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性、民性到社会形态
2012-04-29高续增
高续增
以下的文字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粗线条的分析(“九条论纲”)。用近似几何逻辑的形式一步一步地推导并列出观点;第二部分是叙述部分,采用举出事例、摆出历史事实或直接说理的方式进行陈述笔者的思考过程;第三部分是用一个图表把上面两个部分的内容概括起来,以利于读者从整体上了解作者要表达的整体立意。这个题目很大,用有限的文字表述这样规模的一个论题也只能显得松散和凌乱。作者想要说明这样一个论点:一个社会的管理制度决定于那个民族的文化现状,而那个民族的特定文化意识决定于那个民族的民性的养成,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这个民族的谋生方式。要想改造一个民族的社会管理形式,要从改造这个民族的文化内涵开始,没有这个准备工作,仓促进行社会改造或说硬性地进行社会转型是不会成功的。其他民族的成功都有其特殊的原因和外部条件,如在极其强大的外部力量的干预下进行的。中国太大,社会形态方面的问题形成得太久远,因此世界上不存在一个足够强大的外部力量来帮助中国人来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中国的事,需要耐心。
论纲部分
第一,人性由人的天性发展而来,诸如人的七情六欲,爱憎好恶,都是人的天性的直接表现。人性如果不发展为一种文化属性,就与动物的天性没有什么两样。那么,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形成人性呢?
第二,当人有了基本的生存条件和安全需求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人性才得以形成。可以设想,在人无法满足自身的基本需求——极端饥饿、生命难以持续存在的情况下,人与其他杂食性动物,例如大猩猩或灰熊一样显示出贪婪和残忍的一面,直到同类残杀、互为鱼肉,而通常意义上的人性,就无法显现出来。
第三,群居是人的文化产生的第一步。在人类与其他灵长类动物还没有分野时,就已经是群居生存了。只不过,那时群居的规模很小,只有一代直系血亲在一起生活,这是由于受制于食物采集的困难,因而不能发展为大群的“社会”。
第四,人类以多代血亲为纽带组成一个社会,造成了多种结果,其中最主要的,有这么几点:一是使得人口得以增加,先决条件是人类开始有了比动物高明的生活手段,如发明了以工具进行狩猎,创造了原始的农业手段。二是当这个人群的首领不以蛮力而以“威严”产生时,人类才得以彻底脱离动物界,那种“威严”产生时,萌芽状态的史前文化得以成型。史前文化的最主要的体现是一个民族的特殊的民性。三是造成人的寿命的延长,简单说是由于那个最高辈分的长辈一直有优先权生育后代,人类寿命的延长是扩大种群和人类早期社会能够得到萌发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第五,人类种群的扩大,有着非凡的意义。小的种群被消灭或者成为大的种群的依附或奴仆,组成人类的纽带开始突破了血缘这一原则,此时,活人权威或者宗教权威的意志开始成为“天条”,把这些已经被固化的“规矩”定为生活的准则,天长日久,也就让民性相对地固定成那个民族的文化特征了。文明社会的定型文化体系也就此产生。定型的文化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相对完备的社会制度。
第六,民性产生的最主要的依据,是这个种群的谋生方式,农业民族、游牧民族、渔猎民族、商贸民族,以及后来才产生的工业化民族等都有自己与他人迥异的文化形式和生活方式。这些是形成一整套社会制度的基石。
第七,不同的文化形式决定了这个民族不同的社会管理制度。因此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一种社会管理形式无所谓好与坏,只有适合与不适合。如果一个民族想改变自己的社会管理形式,其前提是改变自己的文化形式或生活方式。没有文化形式或生活方式的充分的转变,直接转化一个民族的社会管理方式就像建立一个空中楼阁。
第八,人的社会形态虽然有多种类型,但是依据某种社会形态的成熟与否,可以分为以下三种:自然的社会形态、现实的社会形态和理想的社会形态。(1)自然的社会形态是一个民族自然而然形成的社会形态,它几乎没有经过雕琢,是其生活方式的裸露展现。所有民族文化形成的初期,都经历过这样的原始形态阶段。(2)现实的社会形态是这个民族的自然的社会形态,经过民族英雄、“圣人”、哲人或大政治家改造而创立的相对稳定的社会形态,诸如中国的封建社会,古代希腊的城邦社会、古罗马社会等。(3)理想的社会形态有以下几种,一种是现代发达国家基于高度理性而创建的现代文明社会,另一种是一个后开放社会的民族心目中,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建立的、类似那些文明高度发达民族的社会形态。再有一种则是宗教信条所标榜的“天堂般的”描述,其实只是存在于信众心中的理想。对于一个连自身基本生活环境问题都没有解决的民族来说,理想的社会形态只是一张激发民族自强的蓝图。这张蓝图可能对改造原来的社会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但是如果这个理想不从这个民族的文化现状出发,进行审慎的设计,极有可能欲速则不达。
