创业项目,可提供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联保贷款;对运作较为成熟的创业项目可办理钢结构资产抵押等动产抵质押信贷业务,信贷产品的设计更具有针对性和个性化。这在充分挖掘创业者信用资源的同时,还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阶段创业者的融资需求。

(三)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稳定运行的深层机理

在枣庄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发放过程中,不管是对贷款者筛选还是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档案的构建,都是政府部门介入推动的结果,为创业者融资创造了条件。作为融资当事人的青年创业者和涉农银行之间为了自身收益最大化而开展交易,但是这种交易若没有政府的介入是不可能完成的。在政府介入之前,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及由此导致的较高的信贷管理成本,即使信贷管理技术成熟,也不存在创业者与银行合作的条件,信贷交易也不可能达成。由于政府部门的介入,给承贷主体创造或提供了条件,才导致合作格局的最终形成。因此,从实质看,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中虽然涉及政府部门、青年创业者、银行三方,但政府和银行才是这场博弈中的主导力量。在双方的博弈过程中,政府采取了信用户筛选、开发信用评级系统、建立信用档案、财政贴息、银农对接等方式,不仅有效降低了信贷交易成本,还形成了诚实守信的正向激励机制;从银行方面看,交易成本的有效降低使得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贷款成为可能,有效拓展了业务空间,而这也恰好符合了政府部门的初衷。因此,由于政府和银行在为实现各自收益的博弈策略中,均选择了符合对方利益要求的策略,形成风险收益均衡,从而促使银行和政府合作成功并顺利推动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业务的开展。

当然,在实际运作中,枣庄农民青年创业贷款运作中还存在诸多潜在风险,例如集体惩罚机制的缺失。为促使农村创业青年在获取贷款过程中诚实守信,除加大征信知识宣传力度外,还采取了财政贴息、利率优惠、增信等正向激励措施,尽管对于不符合标准者采取取消信用示范户称号等惩罚性措施,但这种惩罚力度十分有限。只有让失信者失去当前或者未来的交易机会,惩戒力度足够强,才会对青年创业者形成有效约束,青年创业者个体才会更自觉地维护集体信誉,才能保证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顺利运行。

四、相关结论

枣庄推出的农村青年创业贷款模式,以强化征信宣传、开展评分授信、建立电子化信用档案为内容,以助推农村青年创业为目的,形成了政府主导、团委和人民银行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参与、各村(组)配合的联动格局,较好地缓解了农村青年创业的融资困境,从中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结论。一是有效公共金融服务的提供和政府部门的支持参与是推进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业务有效开展的前提。二是人民银行及相关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在博弈过程中,均选择了符合对方利益的策略,推动了该项业务的开展。三是金融机构更加重视开发不动产之外的潜在信用资源。四是多元化贷款品种适应了农村创业青年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双方建立更深层次的重复博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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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东青年干部学院青年创业研究中心.广东省农村青年创业状况调查报告[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9,(3).

(特约编辑 张 勇;校对 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