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政治秩序的基本样式
2012-04-29胡锐军
胡锐军
摘要:围绕政治主体(实体)、社会规范、政治秩序力这三个政治秩序的基本构成要素及其运行机理,儒家构建了其政治秩序的基本样式。这一基本样式的理论内容和构成要素在儒学发展的不同阶段又多有所补益和增减,在秩序构成、运作等方面有不同的侧重和强调,呈现出了原生形态(先秦样式)、次生形态(两汉样式)、再生形态(宋明样式)和衍生形态(清代样式)等不同的理论和样式形态。但其共性却是一致的,都以大同世界为理想归依,且在基本构成体系上都遵循“己—家—君(国)”为政治秩序实体,以三纲五常为政治秩序规范,以仁政和家长式权威为秩序力。
关键词:儒家;政治秩序;样式演变;设計体系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12)04—0020—04
儒学的发展大体经过了“先秦子学——两汉经学——宋明道学——清初实学——清中朴学(汉学)——清末公羊学”几个典型而重要的发展阶段,其政治秩序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大致也是沿着这条路线及其时间分区进行的:它发轫于先秦,定型于两汉,因袭发展于隋、唐、宋、元、明、清各代,横贯中华数千年的历史,构成了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体系得以建立的样式基础和理论支持。这一发展过程是儒家政治秩序思想不断发展、演变、式微和最终解体的过程,不同的儒者为适应不同时期封建统治的需要,都曾从元典思想中演绎出了各种应时的政治秩序思想和样式形态。儒学在每一阶段的发展总是批判地吸取新的东西来充实自己,进而获得与时偕行、历劫常新的机能,充分反映了儒学巨大的适应性和坚韧的再生性特点。
因此,根据不同时期儒者对政治秩序思想及其样式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内容强调与补益的不同,围绕政治主体(实体)、社会规范、政治秩序力这三个政治秩序的基本构成要素及其运行机理,我们可以将儒家政治秩序思想及其结构样式的演变分为:原生形态、次生形态、再生形态和衍生形态,这些样式所在的时间区段依次是先秦、两汉、宋明和清代,因此,这些样式也可以称之为:先秦样式、两汉样式、宋明样式、清代样式。这四者之间的理论预设和秩序建构是一脉相承的。就政治秩序构成要素和运作要求的不同点来看,这四者之间又有所差别,内容有所增补和删减,其强调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但其共性却是一致的,所有样式的本体论基础、价值维度、合法性资源都相同,其秩序构成的核心要素也依然前后承袭。由于儒门学者众多且各自的主张也多有不同,因此,儒家政治秩序思想从微观上看是十分庞杂的,无法一一枚举,故本文仅以政治秩序基本构成要素及其运行机理为分析视角,从宏观上择其主要代表人物观点做一尝试性的架构和比较,以找寻出不同样式的主要共性与不同。
一、原生形态:先秦样式
先秦时期是儒学也是儒家政治秩序思想的创立和发展时期,面对秩序性焦虑问题,先秦儒家实感重建人间政治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在适应小农经济要求的基础上,儒家由孔子开山立本,担起了重建人间政治秩序的任务。孔子在承袭三代、损益周礼的基础上,创立了以仁为逻辑和规范基础的政治秩序思想,以仁释礼,一本万殊。他强调道德理性的政治作用,把伦理引入政治,由此,孔子把仁和礼作为政治秩序的基本规范,在政治秩序的主体层面上强调“己一家一君”为政治秩序的载体,而在秩序力上则强调仁政观和家长式权威,“修—齐—治—平”或“内圣外王”的秩序运作路径被引入了进来。孔子之后,孟子和荀子继承了孔子的衣钵,对其政治秩序思想及其样式设計进行了不同方向和路线的阐发与补充:在政治秩序规范层面上,孟子侧重仁,荀子侧重礼;在秩序力上,孟子重王道反霸道,荀子主王道与霸道并用;在政治秩序载体上,二者都强调“己一家一君”的主体范围。从整体看来,孔子、孟子和荀子设計的政治秩序样式都强调对君权的维护,看重依仁而礼的规范对政治主体的自律性与他律性规制,孔孟重自律,荀子重他律;在秩序的本体论基础、价值维度、合法性资源等方面,孔子、孟子和荀子都强调天、人性、王权、德治、礼治、官僚,君权神授、传统、血缘认同、精英崇拜。这样,在诸子们的共同努力下,儒家政治秩序的原生形态在先秦得以创立了起来,为后世儒家政治秩序思想和样式的发展与完善奠定了根本的基础和模型。
二、次生形态:两汉样式