第九,建立起中国人新的生活方式并努力把它巩固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进而逐渐改造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是实现中国顺利社会转型的基础工作。说得直接一些,就是为了让多数中国人从“农人心态”转化为公民心态,需要一段时间的“训政期”。在这段时间里,应当有一个强大的政治力量作为社会中坚进行组织、宣讲和掌控,这是一个必要的较长时间的过程。中国人一方面要维护它的权威,让它能对整个社会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又要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阻止它变成一个只为自身谋取好处的利益集团,这是中国社会转型的两大难点。还要特别地强调一点,此时切不能引进西方的议会制度,因为那种制度在中国现在的土壤上只能产生纷繁甚至混乱。
论述部分
社会是什么?社会就是一群共同生活的人。严复在开始时就曾经把西方人所说的“社会”,翻译成“群”。一群人之所以能和平地生活在同一个社会里,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社会理念,这是一个社会之所以凝成一个整体的基础。这个作为基础的共同的生活理念,就是“民性”。民性不是偶然产生的,它又来源于人性,是因为人类发展到能保证自身的安全并能逐步持久地解决自己的生活与生存问题时,才有人性产生。我以为,研究人性、民性是解决现实社会中的许多问题(其中包括社会形态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现在世界上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是许多国家在闹“内乱”,从埃及、利比亚到也门,现在闹得最凶的是叙利亚、南苏丹、马里。我认为出现这个现象都是因为在这些国家的民性与社会管理制度之间存在剧烈的冲突。也可以这样说,那些国家的民性环境不容忍现在的社会管理制度,至少是不满意现行的社会管理制度,才产生这些不和谐社会动荡。如果从更宽泛的角度看,则是这个社会环境不允许在这个特定的环境里存在那么多的人口,因而要以某种方式残酷地淘汰一部分人口,通过惨烈的淘汰来达到将来的(资源和人口之间的)平衡。
有了上述国家的先例,我们中国人就更应当珍惜现在相对和谐的社会环境,抓住时机着手对中国人的民性进行改造。在没有改变民性的时候,如果对国家的制度设计进行了大幅度地调整,在没有政府有效控制的条件下,让各个利益阶层的人们以西方人的方式提出无边界、无限制地诉求,则肯定会引发出不同阶层人们之间的冲突,导致社会动乱的产生。
一个社会应当采取什么管理方式,也就是说应当建立怎样的政治制度,不能是谁有权力谁说了算,也不取决于理想主义者们的好恶,其中最主要的考虑应当是这个民族有着怎样的历史和文化传统,这个文化传统的历史有多悠久,也就是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大多数人在历史上的多数时间里显示出怎样的人性特征。比如,这个民族更多地表现为松散的社会组织性,还是在长期的生存危机中始终保持着高度的组织性和团结一致,就应当有很不同的社会管理方式,有不同的政治理念,这样,社会管理机构的组建,或者国家政权的构建,就应当由这样一种管理方式进行制度设计。举个明显的例子,像中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巨型农业国,跟以色列那样小巧的、长期处于动荡流离状态、而内部非常团结的民族,就不应当取同样的社会管理模式。因此我们从以色列(经由前南斯拉夫这个中间环节)那里学来的“农业合作社”这样的基层经济组织就不可能持久地维持下去。
我认为,民性是决定一个社会采取哪种社会管理制度的最主要的依据,有什么民性,社会的决策人就应当以这样的民性为起点来设计这个社会的基本制度。民性处于蒙昧期,就应当启发民智,民性处于混乱期,就应当首先进行民性的整合,启发民族团结,民性受到某种恶力量的长期压制从而处于病态,就应当深入研究民性中的各种病症。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得到那么多的民众的拥护,说明依照中国人的民性,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这个“强有力的政府”正是针对“民性松散”的中国人的最有力的制度设计)多么地被中国人盼望,它与依照西方议会制度原则建立的“国民政府”在处理中国内部的事务时所表现出来的生疏以及在对外反侵略的战争中的软弱,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当然,再后来这个强有力的政府也正是在这个方面犯了错误,把“强有力”用错了地方,这才有了后来的“反右”和“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劫难。好在这个时期现在已经过去了,多亏了邓小平先生力挽狂澜,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中国人的民性曾经被许多思想家、批评家所揭露,诸如“东亚病夫”、“一盘散沙”等等,这样一种民性在未被充分地改造之前,就决定了中国根本就不适合采用西方的议会制度。中国人的那些毛病,是在两千多年里被封建专制统治者的愚民政策造就的,这样的民性很适合专制统治者的统治,民众也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接受“被专制”的身份,久而久之,中国人才养成了这个不争气的样子。面对这样的民众,两千年来都只能由一个强势的政府来“管制”——所谓“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是客观的陈述和分析,承认这样的现实情况是解决这个难题的第一步。然后才是针对这样的民性来设计未来要为建立理想的社会制度做怎样的准备。我们不能因为世界上已经存在哪种形式的“好制度”就企图在中国建立哪样的制度,例如上个世纪曾经宣传的那样:“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现在也不应当把今天美国的“好制度”当成我们设计未来社会的样板蓝图。
