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文化市场管理
2012-04-29朱菊英
朱菊英
文化市场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产业,以其独具的纽带和中介功能对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变革性影响和作用,使其成为最引人注目的文化经济现象。目前,文化市场的种类越来越多,社会性越来越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经营者跻身其中。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自办文化的势头方兴未艾,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文化市场体系,它已成为促进就业,创造税利的一支生力军。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与发展,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调动了全社会办文化的积极性。
一、农村文化市场的现状与问题
农村文化市场,是指县(市)以下从事文化娱乐有偿服务的场所。它包含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政治性、社会性、娱乐性、知识性、服务性和经营性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不同于城市文化市场的鲜明个性。由于农村文化市场尚处于发育成长过程中,规模小,档次低,经营项目少,管理力度亟待加强。具体表现在:
1、发展不平衡。从文化市场的发展情况看,经济富裕地区先于欠发达地区;从文化经营网点的数量比较,集镇多于乡村,平原多于山区。人口集中,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乡镇形成文化市场较快;居住分散,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小乡村,往往几十年来看不到一台戏或一场电影。
2、经营者素质不高。农村文化市场的经营者大多是农民出身,文化程度低,小农意识强,法制观念淡。所以,不少经营者把经营物质商品的手段或“诀窍”照样搬来经营文化娱乐业。这样,有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忽视社会效益,片面追逐经济效益,舞厅出现“三陪”,游戏机房搞有奖,球棋类活动发生变相赌博,更有甚者出售、出租非法出版物。在经营过程中,有些不具备合法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如有的不经核准登记,地下经营,无证经营,有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合法”的经营资格。
3、监管职能难到位。目前,对镇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考核侧重在阵地的建设,而对镇乡文化市场的监管力量配置、管理状况尚未纳入镇乡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体系。但有些领导对文化市场管理,仍然还存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责任性承担不明确等问题。
4、庙会活动问题多。农村庙会既是农贸交易日,也是传统文化活动日。从近几年的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情况看,节目内容低劣的大棚演出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无证经营书摊和音像摊点屡禁不止。这些摊点依仗低廉的价格,吸引大量的农民消费者,兜售非法出版物和违法音像制品,破坏正常的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农村文化市场的基本特点
农村文化市场的基本特征可以从几方面来考察:
1、分散性。农村文化市场的分散性是指文化消费点多面广,经营场所呈网状分布。首先,乡镇的文化经营项目大多是规模小、档次低、设施因陋就简;其次,作为市场客体的演出场所,电影放映遍及乡村、山湾、村头、溪滩,都可搭台演戏或放映电影,灵活方便,可以说,凡是有人群聚集的地方都有文化市场;再次,民间艺人长期分散于广大农村,无固定班子,无固定人员,无固定剧目,临时组团,临场排戏,流动演出。
2、季节性。乡镇文化市场的供求状况受季节影响很大,时兴时落。农闲时,农民闲暇时间多,文化消费者随之增加,临时性娱乐业经营点亦相应增加,特别是逢年过节,由于外出人员回家,走亲访友频繁,整个市场呈现出喜气洋洋的热闹景象。农忙时,乡村农活多,劳动时间长,劳动力相对集中,农民无暇顾及文化消费,整个市场处于疲软的状态。
3、复杂性。农村文化市场是个较为复杂的市场。一是从业人员身份复杂,工人、农民、退休干部职工以专职或业余兼职的方式经营娱乐业,尤其是半农半艺的民间艺人,其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较差;二是外来演出团体的演出节目内容复杂,路头戏,无本子,格调不高,给审查节目带来难度;三是非法出版物充当农村文化市场。由于进货渠道不明,鉴定审查相当麻烦复杂。
三、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的措施与对策
(一)净化与繁荣并重。近年来,文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多次进行清理整顿,开展了三次全国性“扫黄”、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但是,滋生、传播精神毒品的土壤和条件并未根除,因此,治理和净化农村文化市场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花大力气常抓不懈,反复抓,经常抓,决不允许色情、淫秽、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赌博现象在文化市场中存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要贯彻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净化与繁荣并重,在繁荣上下大功夫,让更多体现时代主旋律、健康有益、雅俗共赏、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占领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使那些有害的文化垃圾无立足之地。
(二)治标与治本并重。开展“扫黄”和打击非法出版物的斗争,清理整顿文化市场,这是文化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要从根本上解决文化市场深层次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在治本上下功夫,治标与治本并重。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以人为本,提高文化经营者素质。对文化经营者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素质至关重要。对经营者要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对素质低下者不予发证,同时要表彰优秀经营者。对经营者进行法制教育,特别是现行文化法规知识的教育,使他们知法、守法。
2、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文化市场协管体系。首先,要建立农村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实行职能部门主管,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抽调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力量,组成班子,各司其职,落实任务,防止管理工作中的交叉重叠、互相扯皮、脱节失控的情况发生,达到通力合作、综合治理的目的。其次,要求行业协会协管。根据经营项目的不同,指导和组织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建立行业协会,形成互相监督、互相竞争的政策和激励机制。再是发动社会监管。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社会奖励基金,发动群众举报非法文化经营活动。在有文化经营网点的乡村聘请一名至二名素质好、身体健、觉悟高、又不外出的人员担任义务监督管理员,加大对文化市场的巡查力度,通过这批骨干及时提供和反馈信息,合成整体的社会监督效应。做到市场信息有人报,市场行为有人管,市场秩序有人抓。
3、更新观念,探索新的监管方式。现代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应用越来越迅速。在文化市场领域,高新技术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更加势不可挡,为文化市场的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在给管理带来挑战与压力的同时,也为革新监管手段创造了新的机遇。这就需要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探索新的监管方式。首先,创新管理制度。推行“自办责任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均要由相同的办案人员负责到底,严格按制度审批,最后由文体部门把关,进而提高执法工作准确性、统一性、规范性,避免错案的发生。其次,创新管理办法。要实行对农村文化市场的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奖惩挂钩。对乡镇所有文化经营单位分成片区,由乡镇干部和宣传文化中心市场管理人员分别负责,使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举报和反复上访大大减少。三是创新管理手段。聘请网吧义务监管人员,实行对文化经营活动的全方位监控;成立文化市场协会,较好地发挥协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作用;市场管理人员要在夜间和节假日不定时开展对群众举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记入违规经营档案。
总之,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要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健全农村文化市场体系,完善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进农村文化市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系,既是整顿和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和推动文化繁荣的时代要求。
(作者单位:浙江省松阳县西屏镇文化站)