汉代是中国政治史上的重要时期,也是儒家政治秩序思想发展的黄金时期,这一时期儒家政治秩序思想被提升到了意识形态的地位,进入了官学的殿堂,是原生形态政治秩序样式发展而成的一个重要秩序形态,我们称之为次生形态,完成这一形态历史性转换和改造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董仲舒。董仲舒以《公羊春秋》为基础和立足点,承袭和融合了包括儒家、道家、法家和阴阳家在内的各家思想,根据社会政治及理论发展的需要对儒家政治秩序思想进行了系统的建构和完善。他把宇宙的系统图式引入了儒家政治秩序的模式建构中,以扬弃的方式建构了儒家政治秩序思想的宏伟气魄和博大模式,创立了适应封建大一统王权主义需要的政治秩序思想。董仲舒对儒家政治秩序思想和样式的改造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他把天人感应说、阴阳学说引入政治秩序思想中,进一步对人性问题进行阐发,为儒家政治秩序思想的本体论基础、价值诉求、合法性资源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其次,在政治秩序的体系建构方面,董氏进行了不同的强调和补充。在政治主体上,他进一步强调了君的秩序枢纽地位;在规范层面上,他强调仁的内在性价值,构造了三纲五常的规范体系;在秩序力上,他倡导德主刑辅的政治权力运用观,竭力主张维护君主权威。与此同时,董仲舒还提出了对君权进行约束的秩序双向互动观及三世三统的理想秩序模式。在对理论进行不断改造和转换的同时,董仲舒还为儒家政治秩序思想的历史性转变作出了贡献,他建议罢黜百家、表彰六经、独尊儒术,把儒学推上了独尊的官学地位,使儒学成为了维护封建君主专政的主导意识形态,为儒家政治秩序思想由观念的力量转变为组织的力量提供了平台。
三、再生形态:宋明样式
宋明时期,和先秦诸子遇到的历史任务相同,先期宋儒们也遇到了重建政治秩序和文化秩序的双重历史任务。首先,宋儒们生于晚唐的动乱之秋,经历了唐安史之乱后与其后的五代变局,目睹了黑暗的社会局面,饱尝了历史动荡的痛苦;与此同时,宋朝刚刚建立,新生的政治秩序有着诸多不稳因素,需要宋儒们通过一系列的政治改革,拨乱反正,重建政治秩序。其次,儒家政治秩序思想在佛、道文化的侵袭下,在宋初失去了官学的地位,命运岌岌可危,作为儒家政治秩序思想接力棒的传接者,他们急需进行一系列文化革新运动,以恢复儒家政治秩序思想的官学地位,重新统领文化秩序。宋儒们对这双重历史任务重建的回应使儒家政治秩序思想在宋朝获得了新的生机,在政治秩序思想和样式的建构中,宋儒们直接承袭了孔子的“内圣外王”之学,以其形而上的智慧创造出了新的理论系统和秩序样式,重建和发展了儒家政治秩序思想的元典精神。
宋明时代是中国儒学史上继先秦之后,大师辈出、学派林立、群星争辉的时期,涌现了许多著名学者和流派,就政治秩序思想和样式的改造而言,代表人物主要有李觏、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陆九渊、陈亮和王阳明等,他们对儒家政治秩序样式再生形态的出现所做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宋儒对政治秩序的本体论基础、合法性资源等内容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的形而上论证。他们玄思宇宙,论天理、辩人性,对儒家政治秩序思想进行了更精深的论证,提供了更多的形而上资源。第二,在政治秩序的构成要素上,他们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补充和改造。在政治秩序规范层面上,宋儒进一步为道德理性的政治作用进行了更为严密和缜思的论证,把原生形态所倡导的秩序规范提高到了形而上的高度来解释,突出强调了仁的内在性规范,希望通过政治主体主动、自觉地服从道德命令的方式来实现政治秩序稳定。在政治主体层面上,宋儒依然强调君的秩序枢纽地位,更加强化了等级的差别,更加注重政治个体的修身治国之道,全力挖掘人的主体道德意识,强调政治主体道德品质的彰显是政治秩序维系和运行的起点。在秩序力上,宋儒更加重视仁政,力倡原生形态政治秩序思想中所提出的“修—齐—治—平”之道,突出君威的力量。至明代,宋儒重伦理的理论精神和内核得到了继承,政治主体的心性修养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伦理的力量又一次得到了重视和加强。整体上,宋明的政治秩序思想精神是一致的,他们共同承袭了原生形态政治秩序思想的内核和基本样式,对价值诉求的贯彻也依然如初,所不同的就在于他们更加注重道德理性的自律和自醒作用,更加强调了君威和人的等级差分,构造了儒家政治秩序样式的再生形态,因此,和先秦相比,宋明的政治秩序样式更注重政治人的自我管理和约束。在宋明儒者的努力下,儒家政治秩序思想得以复兴,并至元代时重新登上了意识形态地位的宝鼎,获得了新的再生。
四、衍生形态:清代样式
儒家政治秩序的样式延至清代时,又有了新的转换,这种转换是以批判宋明儒的政治秩序样式为切入点的,我们称之为衍生形态。衍生形态的主要特点是在政治主体层面上反对将君主的枢纽地位绝对化,提倡对民的重视;在秩序力层面上,反对君主的绝对专政;在规范层面上,注重制度的建构和安排,强调外在他律性制度的设置,以保障政治秩序的稳定,从而经世安邦。对这一样式的预设和提倡者主要有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唐甄、吕留良、颜元、龚自珍、魏源和康有为等,其中康有为是传统儒学向近现代新儒学转型的承前启后者和奠基人物。明清之际,中国封建社会已进入垂死阶段,这一时期随着明王朝的倾覆和清兵入关,政治秩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的经济关系也处于萌而将发的状态,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加剧,民族矛盾愈演愈烈并转而成为了社会的主要矛盾,反对清朝统治成了众多爱国儒者的使命。到了清末,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秩序在洋人的入侵和国内革命风暴的冲击下摇摇欲坠,儒家政治秩序思想也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岌岌可危。