图解部分
下面是笔者做的一个分析图,借助它来表述出建立一个好的可行的社会形态的逻辑依据。也就是想说明,一个社会的管理模式与那个社会的民众之间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下面是对这个图示的补充解释。
这个示意图中,揭示出一个民族的民性形成主要取决于这个民族的谋生手段。如果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不变,光改动社会管理方式,那注定是要失败的。
最近,有一个新词突然多次出现在学术场合,这个词就是所谓的“顶层设计”。最新的例证是我一直尊敬的厉以宁先生的言论(见《新京报》2012-3-22),他说:“再也不能‘摸着石头过河了。中国改革的前30年是自下而上的,‘摸着石头过河是前30年主要的改革思路。现在水深了摸不着了,或是摸着摸着又回来了。所以需要顶层设计。”
这个“顶层设计”,谁都知道它包含着怎样的含义,但是没有人把它说透。我认为现在把这个词搬出来还为时过早。一个民族有什么样的文化理念和主导精神,一个国家有怎样的制度设计和法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制于历史的规定,而不能像到商店里去挑选商品一样,拣着最好的拿回来使用。要想突破上面所说的“历史的规定”,需要时间,需要做大量的基础工作。我们民族虽然已经做了100年的准备工作,但是由于其间有外寇的入侵,内乱的干扰,真正有效的时间仅仅是最近的30年时间,即使是在这30年时间里,也还是有反复,也没有充分被利用上。我以为,适合进行决定性的顶层设计的时机并把它推向前台的一个最主要的标志,是看中国多数人的民性转变进行得如何。现在看来,中国人的民性虽然与100年前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还是没有“变”到火候,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不如100年前,例如在开启大众言论方面,许多属于“敏感话题”的疑惑还不便进行公开的争论。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一下子推出影响如此重大的论题呢?
谁都知道前苏联解体时,俄罗斯采取了所谓的“休克疗法”所引发的十年衰退,直到今天,作为苏联的继任者——俄罗斯也没能够恢复到当年苏联经济实力的一半。况且比起中国来,苏联拥有那么多的有利条件:资源情况、人口密度、东正教会的社会凝聚作用、人民的教育程度和职业分布等等,都是中国连现在都不具备的。如果没有充分的各方面的准备,直接把“顶层设计”付诸实施,那无疑就是要实行中国的“休克疗法”,其结果肯定是容易放、不容易收,后果不堪设想。窃以为这样的激进措施是不适合今天的中国现状的。
设计一个社会的管理制度,也就是它的社会形态必须要考虑民性的现状,还有许多可供参考的历史经验。利比里亚的历史和现状都可以成为这方面的负面教训。
在19世纪,非洲仅仅有三个独立的国家:埃及、埃塞俄比亚和利比里亚,那时的利比里亚就是一个人造的“独立国家”,它的诞生是美国的理想主义者的一次大胆尝试。在解放黑奴以后,文化意识与生活习俗都与白人有明显差异的黑人群体,成了一些美国种族主义者的心病。他们提出动议,在非洲的现在利比里亚这块地方建立一个实行美国的民主制度的“黑人家园”,“殖民者”都是美国黑人,其首都的名字就是依据当时的美国总统的名字起的,叫蒙罗维亚。100多年过去了,这个“理想王国”仍然需要联合国的维和部队来维持社会秩序,它的经济状况更是糟糕。可见,不是一项“好的”社会制度就能随便让别的民族借鉴和套用的。
最重要的是,中国太大了,人口太多了,天南地北人们的人性差异依然悬殊,中国历史上的专制制度给中国人心中留下的烙印太深了,中国人的心理扭曲太严重了,而且中国人在这100年里还积攒了许多负面的“经验”,这些都不利于我们在现阶段就推出“顶层设计”的政策建议。现在我们应当做的是巩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新生活方式,让亿万“新市民”尽快地融合进城市生活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改变他们的生活哲学和处世观念。同时,政府要努力改造我们民族的文化意识,大力发展教育民众、娱乐民众的健康的文化活动。千万要注意不能让文化事业成为单纯赚钱的产业,而一定要让它为教育民众和社会转型做好铺垫,舍此,将会贻误我们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转型这一伟大工程的完成也就更无从谈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