面对几乎相同的历史使命,具有爱国精神的清儒们深感要挽救民族危亡,寻找民族复兴之路,必须建立反对民族专制统治的理论体系,重新预设和建构新的政治秩序思想和样式。儒者们潜心研究经史,对传统政治秩序思想及其样式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通过对“理气”与“道器”、“国”与“天下”、“君”与“民”、“伦理”与“政治”、“义”与“利”、“夏”与“夷”等关系的研究和辨析,对传统政治秩序思想和样式进行了总结,尤其对宋明的政治秩序思想及其样式进行了批判和改造,从而得出了其衍生形态的上述特点。清儒们认为,宋明儒的政治秩序样式过于停留在形而上的超越层面,而对政治秩序的实际运作和维护缺乏关注,他们认为宋明儒者过分强调了政治主体的道德自律和德性修养,使政治主体的大部分时间耗费在无尽的格物致知中,而对家事、国事却关照不济。与此同时,等级差别和君威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高压,而使政治秩序不能有效地投入到现实的运作中去,所有这些导致了宋明儒政治秩序的实际功能没有很好的落实,从而陷入了僵化的态势。因此,清儒们认为,儒家政治秩序的理论和样式建构需要正本清源,回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上去,即重回孔子、孟子和荀子所创立的政治秩序的原生形态,使其重新焕发出生机,故而清儒更加注重政治秩序的实际运作功用和更高理想秩序模式的预设。当然,他们维护封建王权主义的本质初衷并没有改变,相反,其对政治秩序思想样式的调整,目的就在于延长封建王权的寿命。
从上述儒家政治秩序思想及其样式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儒家政治秩序思想和样式的发展是多样的,但无论其理论和样式形态如何嬗递更迭,其共性却是一致的。就整体的诉求和价值归依来看,这些模式在现实层面都以王权主义为目标,在理想层面都以大同世界为理想归依,从孔子的“有道”、孟子的“仁政”、荀子的“王道”、董仲舒的“一统”,到朱子的“理念”,再到康有为的“大同”,无一不是以大同理想为终极旨趣。所不同的是,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学派根据现实环境对其政治秩序设計的修正、批判和补益而有所不同,尤其是对现实层面的政治秩序建构上,因为如何更好地修正和完善当下政治秩序是最终实现大同社会的基础。但政治秩序的本体论基础、价值维度、合法性资源、构成要素、结构安排、作用机理和运作矢量等共性依然为儒者们所坚持。
这些共性样式,主要呈现出以下内容和结构安排:以“三纲八目、内圣外王”的内容作为秩序境界,实现路径和体系安排。“三纲八目”是具体内容,“内圣外王”是对其具体境界和治平路径的描述,“内圣,是就其修养的成就说;外王是就其在社会上的功用说”。这些都集中体现在《尚书》和《大学》中。在《尚书》中即:“正德、利用、厚生”(《尚书,大禹谟》),“正德”为“内圣”,“利用、厚生”为“外王”。在《大学》中即:“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此为三纲。“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此处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八目。在这里,“三纲八目、内圣外王”的内容和治平要求凸显了道德理性对政治秩序安排和运行的决定作用,同时规定了政治主体的政治生活路径,即指明了政治秩序运行所凭借的路途。
从这一思路出发,围绕着大一统、王权、德治、礼治、和谐、稳定、等级、官僚的秩序要求和指向,儒家对其政治秩序模式中的政治秩序主体、政治秩序规范和政治秩序控制力等基本构成要素都做了全面的规定和设置,设計了一条“内圣外王”的政治秩序运作路径,把“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政治主体承载秩序的路径。具体的体系安排表现为:在政治秩序主体层面上,以“己—家—君(国)”为秩序的承载者,己是起点,家是单元,国或者君是秩序的枢纽。在政治秩序规范层面上,以仁和礼为基础和核心,仁是基础,礼是核心,同时辅之以纲常等其他的道德德目,形成了一套以三纲五常为基准的秩序规范系统。在秩序力上,以家长式权威为核心,辅之以政治权力和政治暴力,提倡德主刑辅的仁政。在这个体系中,儒家重点强调了道德理陛在政治秩序中的作用,阐述了己、家、君在政治秩序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了仁、礼、权威、仁政等具体行为的社会意义,从而使其政治秩序各要素之间相互关联,形成了儒家政治秩序样式独特的系统体系,其运作机理、矢量和功能也为其所投射的秩序结构所决定和制约。这就是儒家政治秩序基本样式的共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